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风险苗头分析研判 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建立金融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2019-12-21 15:54
新营销 2019年5期
关键词:举报人黑天鹅研判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云南 普洱 665000)

2017年7月中旬,《人民日报》刊出文章提醒要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既防“黑天鹅”也防“灰犀牛”。同年7月下旬,中央财经领导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党中央非常重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始终要求守住底线,特别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黑天鹅”和“灰犀牛”两类事件都有可能冲击金融风险底线。“黑天鹅”主要指没有预料到的突发事件或问题。“灰犀牛”事件一般指问题很大、概率较高、早有预兆,但是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从而导致严重后果的问题或事件。

一、建立金融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意义重大

(一)金融举报能及时发现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因具有极强的复杂性和隐蔽性,对其的及时识别并发现一直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目前我国关于金融举报和金融监管方面的研究结果较少,但是根据美国学界研究结果,金融举报是发现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效率最高的手段,其次是媒体和审计师,监管机构主动发现则排在最后。以美国证券行业为例,美国注册舞弊核查师协会统计,全球43%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件都是由举报者揭发出来的,内部人发现上市公司欺诈的可能性比外部审计师高出13倍。

(二)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利于完善监管漏洞

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反映出的监管漏洞,能及早采取弥补措施,切实防止“黑天鹅”“灰犀牛”式危机。例如,非法集资、“套路贷”、财务造假、内幕交易、违规减持、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操纵股价等金融乱象,就可看成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机制缺位和金融执法力度疲软间接导致的。

(三)金融监管部门检查执法对促进被监管对象完善公司治理起积极作用

金融监管部门根据举报情况对被监管对象进行检查执法,促使被监管对象建立专门部门以坚持合规审查,这种合规文化的养成,将督促被监管对象在商业决策时顾及法律和道德的要求,并最终减少违法行为,从微观本质上降低“黑天鹅”“灰犀牛”危机发生的概率。

二、金融违法违规举报现状分析

自2018年1月起至2019年7月末,全市金融办共受理非法集资举报案件9件,其中已经核查6件,其中,1件市级行政部门已经参与化解处置,1件已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机关,其余4件因举报事实不存在、被举报对象无法找到等原因为无效案件。

2019年4月初,市金融办受理群众来访咨询个人POS机刷卡套现行为是否合法案件1件,市金融办工作人员向其讲解政策,并研判认为市场上存在有人经营POS机套现业务赚取利润行为。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获批后在市级“两微一端”媒体平台投放了《警惕“套路贷”风险》《警惕“职业放贷人”虚假诉讼“陷阱”》《信用卡“套现”风险提示》《信用卡“养卡”风险》四期风险提示。

三、金融违法违规举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识别难

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表现形式复杂,准确识别难。例如,“套路贷”行为,其本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欺诈行为,但是在实践上相关举报常被简单处理为借贷合同纠纷;非法集资行为,因通常披着项目投资、公寓式酒店租赁、产品代理推销的外衣,相关举报易被当作民事纠纷调解处理。

(二)举报易与信访、投诉等事项混淆被简单化处理

一是因举报人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水平有限,并且对行政机关受理举报案件流程不熟悉,在举报事项中往往掺杂投诉请求或将信访当成举报进行提交。二是案件受理方因重视不足、业务敏感性不够或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极易将举报事项当作信访、投诉事项简单化处理。

(三)举报线索来源有限

金融违法违规行为隐蔽性强,受害人在资金无法回收之前基本不知道自己已经受骗,既成事实发生前举报的情况少。截至目前我办未发现金融违法违规机构内部人员主动举报的案件。此外,有关专业部门虽然早已察觉有关苗头,但因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愿意出头或害怕提前捅破风险,而不主动举报。

(四)举报线索证据有效性低

举报人对所举报金融违法违规事项往往以口头描述为主,以文字材料、照片、视听资料等载体记录的较少,因举报证据不足而导致举报无效的案件多。

(五)举报受理过程中对举报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不到位

案件受理后,需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示和负责科室具体承办以及相关的情况核实、移交办理等程序,办理链条长;同时,案件受理部门对举报信息处理过程管理不够严谨规范等原因,极易造成举报人信息泄露。

四、充分发挥金融违法违规举报制度作用的对策

“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前,并非无迹可循,对事件的有关知识相对不足、忽略对事件的全面考虑甚至是对相关线索或先兆未引起应有的重视是导致发生“黑天鹅”“灰犀牛”的根本原因。建立金融违法违规举报制度是完善地方防范金融风险机制的基础工作之一,为充分发挥金融违法违规举报制度作用,现提出有关对策建议如下。

1.将金融违法违规举报的处置和分析研判放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突出位置上,及时识别并控制“黑天鹅”“灰犀牛”式风险。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金融业链条长,金融领域风险点多面广,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危害性强,对各类风险苗头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能置若罔闻。

金融违法违规举报可以视为各类金融风险苗头的具体化,必须树立防范金融风险的忧患意识,高度重视金融违法违规举报的处置和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专业化、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实现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2.建立金融违法违规举报分析研判制度。

因金融领域业务复杂,专业性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2010〕第1号)、《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议由地方政府组织成立金融违法违规举报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对辖区内收到的所有金融违法违规举报进行逐一研判,对金融违法违规举报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并提出研判报告。

(1)组织领导

金融违法违规举报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由人民银行市级分行行长担任,成员为地方银保监分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金融办);办公室设立在人民银行市级分行。

(2)职能职责

①中国人民银行市级分行:负责辖区内有关金融违法违规举报受理、分析、研判,对地方银保监分局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研判结果进行认定,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开展相关检查执法工作,承担金融违法违规举报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②地方银保监分局:负责辖内银行、保险类有关金融违法违规举报的受理、分析、研判,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开展相关检查执法工作。

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金融办):负责辖内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持牌类金融组织的违法违规举报受理、分析、研判。

3.市级政府建立金融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

金融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仅在市级行政层面建立,县(区)级因有关金融监管部门覆盖不足和业务能力有限等因素,建议暂不建立相应制度。制度具体要点为有以下五点。

一是明确辖区内金融领域违法违规举报受理单位为:地方人民银行、地方银保监分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金融办),其他单位接到涉金融的违法违规案件举报均移交到以上三个部门。二是不限制举报人身份。举报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三是举报奖励多样化。核实真实有效的举报均可以按查处涉案资金的一定比例获得现金奖励。基层党政机关举报真实有效并被市委市政府运用经济金融决策的,除可以获得现金奖励以外,还可以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加分。四是采取金融违法违规举报首问负责制,不得出现踢皮球现象。五是及时对外公布举报处理结果,正向引导举报工作。

4.进一步完善金融违法违规举报系列工作规范。

一是举报案件专人负责,金融监管部门制定严格的举报案件办理工作规定,安排专人办理举报案件。二是除非举报人愿意,否则不鼓励实名举报,切实避免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三是举报人到受理单位现场举报的,要进行录音和录像,及时保存证据。四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灵活多样方式受理举报。

5.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等现代媒体,加大金融领域违法违规举报制度宣传。

6.加大对金融领域违法违规举报受理人员的培训,注重区分举报、信访和投诉,并提高在群众信访和投诉过程中识别、发现潜在金融领域风险隐患的能力。

猜你喜欢
举报人黑天鹅研判
徐州市超前研判 做好春节安全防范
黑天鹅格里布
除了“黑天鹅”“灰犀牛”别忽视了“大白象”
研判当前货币政策走势的“量”与“价”
研判当前货币政策的“变”与“不变”
“灰犀牛”“黑天鹅”
基于CRF文本挖掘的事故研判分析
直视“黑天鹅”
让管理员管不了的名字
举报人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