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从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与对策

2019-12-20 08:47王伟
卷宗 2019年33期
关键词:从业人员新业态问题与对策

王伟

摘 要:“新业态”是指一种虚拟或真实的交易场所,这个平台本身不生产具体的产品,但可以促成双方或多方供求之间的交易,并且收取一定的费用或赚取差价而获得相应的收益。有关专家表示,正规就业人群已基本参保,新业态带来新增就业人员扩面难度增大,新业态从业者正成为全民参保的难点和突破口。例如网约车司机、通过手机下单的上门家政服务人员以及与百姓生活联系十分紧密的快递员、外卖员等等,成为劳动力市场一股新兴力量。这就意味着他们将来老了,可能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基于此,文章就探讨新业态从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新业态;从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与对策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飞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层出不穷,已成为当前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方式之一。由于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和参保意识不足,传统的“单位制”养老保险制度无法与之相适应。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存在参保率低、断保现象普遍且转移续接困难、个人缴费比例过高等问题。如何有效解决新业态从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制定有效的解决对策意义重大。

1 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1 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低

据调查显示,大多数新业态从业人员对社保政策缺乏认知,事实上,他们也很想参保,可以报销医药费领养老金,可不知道去哪儿参保、如何参保。

从从业者个体来看,新型劳资关系、从业者和平台的税收征缴等都无明确规定,这样的就业模式也增大了个体从业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包括收入不稳定、需求变动冲击、价格变动冲击、无就业保护等。

1.2 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断保现象严重

根据调查研究显示,很多快递员、外卖员采取在互联网平台上注册或与企业签订代理协议的灵活就业形式,没有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新业态从业者流动性比较强,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较差,存在工作时间碎片化、工作空间任意化的特点。所以会出现断保现象没有维护自身权利。

1.3 新业态从业人员和企业之间用工关系不明确,导致各活动主体间的养老保障责任关系确定困难

“新业态”是基于互联网经济平台而产生的新的经营形态或运营形态,是对传统业态的颠覆与改革、优化与升级。新业态就业最大优点是灵活,其相应弊端的就是不确定、不稳定,权责关系尚无明确的界定,责权利不清晰,导致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难以保障。

1.4 新业态发展对政府监管提出新的挑战,在制度保障和政府监管方面存在弊端

由于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作的灵活性,政府很难做到主动监察监管,比较浪费人力、财力。还有新业态从业人员投诉申述渠道较少,相关解决制度缺乏,很难表达自身诉求和愿望维护自身利益。

2 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2.1 探索建立适应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

1)完善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强制参保机制。打破现有的户籍限制和“单位制”参保方式。即新业态从业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在工作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不受按月缴费的限制,可以每季度或每半年缴费一次,以方便个人参保。同时,为了实现2020年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建议对包含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内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强制参保。

2)完善灵活、有弹性的筹资机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国办发〔2019〕13号)规定,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而降低了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同时,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的规定,也为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参保提供了弹性区间。借鉴地方经验,未来应出台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的优惠措施。第一,政府应给予补贴,按适当的比例帮助新业态从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第二,在降低单位缴费率的同时,应适当降低包含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内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第三,对符合连续参保规定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费率优惠政策;第四,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缴费基数降至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等。

3)利用“互联网+社保”优化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和转移接续。在缴費途径上,既要与时俱进,利用互联网、微信、智慧人社手机APP客户端等增加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的便利性,又要加强经办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相互配合,利用“云技术”深度分析社保数据,提高经办服务的效率,以满足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不断增长的养老保险服务需求。在转移接续上,将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赋能养老保险,加快建设“互联网+社保”,形成全国联网的“网上经办大厅”,实现覆盖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综合服务。同时,应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从根本上解决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异地工作或跨地区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难题。

2.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意识

新业态涌现出大量的非传统就业人员,其养老保险参保扩面难度也在加大。一些新业态从业人员很想参保,但不知道去哪儿参保、如何参保。因此,相关部门要定期召开普及养老保险的宣传活动,提高养老保险的知晓率。如在街道、社区开展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参保的必要性、缴费标准、经办流程、优惠政策及待遇水平。也可以根据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弹性”的特点,发展“电子社保”,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切实改善新业态从业人员对养老保险认识的不足,走出传统观念的误区,使参加养老保险成为其自觉的行动,同时,这也有助于提升经办人员的工作效率。

2.3 激发就业市场主体中大数据驱动的平台型组织的参保积极性

就业形态变,社会保险形态亦应该变。平台的持续长远发展,是建立在保障从业者权益之上的。虽然当下新业态市场主体中平台和个人不属于雇佣关系,但可以在各地区、各行业探索新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模式,比如快递业可以按照快递量、单件快递工资含量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养老保险费,以此提高平台组织的积极性。

2.4 加强政策引导,让从业人员积极参保缴费

可根据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特点,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让他们了解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主动参保。

人社部门可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与网络平台合作,直接在淘宝或微商等平台主页上链接各省市社保经办机构,宣传社保政策,方便网上办理业务。

与此同时,完善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让参保者自觉参保。

3 结语

近几年来,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新业态不断涌现并蓬勃发展。同时,新业态从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也引起国家关注。希望通过上文的论述,能够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严玉兔,李洪吉,王建华,刘中海,石树才,尚芳.实施全民参保,如何对新业态从业人员“扩面”?[J].中国社会保障,2019(05):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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