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晖儿童歌舞音乐创作综述

2019-12-16 08:13张佳凝
黄河之声 2019年19期
关键词:歌舞剧戏剧性音乐创作

张佳凝

(郑州师范学院,河南郑州450044)

黎锦晖音乐创作的黄金时期是1920至1929的十年,在这期间他共创作了儿童歌舞剧12部和歌舞表演曲24首,其中以《麻雀与小孩》、《葡萄仙子》、《可怜的秋香》、《寒衣曲》、《神仙妹妹》等作品尤为突出。因此笔者想借此文对黎锦晖儿童歌舞音乐创作进行综述,可参考相关文章较多,共十四篇,其中六篇是笔者所选重要篇目。本综述主要从黎锦晖儿童歌舞音乐的创作思想、创作特点两方面进行概述。

一、黎锦晖儿童歌舞音乐的创作思想

在徐小平的《论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以下简称徐文)一文中对黎锦晖的创作和思想形成过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由于黎锦晖从小接触民间音乐导致了其对民间音乐的特殊偏好,后因经历了新文化运动使其产生“平民音乐”的思想,这也是其儿童歌舞音乐能脱颖而出的原因。

汪毓和先生的《黎锦晖儿童歌舞音乐的历史意义——为纪念黎锦晖诞辰一百周年而写》(以下简称汪文)、孙继南的《黎锦晖儿童歌舞音乐的艺术经验——纪念黎锦晖先生诞生100周年》(以下简称孙文一)、《黎锦晖音乐创作思想初探》(以下简称孙文二)、林萍的《论黎锦晖儿童歌舞剧的创作成就》(以下简称林文)、俞玉滋的《黎锦晖儿童歌舞音乐取得成就的原因——纪念黎锦晖诞生一百周年》(以下简称俞文)等文章也都提到黎锦晖儿童作品的题材内容都与“五四”时期科学、民主的新思想相符合,其创作思想积极向上且富有激情。同时这些文章还都分别通过对黎锦晖作品艺术特点的详略分析与总结更加深化其创作思想的独特性,虽然分类标准有所差异(笔者在下文会做简略说明),但无不是证明其创作思想所具备的时代性。其中孙文二与俞文都还涉及到黎锦晖二十年代的音乐作品集中体现的其爱国民主思想,并通过举例说明其作品所表现的歌颂正义、勇敢、团结等主题。

二、黎锦晖儿童歌舞音乐的创作特点

对于黎锦晖儿童歌舞音乐的创作特点,每篇文章的分类和划分标准不同,故笔者在此将它们归成五点,并一一叙述说明。

(一)音乐的教育性(以爱的教育为题材选取中心以及“美育”思想)

汪文与俞文两文都把黎锦晖的美育教育思想做了重点的论述,不论是历史意义还是艺术特色,黎锦晖为儿童的创作是为进行美育教育为目的,这在其创作思想上也有所体现。一方面致力于国语运动的推广,一方面又追求一种富有情感、趣味的歌剧,因此其儿童音乐作品由于具有童趣与通俗的特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关于爱的教育的内容,孙文一与林文都将爱的教育划分在黎锦晖创作艺术特色下,徐文却将其划在黎锦晖音乐创作的新探索之外,独立成章。标准虽然不同,却可足以说明其对于黎锦晖音乐创作的重要性。在“五四”时期中国文学艺术界被广泛采用的一个积极性的主题就是“爱”,而“爱的教育、美的追求”也是黎锦晖歌舞剧的思想内容,例如《麻雀与小孩》、《葡萄仙子》等,黎锦晖都将“爱”这一主题贯穿在这些作品中,且表达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它可以抒发对生活的热爱,也可以与邪恶作斗争。黎锦晖用“爱的哲学”唤起了人们对美的憧憬,同时也激发了人们对美的向往,更使孩子们自幼就受到了真、善、美的滋润和熏陶。

另外,张清华的《黎锦晖儿童歌舞艺术的“人本主义”内涵》一文就黎锦晖儿童歌舞艺术的道德魅力、智慧启迪、审美品质三方面论述肯定了黎锦晖“人本主义”教育观,具有进步意义。

(二)音乐的童趣性(儿童个性鲜明,适合儿童心理特征)

孙文一、孙文二与林文三篇文章对黎锦晖音乐的童趣性特点都给予了不小的关注与肯定。黎锦晖儿童音乐的创作一直体现其以儿童为本的思想,由于有着音乐教育的经验而使黎锦晖对儿童心理有着深刻的揣摩与研究,不论是从旋律流畅、易上口,剧情紧贴儿童性格还是艺术形式的设计便于孩子理解,都受到了儿童的欢迎。其中孙文一与孙文二还详细举出其歌舞剧《月明之夜》中的《招招月》、歌舞表演曲《吹泡泡》以及儿童歌舞剧《神仙妹妹》中的《老虎叩门》等作品为读者增强说服力。可见,黎锦晖总能为儿童的心灵注入新鲜的活力,使作品涨满了快乐的气氛。

(三)音乐的大众性(词曲的口语化和通俗化)

孙文一、孙文二将黎锦晖儿童音乐创作的词曲口语化与通俗化着重说明,在笔者看来这在当时是具有时代进步意义的,也与黎锦晖的新思想交相呼应,故应属其创作特点之一。黎锦晖在音乐大众性方面之所以做的成功,不仅由于“五四”时期新思想对其的影响,还跟其较多接触民间、戏曲音乐以及热心推广国语运动有关。不难看出,黎锦晖的音乐大众性的指导思想是以词曲口语化和乐化句为基础的。孙文一对于黎锦晖语言方面的造诣有着更为详尽的论述,孙文二则举出《小孩子乖乖》、《我要睡觉》两首作品带谱为例,虽出自同一作者,但各有千秋。

此外杨佃青的《在文学与音乐之间——黎锦晖和他的儿童歌舞作品》一文则是专门通过举例来说明黎锦晖儿童歌舞作品中文字与音乐的联姻所产生的巨大魅力,同时也指出其作品“明显缺乏战斗性”的缺点,像黎锦晖这样兼跨艺术门类的儿童文学家,却能有种全心全意为儿童服务的精神,实属不易。

(四)音乐的民族性(对民族民间素材的借鉴与运用)

黎锦晖音乐创作的民族性不单单是其儿童音乐创作的特点,而是已成为其整体的创作风格,徐文、孙文一、孙文二与俞文对黎锦晖音乐的民族性都有着详细的阐述。从小受到民族音乐熏陶的黎锦晖,擅于戏曲民间音调来创作音乐,其中俞文提到黎锦晖“创造性地继承了民族音乐传统中选择曲调并‘依声填词’的技巧”,四篇文章共同举出多个例子,如《麻雀与小孩》中部分曲调来自湖南民歌《嗤嗤令》、《打开门》来自民间器乐曲牌等。而他绝大多数的作品却是在民间音乐的背景上进行富有民族特性的新创造,而不是上述的直接采用民歌的方法,例如《可怜的秋香》、《小小画家》选段等。

而汪文和林文对于黎锦晖音乐民族性的阐述,更侧重于中西音乐创作手法合璧这一方面。两篇文章指出,黎锦晖的创作始终坚持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但又不忘继承本国民族传统,其大胆地移植了国外的两种艺术表演形式,但在音乐、曲调、语言和歌词的声韵结合上处处体现了其对民族传统的挖掘与继承。其中汪文更强调黎锦晖的作品采取中西兼用的方法所取得的成功,林文则在吸收民族民间音乐方面有着更清楚的描述。不论侧重点是什么,不可否认的是黎锦晖儿童音乐的创作对于民族民间素材的借鉴与运用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五)音乐的戏剧性(特指儿童歌舞剧)

音乐的戏剧性是徐文单独所划分的一部分,所以也就只是针对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这种新颖的创作形式。文章从鲜明的性格音乐、人物性格发展的戏剧性、音乐布局的戏剧性三个不同角度论述黎锦晖儿童歌舞剧音乐的戏剧性。儿童歌舞剧不同于儿童歌舞表演曲,它有故事情节,矛盾冲突,但戏剧性是区分二者的关键。而黎锦晖的突出贡献就是利用音乐手段完成戏剧性任务。对于鲜明的性格音乐,作者举出《小小画家》中三个教师各自鲜明的个性塑造;对于人物性格发展的戏剧性,仍旧以《小小画家》为例,音乐与主人公的性格是紧密相连的;而对于音乐布局戏剧性,《小小画家》与《葡萄仙子》也都运用的较为成功,戏剧性效果明显。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黎锦晖儿童歌舞音乐创作的论述大致可以分为侧重其“爱”、“美”教育;侧重其音乐民族性;侧重其思想(即人本主义)以及侧重其歌舞剧戏剧性四个方面。虽然侧重点各异,但在笔者看来,这些都是具有内在紧密联系的。我们需要确定的是,从上述黎锦晖的五点创作特点看,其音乐的教育性决定了教育的对象是儿童,即需要针对儿童的心理需求进行创作,从而产生其创作的童趣性。而一部面向中国儿童的音乐作品,民族元素的采用是不可忽略的,黎锦晖音乐的民族性由此产生。所以,除第五点音乐的戏剧性外,前四个特点之间都建立着一定的因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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