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预算法对基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影响

2019-12-20 06:27黄雪梅
大众投资指南 2019年16期
关键词:财政预算预算法财政部门

黄雪梅

(山东省临沭县石门镇财政所,山东 临沂 276707)

前言

2015年我国正式实施新《预算法》,在规范我国财政预算工作、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地方财政预算监管中起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新预算法对基层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也带来了一定影响,尤其在预算管理幅度、债务风险、预算管理体系和预算职能履行等方面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为此,基层财政部门必须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确保预算管理适应新预算法的实施。

一、新预算法对基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影响

(一)对预算管理幅度的影响

新预算法对预算单位的收支做出明确规定,即纳入预算进行统一管理,同时,还规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所有支出,均必须以获批的预算作为依据,该规定对预算管理包含的内容加以明确。新预算法确立了全口径预算,有利于对政府收支行为的管控。由于旧预算法对政府收支的控制力度略显不足,加之相关法律依据的缺失,从而增大了贪腐案件发生的概率,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升。而新预算法中,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收支要纳入预算的范围,并给出了如下基本内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以及公共预算,在此前提下,各级政府都需要实行全口径预算,据此可以构建起一个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有利于预防贪腐问题的发生。

(二)对政府债务风险的影响

新预算法对基层财政部门的融资进行了改变,解决了旧预算法仅依靠地区收支平衡进行预算编制的片面性问题,由此虽然使得对各地区收支的管理和控制水平获得显著提升,但是却对地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制约效果。各地方政府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常常会使用多种融资渠道相结合的方法,由此可能会引起政府举债的现象,旧预算法并未对这方面进行充分考虑,致使很多债务没有被纳入到预算当中。而新预算法针对基层政府的举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对政府融资所取得资金的用途进行了限制,不但有助于基层政府举债风险的降低,而且还有利于引导基层政府的安全融资。

(三)对预算管理体系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旧预算法的不适用性随之逐步显现,仅对政府管理预算进行强化,容易诱发预算管理中的问题。新预算法是在市场经济的需要下产生出来的,它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充分体现出了政府的服务职能,对政府的收支行为进行了规范,起到了约束政府预算行为的作用。同时,新预算法在理念上进行了创新,从政府管理资金转变为管理政府资金。不仅如此,新预算法对旧预算法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了弥补,对管理职能进行了完善,充分体现出了对政府预算的制约,以及对基层政府收支的监督和约束,为政府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对人大监督和审议财政预算职能的影响

新预算法对人大的监管职能予以进一步强化,通过对五级预算管理体系的参照,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即同级人大有权对本级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审查,可对本级政府预算中一些不恰当的预算项目进行撤销,从而大幅度提升了人大在预算监督方面的权利。通过对人大监督审查职能的强化,除了能够使财政资金的使用获得更加有效的规范之外,还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促进基层财政部门的预算向精细化管理方向发展,确保了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及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除此之外,新预算法还对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预算的时间及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使财政资金的运行更加透明,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有利于促进基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基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策略

(一)应用预算编制促进合理支出

在新预算法下,基层财政部门要实行全口径预算,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编制,强化对资金支出的有效约束。基层财政部门要全面考虑所辖区域的经济形势,合理确定预算规模,将政府各项收支都纳入到预算范围内,杜绝预算外资金运行,消除贪污腐败隐患。在全口径预算管理模式下,财政部门要通过编制高质量的预算强化对资金支出的有效管控,实现对政府各部门经济行为和职能履行的有力约束。

(二)拓宽融资渠道推动经济发展

新预算法下,基层财政部门的举债行为受到了一定限制,同时也造成了财政部门的资金紧张。为此,基层财政部门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财政部门的资金压力,从而满足财政部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如,财政部门要持续加大债务管理力度,利用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券,通过置换高息债务本金的方式优化政府债务结构,从而避免债务成本过高而给财政部门带来财务风险;财政部门还可以利用PPP融资模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引入社会资金参与社会民生工程建设,降低财政支出压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三)强化收入管理,确保预算完成

基层财政部门要加强收入预算管理,制定合理的收入预算指标,保障各项收入预算执行到位。在收入预算管理中,基层财政部门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基础,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对各项税收收入进行清查和监管,确保达到公共预算收入指标要求。同时,财政部门还要加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关系管理,严格执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对基金项目支出预算进行合理配置,重点把控基金项目支出。此外,财政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纳入到预算管理体系中,进一步完善收入预算编制体系。

(四)规范预算编制行为,提供准确的财政预算信息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要想从根本上促进基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就必须确保预算编制质量,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对预算编制过程加以规范,由此可为财政预算提供更加准确及有利用价值的信息,从而满足新预算法对基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提出的全新要求。首先,基层财政部门应当对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并对预算内容加以逐步完善,在此过程中,可以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两个方面作为立足点,从而使预算内容更加科学、合理。其次,基层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与本级人大的沟通,对预算中各类不合理的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以此来满足新预算法的要求。同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本级预算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促进预算编制质量的提高。再次,基层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新预算法中提出的全口径预算要求,对预算进行编制,并将预算落实到各项执行管理活动当中,消除预算外资金,确保政府资金能够得到统一管理。

三、总结

总而言之,基层财政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认清新预算法对预算管理工作各个层面带来的影响,按照全口径预算模式将财政收支的所有事项都纳入到预算管理体系,强化对财政预算收支活动的有效监督,杜绝违法乱纪的情况发生。基层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公开等管理工作,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带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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