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卫生监督协管模式探索与实践

2020-01-02 16:12郁东海陈晓玲胡晓萍祝秀英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020年6期
关键词:协管协管员保健

郁东海,陈晓玲,叶 盛,胡晓萍,祝秀英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是运用中医药(民族医药)理念、方法和技术开展的保养身心、预防疾病、改善体质、增进健康的活动,包括非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1]。但是,目前中医养生保健的市场监管体制还不够健全,养生保健市场不够规范,养生保健从业人员良莠不齐等[2]。而卫生监督协管是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发挥着卫生监管的前哨作用。

1 构建协管管理模式

1.1 建立管理框架

由新区卫健委中医药发展处牵头,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操作实施,具体负责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卫生监督协管的管理。辖区内4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全覆盖协管工作。同时依托浦东新区中医药协会开展行业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

1.2 明确协管服务流程规范

制定《浦东新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落实协管工作职责。推进协管队伍建设,执行持协管证上岗制度及培训制度。

每年制定并下达年度工作方案、调查表、排查表、自查表等,对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协管员每年开展两次全覆盖排摸、指导和巡查。基层协管员日常巡查的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指导、安全隐患排查、违规服务项目劝导、整改追踪复查、政策宣传引导等。鉴于目前尚未出台任何规范性文件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进行约束,目前监管的重点仍为中医养生保健场所内是否涉嫌开展非法行医,是否涉嫌违规宣传等。针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基层协管员及时上报信息。2013—2019年已累计完成16,300余户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排摸指导。

1.3 加强协管质量考核

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考核标准》并将该项目工作纳入社区公共卫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项目进行统一考核。考核评估将管理与服务结合、常规与重点结合、日常与年终结合,注重考核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围绕覆盖率、完整率、及时率、准确率等,以资料考核、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1.4 加强协管信息化

在日常排摸过程中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化管理操作平台信息系统,该系统包含了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日常排查信息录入、分类查询、问题单位警示、信息统计等功能。提高协管信息实效性、查阅便捷性,提高工作效能,提高了基层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实效性、查阅的便捷性,确保及时完整的掌握辖区内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整体情况,同时通过该系统也是对协管员工作效能各项考核指标的有效衡量,完善智能化信息化工作效能的考核。

2 协管内容

2.1 协管对象

浦东新区辖区内所有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机构。按照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形式的不同,将相关养生机构划分为主营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类、足浴类、美容美发类和其它四类。

2.2 协管方法

按区域划分,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47名协管员经过培训后,从2013年开始对辖区内开展养生咨询、按摩、中药熏洗/药浴、艾灸、中药敷贴、拔罐、刮痧及其它养生保健技术的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使用统一的调查表进行全覆盖协管排摸。

2.3 协管具体内容

2.3.1 排摸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养生服务经营场所情况、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开展养生服务项目情况、收费情况等。

2.3.2 排摸机构经营情况,包括是否违规开展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技术、中药灌肠、穴位埋线、注射、膏方等医疗行为,是否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开展中医养生保健咨询指导类服务的是否为取得中医类《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违规行为现场进行劝阻情况;自律自查管理情况等。

3 思考

由于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尚存在许多需进一步完善和探索解决的情况。

3.1 完善卫生监督协管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体系建设,做好制度、人员、资金、设备保障工作,在管理体系上做到体系完善,职责明确,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能力是保证协管工作质量的重要要素,协管人员的责任心、工作态度等情况都决定着工作质量的好坏,应进一步完善协管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协管员的有效管理,促使协管员规范协管服务行为,打造出一支素质精良的协管员队伍[3]。

3.2 加强针对性业务培训和指导

协管员卫生监督业务知识相对薄弱,卫生监督部门应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指导工作[4],加强对协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国家卫生标准、卫生管理知识的培训,确保协管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3.3 完善科学的协管考核机制

结合监督协管现况,不断完善考核机制,优化现场考核指标内容,增加现场考核频次,动态掌握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同时注重考核管理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逐步实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要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督导考核与评估,强化质量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5]。

3.4 加强监督协管的联动沟通

协管人员无执法权,对违规行为只能进行指导和劝阻,对于较顽固的违规者无更好的办法,更多依靠卫生监督执法。但目前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管理缺乏必要的机构准入、监管的法律法规依据,养生和医疗行为的界限又较模糊,对于某些违规行为执法也较困难。目前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管理缺乏必要的机构准入、监管的法律法规依据,因此在目前监管缺失的条件下,很多机构往往夸大养生保健、调理效果,过度宣传治疗效果,以此招徕顾客;更有甚者打着中医养生保健的幌子,非法开展中医诊疗、医疗美容等医疗服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6]。把协管工作的重点放在违规行为的排查和劝阻改正上,通过专项培训让协管人员更加准确的辨识违规行为,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经营单位合法经营。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核查处理,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做到疏堵结合、有的放矢,进一步降低违规率。同时监督员与协管员之间、区监督所及卫生监督协管机构之间加强沟通,及时掌握监督协管工作情况,建立科学的沟通机制,加强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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