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构建创新对策研究

2020-01-02 22:21陈玉茜
文化产业 2020年12期
关键词:艺术类知识产权数据库

◎陈玉茜

(广西艺术学院人文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22)

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是散落在民间的特殊知识产权,同时也是地方传统文化保护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之一。非遗在建设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繁荣中华传统文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据报道,2015年中国知识产权的申报总量已逾百万件,申报率在全国总人数中达到了18%。其中,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所占比例比往年明显增加。在知识产权全球化大背景下,构建种类齐全、特色鲜明的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不仅是一项简单的网络技术工作,同时还是重大基础工程。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知识产权的功能,使之更好地为文化推广及合作服务,探索出一种既有特色又实用的方式,已经成为当代文化界极为紧迫的重大任务[2]。

实践证明,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当代世界新兴文化支撑产业以及现代知识产权发展的热点,构建特色鲜明和结构完整的数据库也已成为全世界的显著趋势。

一、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的功能定位

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是一个综合体,具有十分强大的功能。其既可以梳理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又能拓展知识产权主体的视野,重新定位知识产权功能。另外,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具有区别于普通知识产权数据库的一系列特殊功能[3],即有助于促进地方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作为“助推器”,为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实现持久性发展和良性循环提供参考。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保护艺术类非遗的过程。

(一)利于保护艺术类非遗及其知识产权

艺术类非遗,是先辈们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精心创作和逐渐积累下来的艺术成果,经过历史的扬弃所积淀下来的艺术精华,是劳动人民艺术创作的智慧结晶,是地方传统特色文化的重要体现。数据库从知识产权的角度反映艺术类非遗的过去、现在、变化及发展趋势,利于有效保护艺术类非遗。据此,数据库又被称为艺术类非遗发展的“晴雨表”。

数据库能够为有效预防和打击跨区域的非物遗侵权行为提供帮助。许多地域特色鲜明的艺术类非遗经常遭到侵权却缺乏保护意识。例如,象牙雕刻技艺是一种古老的汉族传统美术类非遗,以雕刻精巧、润滑如玉而著称[4];优秀的象牙雕刻作品十分稀少,往往出自老一辈工艺大师之手。随着象牙资源的大幅度减少以及象牙雕刻作品价值的不断攀升,如今市场上出现了大量以假乱真的象牙雕刻作品,有的假冒象牙雕刻作品甚至还要求申请专利,对象牙雕刻传统技艺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对此,象牙雕刻知识产权数据库应该尽快整合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国象牙雕刻作品的版权、专利等多种知识产权形式,以便为保护象牙雕刻作品知识产权筑起一道厚厚的“防火墙”。

(二)利于提高知识产权建设效率

一些名气不大的艺术类非遗,虽然特色鲜明,部分作品影响力非同寻常,但是却因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而错过了申报机会。比如:马山壮族刺绣、北海贝雕、云南纳西族东巴画和天津泥塑等许多地方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就是典型例子,由于数量太少而无法构建数据库。另外,有的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失衡现象,在将近十年的时间里竟然没有申报知识产权成果。例如,国家级非遗京剧脸谱艺术,在1978年至1988年之间几乎没有申报任何形式的专利;1988年之后才陆续恢复申报主动性。

事实上,数据库能够最大程度地为优化艺术类非遗产知识产权建设服务,清晰地呈现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的培育、申请以及整个发展过程,激发知识产权的申报热情。在申报过程中,力求挖掘这些艺术类非遗的文化内涵,大大提升其社会地位和文化品位。同时,成功的知识产权案例能够有效辐射和带动其他艺术类非遗建设,带动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迈上新台阶。

在当前知识产权全球创新化程度和技术内涵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的形式、内涵、材料及技艺等各方面也都需要在保留传统文化精髓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如何才能更加有效地创新,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作为得力“助手”和重要导向,提供了颇有价值的参考信息[5]。

(三)利于打造区域文化特色名片

数据库是一个展示区域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的直观平台,同时也是一个对外宣传区域形象的重要窗口,能够极大地提升地方文化知名度。地方应该通过数据库全面掌握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的发展动态,将数据库释放出来的同类信息进行比较,并结合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和实际情况,快速抢占知识产权高地,借助知识产权打造一张特色的文化名片。比如,砖雕技艺是甘肃省传统美术类非遗,也是一种十分实用的民间艺术,近年来发展势头十分迅猛,频频出现创新形式,成功申请了上百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及“河州砖雕”等数个国内驰名商标,呈现出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6]。基于此,甘肃省可以构建一个大型砖雕技艺知识产权数据库,将砖雕技艺打造成甘肃省的文化名片,将甘肃的名声辐射到西北部甚至更远的区域。

令人担忧的是,当前不少地方虽然拥有非常丰富的特色艺术类非遗,但是缺乏构建数据库的意识,从而导致这些知识产权处于零散状态,甚至被他人侵犯、盗用,极大地浪费了宝贵传统艺术资源,引起全社会的深思。

(四)利于加快成果的转化进程

构建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是传统艺术瑰宝实现自我价值的关键环节。一直以来,即使许多艺术类非遗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和民族风格,而且外观典雅大方,颇受欢迎。但是,成果转化效率低下、数量稀少,极少转化为经济效益。归根结底,是大众对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的种类及特点了解偏少,又未能及时构建一个有效的数据库,使成果无法转化为经济效益。因此,需要构建一个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实现文化价值和经济效益。

二、数据库的建设现状及影响因素

构建知识产权数据库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是,构建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迄今却仍然为极少数人重视。天津、安徽、江苏、福建、四川和湖北等多个地方,虽然近几年在传统文化领域开展了一系列相关保护措施,构建了一定数量的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对传统文化保护及区域文化建设初步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些地方至今都没有构建一个独立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同时,专家调查数据显示,关于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的论文、专著等专题研究成果较少。

大量事实证明,艺术类非遗可持续发展确实离不开其知识产权数据库的构建。因此,艺术类非遗已经成为当代知识产权数据库构建的“短板”,是当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一个巨大缺陷[7]。当然,这个状况是由知识产权的主体意识、社会对知识产权的需求状况、区域文化发达程度以及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重复申报、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是申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的构建能够有效解决上述三个问题。

(一)缺乏专题意识

许多地区早在21世纪初便已经意识到数据库对于推动区域文化发展和保护非遗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同时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区域非遗主题数据库以及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但是,至今仍然没有一个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换言之,所有的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都混合在知识产权数据库中,没有单独自成一类。这是国内许多艺术类非遗遭到侵权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且至今依然没有引起知识产权界及文化界的高度重视。

从2006年全国首例非遗侵权案件——湖北黄梅挑花盗版事例到2011年福建高级工艺美术大师黄泉福独创的弥勒佛木雕传统美术作品《皆大欢喜系列》在广东惠安遭遇侵权[8],从1999年赫哲族民歌《乌苏里船歌》的盗版个案到2012年山西民歌《走西口》遭遇侵犯版权事例[9],都充分说明了构建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的紧迫性。实际上,数据库的构建依据可以包括艺术类非遗所在区域、所属民族、申报时间、生存状况、成果应用情况以及主体性质等。

(二)缺乏整合能力

许多艺术类非遗数据库没有及时整合新的非遗,导致数据库不完整。大多数地区数据库中分类残缺不全。这些都是由于主体整合能力薄弱造成的。

在现实中,许多艺术类非遗尚未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便已改变了外观或题材,甚至彻底消失了,这是一个重大损失。同时,抢救濒临消失的艺术类非遗、及时申报相应的知识产权,是当前构建数据库的重点工作。因此,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需要得到有针对性的补充。

一直以来,视野狭隘都是数据库建设的“通病”,也就是包容意识十分匮乏。直至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意识到要与相似地区或相邻区域相链接,目光仅仅止步于本地区,更谈不上主动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数据库接轨。长此以往,这种“弊病”在知识产权国际一体化的氛围中,容易导致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质量低下。

(三)缺乏特色

当前大多数地方的非遗数据库只是简单地罗列和堆砌名录,并没有凸显艺术的亮点,没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数据库应有的功能。实际上,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带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各自蕴含着十分鲜明的特点。例如陕西的剪纸是世界级非遗,外观造型大方、明朗,因受到唐朝和宋代的绘画、雕塑的影响而具有深厚的文化寓意,极具北方风土人情[10]。但是,当地的知识产权数据库中没有凸显其特色,仅仅将其与其他知识产权排列一体,折射出知识产权数据库平庸的内在本质。

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缺乏特色,还体现在没有注重创新之处。诸如草编、石雕和汉字书法等越来越多的地方美术类非遗大胆突破传统的制作技艺,注重在主题、形式、技艺以及材料方面的创新性,但是这些改革与显著变化,并没有体现在数据库中,在很大程度上抹杀了一些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的特点。

三、有关数据库构建的新思考

(一)根据艺术类非遗的种类构建

将同一种类艺术类非遗排列在一起,有利于彼此之间进行比较,从而极大促进相互交流和共同合作。近几年来,除了北海坚持制作贝雕工艺品之外,海南、福建、辽宁和山东等地也有少数民间艺人制作各式各样的贝雕艺术品。但是,从制作技艺的精细程度、创新水平、制作规模、体型大小、外观种类、发展时间以及知识产权种类来说,与北海贝雕技艺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对此,可以在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中构建贝雕技艺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展示包括意大利、德国、英国和日本等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地贝雕技艺知识产权的历史渊源、现状、特点、保护方法和侵权案例,为提升贝雕技艺的对外交流合作水平、促进彼此的改革提供一个十分便捷的平台。通过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中释放出来的信息,可以使许多地方获得有益启示,从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得更好。从这个角度来看,数据库对于提升地方艺术类非遗发展水平,具有举足轻重的基础功能。

(二)根据地方特色构建

打造区域特色文化名片是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的主要功能之一。当前不少地方缺乏区域文化“金名片”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特色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对此,可以选择地方最具代表性、创新性的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将其知识产权整合成一个系列。例如,广西民族博物馆基于广西十二个世居民族服饰设计的装饰娃娃成功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可以作为广西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数据库的一个特色系列。

地方性的独特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成为知识产权数据库重点整合的对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拥有大量的地域性特色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哈萨克毡绣和布绣、柯尔克孜族刺绣、蒙古族刺绣和维吾尔族刺绣等。为此,可以设立一个特色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子库,包含上述特色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

另外,艺术类非遗从发源到发展经历了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许多民间故事和动人传说由此而生。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可因势利导,深入挖掘这些传统文化背后的系列民间传说,并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构成一个系统的数据库。例如,水族马尾绣是水族的传统美术类非遗,其做工精细,堪称一绝,可以称得上是贵州的一个典型文化符号。对此,贵州抓住了这个难得的机遇,紧紧围绕当前的旅游热点主题开发了壁挂件、服饰、钱包、手提袋、围腰、围脖、鞋帽以及家具装饰品等丰富多彩的旅游衍生品[11]。贵州可以在现有的知识产权基础上将当地民间传说融入上述作品中,并申请系列版权、专利和商标等相应的知识产权。构建贵州特色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能够极大促进贵州文化保护的成效,成为扩大贵州文化影响力的重要平台。

(三)根据所在区域构建

结合地理位置特点和区域优势,打造区域特色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是提升知识产权功能的一种新方式。例如,“一带一路”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京津冀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北部湾经济区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和东盟国家数据库等,都是特定区域数据库。

实际上,相邻地区的彼此之间的相互影响一直存在。它们既存在相似性,同时也具有本地的独特风格。为此,相邻地区的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可以根据自身地域特点互相借鉴,形成新风格,申报一系列的知识产权。例如,中国的天琴艺术和印度的西塔琴艺术,都是两个国家的传统音乐类非遗代表之一[12]。这两种乐器的外观特点十分相似,而且同属弹奏类乐器。除此之外,由于同为“一带一路”国家的地域缘由,中国和印度相似的乐器可谓比比皆是。例如,唢呐艺术、朝鲜族长鼓艺术等同为两国共有的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可以根据外观相似的乐器或同一种乐器构建一个知识产权栏目,旨在通过比较两国的非遗知识产权的异同,推动两国之间的文化交流,最终实现互利共赢,为各个国家和地区提供共同发展的契机。

另外,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为国家和地区之间联合申报知识产权提供了十分宝贵的机会,以便更好地提升本地区文化知名度和辐射力。例如,铜鼓是中国和泰国节庆活动和祭祀仪式中的常见传统表演乐器之一,同时也是当地少数民族特色音乐文化的共同重要象征。

因此,两国可以根据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提供的铜鼓知识产权特点、种类及数量,深入挖掘两国铜鼓文化在起源、发展、分布及社会功能方面的诸多共同点,结合两国所处东南亚地区的文化发展需要,提取铜鼓中的图案、工艺、材料和文化内涵等元素共同联合申请铜鼓专利、地理标志等能够充分代表两国形象的知识产权,打造一张两国共同的文化“金名片”[13]。

随着国与国之间日益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彼此之间合作构建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的趋势越加显露,这也是一条密切联系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重要纽带。

(四)根据所属民族构建

民族性是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之一,同时也是整个民族长期发展的艺术积淀,汇集了本民族的政治、经济、宗教以及民俗等多个领域的要素,具有浓郁的民族色彩,是其所属民族的一个独特“文化符号”。而知识产权则是这个“文化符号”的“助推器”,保护的是本民族的艺术精髓,体现了本民族的集体智慧,有助于本民族打造独树一帜的靓丽文化名片。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应该深入挖掘每个民族的艺术特性,选择具有鲜明的民族代表性、历史悠久的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构建成一个数据库。但是,令人担忧的是,各地目前尚未形成此意识,从而导致许多民族逐渐丢失个性化文化品牌。

瑶族是一个古老的世居民族,也是南方分布最广的一个少数民族,主要分布于广西、广东、湖南、云南、贵州以及泰国、越南、缅甸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瑶族还是一个心灵手巧的民族。瑶族劳动人民手工创作的传统非遗种类和数量都相当丰富。绘画、挑花、刺绣、竹编和雕刻等都是瑶族人民十分擅长的创作活动,同时也被列入非遗名录,申请了多种知识产权。对此,各个瑶族地区可将上述知识产权进行整合,构建一个民族特色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这对于传承民族文化、保护民族利益和增进民族团结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也是研究价值相当高的一个新课题。

(五)根据知识产权申报时间构建

苗族刺绣、杨家埠木板年画和西兴灯笼等大量个案的知识产权发展数据表明,在申报初始阶段,其知识产权的申报数量往往是最多的。这是艺术类非遗发展规律影响的结果。木雕技艺凭借其完美无瑕的想象力、鲜明的地域特色、惟妙惟肖的造型艺术在2011年被评为艺术类非遗。在此之后的几年中,木雕的知识产权突飞猛进,调查数据显示,从2011年到2016年,木雕技艺成功申请的专利就达到了736个。而在此之前,木雕技艺只申请了292个专利。通过对比,两者之间的差距显而易见。艺术类非遗创新种类最为丰富,从过去的简单动物造型发展至今天的八仙肖像、灵猴呈瑞以及百态弥勒等数不胜数的生动工艺品。因此,在数据库的设计过程中应按照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能够十分清晰地显示出艺术类非遗产知识产权的发展状况。

(六)根据艺术类非遗生存状况构建

知识产权是保护艺术类非遗的一种重要方式,其最终目的是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使传统艺术类非遗得到更加有效地保护。因此,地方可以根据实际生存状况将其分为濒临灭绝和非濒临灭绝两类,发挥导向功能,引导社会关注,采取相应的抢救手段。一批又一批艺术类非遗因没有得到及时抢救早已损坏或消失了。

通过构建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数据库能够及时对这些濒临消失或损坏严重的艺术类非遗进行全面保护。江永女书、松江顾绣、东阳竹编、西宅米塑等一大批艺术类非遗目前面临传承人缺乏。这些民间艺术遗产反映的是古代人类社会文化发展的脉络,具有无可比拟的重要历史参考价值。当地可以增设一个濒临灭绝的艺术类非遗栏目,尽可能多地展现多种形式。知识产权形式越是丰富,保护力度就越强;方法越是灵活,保护作用就越大。

(七)根据成果应用情况构建

服务社会、提升知识产权的应用效率是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现代的主要功能之一[14]。通过设置应用情况栏,能够实现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和应用主体的“双赢”,即既利于应用主体了解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的应用情况,同时又促进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的不断发展。实际上,许多地方知识产权数据库中的知识产权一直长期处于“休眠”状态,没有得到及时的转化和应用,对于当地的民间艺术资源而言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应该成为动态数据集合体,具有促进传统艺术发展、推动社会文化进步以及提升个体精神境界的多种重要功能,为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转化为艺术产品,推动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应用于经济领域,培育具有较高文化价值的知识产权,激活其创新应用能力提供实用参考依据[15],从而真正成为开启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走向社会大门的一把“金钥匙”。数据库的构建应重点突出那些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独具匠心、颇受大众喜爱的知识产权,使其转化为系列艺术衍生品。例如,福建脱胎漆器、北京雕漆、湖南湘绣、山东核雕、河南香包和安徽民间扎彩等都是日常生活中应用程度颇高的艺术类非遗,其衍生品的外观及种类也日益增多。

(八)按照主体构建

调查表明,虽然大多数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申请人和发明人同为一人,但是也存在例外,有的发明人是传承人或是民间艺人,而申请人则是纯粹的经济受益人。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应该体现这种状况,设立知识产权主体栏,以便了解申报状况,为保护艺术类非遗的主体利益提供参考。可以根据主体的性质进行分类设计,具体包括传承人、民间艺人和经济受益人等三种类型。同时,还可以根据地方性进行划分,也就是当地主体和外地主体。

总之,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应该尽可能多的为社会提供知识产权主体信息,这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成熟的表现。

但是,包括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在内的不少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数据库中都没有设立主体栏目,这是大量地方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外流的重要原因之一。实际上,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的构建能够凸显一个又一个的新问题。例如,不同的产权主体之间常常相互交流,工艺较为复杂的,需要多个主体合作完成,这种合作的趋势随着不断创新而逐渐加强。例如,青神竹编、骨木镶嵌、失蜡浇铸技艺和斑铜工艺等。

有关资料表明,这些制作流程繁多的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自产生之日起就需要多个专业的工匠艺人合作才能完成,缺少其中任何一种专业都无法完成。但是,上述合作却较少体现在知识产权的发明人和申请人中。这种现象无法充分反映其间相互促进的真实情况,亟待改进,从而为地方政府制定激励政策提供充足的一手参考资料。

一些地方性的知识产权数据库表明,许多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所有人是外地主体和经济受益人。对此,地方知识产权数据库显示的这些信息要能够为地方政府制定保护政策提供数据支撑,启发地方政府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挖掘问题的根源,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一批又一批传统文化成果知识产权的流失。

四、结语

构建高水平的艺术类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离不开优秀的人才,人才的认识水平和知识结构直接决定其建设效果。艺术类非遗产知识产权数据库的建设涉及跨学科知识,不仅需要法律知识支撑,同时还涉及艺术学、文学、生物学、地质学及网络技术等多个相关交叉专业领域。随着时代发展步伐的加快,数据库对建设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如何培养高水准的人才以及培养具备什么素质的人才等一系列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历史任务。另外,这项工作应该具有高度前瞻性,及时更新数据库数据,及时保护中华民族的文化根基,以免再次流失和遭到侵犯。不少珍贵的艺术类非遗遭到抢注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缺乏提前申报民间文化知识产权的意识,这一系列的社会现象不得不引起学者们的深思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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