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检结果互认的现实尴尬

2020-01-15 04:18万文竹
祝您健康·文摘版 2020年1期
关键词:检验检查医生

万文竹

“市一级医院的检查结果省级医院根本不认,所有的项目都重新检查了一遍。”不久前,陈力的父亲在本市一家三甲医院查出了癌症,由于病情加重,很快转到了省里一家三甲医院。“一到大医院,无论大小病,医生首先都会给你开一堆检查单,动辄上千元。而各大医院的大型检查科室的检查仪器,诸如CT、磁共振、B超等设备都差不多,患者所有的检查结果均出自这些仪器设备。”不少到大型医院就医的患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纷纷吐槽重复检查。

实际上,早在十几年前,这一问题便引发了关注。2006年与2010年,卫生部先后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各省(区、市)同级医疗机构之间要于2010年底实现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然而近年来,医院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仍存在“落实难”问题。

就职于河南省中医院疼痛科的主治医师李科告诉记者,医学检查结果大概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生化检查,通俗一点讲就是“抽血化验”;另外是影像检查,也就是我们说的“拍片子”。

抽血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在于试剂和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质。而现实情况中,患者病情变化快,甚至在服药前后的某项检查指标都不相同,比如,血常规检查,这个结果每天都在变化,血糖监测,一天之内需做好几次,才能达到观测目的。

而在影像检查中,经常会有些患者为了回避检查,把几个月之前拍的片子拿来说是刚拍的片子。其中不乏一些照得并不清楚的片子,其直接结果可能造成医生对患者病情的误判。

“实际上,各家医院CT等大型设备的分辨率不同,CT片子的清晰度也不一样。”李科解释,由于目前生产这些精密设备的医疗企业众多,每一台设备所出的检查结果也会有所差异。各家医院都会根据自身的条件去选购医疗检查设备,所选设备的规格、品牌厂家都不尽相同。如果患者拿着别家医院的检查结果来问诊,在一些重大疾病上,医生会出于因仪器不同而可能造成检查结果差异的考虑,而让患者重新检查。

一些二级医院的设备性能、结果质量和检验水平暂时还不能与三级医院相比,下级医院的检验结果拿到上级医院一概互认,一旦出了问题很难追责。

“临床医生们对医检结果互认态度谨慎”。李科强调,在具体工作中,对病情严重又变化迅速或患者带来的片子模糊不清的,大多数医生会毫不犹豫地建议患者重新检查。

如果医师没有亲自对患者进行检查,只是凭借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就下结论,没有做必要的化验和其他检查就开处方或进行治疗也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一旦误诊误治,其后果一定是这位主治医生承担,因此,大多数医生宁愿多次检查,降低误判率,也是可以理解的。”李科说。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医院重复检查不排除受利益驱动。一般情况下,像CT、磁共振等上千万元的高档医疗检查设备,回收期在10年以上。医院为了尽快回收投资成本,带来高收益,会大大提高其使用率。

“医检结果互认是医改的重要一环,当前医改的重点是逐步改变‘以药养医‘以检查养医的不合理局面。”李科认为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有利于提高诊疗效率,以患者为中心,这是发展趋势和方向。但是,为能达到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我们还需要做很多工作。例如,更新落后的影像设备;规范扫描技术,严格质量控制;规范化培训基层影像医生的职业素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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