履职尽责担使命 创新实践促发展— 贵州省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观察

2019-12-13 07:07王鲁铨
当代贵州 2019年42期
关键词:赤水河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文_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 王鲁铨

40年来,通过一系列解决人民群众民生问题建议的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办理工作架起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沟通的桥梁,使国家权力机关作出的决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更加顺应民心、体现民意、贴近民生。

9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就积极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开展专题询问,这既是对全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更是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的“把脉开方”,为贵州打赢脱贫攻坚战凝聚力量。

积极发挥立法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和促进作用、创新形式开展监督……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时期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40年来,制定了300余件地方性法规,现行有效182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80多次,开展专题询问11次,办理代表议案、建议1.5万多件,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立法保障 推动改革前行

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贵州要实现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省人大应该如何发力?

坚持把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依法履职的重中之重,省人大常委会从立法入手,推进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

2016年,在全国率先制定了《贵州省大扶贫条例》。从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到扶贫资金的使用,再到脱贫攻坚中的政府职责和社会参与,大扶贫条例以法治化方式构建了“全民战、全力帮、全面扶”的大扶贫格局。

2016年,贵州成为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在国家大数据战略支持下,不仅建成了全省一体化的政府数据中心,还着眼于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打造了云上贵州APP,为现代社会治理创新探索出了优秀方案。就在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之初,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就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中国立法体制总体框架下开展了探索。

2016年,《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在贵州诞生,对数据采集、数据共享开放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成为全国首个在大数据领域立法的省份。

今年10月1日,《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成为我国大数据安全保护省级层面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制度保障顶层设计的又一项新成果。《条例》将贵州在大数据产业发展中提出的大数据安全保障“八大体系”架构有效地体现出来,以法制的方式推动全社会参与大数据安全综合治理网格局的形成。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贵州全省上下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行了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

2011年,赤水河成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改革之先“河”——《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出台。随后,《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相继施行,基本形成覆盖水、气、声、渣环境污染防治要素“四梁八柱”,具有贵州特色的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创新监督 凝聚发展合力

赤水河,流经云贵川三省,因红军长征四渡赤水和茅台美酒而闻名于世。由于流域地方加大经济建设力度,赤水河沿岸毁林开荒、占用河道、无序取水、垃圾乱倒等现象突出,水质变差,生态平衡正在遭到破坏。

美酒河不容许污染!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委员们举手表决。(王敏 / 摄)

从2012年到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开展赤水河环保行活动,由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新闻记者等组成的检查组从上游开始,实地检查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环境突出问题等的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持续不断地对赤水河的保护工作开展检查督促整改,极大推动了保护工作的改进,推动了环境问题的解决,促进了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

2017年,《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6年后,省人大常委会开创了贵州立法后评估先河——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

“《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实施效果如何,一看水,二看设施,三看措施,四看干部。”由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高校和水利部专家组成的评估组形成共识。

通过走访座谈、进村入户、实地监测,沿河两岸的绿水青山让评估专家们欣喜——赤水河流域水质变好了!流域环保设施日臻完善,乡镇有污水处理厂,企业有污水处理厂,污水不再直排进河;每一级党委政府配套制度措施日臻完善;各级干部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握得准、践行得好。

政府“钱袋子”有多少钱、怎么花,人大来监督。年初打算,年中调整,年末收支情况,都得把账列个清楚,递交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如何才能不断提高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从摸清全省国有资产“家底”入手。今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 五年规划(2018—2022)》(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到2022年,基本建立全口径、全覆盖,分类、标准明确规范,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的报告体系;基本建立起符合国有资产类别特点、以联网数据库为依托、以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以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和整改问责为重要抓手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

多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从听取报告和执法检查为主到运用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并重,实现综合运用监督方式制度化、常态化,监督的刚性、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高。

民呼我应 畅通社情民意

贵定县宝山街道东方社区,是全县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多年来,因居民结构复杂、环境脏乱差、停车随意无序而闻名。随着代表联络工作室的出现,这些困扰小区居民多年的问题迎刃而解。

每月1日,是东方社区代表工作室开会的日子,辖区代表们交流日常联系选民的信息、研究解决收集到的群众意见。虽然还是在社区办公,但面对人大代表,居民们反映的不再是家长里短,“围绕社区整治、环境治理这样的大事也能听到居民们的声音,他们的意见为我们向大会提交建议打下了基础”。县人大代表戢红告诉记者。

为了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优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应当参加原选区所在地的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人大代表联络站可以吸纳所在地的在黔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市人大代表参加活动。联络站要固定接待群众的时间地点,有计划地组织代表接待走访群众,建立健全群众反映意见的受理和分类处理情况。

群众意见收集好,代表建议更要办理好。

省人大常委会在出台《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条例》的基础上,2009年,主任会议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意见》,对代表建议的交办与办理、办理程序、督办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实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督办和代表跟踪督办。

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采用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的形式督办主任会议督办件,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促使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逐步转变。

2009年,省人大代表祁德昆等提出了“关于支持赤水丹霞地貌捆绑申报世界遗产的建议”,并被列为重点督办件。经过建议的办理,世界遗产中心成功受理该项目,并派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推动了赤水丹霞成功“申遗”。

多年来,通过一系列解决人民群众民生问题建议的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办理工作架起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沟通的桥梁,使国家权力机关作出的决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更加顺应民心、体现民意、贴近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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