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狮雄山》考古报告之我见

2020-01-01 01:27邱立诚
客家文博 2019年4期
关键词:南越国长乐方格

邱立诚

2014年,科学出版社出版了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的《五华狮雄山》考古报告[1],文中报道了第五次考古发掘的收获,其中有许多重要的考古信息,同时也对遗址的年代和遗址的性质以及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笔者以广东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和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工作者的身份参加或主持了五华狮雄山遗址的前四次发掘,对该遗址也有所了解,并与刘建安共同执笔编写了《广东五华狮雄山汉代建筑遗址》[2]一文。本文就《五华狮雄山》报告所列问题谈一些看法,以请教于同行。

一、五华狮雄山遗址第五次发掘的考古发现

(一)遗迹

包括有环壕、壕沟(G8)、建筑基址、灰坑、陶窑、水井等。可以说,这些发现都是很重要的。

由于笔者没有考察环壕与建筑基址的发掘现场,因此,这里不对环壕和建筑基址遗迹发表意见。壕沟(G8)列为遗址分期的第二组,对应器物分期为第二段,分为狮雄山秦汉晚期遗存,年代为南越国时期。G8位于第三级平台的北部,基本为东西走向,全长约102米,西面与狮雄山的天然河道相接,由此可见,应属于排水的设施。G8开口于明清文化层之下,口宽3.75 ~4.5米,深2.4~4.55米。出土遗物有绳纹瓦和陶器盆、罐、碗,纹饰有戳印纹、方格纹、水波纹等,年代判定为南越国时期,这是准确的。但“狮雄山秦汉晚期遗存”应为“狮雄山秦汉遗址晚期遗存”,这才是准确的。

灰坑中,H22、H13列入遗址分期的第一组,对应器物分期为第一段,分为狮雄山秦汉早期遗存(应为“狮雄山秦汉遗址早期遗存”),年代为秦代。H22位于第二级平台的东部,在四号建筑基址的垫土之下,打破H23、H24、H25,即其关系为:四号建筑基址→H22→H23、H24、H25。H23和H24未 见 遗物,H25则可见大量绳纹板瓦、筒瓦和少量陶器,发掘报告未见时代判断,只认为“早于JZ4”(四号建筑基址),实际上,JZ4 已列为分期中的第二组,明确为南越国时期,H25的出土遗物也应为南越国时期。H22坑口东西长7.13米,南北宽5.48米,深0.72米,出土遗物中有陶器瓮、罐、釜、鍪、盆、盒、钵、纺轮、瓦当和封泥,还有大量的植物遗存,因此,H22属于南越国时期也是顺理成章之事。问题是属于南越国的早期还是晚期。

H13位于第一级平台的东部断崖,开口于JZ3④下,JZ3(三号建筑基址)已明确为南越国时期。H13是一个袋形灰坑,已残,深2.2米,出土少量陶片,器形有瓮、罐、釜等,纹饰为菱格纹、夔纹、方格纹,而以方格纹为主。H13的年代,报告认为“略早于南越国时期,可能为秦代。”实际上,H13显然早于南越国时期,年代为春秋战国时期。

陶窑2座(Y1、Y2),位于第二级平台的西北部断崖,从残存情况看,应属馒头窑。Y2的上部被Y1打破,但Y1仅存窑膛。而从Y2看,有窑箅。出土遗物有绳纹瓦、方格纹陶罐碎片和长短径各压有凹槽陶网坠等,推测陶窑是烧造瓦类和陶器的,发掘报告未判定年代,但从绳纹瓦和陶网坠的形制可推知,应属南越国时期。

水井(J1)1座,位于第三级平台G8之下,可知其关系为G8→J1。J1口大底小,口径1.9米,底径1.6米,圆形,井壁平滑,较直斜收,残深4.45米。出土遗物①至③层有绳纹板瓦、筒瓦、云纹瓦当和方格纹陶片;④层有席纹方格纹组合纹样陶罐、陶釜和米字戳印方格纹陶片;⑤层未见遗物;⑥层有夹砂陶器座1件。从遗物判断,绳纹瓦与瓦当属于南越国时期,米字戳印方格纹陶片属于汉代的较早阶段,因此,J1的最晚年代应为南越国早期。⑥层所见的夹砂陶器座,年代早于南越国时期,属于晚期遗存含早期遗物之例。报告认为“③至⑥层的形成年代应早于①至③层”,应是“④至⑥层”的笔误,但J1“推测其年代当略早于南越国时期,可能为秦代”,这是不对的。

遗迹中编号为G2和G5,分别为西围沟和东围沟,宽度为5米左右。发掘报告认为与北围沟一起,呈“门”形,自东、北、西三面包围建筑基址,编号为JZ1,与91F3之回廊属同一遗迹。“围沟”底部有垫土、柱洞和卵石铺砌的通道,出土遗物为大量的绳纹板瓦、筒瓦,应为建筑倒塌之物,说明“围沟”应是建筑物的组成部分,这绝非是“围沟”所能解释的。中间为墩台已为共识,而在围沟的上面铺砌建筑用瓦,沟底用垫土、柱洞,还有散水通道,这种情形是闻所未闻。报告承认“91F3规模宏大,是整个遗址中的主体建筑”,却又说“围沟四面环绕,显然也是其周边的最后一道防线”。实际上,所谓的“东围沟”西侧和“西围沟”东侧,已是“主体建筑”,“围沟”在“主体建筑”的旁边,显然是不妥的,也是不应存在的。因此,本文认为还应维持“回廊”的观点。还应指出,报告中的图2—16,围沟位置、走向平面图,其配图应与图2—17所配图互相调换,这应是排版有误所致。至于“F3”(3号房屋基址)与“JZ1”(一号建筑基址)是否同为一处建筑,则有待究明。

(二)遗物

1、瓦类

有板瓦、筒瓦和瓦当三种。前列二者的凸面绝大多数拍印或粗或细的绳纹,凹面为突起的圆点(篦点纹)。仅个别凸面拍印交错直条纹,凹面为拍印重圈纹。主要区别是,凸面为粗绳纹者,凹面突起的圆点多较大;凸面为细绳纹者,凹面突起的圆点多较小。这两者的年代是否有先后,因缺乏地层依据,尚未能论定。

瓦当以当面纹饰的区别分为三种,报告分为A、B、C三型,A型的上半部,左右分别有顺时针或逆时针的卷云纹,下半部为单线连接边缘的顺时针或逆时针卷云纹,卷云纹的旁边有八道很短的条纹。当面较大,直径为14.8—15.5厘米;B型的上半部与A型下半部相同,下半部则为双线分区连接边缘的反向卷云纹,部分卷云纹的旁边有两个乳点纹。当面直径为13.8—14.4厘米;C型的上下部都与B型的下半部相同,不同之处是一边的左右有箭镞纹,另一边有对称的乳点纹或弧状的条纹。当面较小,直径为12.8—13.6厘米。这三种瓦当,都属于南越国时期,但具体年代当有先后之别。三者的关系当为A型→B型→C型,另20世纪90年代所见的反文“定”字瓦当,虽用单线分区,但从所饰云箭纹看,也应为C型。

2、陶器

有瓮、罐、釜、瓿、盆、盒、钵、碗、盅、盂、鍪、熏炉、纺轮、网坠等。瓮的特点是器身较大而深,平底,最大径在肩部,饰戳印方格纹,这是西汉常见的;三角纹为简化的米字纹,还有对角线交叉方格纹,这两种纹饰的年代可见于战国晚期至南越国时期。罐宽口、平底或大平底,最大径在中腹,最大特点是戳印方格纹,流行年代为西汉,南越国时期多见有几组戳印纹,到东汉时,戳印纹已少见。还有宽条形方格纹,也是西汉时期常见的,东汉时已少见或不见。釜类多为盘口,深腹、圜底,近下腹和底部饰交错绳纹,饰方格纹或戳印纹是很少的。瓿口小底大,通常有双耳,器表有篦点、水波、弦纹,这是从战国时期演变而来的,器底越大,年代越晚。盆的特点是平沿、折沿或盘口,平底或平凹底,它们的年代是否有先后关系还难以断定。鍪与高领圜底罐其实是同一类器物,鍪是岭北的一种炊器,流行于战国至汉,可以认为,这是从北面引入岭南的炊器,它们与釜同时存在,说明其时在狮雄山的居民既有来自岭北,也有来自本土越族。H22出土陶鍪较多,应是来自岭北的居民的标志。网坠是西汉时期常见的形式,认为属于南越国时期,并无不妥。

3、文字

有封泥、陶文和瓦文,陶文中的符号和无法释读的瓦文,在此不论。封泥是很重要的发现,其文字,有“定楬之印”“定楬丞印”、反文“定”“安”(报告中的图4~9配图与图4—10配图应调换,属排版之误)、“蕃”。陶文有“定”和“定楬□□”,报告中疑最后一字为“印”字。其它一个拍印类文字和一个刻划类文字,本文也不论及。

封泥中的“定楬之印”和“定楬丞印”,“楬”为揭阳,“定”为史定,“定楬之印”应就是揭阳令史定的印章,“定楬丞印”即是协助揭阳县令史定的官员“丞”的印章,这与“蕃□□□”印章的作用是相同的,均是用于送给这处建筑的主人之礼物的封口,这就形成了封泥。“蕃”即番禺,因番禺地理位置距离较远,所送礼物也较少,故封泥发现也少;而揭阳地理位置较近,所送礼物也较多,封泥发现也多,在发现的58枚有文字的封泥中,可确定为“定楬”的达44枚,这是合理的。但倘若认为“定楬”就是秦时置的定楬县,一是史籍无载,二是于理不合。狮雄山一地,曾属秦之龙川县,位于五华河,连琴江,接梅江、韩江,可与古揭阳相通。绝没有理由在距离龙川县很近之地再置“定楬”道(县)。南越王宫苑遗址出有戳印“苍梧”二字的陶罐,发掘者也认为是出自苍梧之器[3]。因此,陶文中的“定楬”,也说明此器是来自于揭阳史定。虽然瓦当上有反文“定”字,而陶罐上的陶文与封泥上也有“定”字,但认为是“定楬”的简称,则嫌过于简单。封泥中的“定”,按前述即为揭阳令史定;封泥中的“安”,应是揭阳或番禺的官员。

4、植物

这是第五次发掘的新发现,也是狮雄山遗址的重大收获。主要采集于H22[4],共有23种之多,包括有粳稻、籼稻、黍、粟、小麦、大豆、小豆、藜属、李、蓼属、梅、杨梅、葡萄属、山胡椒属、山桃、蛇葡萄属、柿属、桃、乌榄、吴茱萸属、盐肤木(五倍子树)、野葵、樟属等,其中粟的数量最多,其次是粳稻,再次是小麦,说明食用的粮食以粟为主,粳稻为辅,小麦也有一些。这进一步说明守卫这个地方的人员结构是以北方人为主体,岭南人居少数。这对探讨狮雄山遗址的性质有重要意义。

二、对《五华狮雄山》考古报告的意见

(一)年代

关于五华狮雄山遗址的年代,考古报告将其分为两期,第一期以H22、H13、J1等遗迹单位为代表,年代为秦;第二期以G8、G5、G2等遗迹单位为代表,年代为南越国时期。在H22、H28、J1、JZ6(六号建筑基址)、TG1(1号探沟)所采集的炭标本,测定年代为距今2160至2310年,认为这些地层确为秦代[5]。其实,这些测年只是参考年代,只要靠近就可以了,更重要的是看地层的叠压关系、遗迹的打破关系和器物的演变。事实上,秦平定岭南为公元前214年,南越国建立在公元前204年,其间仅为10年;公元前202年汉王朝成立,而南越国的年代为公元前204年至公元前112年,历经赵佗、赵眛(胡)、赵婴齐、赵兴、赵建德五代王朝,共计93年。因此,将南越国时期的遗存列为第二期并不科学。笔者以为,按本文分析,结合报告的分期与器物分段,可将五华狮雄山遗址的年代分为三期,第一期以H13遗迹单位为代表,年代为春秋战国;第二期以H22、H25、J1、Y2等遗迹单位为代表,年代为秦至南越国早期,即公元前214年(秦平南越)至公元前137年(赵佗死亡之年);第三期以G8、G5、G2(后两者与91F3同期)、Y1等遗迹单位为代表,年代为南越国晚期,即公元前137年(赵眛称王之年)至公元前112年(汉平南越)。可见狮雄山遗址的主要年代在秦至西汉南越国时期。建筑基址的年代,应为南越国时期,包括第五次考古发掘所发现的一号、三号、四号、五号、六号、七号建筑基址和20世纪的四次考古发掘所发现的91F1、F2、F3建筑基址。报告中认为一号建筑基址与F3为同一处建筑,这个问题仍有待今后的考古发掘来究明。

(二)文字

如前所述,以封泥中的“定楬之印”“定楬丞印”和陶文中的“定楬”来确定狮雄山遗址之名为“定楬”道(县),指出“定楬”为“平定揭岭”之意,这并不可信。从龙川佗城故址到五华华城狮雄山遗址,距离不足100公里,秦是不可能在狮雄山设置县城的,加之狮雄山的南面可通韩江(古为员水),其地域于南越国时期设有揭阳县,发现的“定楬之印”“定楬丞印”(也可读“楬定之印”“楬定丞印”)封泥,应就是揭阳县令史定送给赵佗在龙川(五华狮雄山其时属龙川县地)长乐行宫使用的礼品箱或公文上的加封标记,遗址中出土的“蕃”字封泥,也就是番禺县送至长乐行宫使用的礼品箱或公文上的加封标记。换言之,所在地本身是不需封泥的,故“定楬之印”“定楬丞印”(图1)和“蕃□□□”(图2)封泥,均是外来之物。以狮雄山遗址出土封泥上的文字“定楬”来论定狮雄山遗址之名,实在有违常理。

(三)遗址性质

报告认为,狮雄山遗址是一处秦至南越国时期的城址,“向东可扼制梅江—韩江上游水道,向西可迅速抵达东江上游的龙川县,向北可直抵兴宁盆地,是粤东地区的交通节点”,名为“定楬”道(县),进而否定长乐行宫(长乐台)的属性,其实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所有发现的遗迹都没有城的功能。据文献记载,秦在粤东地区仅置博罗(傅罗)县与龙川县,是否置有揭阳县则悬而未决,南越国时建揭阳县则无疑问。博罗(傅罗)县的前身即为符娄国,而龙川县则为秦时赵佗任县令之地,前已述及,绝不会在距离不到100公里的狮雄山再置一个“定楬”道(县)。狮雄山遗址中发现的环壕遗迹,与宫殿的属性并不矛盾,而围沟遗迹则应属于建筑基址的回廊。遗址中发现的铺地砖(图3),也证明该处遗址的建筑物具有相当高的级别,与长乐行宫的属性是相吻合的。报告认为在主体建筑的东、北、西三面设置“围沟”,在“围沟”之外再设带有角楼的复道,以“平行移动监视周边的敌情”,这是不可能的,只有回廊的外侧才会设置“复道”(即走道)和角楼,这在汉代随葬的房屋模型和现今的围屋均可见到。故本人编写的《广东五华狮雄山汉代建筑遗址》中写道:“汉以后,岭南历代房屋建筑也流行设置角楼或望楼,这些应与狮雄山汉代主体建筑有一定渊源关系。”

《五华狮雄山》考古报告置狮雄山遗址发现南越国宫殿式建筑基址于不顾,认为“根据目前可见的历史文献,并不能得出狮雄山与文献中记载的‘长乐台’在同一地点的结论。”事实是,五华县史称长乐县,北宋熙宁四年(1071)析兴宁县地分置长乐县,长乐县则因“长乐台”而得名,唐代诗人崔玄暐、韦隐有登台诗句,并录于《齐昌文献》,说明唐代这里还有“长乐台”故址,1992年6月12日,五华县华城镇华新街103号店铺墙基内还发现清时期的“南越王台故址”石碑[6]。南越王赵佗在五华山下筑“长乐台”已为历史文献所肯定,狮雄山即位五华山下的谷地之中,狮雄山遗址发现的南越国宫殿式建筑基址,是不容罔顾的事实。因此,五华县旧称长乐县是有据可依的。以“定楬”城址来否定南越国时期的“长乐台”遗址,这毫无理由。2019年,在推荐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专家意见为:“狮雄山建筑遗址位于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东南3公里塔岗村旁的狮雄山上,遗址范围大,保护面积为66534平方米。年代为秦至西汉南越国时期,毁于南越国灭亡之时。1984~1989年及2010~2013年多次进行考古发掘。发现宫殿式的回廊建筑基址以及其他房屋基址、灰坑、壕沟、井和窑等。出土大批建筑构件、日用器皿、兵器、封泥、植物遗存等。保存良好,出土遗物丰富,遗址地层及年代真实,完整性好。198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广东省文化厅公布为首批广东省大遗址。古籍记载南越王赵佗建有四台’(行宫),狮雄山建筑遗址的宫殿式回廊建筑是考古发掘中唯一可以证实的南越国赵佗行宫重要遗迹,即长乐台,对研究赵佗及南越国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重要意义,出土遗物在相关科学或领域中也极为重要,具有重大的文物、科学和历史价值。”依此,否定了狮雄山遗址为“定楬”城址的说法。

由此可见,广东五华狮雄山遗址的第五次考古发掘有重大发现,尤其是封泥与植物遗存。宫殿式回廊建筑基址是不能否定的,并可能存在阙门等结构,可肯定为“长乐台”(行宫)遗址,年代为南越国时期,而“定楬”城址是不存在的。是否如此,请识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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