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私人自住建房规划管控的几点思考

2020-01-20 00:46李小聪安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环球市场 2020年17期
关键词:危房建房管控

李小聪 安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私人自住建房指在中心城市规划区内村(居)民使用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新建、扩建、改建自住房屋及附属构筑物的个人建房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个人自住建房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进行建设行为。

一、城乡私人建房管理现状

安康市中心城市规划区160 平方公里范围,以汉江主轴为线,划分为江南和江北。自2017 年停止审批中心城市江南城区除危房改造之外的私人自住建房以来,江北私人建房大多位于中心城区周边的乡镇。随着城乡规划一体化推进,村民建房大多因子女成人分户,房屋年久失修、功能不合理、不能满足现代居住要求而申请重建,再者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的数量增加,近些年来,城乡私人建房申请数量相对增加,规划管理部门在对私人建房的管控中存在着不少困难与挑战:

(一)镇(办)村两级对土地疏于管理

镇(办)村(居)两级对非法买卖土地行为疏于监管,甚至默许或者村干部带头买卖,更有甚者有些村干部把规划审批作为拉拢村民的一种手段,个人私自买卖集体土地,改变农用性质进行非农建设,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扰乱城市建设秩序,加大了管控难度。一些私自买卖的土地因土地来源不清、不符合“一户一宅”等政策要求而无法办理用地手续。

(二)私人建房违法建设情况复杂

近年来,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私人建房违建突出,违建形成原因有:一是子女成人分户,现有住房不能满足三代人或者四代人的居住要求,又无法及时取得用地手续和建设许可手续,所以就无视规划审批,私自建房。二是近些年,城市建设发展迅速,中心城市规划区内有许多重点项目建设涉及拆迁赔偿,村民受利益驱使,肆意加建抢建以套取拆迁赔偿金。三是恶意超建多层,用于分层买卖出售从中赢利,村民建房能迅速得到实惠。四是安置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村民急于改善交通不便居住环境恶劣的现状,导致违建。

(三)危房重建无完整的政策执行依据

中心城市禁建区涉及城市“五线”、重点项目建设区域、地质灾害隐患区、防洪控制区、水源地、棚户区改造区域等。禁建区严禁新建、翻建、扩建私人住宅,因涉及人身财产安全问题,针对存在一些老旧危房无法居住的,达到D 级危房的,允许在原址恢复性重建。但又无法按照现有的技术规范要求审批,因缺乏危房认定程序和具体审批依据,所以规划管理部门在对危旧房屋重建审批工作中很被动且压力大。

二、加强城乡私人建房管控的几点建议

(一)私人建房实行“三区”管控

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提出三区划定方案,核定年度私人建房数量控制计划,报市政府研定批准后,每年年初公布执行。中心城市规划区私人建房规划管控区划分为禁建区、核心建设区、非核心建设区。禁建区严禁新建、翻建、扩建私人住宅。核心建设区按照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引导村(居)民向中心社区集中。建设规模、方式、风格按照审定的规划和《安康中心城市私人自住建房管理办法》执行。鼓励村(居)民腾退核心建设区的物业,迁向非核心建设区或江北(安康中心城区以汉江划分为江南和江北)建造私人住宅。对核心建设区内重要城市节点私人建设工程,应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区级政府牵头实施。非核心建设区私人建设工程,按照《安康中心城市私人自住建房管理办法》审批。

(二)加强私人建房“四级管理”模式

私人建房建设管理实行市、区、镇(办)、村(居)“四位一体”管理模式,坚持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规划管理部门负责“三区”划定方案和核定年度私人建房数量控制计划以及规划审批。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镇(办)、村(居)两级负责私人建房的资料初审和土地来源把关。按照严控增量、提升存量的基本原则,严禁城镇居民购买集体土地建设住宅,控制村民新选址建设单栋住宅,引导村民向村民小区集中建设。

(三)加强禁建区危旧房屋就地重建审批管理

一是完善禁建区内危房鉴定程序,如指定或经过政府购买的形式确定第三方危房鉴定机构。二是完善危房翻修和重建的管理办法,如明确禁建区内严禁私人建房,确属D级危房的重建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循危房翻建“三原”(原址、原层高、原建筑面积)原则等。三是做好审批前的资料复审工作,初审由镇(办)、村(居)负责核实并出具确认意见,做好现场踏勘,如危房的现状、留存相关图片资料等。四是建议对危房重建启动快速审批通道。五是落实危房的批后管理,加强违建和房屋质量安全监管。

(四)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违章建筑从基础开挖到形成地面建筑,管理期间短,稍微疏于监管,甚至不管,一旦地面建筑形成,违法建设已成事实。因此规划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加强横向与执法、国土、林业等部门配合沟通,纵向与镇(办)、村(居)密切联系。建立行之有效的分级分部门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多管齐下,形成合力,疏堵结合,联合打击私人建房的违法建设行为,有效维护城乡的建设秩序。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私人建房管理难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规划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不断创新私人建房审批模式、提升审批效能,有效管控私人建房,加快改善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的步伐,才能保障城乡建设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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