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佩军 徐伟
浙江舟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舟山 316000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2016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在八大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责险,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与中国保监会、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又联合印发了安责险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国安责险经过10年的探索实践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我国在现阶段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为了重点探讨的内容,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都已经影响到了地方的安定团结,甚至是对部分行业的前进,造成了较为严重的阻碍现象。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当下的工作标准,认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影响因素,主要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工因素。部分工作人员,对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并不高,大部分情况下,在发生问题或者是安全隐患后,并没有及时的上报处理,而是表现为责任推诿现象,以至于内部矛盾不断增加。第二,制度因素。企业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制度是决定性内容,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出现了严重的阻碍。
我国煤炭与煤化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工艺、技术、职业技能等方面缺陷,极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提出由保险公司参与企业风险管理、第三方专业安全科技服务机构协助技术支持的市场化的企业安全风险综合管理新模式,通过对企业风险点识别、风险评估与分级,获得企业风险等级,为企业风险转移-投保提供最优的保费基础条件,使企业实现保费-风险对等,也为企业实现了对事故事前预防提供可靠的依据[1]。
风险、保险、安全科技的跨界融合:企业的风险管理不再仅仅是企业自身、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由此建立企业、保险公司、第三方安全科技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的追求安全生产为最终目标的跨界融合体,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
企业风险管控的跨界转移:长期以来,企业风险管控主要依赖政府职能部门和自身完成,一旦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抵押金不足以完成抢险、救灾、伤亡赔偿等事宜,导致企业破产,大量的赔偿由政府买单,大大增加了社会负担。平安产险为煤炭与煤化工等高危行业企业提供了可以风险转移的新模式,解决了原安全抵押金制度存在的缺陷,将企业的安全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参与企业风险管理的新形式。
安全科技服务信息共建、共享:平安产险公司协同安全科技服务机构,通过科技研发,建立信息网络平台、企业风险大数据分析系统,该系统与平安产险的财险平台可以融合,一是为保险模块,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财产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险种特色及适用场景等内容,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二是对企业风险评估建立的大数据系统可以实时分享给企业、保险公司原始数据及分析数据[2]。
首先,企业所购买的“安责险”不再是单纯的事故理赔和风险保障金,而是一种综合服务,包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标准化管理辅导、风险分析及应急救援费用等方面;二是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范围,并提供完善的伤亡人员理赔,事故抢险救援费用及法律咨询费用,第三者人伤责任,第三者财产损失责任四大保障。
平安产险邀请第三方安全科技专业服务机构及行业专家为企业免费提供常规风险排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安全风险评估辨识、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安全教育培训、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风险预警、事故应急演练、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等安全科技服务。研判企业风险点,并为企业进行风险评估、评级、安全巡查、安全培训等服务,提出风险管理方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
以市级辖区作为区域划分标准,形成内蒙古区域性“保险+安全科技服务”服务平台,由多家保险机构组成安全生产责任险共保体,建立专业的安全科技专业服务团队,分区域构建安责险服务平台。通过构建共保体避免市场的恶性竞争也有利于整合服务资源,实现统一管理。
企业通过购买保险规避风险,避免了因为安全生产事故而使企业损失惨重乃至破产的困境发生,又同时提高了企业自身安全生产能力,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而保险机构通过免费提供安全科技服务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运用保费费率浮动变化的杠杆作用倒逼企业整改安全隐患,降低风险,减少事故发生概率从而为自身创造利润,实现多方“共赢”。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其中“责任”赋予安责险存在的价值,“安”与“保”的结合,构成了新时代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新格局。在其定位上,“安”为第一,“保”为第二。也就是说,在安责险推行的过程中,首先要确保安责险姓“安”,要注重围绕“安”来做文章,把如何运用安责险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来思考谋划,所有配套措施要突出“安”的目标实现来实施,确保在推行中不偏离国家推行安责险、强化事故预防功能的这一顶层设计、重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