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国企改革的特点与可行措施分析

2019-12-22 07:19高静文山西汾西矿业集团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
新商务周刊 2019年23期
关键词:公权定价公共服务

文/高静文,山西汾西矿业集团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

可行措施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战略中,国企、国资占据了毋庸置疑的核心地位。除了要“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涉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新时期国企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面对的都是以往不曾遭遇的“硬骨头”。此时的国企改革不仅具有前所未有的新特点,也因内外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而在深化改革可行性方面潜在更多艰难险阻,需要以更加不拘一格的创新思路实现历史性的超越和突破。

1 新时期国企改革的特点

1.1 内生动力相对有限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后的国企改革主要涉及的是制造业与加工业,具体改革手段则是价格双轨制。而将计划外产品以市场价销售显然远远高过计划价格,国企自然会因改革而获利。如此便促使国企对改革产生了极为强烈的内生动力。但在进入新时期后,国企改革的行业转向了能源业、矿业与服务业,与制造业与加工业不同的是,这些行业普遍存在较高垄断。而深化国企改革必然就是将垄断打破,这显然是对既得利益的破除,会在不同程度上动摇国企既有的市场地位。无疑,这种触及根本利益的改革很难使国企产生足够的内部动力。因此这也是国企改革的鲜明特点之一。

1.2 突破口有所不同

在曾经的国企改革过程中,价格双轨制是最典型的改革手段,也是国企改革的突破口。这是由于制造业与加工业本身就趋近垄断竞争,因此放开定价权就自然贴近自由竞争的状态,这便使之前的国企改革不仅成效显著,且改革进程推动极快。但在新的国企改革中,无论是能源业还是通讯业医药业明显具有更加突出的行政垄断属性,如果放开定价则容易出现存量部分的价格受控而增量部分自由定价,但增量部分依然是具有行政垄断属性的价格。如此放开定价依然会是垄断而非自由竞争的状态。

1.3 公私权益比重出现变化

无论是制造业还是加工业,上两轮的国企改革涉及到的基本都是商业经营性质的私权产品,因此可以较为顺畅地推行价格双轨制和采取抓大放小的策略出售这部分国企。但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无论是能源、矿业还是服务业,其中包含着很大比例的公权成分,涉及的是为全体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品。而这些公共服务品显然不适宜通过完全的价格放开或直接售卖完成改革。

2 新时期国企改革的可行措施

混合所有制经济里的国企改革不仅仅是国资、国企产权改革和股权变动、治理结构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产业内打破垄断、引入多元竞争主体、改变定价过程与定价行为的改革,是产权改革和价格改革在中国经济“新常态”下的一种更高层次的结合。从这样的角度看问题,不难发现,新一轮国企改革具有与以往两轮国企改革不同的特点:

2.1 公共服务保持公权性、公益性

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标志之一就是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不动摇。因此,面对新时期国企改革的新特点,提升改革可行性的前提之一就是涉及公权的产品、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仍然要保持公权性、公益性。比如能源、交通、规模化的公益性服务经济等就需要由能够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事业单位负责,同时以收取服务费的形式取得基本收入。而在确定这些基础性的服务价格时,除了政府宏观定价外,也可以采取政府控制之下的竞价策略。比如电价、药价的竞价就可以由政府主导、由第三方平台实施询价与定价操作等。在有条件和有需要的情况下,公共部门也可以采取租用的形式,将私权纳入到公权经济的投资过程与经营活动中。

2.2 经营性、私权性大幅放开

对不属于基础性的网络服务的私权经济成分,虽然曾经是国企负责经营,但由于主要从事商业经营性的活动,可以采取市场化的企业经营模式,将这些只属于网络接口服务的部分剥离出来。即,通过经营性、私权性大幅放开实现国企与民企在这部分经济活动差异的逐步消弥。最终形成的是唯有民企的企业形式。在对这些曾经属于国企的经营性、私权性经济成分大幅放开定价权时,主要策略是放开属于网络接品部分的定价,使企业与同行、需求方共同开展自由竞价,以此最大程度活跃市场经济,也可进一步提升这些商业经营部分资产的价值再创造水平。

2.3 国资扩大在民资的占比

还有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就是实际经营者是民企,但国企占有资本。而未来的改革策略则是不断加大国有资本的占比。即,凡是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事务均由国有资本掌控,国有资本可以在这些民营企业中投资控股。但无论国企占有资本比例如何大,其仍然与普通民营企业相差无几。国有资本控制属于公益属性的公权经济,同时也在普通民企占有一定股权。上世纪80年代的国企改革主要在制造业领域,涉及的产品基本上是私人品,而这一轮国企改革,由于涉及的领域是矿产、能源与服务业,这些领域的国企在相当程度上代表国家的公共利益,是公共品的提供者。这类大国企也生产私人品,追求商业利益,但同时又提供网络产品(如铁路、金融网、通讯网等)。国企尤其是大国企是公权与商业利益的结合体。这与“抓大放小”时,大量地将商业利益作为主要运营业态的小国企是有很大不同的。

3 结束语

改革开放四十年,国企经历的改革浪潮跨越了几乎所有行业,也相应地创造出独具特色的改革举措。进入新时期后的国企改革不仅面临着更多新问题,产生了更多新特点,且应对措施也较以往出现巨大变化。如果说之前两轮国企改革还相对容易,则新时期的国企深度改革更需要发挥敢闯敢拼的探索精神,通过更加胆大心细的试点找到新时期改革的突破口。这一过程的实质则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以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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