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目标设置理论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创新性研究

2020-01-08 01:11窦立成
科教导刊 2020年24期
关键词:高校学生设置意识

张 林 窦立成 陈 敏

(曲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山东·日照 276826)

目标设置理论核心是用目标设置激励主体发展,通过某些特定的、引导性的目标,有效激发主体的积极性。高校学生既能够选择通过大学生活获取大量的教育信息与学习资源以发展自己,也容易接触不良的社会信息与价值观念,使人生追求向娱乐化、庸俗化方向发展,归根结底是由于高校学生的主体意识的缺失。因此,依托目标设置理论,改革高校学生管理体制,是引导高校学生建立健全主体自觉性、发挥目标意识的能动性、全面发展的有效方式。

1 目标设置理论概述

目标设置理论(goal setting theory)是美国学者洛克(Edwin Locke)在1967 年提出来的,认为目标本身具有激励作用,能把人的需要转变为动机,使人朝着一定方向努力,并将行为结果与既定目标相对照,及时调整修正,从而实现目标。”[1]通过目标设置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其高质量完成目标并且带来良好的心理反馈,能够激励员工完成更高层次的目标。

该理论强调“引导为先”,用目标引导行为主体的活动;体现了“以人为本”,重视主体的自我效能。高校管理者运用目标设置理论可有效培育学生的主体意识,调动其主体自觉性,为高校以目标引导的新方式促进学生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

2 高校学生管理现状

高校学生管理以学生为中心,为学生发展服务,因此其改革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了解学生与管理制度的基本情况,找准着力点,使管理体制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1 高校学生基本特征

(1)独立性与依赖性并存,独立性占主导。高校学生在18—24 周岁之间,生理上基本成熟,心理上还未完全成熟,生活上仍具依赖性。随着平台的变换和视野的的拓展,高校学生的独立意识逐步增强,逐渐开始独立处理问题。从中学校园和家庭进入到相对开放的高校,环境的变化促使其面对独立的生活。

(2)开放性与保守性并存,开放性占主导。高校学生大多异地求学,开学之初往往采用保守态度审视新环境。真正适应要花费一到两个学期的时间。而高校生活的开放性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调整生活方式,并以开放的心态接纳周围的事物,努力创建和维护和谐的人际关系。

(3)自觉性与盲目性并存,自觉性占主导。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双重影响下,高校学生持有较强的规则意识。入校之初,在遵守规则方面往往存在从众现象。随着对新环境的适应,规章制度逐渐内化为学生的意志品格,外化为实践行为,并减少对规则边界的试探,其盲目性则逐渐被自觉性取代。新生的军事训练,是转变规则意识的重要阶段。而此后是能否自觉遵守规则的重要检验期,也是引导学生建立自觉规则意识关键时期。

2.2 高校学生管理体制基本类型

总体上,受高校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人文背景、办学宗旨、发展方向、校风学风等的影响,学生管理制度大致分为强制性为主和引导性为主两大类。

(1)强制性为主的制度。一般包括基本学生行为规范、纪律规则、学术规范等,往往是法律法规的延伸,也是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是底线意识、红线意识的基础。该类型规则是整个学校管理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保障。绝大多数学生都能理解、认可并接受此类制度,并且因违反的成本高代价大,学生能够自觉遵守。但容易忽视学生发展过程中的生成性和能力变化,淡化对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

(2)引导性为主的制度。一般是以鼓励为主的制度,主要包括奖助学金、科技奖励、荣誉授予等。此类制度往往是学校管理的主要原则和基本宗旨,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符合专业教育、学生特征的具体的行为目标,旨在引导学生发挥主体自觉性,促进全面发展。此类制度随意性强,不易检测,缺乏长效管理机制,目标的设置一般具有模糊性。

3 以目标设置理论为核心的高校学生管理新机制

根据以上研究,基于目标设置理论的高校学生管理新模式包括架构目标体系、建立管理制度、组建动力系统、形成反馈机制四个模块:

(1)架构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需求为导向的全方位、多系统目标体系。目标的设置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目标体系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所以必须以学生为主体,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把学生放在目标设置的首位。以学生需求为导向,是目标体系能否具有激励作用的关键,符合社会与时俱进的实际、适应学生阶段变化的特点、满足学生兴趣情感的要求、符合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目标体系的全方位要求目标的设置要涵盖学生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不同学生的需要也不同,表现出多样性和多元化,包括不同程度的物质需求,也包括获得归属感、尊重等不同的精神需求”。[2]目标体系的多系统的基本形式是母系统和子系统,其中子系统还需要构成并列或递进系统,有利于学生对自己的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并通过子系统的完成达到对母系统的最终追求。

目标体系要具有可行性,目标的设置既不能超过学生现有的最近发展区,也不能低于学生正常能力的限度;目标体系要具有可测性,即具有科学测量标准和方法。

(2)建立以目标引导为基础、以纪律约束为保障的立体化、体系化管理制度。目标引导是学生管理体制的基础和原则。以目标引导为基础,就是充分发挥目标的激励作用,激励学生发挥主体能动性,从而引导学生的自我发展和个性发展。纪律是学生管理体制的保障,用强制性的纪律对学生进行基本的行为规范,作为学生管理制度的底线,以满足学生成人的基本要求,“同时,严厉处罚违纪的行为,能为其他学生敲响警钟,从真实的反面案例中得到切实的感受,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3]既能有引导学生发展的最高要求和标准,又有保证学生成长成才的纪律底线和保证,呈现出立体化的制度特征。将制度分为多个体系,各个体系内部与体系和体系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协调,以促进学生内部的自我优化。

设立目标是引导而不是督促与规定,所以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学生自觉自愿地追求目标的完成,并在学生完成目标的过程中提供支持,积极引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3)组建以发挥学生自觉意识为核心、以精神以及物质奖励为载体的稳定性、综合性动力系统。自我效能感是目标设置理论的重要内容,是完成目标的基本动力。由于自我效能感具有差别,根据理论要求,组建以发挥学生自觉意识为核心、以奖励为载体的稳定性、综合性动力系统。高校学生的自觉意识增强,具有进取的惯性和相对稳定性。以奖励的形式作为动力系统的载体,可以辅助自觉意识的发挥,“熟悉了解孩子们的实际情况,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一样的激励方式,这样就可以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内心需要,引导促成大多数乃至所有学生的上进心和努力的主动性与积极性”。[4]

在组建学生的动力系统时,可在学生不能完成目标时适当给予某些限制,即采用消极的措施进行积极地促进。例如大学课程有不及格的同学可以被限制学生本人评奖评优的资格,促使其成绩合格。

(4)形成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以督导教育为手段的长期性、科学性反馈机制。根据理论要求,可以形成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以督导教育为手段的长期性、科学性反馈机制。需要注意的是,反馈是为了科学有效地指导学生,而不是为了反馈而反馈、为了结果而反馈,这就要求形成的反馈机制必须作用到学生本身,适应学生的发展要求。在反馈的过程中,督导教育必须成为经常性手段。因时因地因事因人制宜地对学生进行恰当的教育,并贯穿于学生发展的全方面全过程,贯穿学生发展的始终,这样才能保证反馈结果的准确和有效。“熟悉了解孩子们的实际情况,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一样的激励方式,这样就可以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内心需要,引导促成大多数乃至所有学生的上进心和努力的主动性与积极性”。[5]反馈指标要科学、综合、合理,有效完成实时反馈,从而获得准确信息。

督导教育中的教育手段是说服教育与引导,不是惩罚手段,后者往往结果相反。反馈机制的长期性要根据学生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

4 结论

高校学生管理新机制的四个模块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能够有效发挥目标设置理论的优势。其中,架构目标体系是核心,建立管理制度完成目标体系的基础,组建动力系统是完成目标体系的前提,形成反馈机制是完成目标体系的保障。该机制是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改变学生管理现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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