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真相:陈嘉庚与新加坡政治部
——回望1950 年和1955 年①本文曾在2015 年第六届海外华人研究与文献收藏机构国际会议上介绍。 本文大部分内容由陈俊林(厦门陈嘉庚纪念馆馆员)翻译,在此表示感谢。

2019-12-30 11:42林劲利
关键词:陈嘉庚政治部殖民

林劲利

(新加坡 拉萨尔艺术学院)

陈嘉庚先生是华侨华人史上的一位杰出人物(尤其是在20 世纪40 年代),并仍将是一位对于海外华侨华人、现代新加坡以及中国大历史具有影响力的历史人物。 但是,部份涉及陈嘉庚的历史研究随着史料的深入解读,也显现出若干疑点。 为此,本文探讨与陈嘉庚直接有关系的两个特殊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1950 年5 月陈嘉庚离开新加坡返回中国,是什么原因让他决定永久定居中国的。史学上关于这一问题, 最为广泛的说法是杨进发的综合叙事。 他断言陈嘉庚1950 年决定回国定居是对“推”和“拉”影响的结果。 一方面是“新中国建设的吸引力拉他回来”,另一方面则是“马来亚政治条件的严酷现实把他推离了这里”②本文原为英文,文中引用了杨进发博士的《陈嘉庚:华侨传奇人物》英文版;此处两个引文均翻译自英文版:Yong Ching Fatt, Tan Kah-Kee: The Making of an Overseas Chinese Legend (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p334. 2014 年杨又出版了改书的修订版,虽改了一些句子,但观点未变,见:Tan Kah-Kee: The Making of an Overseas Chinese Legend (Singapore: World Scientific, 2014), p343.。 杨的叙述可以算是一种综合性叙述,因为它综合了“推”“拉”动因元素,也结合了其他对于陈嘉庚1950 年离开新加坡的史学解释。 这些其他叙述都不同程度地强调了“推”或“拉”影响。“推”方面,比较突出将陈嘉庚1950 年离开新加坡视为逃离新加坡英国殖民政府可能的拘留;也有叙述争辩说陈从未打算永久定居中国,但因新加坡殖民政府修改了护照条例,使他受阻而未能成功返新。 杨的叙述综合了这些不同想法,合并成“推”“拉”。 本文将分析这些不同立场,以历史档案证据来表明,强调“推”的叙述是不准确的。 此外,从陈嘉庚直接提出的证据表明,他并没有被推离新加坡,相反则是他有意识地选择1950 年回到祖国,因为他希望在新中国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其次,本文还将考察陈嘉庚尝试1955 年访问新加坡失败的历史环境。 这一事件并未如陈1950 年离开新加坡那样为人所熟知,但在近年某些修正主义历史叙述中被突出。 最明显的即是陈共存(口授)、洪永宏(编)于2003 年出版的《陈嘉庚新传》。 该书认为:在与中国共产党(简称中共)闹翻,以及中共建政后的所为使他对中国的希望幻灭,1954 年陈嘉庚曾试图逃离中国, 后因周恩来总理安排的一些巧妙政治活动而受阻(换言之:陈嘉庚被周恩来胁迫而留在国内)①陈共存,洪永宏:《陈嘉庚新传》,新加坡:陈嘉庚国际学会,2003,第386 页。。这个叙述还称,1957 年陈嘉庚再次想离开中国,又试图逃到新加坡,却意外发现新加坡殖民政府拒绝批准他进入新加坡,导致他离开中国的计划再次失败。 然而,正如本文将表明的,这样的叙述是完全不准确的,也没有史料依据。 档案史料表明,陈嘉庚在1955 年底的确有企图前往新加坡,但他的目的是到新加坡旅行及访问亲友,而根本不是试图离开中国。

在分析这两个“陈嘉庚问题”时,本文主要依据的史料大多是新加坡殖民时代的新加坡警察政治部(政治部,英称Singapore Special Branch)与陈嘉庚有关的资料(如报告、信函或纪要)。 这些史料来自英国国家档案馆以及新加坡内安局档案②英国国家档案[The National Archives of the United Kingdom(缩UKNA)]里的档案史料有不同合集,本文大多引用自殖民部[Colonial Office(缩CO)]、外交部[Foreign Office(FO)]以及外交和联邦事务部[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FCO)]文件集合。 新加坡内部安全局[简称内安局,英称Internal Security Department(ISD)]是殖民时代政治部的现代化身。。 这些史料使笔者能够进行比较客观的历史研究,还尽可能还原事实真相。

一、1950:陈嘉庚1950 年离开新加坡返中国定居的真实原因

在杨进发的叙述中,“陈嘉庚1950 年5 月最终离开新加坡, 是由于中国和马来亚的政治环境的改变所致。 ”③Yong Ching Fatt, “Nanyang Chinese Patriotism towards China knows no Political Boundaries”: the case of Tan Kah Kee (1874-1961), Archipel, Vol. 32 (1986),179.马来亚方面,关键是1948 年6 月马来亚紧急状态的来临使陈嘉庚处于一种困境。 一边是马来亚和新加坡殖民政府,另一边是马来亚共产党(简称马共)及其多数华人支持者,而陈被夹在中间。 对战后新加坡政治来说,陈嘉庚对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的极力推崇,以及对国民党及其与美帝国主义所谓联盟的致命反对,已另有讨论④Chui Kwei-chiang, The Response of the Malayan Chinese to Political and Military Developments in China, 1945-1949, Research Project Series No. 4 (Singapore: Institut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College of Graduate Studies, Nanyang University, 1977). 尤见16-21 页关于陈嘉庚在1946 年9 月由于公开寄电报给美国杜鲁门总统所引起的“电报危机”。。 但需指出的是,陈嘉庚在中国内战时期的政治行为,是为新加坡政府所熟知的,就如杨进发所言,他们将陈置于公开露面和泄露其政治立场和忠诚度的巨大压力下⑤Yong, Tan Kah-Kee (1987), 325。。 殖民政府并不认定陈是马共支持者,但认为陈高调支持中共的行为和言论使他成为理想的马共的宣传工具,所以殖民政府对他施压使其公开发表反对马共的言论⑥杨指出,马来亚警察十分有信心,认为陈嘉庚根本不是马共支持者,因为他自己在柔佛的经济利益已受到了马共游击队暴动的压力,而陈嘉庚也已经让儿子陈国庆把这情况给当局报告。 Ibid., 325-26。⑦Ibid., 326.。 于是,1948 年7 月22 日,陈被“劝说”发布一个公开声明,要求法律保护并公开谴责马共暴力手段。 杨进发对此做了特殊注明,而“劝说”两字非常合适,显示马来亚警察《政治情报杂志》(Political Intelligence Journal)用“劝说”这一描述的正确性,因为陈对该声明并非十分不情愿,最后愿意只因他听从了朋友孙崇瑜(Sng Choon Yee)的忠告。 但此事件的直接影响则是留下一段他与殖民政府间的不愉快遭遇,就如杨所述,为解释陈何以选择1950 年回中国提供了一些线索⑦。

另一方面,相对于随马来亚紧急状态而来的日益严峻的政治局势的“推”力,杨认为,陈嘉庚更多的是受到了新中国的“拉”力。 陈嘉庚是典型的爱国华侨,在内战中长期支持中共,而且到了1949 年局势已越来越明朗,即将验证了陈的政治主张是正确的。1949 年1 月,毛泽东主席亲自邀请陈嘉庚回北京参加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筹备会议,尽管他拒绝担任政治角色,但仍表达了要亲自访问祖国并向主席表示祝贺的希望。 于是,陈嘉庚最终于1949 年5 月离开新加坡回到中国,后在其他诸多名流的劝说下同意作为华侨首席代表的身份参加第一届政协会议。 陈嘉庚随后被提名为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 在考察中国东北地区后, 陈又在1949 年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 因此陈嘉庚亲自并直接参与了新中国的政治,他对这一角色的责任感与他对自己早期在集美(厦门)致力于教育振兴并行不悖,看到学校战后满目疮痍令他心痛。 因此,正如杨所述,陈嘉庚告诉在集美的侄子,他将回中国并献身于“尤其关注文化和教育发展的社会主义重建”。 于是,陈嘉庚于1950 年2 月返回新加坡,清盘自己的事务,准备回祖国定居。

当然,殖民当局对他支持并已然成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权的成员这一情况日渐恼火。 正如杨所述,英国曾考虑过取消陈嘉庚的英国护照和他的英国国籍(自1916 年),或甚至以拘留威胁警告他不得返新。但最后这些对付陈的措施都被认定为没有法律依据,而通过扣押陈嘉庚结果有可能煽动动乱也不是英国人所期望的行为。 虽然殖民当局特别关注陈,他在跟英国、美国及中文媒体的交往谈话并没有显出任何颠覆的行为;他否认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员,只承认是中国政协顾问。 另一方面,陈嘉庚继续公开支持中国新政府,同时也对已在新中国施放的负面中伤推出“他自己的宣传攻势”和抗议①Ibid., 329-333.。 因此,杨认为,无论英国政府是否会看到这种日益关切的情形, 陈嘉庚已决定于1950 年4 月回中国度过余生的方式解决了他们的苦恼。

杨进发认为是一种“推”“拉”合力共同促成了陈嘉庚的决定。 杨认为,英国政府1950 年对陈嘉庚的怀疑极有可能再次将他拖进马来亚紧急政治局势,给他带来更多麻烦和政治压力:“他无法忍受如1948 年7月所遭遇的签署和发布违背自己意愿的声明、为法律和秩序鼓掌并谴责暴力和流血事件等屈辱”。 若留下来,他将放弃“中国政治中更富情感和令人兴奋的事务”,取而代之的则是“在新加坡的政治孤独、受限制、凄惨而乏味的生活。 ”此外,如杨近期指出,有一基本的补充事实是:“1934 年后新加坡和马来亚缺乏实质性的经济利益,坚定了他退离新的决定”,因为陈嘉庚有限公司已经于1934 年经济大萧条后清盘②Yong Ching Fatt, ‘Tan Kah Kee and Lee Kong Chian—Divergent Political Destines and Contrasting Legacies’ in, Leo Suryadinata (ed.), Tan Kah Kee and Lee Kong Chian in the Making of Modern Singapore and Malaysia (Singapore: National Library Board, 2010), 16.。 因此,陈嘉庚有理由于1950 年初返回中国。

杨进发的“推”和“拉”力的叙述是一种综合,因为它汇集了多年来的不同史学立场,主要集中在“推”或“拉”因素和情况之一,但并非同时。 另一方面,也有一种对相关动机的完全不同观点的争论,其焦点在于陈嘉庚控制之外的环境。 李光前儿子李成义(Lee Seng Gee)在接受采访时回忆说,他外祖父从未打算留在中国,而只是要再去中国“看看在新政府统治下的中国是怎样的”③Transcript of oral history interview with Lee Seng Gee, 20/08/1980, National Archives of Singapore (NAS) Accession No. 000040/08, 67.。 这一解释被固定在了新加坡主流历史中,特别是因为康斯坦斯·玛丽·特恩布尔(Constance Mary Turnbull)的开创性著作《现代新加坡历史》断言:英国希望“限制北京和新加坡华人之间的联系”,所以殖民当局于1950 年通过一项法律,在1950 年“禁止到中国的游客返回新加坡”④Constance Mary Turnbull, A History of Modern Singapore, 1819-2005 (Singapore: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Press, 2009), 248.。 因此,在完成1950 年中国之行、视察了他创办的教育机构恢复情况后,陈嘉庚发现英国人拒绝他重返新加坡,由此“他便再未踏上新加坡土地”。 所以,沿着“推”和“拉”理论解释陈嘉庚永久定居中国即是这一“禁令”的解释。

笔者认为,只有“拉”的解释可以得到史料支持。 首先,在“推”之观点中的陈嘉庚1950 年曾面临被拘留的判断是完全错误的。 而杨认为,无论拘留威胁是否真实存在都已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成为一个无解的“历史之谜”,这并不完全正确⑤杨进发在最新版本仍保持这个说法。 见:Yong, Tan Kah-Kee (2014), 342.。 当然,作为新任命的中国官员和中共著名“同路人”的陈嘉庚(以及他在新加坡华人中的巨大影响)都同样受到新加坡殖民政府的关注。 这也是新加坡政府曾试图寻找法律依据来阻止陈嘉庚1950 年2 月返回新加坡的原因。 但即使这是正确的,也并不意味着殖民当局只是想要简单拘留陈嘉庚。 相反,新加坡政府的立场是,一旦陈嘉庚于1950 年2 月回到新加坡,会谨慎监视他。 而只能在有法令支持,有着合法合理的行为理由以及可与公众对话的条件下,才会考虑根据紧急条例下(即不经审判)拘留他。 担心公众舆论是一个简单原因。 正如新加坡殖民辅政司解释说:“总督向我保证,他最不希望做的一件事就是要采取任何行动使这个75 岁老人成为一名烈士。 ”⑥‘John D. Higham, Colonial Secretary, Singapore, to J.O. Lloyd, Colonial Office’, 10/03/1950, UKNA/CO 717/204/8在这一情况下,拘留的可能已经由当时陈嘉庚准备1950 年5 月重返中国而消失了, 正如新加坡政治部指出:“上个月陈嘉庚从红色中国的回返,给我们造成了一些不安,因为英国国籍法令让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承认这个生于厦门、有新加坡国籍的共产主义崇拜者。 在紧急条例下我们可能已经拘留他,但决定放任他,希望在共产主义中国的生活现实会让他的舌头平静下来。 事实上,他已经表现得非常谨慎,当讲述到中共政权下的生活点滴时他已很少在公开言论中搬出满洲。 他曾以他创办的《南侨日报》相对较温和的言论来攻击美帝国主义。 他有望在一个月左右重返中国。 ”①Singapore Political Report, March 1950, UKNA/CO 825/82/2.显然,殖民当局无意拘留陈嘉庚。 所以“推”的动机在这方面是没有史实依据,正如陈国庆所称“是完全错误的”②Transcript of oral history interview with Tan Kok Kheng, 14/12/1982, NAS Accession No. 000232/81, 646.。

然而,即使“推”理论断言,如果陈嘉庚留在新加坡将面临拘留的说法没有证据支持,但仍保留了一种观点,即认为陈嘉庚已被当地的政治压力推离新加坡,这一政治压力即1948 年马来亚紧急状态——亦即他非自愿的对马共的公开谴责。 但这一论点存有缺陷。 “推”理论动因的解释来源于陈嘉庚朋友孙崇瑜的回忆。 他说,1948 年7 月陈嘉庚发出的公开声明实际上是马来亚高级专员杰拉德·坦普勒 (Sir Gerald Templer)爵士的命令结果;是“万能的”坦普勒命令向新加坡总督施压让陈嘉庚就范③Transcript of oral history interview with Sng Choon Yee, 05/03/1981, NAS Accession No. 000064, 176.。孙崇瑜说,这是华人事务部秘书[Secretary for Chinese Affairs(SCA)]阿德金斯(E.C.S. Adkins)告诉他的,说“坦普勒给总督送了一封样本信件,让陈嘉庚在报上刊登发布。否则,他将被驱逐或被逮捕。”孙还说,陈嘉庚起初拒绝签字,因为他无法读该文件(英文的),而在了解了其内容后,陈嘉庚显然是反对其措辞和内容的,因为这文件不仅谴责马共,也很显然地将陈嘉庚与中国共产党关联在一起。 之后,陈设法成功与SCA 周旋获允改变措辞,同时也借助与孙的友谊,发布了一份阐明陈嘉庚与马共无关的可接受的公开声明。但这一不愉快经历使陈嘉庚决定离开,根据孙崇瑜转述:“我要自己离开。我不想留在这种地方。我不想和这里的英国政府打交道,无论什么政府也会试图让我说什么……如果他们不驱逐我,我放逐自己。 ”④Ibid., 386,388-390.陈嘉庚之后便在所有报刊“宣称他是要离开,不再回来”,“然后他真的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孙的这一说法一直被作为陈嘉庚逃离英国人和抓捕马共窘境的史学依据,但并不能被视为一可靠信息来源⑤杨进发曾采访孙崇瑜,将其回忆引入其书中叙述,并一直认同孙的解释。 见:Yong, Tan Kah-Kee (2014), 335.。

其一,杰拉尔德·坦普勒爵士于1952 年才上任。 也许孙将爱德华根特爵士(Sir Edward Gent)(1948 年2 月到7 月马来亚高级专员)或亨利·格尼爵士(Sir Henry Gurney)(1948 年10 月至1951 年10 月)与之简单弄混了,但孙崇瑜如此确定发布声明的命令来自“全能”的邓普勒,二者明显矛盾。 即使允许时间变化莫测和人类记忆不足,孙的叙述显然使陈嘉庚看起来好像根本不愿发布针对马共的声明,只是在面临巨大政治压力下最后才同意发表。 但问题是,这个陈嘉庚不情愿发表反对马共声明的叙述非常令人可疑,也很难与史料证据调和,毕竟1949 年时的陈嘉庚很愿意再次这样做。

1949 年11 月,新加坡总督富兰克林·吉姆森爵士(Sir Franklin Gimson)在写信给伦敦的殖民地秘书阿瑟·克里奇·琼斯(Arthur Creech Jones)商讨关于是否可以法律手段拒绝陈嘉庚返新入境一事时,附上了一篇来自SCA 阿德金斯赖的短文⑥‘The Governor of Singapore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12/11/1949, UKNA/CO 717/184.,总结了对陈嘉庚事件的支持和反对,在“支持”部分指出:“也许除了槟城的王冲铿博士之外,他(陈嘉庚)是在具有代表性的华人之中最先愿意做了反对恐怖分子的宣判。 一份他的1948 年7 月信函副本附后。 自那以后,他已加上了一点,公开出版了他寄给华人事务处秘书的信函。 ”⑦王冲铿博士在1948 年公开谴责马共,结果被马共暗杀。

如果1948 年7 月陈嘉庚的原始公开声明纯粹是被“劝说”的结果,那么可以肯定的是,按理殖民官员不会把这个“劝说”的产品(1948 年7 月的声明)算在“支持”陈嘉庚的部分。此外,阿德金斯于1949 年3 月指出,还有另一封陈嘉庚发布的公开信。 此信实际是SCA 与陈嘉庚之间关于马共与中共区别问题进行的一次信件交换。 1949 年2 月23 日,陈嘉庚在接受美国新闻记者采访时显然已自愿指出:他相信马来亚问题与中国问题是完全不同的。 据新加坡政治部的报告,陈嘉庚曾表示,中国共产党是争取全中国人民的支持,而马共则争取少数且因马共土匪般的行为注定是要失败的,因为恐怖主义永远不会赢得中国人的支持⑧Special Branch Memo: ‘Re: Masterson interview with Mr Tan Kah Kee’, 23/02/1949, ISD.。 鉴于最近陈嘉庚也与毛泽东高调进行电报交流,SCA 趁机写信给陈嘉庚邀请他阐明观点,因为“马来亚联邦自然对有助于启发华人心目中的中国与马来亚共产党之间的微妙关系的任何陈述都有兴趣。 ”⑨Review of Chinese Affairs, March 1949, UKNA/CO 717/182/4.陈嘉庚即把他的回复刊登于报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与马共没有关系,若有关系,他在太平和怡保的公司就不会遭受“惨重损失”,他的员工就不会受到骚扰或被谋杀,而他的儿子也就不会关闭其在柔佛州的工厂了①Ibid., ‘Appendix: ‘B’’.。陈在报纸发表这封公开信是心甘情愿的,没有任何的“劝说”或压力。所以综合以上,显然孙崇瑜的回忆没有史料依据。

此外,来自新加坡政治部的证据还表明,陈嘉庚和政治部已经有相当良好的关系。ISD 档案表明,1950年5 月21 日临行前, 陈嘉庚曾直接和政治部接触, 亲自去告知他将于1950 年5 月15 日后回中国的打算,甚至同意合作“保守他离开日期的秘密”,以避免大群人聚集为他送行②‘Cutting from Chinese Section Weekly Summary No. 16-17’, 23/04-06/05/1950, ISD.陈国庆的口述回忆确证他父亲和政治部的关系; 口述里曾提过陈嘉庚和政治部的一位A.E.G.Blades 的关系。 见:Transcript of oral history interview with Tan Kok Kheng, 14/12/1982, NAS Accession No. 000232/81, 646.。 虽然陈于5 月21 日最终离开新加坡引致了许多他“最近在怡和轩俱乐部被政治部官员施压”而被推出该国的谣言,但事实上新加坡政治部官员都很确定这些谣言来源于马来亚和新加坡的国民党支持者③Special Branch Memo: ‘Re: Tan Kah Kee’, 22/05/1950, ISD.。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政治部并未施压让他离开,而且这个因政治压力的“推”论断也是毫无历史依据的。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与陈嘉庚家族关联,李成义也错误地断言陈嘉庚的最终离开是由于英国阻止其任何回返可能的结果。 其实这也不能全怪他,因为正如康斯坦斯·特恩布尔指出的那样,殖民当局在1950年的确发布了新条例限制访华者回返④Turnbull, A History of Modern Singapore, 248.。 然而,无论特恩布尔所说的阻止中国访客回返的新法律是对的,但这新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到陈嘉庚。 新加坡政治部1950 年6 月的报告指出:“根据目前的移民法(战前颁布),外国出生的华人居民在殖民地通常可获准入证,此准入证实际即是允许他们随时外出及回返的通行许可证。 在目前情况下,这是最不理想的,故正考虑修改此条款。 ”⑤Singapore Political Report, June 1950, UKNA/CO 825/82/2.

紧接着的1950 年9 月新加坡政府发布护照条例修正案, 强制规定殖民地一切外来居民凭签证才可重返殖民地。在此之前,持有准入许可证的外来居民两年内可任意往返访问中国或其他亚洲国家,但1950年9 月后,他们则被限定最多给予3 个月签证⑥Singapore Political Report, September 1950, UKNA/CO 825/82/2.。 但这一规定只适用于马来亚和新加坡的外籍居民。 陈嘉庚则另当别论。 他有英国国籍且持有英国护照往来。 事实上,当新加坡政府最初在1949 年底考虑阻止陈嘉庚返新及1950 年2 月他实际真正返新前,殖民官员早已对此事实清楚明了。 这一入境许可权持续有效直至1955 年,正如新加坡殖民政府国防和国内安全秘书(Secretary for Defence and Internal Security)对陈嘉庚申请访问新加坡一事指出:“陈嘉庚是入籍的英籍国民,如果他返回的话,我们无权拒绝他入境,除非我们撤销他的英国国籍。 ”⑦P.R. Lewis to R.W. Calderwood’, 04/11/1955, ISD.

用“禁止”作为解释陈嘉庚之后永久定居中国缘由的想法是没有历史和法律根据的,事实上也是不可信的解释,因证据还表明,1950 年后陈嘉庚留在中国是他自己选择定居祖国。

既然不是“推”力,且如果也非“禁止”使陈嘉庚永久离开了新加坡,那么是否新中国的“拉”力导致了陈嘉庚的离开? 英国国家档案馆于2006 年公开一份文件,陈对历史的亲述可帮助我们理解他1950 年离开的真正意图和目的。 此文件包含了一份1950 年5 月9 日陈嘉庚和他创办的《南侨日报》工作人员的会议纪要,这份纪要是在1950 年9 月21 日该报被查封时被政治部搜查到的⑧Singapore Political Report, September 1950, UKNA/CO 825/82/2.。 纪要内容主要是关于陈嘉庚斥责工作人员显然接受了来自北京某些中央人民政府官员错误的(就他而言)指令⑨H.P. Goodwyn to G.N. Jackson’, 16/01/1951, UKNA/FO 37193112B.。 这与本文要讨论的没有直接关系,尽管它对研究海外华侨与中侨委(与侨务)的具体动态是值得研究的,但关键是陈发布的两个声明:“就个人而言,这次我回马来亚是由于要办理公共和私人事务。 公共事务是有关清盘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私人方面是处理我在霹雳州的五家工厂。由于这五家工厂现已与南益合并,未来我也不必担心它们的管理问题,而每年计提的利润将被充入集美学校基金。 因此,目前我手头上唯一的工作就是《南侨日报》。但我已打算‘了断’或放弃这项工作或职责,以集中精力于集美学校。甚至我也将放弃照顾我的孩子们,让他们自谋出路。 ”①‘Translation of the minutes of a meeting between Tan Kah Kee and the Nan Chiau Jit Pao staff, found in the left hand drawer of table occupied by Pang Hak Sang in Nan Chiau Jit Pao by Inspector Ho at 1.40 a.m. on 21.9.1950’, UKNA/FO 371/93112B, 1.“现在的情况是,很多管理者想辞职,我也要回中国。 我试图让其他人来接替我的位置,但没有人愿意。 这就是为什么我召集你们来说几句别言的原因。 ”②Ibid., 7-8.

这份文件是否可以作为陈嘉庚自身话语的准确反映,显然取决于它的真实性。 有两个原因可以证实这份文件可信的。 其一,如果它是政治部制造攻击《南侨日报》的谎言,则没必要将此文件转发至伦敦分享纪要里包含有关侨务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统战部的活动信息③‘H.P. Goodwyn to G.N. Jackson’, 16/01/1951, UKNA/FO 37193112B。 其次,此会议纪要的其他部分包含了陈嘉庚对中央人民政府中各类人物的高度个人评价以及对侨务委员会选举的意见, 换句话说,都是政治部不可能自编出来的信息④Ibid., UKNA/FO 371/93112B, 8-10.。 因此,这份《南侨日报》会议纪要可视为陈嘉庚本人意见的真实代表。

1950 年5 月9 日陈嘉庚对其编辑人员的言论,传达出的意思就是他紧急返回中国的唯一原因是为了继续他的慈善事业。 这肯定是“拉”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唯一的一个。 在此问题上,杨进发建议要考虑陈嘉庚的个人责任感是正确的。 陈嘉庚作为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和中侨委委员的新身份,意味着他将选择永远定居中国⑤Yong, ‘Tan Kah Kee and Lee Kong Chian’, 13.。 事实上,陈嘉庚对他这个“海外华侨首席代表”的角色非常慎重。 在他1949 年9 月提交给中国人民政协的7 个议案中,有3 个与华侨事务密切相关⑥陈嘉庚:《新中国观感集》,新加坡:怡和轩俱乐部,新加坡陈嘉庚基金,中国厦门集美陈嘉庚研究会,2004,第157-160 页。。此外,1949 年12 月陈嘉庚与华东财政委员会的交涉也显示,陈嘉庚已接受海外华人利益代表的角色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1949-19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金融卷》(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6,第807 页。。 陈嘉庚就这样明确地致力于他的角色,直接参与新中国政治,并且很自然地在处理完新加坡事务后便返回中国。 由此可见,新中国的“拉”力是陈嘉庚1950 年5 月离开新加坡可被史依料据证实的唯一解释。

二、1955:对陈嘉庚1954、1957 年两次试图返回新加坡未果事实的澄清与辨析

2003 年出版的专著《陈嘉庚新传》认为陈嘉庚是个悲剧人物,构建了陈嘉庚在中国(1950-1961)的生活,罗列了他的失望和1950 年代后急剧左倾化的新中国未实现当初承诺的失望。《新传》甚至指出,如果不是陈嘉庚在海外华侨中残余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陈嘉庚的下场可能跟刘少奇、彭德怀等人相差无几。 ”⑧《陈嘉庚新传》,第2 页。这一叙述虽不是主流,但仍获得其他历史学修正主义者的支持⑨陈共存和洪永宏拥有支持者。 见李远瑾,“陈嘉庚林文庆的比较研究”,Leo Suryadinata (ed.), Tan Kah Kee and Lee Kong Chian in the Making of Modern Singapore and Malaysia (Singapore: National Library Board, 2010), 151-172.显然《陈嘉庚新传》有修正主义,因该书已成功说服杨进发。见杨进发1987 年和2014 年出版的Tan Kah-Kee: The Making of an Overseas Chinese Legend 的区别,尤见2014 版脚注141-143 号(2014: 358)。。 笔者无意整体评论《新传》,但对于书中对1954 年和1957 年陈嘉庚两次试图返回新加坡事件的叙述,并需要表明的是,这些修正主义叙事完全没有史料依据,所以不能接受为历史事实。

首先,《新传》断言,至1954 年末,陈嘉庚已确信,由于对中共的批评,以失败告终,他被认为对中国政治是多余的,并感叹说他在中国政治没有前途,决心回到新加坡。 因此,11 月陈嘉庚拒绝重新被提名入中侨委, 据称同时也告诉庄明理, 他将不会出席12 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 显然庄担心陈嘉庚回到新加坡继而公开批评中共,就像他当年反对国民党那样,因此庄试图说服陈嘉庚留下来。 此时,周恩来总理临危受命,给陈嘉庚发了一份电报,通知他来北京讨论关于从福建向厦门延伸出一条铁路线的问题。 这一拟议铁路线是过去4-5 年间一直困扰陈嘉庚的一件心事,他觉得自己别无选择,只能去北京争取这个风险项目,因为陈嘉庚相信铁路线对于他所深爱的福建发展来说绝对必要。 于是故事的结局便是陈嘉庚留在了中国,并赴北京参加全国政协,并接受了再提名为全国委员会副主席⑩见《陈嘉庚新传》,第384-86 页.。看来陈嘉庚几乎是被胁迫留在了中国。

第二件事发生在1957 年,当时陈嘉庚显然深感幻想破灭,并深受“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反右运动的激进方式干扰,并知道因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临时发言,自己已被贴上了“反对派”标签,故决定于1957 年7 月后离开中国返新一段时间。 《新传》称据陈国庆和陈共存的回忆资料梳理:陈嘉庚计划以去印度度假为借口,期间在新加坡做一合法停留,所以他托新加坡的亲戚向新加坡当局申请入境许可。 陈虽持有英国护照,但殖民当局拒绝了他的入境许可,“这使中国的相关部门大大舒了口气”,因为如果陈嘉庚获准进入新加坡,毫无疑问他将会高调批评中国共产党。 殖民当局方面的拒绝,显然也部分解释了为什么陈会于1957 年11 月指示他的律师在新加坡宣布放弃英国国籍的原因①Ibid., 419-20.。 无论怎样,似乎陈第二次尝试离开中国返新加坡还是失败了。

《新传》对1954 年和1957 年两个事件叙述的问题在于,史料依据证明陈实际试图返新的事件发生在1955 年。 1955 年6 月,新加坡警方情报部门报告称,因新加坡总督约翰·尼科尔爵士(Sir John Nicoll)于1954 年即撤销了陈嘉庚太平绅士[Justice of the Peace(JP)]身份,陈于是让其儿子陈国庆去申请“撤销他的英国国籍”。 但警方也指出:“他打算于1956 年初访问缅甸、印尼和印度,如果他能获得入境许可,他将对新加坡作一短暂访问。 ”②Singapore Police Force Intelligence Journal, No. 6, 30/06/1955, ISD.

公众会继续关注后续事件,即身为殖民地太平绅士的陈嘉庚获选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成员”后,他的太平绅士身份于1954 年9 月被撤销③‘Sir John quietly rubs out a Red stain’, 11/09/1954, The Straits Times.。但陈嘉庚对此未说过一句话,也未放弃他的英国国籍。1955 年8 月29 日,新加坡政治部华人事务组警司费尔贝恩(J.E. Fairbairn)写信给政治部主任考尔德伍德(R.W.Calderwood),报告称陈国庆代表其父曾来找过他。 “他告诉我,陈嘉庚现在中国西北省份巡访,而他将在明年年初访问印度、缅甸和印度尼西亚。 其父叫他来见我,看是否有可能获准于明年1 月或2 月以私人名义来新加坡作为期3 或4 个月的短期访问。在新加坡期间,他提出要居住在武吉巴梳路的怡和轩俱乐部。据陈国庆称,他父亲于1949 年获颁英国护照,但因厦门没有英国领事馆,其父护照一直未能办理延期。 ”另一方面,费尔贝恩警司认为,陈嘉庚的访问提议可疑:“陈国庆接近我的目的,很显然是为了获悉新加坡政府对可能提交其父访新正式申请的反应。 陈嘉庚在此关头访问新加坡涉及一项高层政府政策问题。 如果无法获得对此非官方访新申请的合适回应,中央政府可能通过给陈嘉庚发放外交护照的方式来促成此事生效,因为陈嘉庚事实上是一名中央政府官员。 ”④J.E. Fairbairn to R.W. Calderwood, 29/08/1955, ISD.政治部主任考尔德伍德对此问题无法作出决定,所以上报此事,请其上级——国防和国内安全秘书(SDIS)刘易斯(P.R. Lewis)来作决定。

SDIS 一直未给予答复, 直至1955 年11 月陈国庆再次造访费尔贝恩询问对陈嘉庚要求的答复,SDIS方才回应。 陈国庆被告知“他父亲陈嘉庚先生的此次访新将不会被新加坡政府欢迎”,至于所提中央人民政府可能开出的外交护照,只有在北京英国驻华大使馆外交官签注的“而不用再请示新加坡”的情况下才有效,即便如此,也只有24 小时的过境签证;所有其他人,甚至那些持有外交护照者必须向新加坡政府递交申请,而新加坡政府则保留拒绝他们的权利。 有趣的是,SDIS 也指出:“陈嘉庚是入籍的英籍国民,如果他返回的话,我们无权拒绝他入境,除非我们撤销他的英国国籍。 现正在考虑采取行动撤销。 ”⑤P.R. Lewis to R.W. Calderwood, 04/11/1955, ISD.

然而,因陈嘉庚1957 年自己放弃了他的英国国籍,使SDIS 无需再采取行动来兑现之前的声明来“考虑撤销”。 因此,如若陈嘉庚真想返新,他在放弃前完全可利用他的英国国籍实现并应该能够实现返新的愿望,无论殖民当局是否欢迎他。

所谓的1957 年事件(陈嘉庚试图前往新加坡旅行,只是被殖民官员阻止了),这样看来似乎更接近小说而不是历史事实。 如果陈嘉庚真想离开中国返回新加坡,但因殖民地官员拒绝给他发放入境许可而导致受阻,则很难解释他的下一步。 如果他想逃离中国,那他为何于1957 年放弃唯一能保证他进入新加坡的英国国籍? 也许陈嘉庚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利,但也说不通,因为他在新加坡长期有代理律师(Messers Eber & Tan 律师事务所,4A 莱佛士坊,新加坡)。 事实上,这家律师行已为他1957 年放弃英国国籍事件整理的文书,也适时给客户提供适当的法律咨询,可视为新加坡“遗产律师事务所”的一员①Chief Justice Chan Sek Keong, ‘The Rise and Fall and Rise of Heritage Law Firms’ [http://www.lawgazette.com.sg/2011-02/9.htm].。 因此《新传》对1957 年陈嘉庚试图返回新加坡的断言,笔者认为是不准确的。

另一方面,《新传》还称陈嘉庚1954 年也尝试离开中国但未成功。 笔者认为,作者在书中所疏忽并弄错了日期。 新加坡政治部史料证明陈嘉庚试图访新加坡的事件是在1955 年8-11 月;如果《新传》作者把此1955 年事件混淆为他们说的1954 年陈嘉庚试图返新失败一事, 那么这一故事的其余部分意味着,陈嘉庚最终被周恩来总理约谈延伸至厦门的铁路问题而被勒索居留便毫无意义了。因铁路支线于1955 年2月即开始动工,而陈嘉庚随即接受了政协全国委员提名。

另外,也许有人可能争辩说,《新传》所述1954 年之事与政治部文件透露的1955 年之事实际是两个独立事件。 但根据假设,这意味着相当难以置信的一系列事件:一个年代期间陈试图在1954 年12 月离开中国未果,1955 年他在广泛视察中国北方工业的同时也在提前为1956 年短期访新获新加坡当局准许而做准备②“陈嘉庚1955 年9 月2 日致周总理函”,02/09/1955,在张其华:《陈嘉庚在归来的岁月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第203-205 页。“陈嘉庚1955 年9 月27 日对中国新闻社发表‘桑梓喜讯与东北见闻’一文”,27/09/1955, Ibid., 207-11 (207, 209).。 这一年表产生意义的唯一途径是,因他在1954 年底返新尝试失败,如果1955 年的做法被视为他第二次尝试离开中国,那么陈嘉庚已指示他儿子告知政治部他以“私人名义”旅行将没有意义。 事实上,如果陈嘉庚真想获得殖民当局的欢迎,所有他需要做的应该是让他儿子告诉政治部,他试图叛逃。 因为被罗伯特·诶里正特(Robert Elegant)曾称为“一号华侨”和“北平大炮”的陈嘉庚的成功叛逃,将是对英国的一个极好宣传妙招③Robert Elegant, ‘Tan Kah Kee: No. 1 Overseas Chinese’, The Singapore Free Press, 19/08/1954。 此外,就如SDIS 刘易斯指出的,在拥有有效的英国国籍的基础上,陈嘉庚完全有可能已经前往新加坡了。 他并没有这样做,只能说明对陈嘉庚来说,以中国公民身份而非英国公民身份去旅行显得更重要,但这一点对《新传》的叙述带来了一些难题。

因此,更有可能的是,《新传》中所述的1954 年和1957 年在幻灭和失望后陈嘉庚试图离开中国而未果并非两个独立事件,而是一个事件,即1955 年陈嘉庚打算前往新加坡访游。正如证据所表明的,他1955年即有意向于1956 年初去新加坡访游——不是什么试图逃离中国中共的胡说。 此外,陈嘉庚与政治部交涉的性质和他儿子传达给殖民地官员的信息内容,显然表明陈嘉庚根本没有逃离中国与中共的想法。 另一方面,陈嘉庚不愿意基于他的英国国籍来实现旅行是一重要事实,因为正如陈国庆所指出的,他父亲还打算访问缅甸、印度尼西亚和印度,换言之,陈嘉庚想访问与中国在海外华侨双重国籍问题上互动最频繁的三个后殖民地国家。

在陈嘉庚试图于1955 年底去新加坡之前,1954 年7 月8 日周恩来总理即与印度、印尼和缅甸大使就解决海外华人国籍问题方案提前做了预告。1955 年7 月22 日,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签署了双重国籍条约④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双重国际问题谈判的公报”,22/04/1955, 世界知识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及 (1949-1959)》5 册,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3,第275-276 页。。陈嘉庚于1955 年5 月也公开表示非常支持该条约,表明该条约满足了所有海外华侨的愿望。 海外华侨的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得以解决,将使他们能够加强与祖国的联系⑤陈嘉庚:庆贺关于双重国籍问题条约的签订,03/05/1955,厦门华侨博物院:《陈嘉庚文集》6 册,厦门:华侨博物院,1995,6,第593-594 页。。 可见,陈嘉庚在设法向政治部申请访新许可时提出途经新加坡前往印尼、印度和缅甸的意图,这一拟定行程高度契合与中国同期对双重国籍的讨论,并非巧合。 实际上,既然陈嘉庚不愿以英籍身份旅行,并一直强调以“私人身份”,或许他的真正目标是打算前往印度、印尼和缅甸去联系当地华侨华人,帮他们扩大对双重国籍条约的知晓面。 尽管这只是笔者的推断,但基于现有证据和对事件情况的分析来看,本文结论可以明确的是,《新传》中强调陈嘉庚在1954 至1957 年间一直在试图逃离中国的叙述应该予以驳斥及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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