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吸引与排斥之间(随笔)

2019-12-30 04:40李以亮
星星·散文诗 2019年31期
关键词:帕斯捷尔纳克后辈写诗

李以亮

“科学上每前进一步都是依照排斥律推翻比比可见的错误理论的结果,艺术上每前进一步,都是依据吸引律对崇拜的对象模仿、学习的结果。”有一阵子,我对帕斯捷尔纳克的这个论断特别感兴趣。他说得对吗?科学上是否就只讲“排斥律”而不讲“吸引律”?而艺术上则反过来,只讲“吸引律”而不讲“排斥律”?

首先,我当然非常赞同他的问题意识,因为我看到太多人似乎只喜欢“排斥律”,有太多人写诗似乎以前没有人写过诗,这显然不是事实。在最好的意义上,“写诗好像以前没有人写过诗”也许意味着开一代诗风,以个人的天才为诗歌立法。但是,纵观诗歌史,这样的大师毕竟是极少数。而我自己,在反思过青春期的盲动和逆反之后,已经明显不满于轻率的“排斥”,毫无疑问,促使我认真而持久地专注于诗艺的那个重要因素,我自信地说,肯定是吸引力。有着太多这样的例子,太多在重读中仿佛重新发现的诗人,重读过程中突显的他们各自鲜明的思想境界和艺术特色,比起当初无数倍强烈地更加吸引着我,比如圣-琼·佩斯,比如埃利蒂斯,甚至帕斯捷尔纳克。与此相对的,则是曾经爱不释手的作品却开始感觉暗淡,不再具有初读时的魅力,这是不是“排斥律”起了作用?

这一切取决于我对当下的情势的判断,也就是取决于我所观察和感受到的诗歌发展状态的判断。不拒绝吸引律,是因为我被真实地吸引,何况有谁在今天可以声称说他是站在历史的起点?谁能说诗歌是一个从天而降的东西?诗歌有传统,甚至可以说有规矩,没有什么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甚至可以肯定地说:吸引律已经高于一切!明确这一点,需要基本的诚实。必须承认这一点,哪怕你是真正的天才。

同时我也意识到,在吸引律与排斥律之间,应该存在着合理选择的余地,因为诗歌本身存在变与不变的亘古矛盾。变,是因为诗歌艺术本身的感性要求,它需要处理当下的、即时性的问题与题目,所谓“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不变,是因为诗歌在根本上面对存在、面对永恒,它最终的抱负必须要高于现实的关切,它追求超越性——在这个意义上,我理解并赞同马拉美“纯诗”的理念。诗歌要求变化的一面,简单说就是对出新、新颖的追求,没有这一面,诗歌不能发展,甚至根本就不能继续存在。

我无保留地赞美吸引律的作用,同时,也对排斥律保持充分的理解,它在面对令我们震惊、令我们困惑甚至不满的诗歌现象时尤其必需。在诗歌局面死水一潭,僵化与因袭成为风气之时,排斥律就不仅是必需的,甚至会是必然的。说到底,那种令人窒息的“无一字无来历”的要求(这在诗歌史上是存在的),并不是在遵循吸引律,而是遵循了某些非文学的要求,是扼杀创造性的戒律。我认同今天诗歌发展的多元化的局面,我所警惕的是在多元化的路上,暗藏着一个相对主义的陷阱。我觉得不仅需要去靠近公认的经典,去阅读经典,还要具有足够的敬畏。在创新的方向上,也完全可以是“取悦于一个影子”(布罗茨基语)。一个大诗人的影响,除了耀眼的文本的存在,也还可以是气质性的,是他所散发出的那种精神气氛,是他的传记材料中体现的其个人深刻的阅历和广阔的视野,是他代表的时代高度可能给予后辈的激励与鞭策——当然,那后辈须是一个开放的、敏锐的、可堪重任的后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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