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节选)

2020-01-21 09:39杰克·凯鲁亚克
南方文学 2020年6期
关键词:雷米旧金山

两周之后,我和雷米·博古尔见了面。从丹佛到旧金山的公交车之旅没什么出奇之处,不一样的只是越靠近旧金山,我的整个灵魂就越向它扑去。我再度路过夏延,这一回是下午,而后朝西横跨山脉,夜半在克莱斯顿途经分水岭,天亮时抵达盐湖城——一个密布洒水器的城市,最不像迪安这号人会出生的地方;而后在炎炎烈日下抵达内华达,暮色苍茫时进入雷诺,它有灯光闪耀的中国城;然后登上了内华达的齿状山脊,松树、星星、象征着旧金山式的浪漫的山区小屋——后座上有个小女孩,冲她妈妈哭闹道:“妈妈,我们什么时候回特拉基的家呀?”特拉基很快就到了,温馨如家的特拉基,而后从山区下行到平原区的萨克拉门托。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在加利福尼亚了。温暖如春、处处棕榈香的空气——你可以亲吻的空气——和棕榈。沿着有故事的萨克拉门托河畔的高速公路,再度进入山区。上升,下降,突然出现了一大片海湾(在天蒙蒙亮时),旧金山睡意蒙眬的灯光就在那一带。当汽车经过奥克兰湾桥时,我美美地睡了一觉,离开丹佛后头一回睡得这么香。在市场和第四大道交界的公交车站,我被人粗鲁地叫醒,我这才意识到,我已经远离在新泽西州波特兰的姨妈家有三千二百英里了。我像一个神情憔悴的鬼一样在外边晃悠,旧金山就在那里——在那些漫长而凄凉的街上,有着在重重的白色浓雾中若隐若现的电车电线。我磕磕绊绊地走了几个街区。行踪诡异的流浪汉(教会街和第三大道交界处)天蒙蒙亮就管我要了几毛钱。我听到音乐声从不知道哪里传来。“老天,我回头再来摸索这些地方!现在我要去找雷米·博古尔。”

米尔市,雷米的住处,乃是山谷里头的一排棚屋组合,本是战争期间为海军船坞建造工人修建的棚屋项目;它在峡谷之中,深深的峡谷,所有的山坡上密布了林木,还散布着一些特殊的商店,有理发馆和裁缝店,都是为了住在棚屋区的居民开的。那是他们说的,美国白人和黑人出于自愿原则混居的唯一社区;确实如此,我再也没见过那么旷达欢乐的地方了。在雷米家门上,贴着一张他三个礼拜前贴上的便条。

萨尔·帕拉迪斯!(巨大的打印

体)如果没人在家,从窗户爬进去。

签名:雷米·博古尔

这张便签历经风吹日晒,已经褪色。

我从窗户爬了进去,他在家,正和女友李·安睡觉——他们睡在一张他从货船上偷来的床上,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请脑补一下一位甲板工程师大半夜偷偷摸摸地扛着一张床,从船舷一侧下了海,在海浪中奋力划桨,向岸边划去。这压根也不足以说明全部的雷米·博古尔。我之所以把在旧金山发生的一切都说出来,是因为这和所有其他的事情都有些瓜葛。雷米·博古尔和我多年前相识于预备学校,但真正把我们牵扯在一起的是我的前妻。雷米先发现的她。有一天晚上他跑到我宿舍说:“起来,帕拉迪斯,本大师瞧你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起床穿裤子的时候,有几毛钱从裤兜里掉出来了,掉在地上。那是下午四点,大学的时候我通常那个点儿都在睡觉。“行啦,行啦,别把你的金币扔得哪儿哪儿都是。我发现了世上最棒的小妞,今晚我要带她去狮子洞夜总会。”而后他硬拉着我去见她。一周之后,她跟我好上了。雷米是个高大、黝黑、英俊的法国男人(他看起来像个二十岁的马赛黑市混混),因为他是法国人,他说英语就带着美国式的爵士腔,他的英语很棒,他的法语地道。他喜欢衣着夸张,有点儿像个大学生,出门喜欢带着漂亮的金发女郎,花钱如流水。他从没怪罪过我抢走了他的女朋友,那只是把我俩牵扯到一起的一个原因,那家伙对我忠心耿耿,发自内心地喜欢我,天知道为什么。

我在米尔市找到他的那天早上,他正处于沮丧期,就像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该有的样子。他晃晃悠悠地等着一艘船到来,为了养家糊口,他在峡谷对面的工人营地找了份保安工作。他的女朋友李·安牙尖嘴利,每天都要贬损他一番。他们一礼拜处心积虑地积攒每分钱,到了周六出去玩,三个小时内能花掉五十美元。雷米在棚屋区穿着短裤,戴着疯疯癫癫的军帽。李·安带着卷发器到处乱转。就那个德行,他们整个礼拜互相嘶吼。我平生就没听过那么热闹的吵吵嚷嚷。但是周六晚上,他们彼此相视而笑,他们打扮得就像一对儿好莱坞明星夫妇,到镇里去。

那天,雷米醒来,知道我从窗户那儿爬进来。他哈哈大笑,世上最震耳欲聋的笑声,震得我耳根子都软了。“啊哈哈,帕拉迪斯,他从窗户爬进来了,他像个巴儿狗一样听话。你哪儿去了,你迟到了两个礼拜!”他拍打着我的后背,他胳肢着李·安的肋骨,靠在墙上又喊又叫,他捶着桌子,那动静整个米尔市都听得到,而那声拖长音的“啊哈哈”在峡谷中盘旋。“帕拉迪斯!”他吼道,“唯一的、不可或缺的帕拉迪斯。”

我刚刚经过了一个叫索萨利托的小渔村,我说的第一句话是:“索萨利托一定有很多意大利人。”

“索萨利托一定有很多意大利人!”他撕心裂肺地大叫。“啊哈哈!”他捶着自己的胸口倒在床上,他差點儿滚到地上。“你听到帕拉迪斯说什么了吗?索萨利托一定有很多意大利人?啊哈哈哈!哦!喔!嚯!”他脸红得跟棵甜菜一般,大笑不已。“哦,你逗死我了,帕拉迪斯,你是世上最搞笑的人,你来了,你终于来了,他爬窗户进来了,你看看他,李·安,他听从了指示从窗户爬进来了。啊哈!嚯嚯!”

古怪的是,雷米隔壁住了个黑人,叫斯诺先生,他的笑声,我敢对着《圣经》发誓,绝对是、无可辩驳的是世界上最骇人的笑声。斯诺先生从餐桌边站了起来,开始笑,因为他老婆不小心说了点什么;他站了起来,差点噎着,靠着墙,望着天,然后放声笑;他跌跌撞撞地跑出门外,靠在邻居家墙上,他醉汉一般,踉踉跄跄地在米尔市的阴影中行走,以胜利者的呼号向刺激他那么干的古怪上帝那么嚷嚷。我搞不清楚他吃完晚饭了没有。有一种可能性是雷米,在他自己浑然不知的情况下,从那位仁兄,也就是斯诺先生那里,染上了这个毛病。虽然雷米在职场上有些麻烦要去应付,还和一个尖酸刻薄的女人生活在一起,他至少学会了比世上所有的人笑得更爽利,我也就看到了我在旧金山即将到来的美妙生活。

我们是这么睡的:雷米和李·安睡在屋子最里头的床上,我睡在窗边的小床上。我不能碰李·安一下,雷米早就表明了姿态:“我可不想看到你俩乘我不注意,翻滚在一起。你不能让个老歌手唱新鲜的曲子。这是我自创的说法。”我偷眼看了下李·安,她是个迷人的娘们儿,一个蜂蜜色的小动物,但她看我俩的时候,眼睛里跟有仇似的。她的野心是要嫁给一个有钱男人。她是从俄勒冈州来的小地方人,她对于自己跟了雷米的事情总是悔恨莫及。在某个他成心显摆的周末,他在她身上花了上百美元,于是她以为自己遇到了富二代。她待在这个棚屋的唯一缘由是自己一穷二白。她在旧金山有份工作,每天得去岔路口坐上灰狗去上班。她因此永远也不能原谅雷米。

我待在棚户区,因为想要写个精彩绝伦的原创小说,给好莱坞片厂看看。雷米想夹着把竖琴沿着平流层下层航线飞行,好让我们所有人都富起来。李·安和他一道去,他想把她介绍给一位老友的父亲,一位著名的导演,和W.C.菲尔兹过从甚密。所以第一个礼拜,我待在米尔市的这个棚屋里头,勤奋地写着一个关于纽约的悲惨小说,我想着这个东西可以取悦某个好莱坞大导,它唯一的问题就是太过悲惨了。雷米几乎没法把它读完,他唯一能干的就是在几个礼拜之后,把它带去了好莱坞。李·安快烦死我们了,对我们厌恶至极,她也读不下去。我花费了无数雨中的光景,喝着咖啡,推敲字句。最后我跟雷米说这样下去不行的;我得找份工作;我至少得有钱买得起烟。雷米皱起眉头,对我大失所望——他总是对没干成一件有意义的事情而失望,他有颗金子般的心。

他给我找了份和他差不多的工作,在工人营地做保安。我走过了必需的流程,让我惊诧的是,那些混蛋居然雇用了我。我在当地一位警长跟前宣了誓,他给了我一枚徽章,配备了警棍,而后我成了个特警。我想知道迪安和卡罗会怎么看待这件事。我穿上海军蓝裤子,配衬我的黑夹克和警帽;开头两周,我不得不穿着雷米的裤子;由于他长得牛高马大,而且因为烦闷无聊吃得脑满肠肥,顶着个大肚子,我第一天晚上去上班的时候,那垮垮的样子就跟查理·卓别林一样样的。雷米给了我一支手电筒和一把点32口径的自动手枪。

“你从哪儿搞来的这把枪?”我问。

“去年夏天我去西海岸路上,我在内布拉斯加州的北普拉特下了车,本来只是为了活动活动腿脚,但我就在那橱窗内看到了这把独一无二的小手枪,我毫不犹豫地把它买了下来,因为这我差点没赶上火车。”

我试图告诉他北普拉特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和那些男孩一起去买威士忌,他拍打着我的后背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玩儿的人。

手电筒帮我照亮了路,我爬上了南边峡谷陡峭的崖壁,又爬上了有着络绎不绝地驶往旧金山的车流的公路,跌跌撞撞地从另外一头下了公路,差点摔了下去,而后到了矗立着一栋农舍的峡谷底部,在溪流边上,在那儿每晚冲我吠叫的都是同一条狗。那里有条近道,沿着加利福尼亚式的一些黑乎乎的树边,有一条银色的、布满尘埃的路——那条路就像在电影《佐罗的印记》里出现过的,也像那些你在西部B级片中看到过的路。我在黑暗中摸出自己的枪,逞强扮演牛仔。而后我爬上另外一个山头,然后抵达了工人营地。这些工人营地是为漂洋过海的工人搭建的临时住所,有些过路人也住在这里,等着他们的船。他们当中大部分是要去冲绳群岛,也是为了逃避点什么——通常是法律的制裁。他们当中有亚拉巴马州的混混,纽约来的混球,来自各处的形形色色的家伙。他们深知一整年都在冲绳群岛务工有多可怕,他们狂喝烂醉。特警的任务就是看住他们别把工人营地的天花板掀翻了。我们在主楼设置了总部,只是木隔断造就的几个办公空间。我们坐在一张卷盖式书桌边上,把枪从屁兜内取出来,打着呵欠,老警察们不着边际地扯闲篇。

那是一群可怕的男人,有着警察灵魂的男人们,除了雷米和我。雷米只是想讨口饭吃,我也差不多,但这些男人是要抓人的,好从镇上的警长那里得到表扬。他们甚至说,如果你不是每个月至少抓到一个人,你都会被解雇。我一想到别人对我有抓人的期许就发怵。事实上,每个夜晚工人营地闹闹腾腾的时候,我也喝得跟他们差不多了。那晚是这样排班的:我要独自一人值班六个小时——我是唯一一个留守营地的警察;而那晚营地里所有的人看起来都喝醉了。因为他们的船只将在此日大早启航,他们就像即将起锚的船员那般疯狂喝酒。我在办公室,把脚翘在桌子上,读着一本叫作《蓝皮书》的关于俄勒冈和北境的探险故事,我突然意识到平时静悄悄的夜晚当中,有纷纷扰扰的响动。我走了出去,每间棚屋都灯火通明。人们大喊大叫,摔着酒瓶子。对我来说这就是干或者死的问题。我拿上我的手电筒,跑到最为吵闹的房间,大力地捶门。有个男人开了门,开了六英寸那么宽。

“你想干吗?”

我说:“我是今晚工坊的值守,你们这些家伙得尽可能保持安静。”——或者类似的傻告示,他们当着我的面,把门砸上。我站在那里,盯着几乎够着我鼻尖的门板。正如一部西部片,显示我孔武有力的时机到了。我再度敲门。他们把门打开得比先前大了些。“听着,”我说,“我不想总来打扰你们这些家伙,但是如果你们总是这么吵的话,我会被炒鱿鱼的。”

“你誰啊?”

“我是这儿的一个警卫。”

“以前没见过你。”

“好吧,这是我的警徽。”

“你屁兜上的枪干吗用的?”

“那不是我的,”我表示歉意,“是我借的。”

“喝杯酒吧,看在耶稣基督分上。”如果开喝了我丝毫也不介意,我喝了两杯。

我说:“行了,哥们,你们会安安静静的吧,哥们?否则我就完蛋了,你们知道。”

“行啦,孩子,”他们说,“继续去巡逻吧。想喝酒的时候再回来喝一杯。”

我去敲所有的门,以这样的态度,没多会儿,我就喝得跟其他人差不多了。我的职责是把美国国旗升到六十英尺高的旗杆上,但那天早上,我把国旗倒着升了上去就回家睡觉了。当我夜里回去时,那些正式工警察正阴着脸坐在办公室里。

“说吧,哥们,昨晚这里怎么那么吵闹?峡谷那头住的居民都来跟我们抱怨。”

“我不知道啊,”我说,“现在听起来不是挺安静的吗?”

“那票人通通滚蛋了。你昨晚本来应该维持这周边区域的秩序的——长官正冲着你嚷嚷呢。还有件事——你知道你把国旗倒挂在官方的旗杆上是要坐牢的吗?”

“倒挂了?”我吓了一大跳;当然了我没意识到,我每天早上都机械地升国旗。

“是的先生,”一个在阿尔卡特拉斯做了二十二年狱警的胖警察说,“你干了这种事情足够去坐牢了。”其他人阴着脸点着头。他们总是坐在自己的肥屁股上,他们为自己的工作感到骄傲。他们拿着自己的枪每每谈论着这把枪。他们心里痒痒想要射杀某些人:雷米和我。

那个在阿尔卡特拉斯做过狱警的家伙已经大腹便便,他年近六十,即便退休了,仍无力摆脱那种滋润了他一辈子枯燥灵魂的氛围。每天晚上,他开着自己那辆一九三五年款的福特来上班,踩着点儿来的,在卷盖式书桌跟前正襟危坐。他吃力地填写着我们每晚必须填的表格——巡逻路线,时间,发生了什么事情,诸如此类。而后他往后一靠,开始侃大山:“你要是两个月前来了就好了,那会儿我和斯莱德(另外一个警察,一位想当得克萨斯骑警的年轻人,被迫满足于现状)在G营房逮了个醉鬼,哥们,你应该看看那只血肉模糊的苍蝇。今晚我会带你去看看那墙面上的血污。我们把他从一面墙上摔到另外一面墙上。先是斯莱德胖揍他,然后是我,他被揍得服服帖帖,安静得跟什么似的。那个混蛋发毒誓,将来出狱非得弄死我们不可——他被判了三十天,现在已经六十天过去了,他还没露脸。”这就是整件事的重点所在。他们把他吓得不轻,他已经没种回来找他们了,更别提弄死他们。

那个老警察继续沉溺于恐怖的阿尔卡特拉斯岛的回忆之中。“我们过去让他们像一列士兵那样去吃早餐。没有一个人敢造次,出了队列。每件事都像钟表一样精确无比。你应该看看那景象,我在那里做了二十二年的狱警,从没出过乱子。那些家伙知道我们都不是好惹的。很多囚徒就知道在狱警当中找软的柿子捏,那都是些善于惹是生非的人。你现在就是这样的——从我对你的了解看来,对我来说,你就是对那些家伙太慈悲了。”他举起他的烟斗,死命地盯住我。“知道不,他们就会借机获利。”

我知道这一点,我跟他说,我压根就不是当警察的料。

“是的,但这是你自己想干的活儿。你就得死马当活马医,否则就会一事无成。这是你的职责,你宣誓过的。你责无旁贷啊,法律与秩序到底得维护才行。”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是对的;但我想干的是乘夜黑天高偷偷地溜出去,消失在某处,到处去看看这个国家所有人都在干些什么。

另外一个警察,斯莱德,高大,肌肉发达,黑发剪成寸儿头,脖子上时不时地抽搐一下——像一个总是用自己的左手打右手的拳击手。他把自己收拾得就像得克萨斯州老派的骑警。他把左轮手枪和弹夹都挂得低低的,还带着一根马鞭,各色各样的皮制配件,就像一个移动的审讯室:亮晃晃的皮鞋,敞着前胸的衬衫,公鸡式的帽子,就是少了双靴子。他经常给我一个下马威——猛地扎到我裆下,一下把我扛起来。就力气而言,我也可以用同样的手法把他一把甩到天花板上,我知道那很简单;但我生怕他因此跟我来一场肉搏。和这么一个家伙肉搏的结果,最后肯定是拔枪相向。我知道他是个更好的枪手,而我一生中连把枪都没有。我给枪上子弹都哆哆嗦嗦。他每天铆足劲儿就想多逮几个人。有一天晚上,我俩单独值班,他气冲冲、红着脸回来了。

“我跟一些哥们说安静点儿他们依旧吵吵嚷嚷。我跟他们说了两回,我从来不给一个人两次机会,更不要說三次了。你跟我一起去,我要回到那儿把他们通通抓起来。”

“好吧,我去给他们第三次机会,”我说,“我去跟他们说。”

“不,先生,我从不给任何人超过两次机会。”我叹了口气,跟他一起去了。我们赶到了那个沸反盈天的屋子,斯莱德打开门,让所有人列队出来。场面有些尴尬。每个人都涨红了脸,这就是美国式的故事,每个人都干着他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一票人深夜聚在一起喝喝酒,喧哗喧哗有何不可?但斯莱德想要证明点儿什么。他一定要带着我,是为了防止他们反攻他。他们说不准儿会。他们都是兄弟群,都来自亚拉巴马州。我们晃悠着带着他们回到局子里,斯莱德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

其中一个男孩跟我说:“跟那个耳朵长在裤裆里的倔驴说一下,别跟我们过意不去了。我们说不定会因此被解雇,再也去不了冲绳了。”

“我会跟他说的。”

在局子里,我让斯莱德算了吧。他冲着众人,涨红着脸说:“我不会给任何人第二次机会的。”

“咋回事儿,”亚拉巴马人说,“有什么不一样啊?我们会因此丢了差事的。”斯莱德一言不发,开始填写拘捕令。他只抓了他们当中一个人,他喊来了镇子里的巡逻车。他们来了,把他带走了。其他弟兄阴沉着脸散去。“咱妈会怎么说呢?”他们说。他们当中一个人跑回来跟我说:“你去告诉你们那个得克萨斯狗娘养的,如果我们兄弟明晚出不来,他就完蛋了。”我告诉了斯莱德,和和气气地跟他说的,他啥也没说。那哥们就被放出来了,什么事情也没发生。那票人乘船离去,来了一票更粗野的。如果不是为了雷米·博古尔,那个活儿我两个钟头都坚持不了。

雷米·博古尔和我多次一道值夜班,一切就都一塌糊涂。我们晃晃悠悠兜了当夜的第一圈,雷米试着去检查每扇门,看看有没有一扇没关上的。他说:“我好多年一直有个念头,想养条狗把它训练成超级小偷,跑到那些家伙的屋子里,从他们兜里偷钱出来。我只会训练它偷美元,其他的通通不要;我会让它夜以继日地闻钱,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我就让它只偷二十元的大钞票。”雷米脑袋里充满疯狂的念头,他念叨了那条狗好几个星期。只有一次,他发现了一扇没上锁的门。我对他的这些念头一点儿也不感冒,所以我沿着过道往前走。雷米偷偷摸摸地打开了那扇门,迎面而来的居然是营房管理员。雷米讨厌那人的脸,他问我:“你经常提起的那位俄国作家叫啥——那个把报纸塞进鞋子里,头上戴着他从垃圾堆捡来的大礼帽晃来晃去的家伙?”那是我对雷米夸大其词地描述过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啊哈,就是他——多斯托夫斯基。那个长着这种脸的人就得叫这名字,多斯托夫斯基。”他唯一发现的未上锁的门就属于多斯托夫斯基。多斯托夫斯基在睡梦中听到有人在摆弄他的门把手。他穿着睡袍就起来开门了,那张脸比平日丑两倍。雷米一打开门,就看到他那张因为怒气冲冲而扭曲的脸。

“这啥意思?”

“我只是试试这门关着没有,我以为这是——啊——放拖把的屋子。我在找个拖把。”

“你说你在找个拖把是啥意思?”

“哦——呃。”

我上前去说:“有个家伙在楼上过道里吐了一地,我们得去拖干净它。”

“这不是搁拖把的屋子,这是我的屋子,这种事情再来一次,我就得审查审查你俩,开了你们!你们听明白了没有?”

“有人在楼上吐了一地。”我又说了一遍。

“放拖把的房间在过道另一头,那边。”他指着那里,等着我们离去,拿那个拖把,我们真那么干了,还傻乎乎地举着它上了楼。

我说:“狗×的,雷米,你总是给我们造麻烦,你干吗不辞职了事?你干吗总要干这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这个世界欠我些什么,就那么回事。你不能教一个老手任何新本事。你如果总是那么说话我就要开始叫你多斯托夫斯基了。”

雷米就像一个小男孩儿。在他的往昔岁月里,他孤独地在法国上学的年头,他们拿走了他身上的一切,他的继父母把他扔进学校,让他就那么待着。他是被吓大的,从一个学校辗转到另外一个。他深夜走在法兰西的小路上,用他仅有的词汇拼凑着骂人的话。他一门心思想要弄回他失去的一切。而他的失去永无止境,这种状况没个头儿。

营房区的自助餐厅是我们吃白食的地方。我们在附近埋伏,观察好周围没什么人留意着这里,特别是我们的同行朋友们不在附近巡查。而后我俯下身去,雷米两只脚踩在我肩膀上,爬了进去。他打开窗户,窗户没锁上,他头天夜里就打开了,他翻过窗子,踩在做面食的桌子上。我比他要灵巧些,轻松地爬将进去。我们冲向饮品区。在这里,实现了我一贯的幻想,我打开一桶巧克力冰激凌的盖子,将我的手插到齐手腕那么深,从中挖出一大坨冰激凌,就手开始舔。然后我们拿了一些装冰激凌的纸盒,把它们塞满,在上面淋了巧克力糖浆,或者草莓糖浆,而后在厨房巡视,打开冰箱,看看有什么东西我们可以装在兜里带回家的。我时不时地扯下一片烤牛肉,把它们裹在纸巾里。“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怎么说的,”雷米说,“我们必须缩减自己的生活开支。”

有一天晚上,我等了好一会儿,让他把一大堆吃的装到一只巨大的纸箱内。而后我们没法把它从窗户那儿弄出去。雷米只好把纸箱清空,将东西放回原处。那天深夜,他下了班,我独自一人孤零零地守着营房,有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沿着那条峡谷里的老路溜达,想要遇到一头鹿(雷米曾经在那一带遇到过鹿,即便在1947年,这里依然一派荒芜),而后我听到黑暗中传来一阵恐怖的声响。喘着粗气、呼哧呼哧的声音。我以为是头犀牛要从背后袭击我。我抓紧我的枪把儿。在峡谷的阴暗面,出现了一个高大的影子,顶着巨大的一个脑壳。突然,我意识到那是在肩上扛着装满了吃食的大纸箱子的雷米。他被那堆重物压得呼哧带喘。他从某个地方找到了自助餐厅的钥匙,从前门把纸箱搬了出来。我说:“雷米,我以为你回家了呢,你他妈的干吗呢?”

他说:“帕拉迪斯,我跟你说过好多次,杜鲁门总统说过,我们必须缩减自己的生活开支。”我听到他喘着粗气隐入黑暗之中,前面我已经说过,我們回棚屋那条路,上坡下坡特别难走。他把纸箱藏在深草当中,然后来找我:“萨尔,我一个人搞不定。我得把它分成两箱,你得帮帮我。”

“但我在值班啊。”

“你走开的时候,我会在这里看着。时局越来越艰难了,我们得好好渡过难关,这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他擦着脸上的汗。“哦呜!我给你说了一遍又一遍,萨尔,咱是兄弟,这是我们一道干的。没有第二种选择了。那些多斯托夫斯基,那些条子,那些李·安,那些混球,都想剥了咱的皮。我们得留意别让他们得逞。他们除了胳膊脏,袖子也干净不到哪儿去。记着这个,你教不会一个老手任何新本事。”

我最后问:“那我们什么时候金盆洗手呢?”我们已经这么干了十个星期了。我每个礼拜挣五十五美元,寄给我姨妈差不多四十美元。那段时间,我只去旧金山待了一晚上。我的生活基本上都在棚屋内厮混,在雷米和李·安的争吵声中度过的,还有午夜在营房做没意义的工作。

雷米进入夜色之中,又去取另外一只箱子。我陪着他在那条崎岖小道上艰难地行进。我们把食物堆在李·安的厨房台面上,堆得像座小山一样高,她醒来后,揉了揉眼睛。

“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怎么说的吗?”她很高兴。我突然意识到美利坚的每个人都是天生的小偷。我自己也掌握了这门技艺。我甚至开始留意观察那些门是否锁上了。其他警察开始怀疑我们,他们从我们的眼神中猜出了一二,他们凭着直觉开始揣测我们的想法。年复一年的职业经验让他们很容易辨识出我和雷米这号人。

大白天,雷米和我揣着枪到山野里打鹌鹑。雷米悄无声息地靠近了那些咕咕叫的鸟儿,离它们只有三英尺远,用那只点32口径的左轮手枪发射,结果没打中一只,他的狂笑声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林地,甚或美利坚的上空回旋。“咱该去看望一下香蕉大王了。”

那是周六,我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往十字路口的公交车站。我们搭车去往旧金山,在街上瞎逛。雷米的笑声紧跟着我们去的每个地方。“你应该写个香蕉大王的短篇小说,”他跟我说,“别糊弄我这个老手,别写别的,就写香蕉大王。”香蕉大王是街角上卖香蕉的老头儿。我已经厌烦透了,但是雷米不停地戳着我的肋骨,拽着我的衣领让我去看他。“当你写香蕉大王的时候,你实际上是在写人类生活中很好玩的事情。”我跟他说我对香蕉大王没有一毛钱兴趣。“直到你认识到香蕉大王的重要性之后,你不会认为世上还有什么关于人的事情,是绝对有意思的。”雷米不厌其烦地说。

港湾当中停泊着一艘锈迹斑斑的货船,过去当作浮标用的。雷米总是蠢蠢欲动想去那儿,于是有一天下午,李·安给我们准备了午饭,我们租了一条船就出发了。雷米带了一些工具。李·安赤身裸体地躺在浮桥上晒太阳。我从船尾那儿盯着她看。雷米跑到底层到处都是耗子爬来爬去的船舱内,开始敲敲打打,想要从那上面拆下来一些黄铜管子。我坐在昔日高层船员破旧不堪的食堂内。那是一艘老得不能再老的货船,过去也曾光彩照人过。木头上雕着蔓叶花样,以及步入式的水手柜。那是杰克·伦敦笔下旧金山的幻影幽灵。我在阳光灿烂的食堂里浮想联翩。耗子们在储物间内奔忙。很久很久以前,有位蓝眼睛的船长在这里温文尔雅地用餐。

我跑到最底层去找雷米。他正在扳动任何松动的东西。“屁也没有,我还以为会有铜件儿,我还以为至少得有一两把扳手。这艘船历经了好多个小偷了。”它在港湾中停泊了好多年了。那些铜件儿早就被不知所踪的盗贼之手偷没了。

我对雷米说:“改天夜里起雾的时候,我想睡在这艘老破船上,躺在这里摇来晃去的,听着那些浮标的咔嚓声。”

雷米十分吃惊,他对我的崇拜之情增加了一倍。“萨尔,如果你有种这么干,我会给你五美元。你没觉得这里可能缠绕着老船长的鬼魂吗?我不只要给你五美元,还会送你上这儿来,给你带顿饭,给你送毯子和蜡烛。”

“成交!”我说。雷米跑去告诉李·安。我真心想从桅杆上蹦下去,叠在她身上,但我信守着我对雷米的承诺。我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从那以后,我更加频繁地跑去旧金山。我试遍了书上的法子去搞定一个姑娘。我甚至和一位姑娘整夜坐在公园的长凳上,直至天亮都没个下文。她是个来自明尼苏达州的金发美女。那里有很多同性恋,有几次我带着我的枪去了旧金山,当一位基佬在酒吧里靠近我时,我拔出枪说:“呃?呃?这是你想说的吗?”他吓坏了。我搞不懂自己干吗要那么干,可能仅仅因为旧金山太寂寞而我又正好有把枪。我总得把它亮给别人看看。我路过一家珠宝店时,突然内心涌起了一股冲动,想要砸开玻璃窗,拿走那些最漂亮的戒指和手镯,拿着它们跑去献给李·安。而后我们可以一起私奔去内华达,我离开旧金山的时候到了,否则我要发疯了。

我给迪安和卡罗写了一封长信,他们正待在得克萨斯州河口,老布尔的棚屋里。他们说一旦他们手头的事情处理停当后,他们就要来旧金山跟我会合,与此同时,雷米、李·安和我开始无精打采起来。九月的雨水来了,在他们的劝说之下,雷米带着我那可怜巴巴的几页剧本,和李·安去往好莱坞,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有位名导演喝得醉醺醺的,压根儿对他们不理不睬,他们晃悠在导演位于马里布海滩的别墅附近。他们开始在其他客人跟前大吵大闹,于是他们又飞回来了。

压在我们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去赛马场。雷米省下了他所有的钱,大概有一百美元,给我穿上了他比较体面的几件衣服,让李·安挽着他的手,我们去往湾区对面里士满附近的金门赛马场。雷米这哥们的心地很善良,他把我们偷来的一半的食物放在一只巨大的牛皮纸袋里,带着它们送给他在里士满认识的一个穷寡妇,那寡妇也住在一个像我们那样的贫民小区内,她晾晒的衣物在加利福尼亚的阳光下飘扬。我们和他一起去了。那些穿得破破烂烂的孩子看起来很可怜。那位妇人感谢了雷米。她是他隐约认识的一位水手的姐姐。“别介意,卡特太太,”雷米用他最和气、最礼貌的口吻说,“还有好多吃的东西呢,从我们拿来的地方。”

我们去了赛马场。他令人难以置信地下了二十美元赌注,在第七次赛跑之后,他已经输得一塌糊涂。他拿出我们打算买吃的两块钱再度下注,再度输光。我们不得不搭便车回旧金山,我再度上路了。一位绅士用他时髦的车子让我们搭了一程,我和他一起坐在前座。雷米又想胡诌他把钱包丢在赛马场的大看台后头。“事实是,”我说,“我们所有的钱都赌马赌输了,下次要想不再触这样的霉头,我们得找个赌注登记经纪人,对吧,雷米?”雷米的脸唰地红了,那车主最后跟我们交底他是金马赛马场的高层。他让我们在金碧辉煌的皇宫酒店下了车,我们目送他消失于酒店的枝形水晶灯的交错之中,他兜里塞满了钱,脑袋高高上扬。

“哇哈!哇唔!”雷米在旧金山深夜的路上大喊大叫。“帕拉迪斯跟赛马场老板坐了同一辆车,就发誓将来要找赌注登记经纪人。李·安,李·安!”他捅捅她拍打她。“绝对是世上最搞笑的一个人!索萨利托一定有超多意大利人。啊哈!”他绕着一根柱子狂笑不已。

那天晚上,开始下雨,李·安对我俩没有好脸色。家里一毛钱也不剩。雨点又暴击着屋顶。“这得持续一周。”雷米说。他脱下他漂亮的外套,又穿回他可怜巴巴的短裤、军帽和T恤。他拿自己忧心忡忡的大褐眼睛盯着地板上的木条儿。枪摆在桌面上。我们似乎从雨夜的深处,听到了斯诺先生几乎快要笑断脖子的笑声。

“那个狗娘养的让我又恶心又厌烦透了,”李·安突然一声大喝。她正在通往找碴的途中,她开始膈应雷米。他却正忙着翻阅他的小黑本本,那上面写着欠他债的人名,大部分是水手。在他们的名字边上,他拿红笔写上了咒骂之词。我担心总有一天,我的名字也会被弄到那个小本子上。最近我把多数钱都寄给我姨妈,以至于一个礼拜我只买了四五美元的吃的。遵奉杜鲁门总统的意思,我又加了几美元。但雷米依然觉得我没给够我应当给的份子钱。于是他把购物账目单,用打印机打出来,带着单品详细价目的,挂在卫生间,好让我看到并领会到。李·安一直怀疑雷米藏了私房钱,也觉得我也藏了,因此,她威胁要离开他。

雷米撇了撇他的嘴。“你觉得你打算上哪儿去呢?”

“吉米。”

“吉米?就那个马场出纳?你听到了没有,萨尔,李·安要跑去和马场出纳私奔了。记得带好你的扫帚哦,亲爱的,那些马这礼拜会吃掉很多很多燕麥,因为我付了那一百美元。”

情况往更糟的方向发展,雨也越下越大。这地方先前是李·安先入住的,于是她让雷米收拾好东西滚蛋。他果真开始收拾了。我设身处地想象自己要是在这样暴雨如注的夜里,和一个粗野的小婊子独自待在一个屋子里会是怎么一种情形。我得出面劝架。雷米推了一把李·安。她跳起来够着那把枪。雷米一把抢过枪递给我,让我把它藏起来。这枪的弹夹里装着八颗子弹。李·安开始大喊大叫,最后她披上雨衣,跑到泥污地里,打算去找个警察,这警察又是谁呢?——极有可能是我们那位在阿尔卡特拉斯当过差的老朋友。好在他没在家。她湿漉漉地回来了。我躲在屋里一角,把脑袋埋在两膝之间。老天爷,我离家两千英里在这里干吗?我干吗来这里?我开往中国的慢船又在哪里呢?

“还有一件事,你这个烂渣,”李·安破口大骂,“今晚是我最后一次帮你做你那脏兮兮的猪脑炒蛋,还有你那恶心吧唧的咖喱羊肉,好让你填饱你那恶心人的肚子,在我跟前变成一个死胖子。”

“得了得了,”雷米平静地回答,“一点问题都没有。当初我跟你在一起,我不指望玫瑰和月光,但我也没料到像今天这样。我总在为你做点什么事情——我为了你们两个尽了最大努力,你们却让我很不爽,你们两个让我太失望了。”他继续掏心掏肺地说:“我一直以为能盼来好日子,能有些又美好又能长久的事情发生,我试过,我飞去好莱坞,我给萨尔整个好工作,我给你买一堆漂亮的裙子,我试过把你介绍给旧金山最好的那票人。你不干,你们压根儿就不听我的。我不求你们什么回报。现在我提出我最后一个请求,让我再也不求着你们干吗了。我继父下周六晚上来旧金山。我就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去见他,看着就像我在信里头跟他描述的那样。也就是说,你,李·安,是我的女朋友,还有你,萨尔,我哥们。我已经安排好找人借一百美元,为了礼拜六晚上。我得让我继父好好玩一晚上,然后对我放心地离去,再也用不着担心。”

这让我很吃惊,雷米的继父是个有名的医师,他在维也纳、巴黎和伦敦都有自己的诊所。我说:“你跟我说的意思是打算借一百块钱招待你继父?他比你可有钱多了!你会因此负债的,哥们!”

“没错,”雷米平静地说,他的声音却有点挫,“我只求你们再和我待一晚上——你们至少得装得像那么回事,给他留个好印象。我爱我的继父,也敬重他。他要和他的年轻老婆一起来。我们得让他感觉舒舒坦坦的。”在很多时候,雷米确实是世上最具绅士风度的人。李·安被他打动了,很期待见到他的继父,她觉得那继父没准儿是个好靶子,尽管儿子不尽然。

周六晚上很快就到了。我已经从警局辞了职,就在我即将被开除的前夕,因为没抓够那么多人,而这也将成为我的最后一个周六晚上。雷米和李·安先去酒店房间见了他的继父,我已经有了旅费,在楼下酒吧里喝了个烂醉。而后我上去找他们,已经很晚了。他继父开了门,一位戴着夹鼻眼镜看起来气宇轩昂的大个子。“哈,”我一看到他就说。“邦库尔先生,你好吗?Je suis haut!”我嚷嚷道,这句话本来是法语里头的“我喝多了,我喝嗨了”,但我最后说出来的,在法语里啥也不是。那医生一脸懵逼。我已经吓着雷米了,他红着脸盯着我。

我们一起去了一家高级餐馆儿——北沙滩的艾尔弗雷德餐厅,在那里我们五个人吃饭,花了可怜的雷米足足五十美元,包括吃的喝的。而后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那位坐在艾尔菲雷德吧台的不就是我的老友罗兰德·梅杰吗?他刚刚离开丹佛抵达旧金山,在一家报馆找到了份工作。他也喝得差不多了。他甚至连胡子也没刮。正当我把一只高脚酒杯贴到唇边时,他从后边过来,猛地捶了一下我的后背。他就在邦库尔先生边上毫不客气地坐下,并隔着人家的汤碟和我说话。雷米的脸红得跟甜菜头似的。

“干吗不介绍一下你的朋友呢,萨尔?”他虚弱地微笑着说。

“罗兰德·梅杰,旧金山《阿格斯报》的。”我直愣愣地说。李·安恼怒地看着我。

梅杰开始在邦库尔先生耳边大放厥词。“你看着怎么像是在高中教法语的?”

“不好意思,但我不是在高中教法语的。”

“哦,我以为你是在高中教法语的。”他故意粗野地那么说。我记得我们在丹佛那天晚上,他在我们的派对上捣乱,但我已经原谅他了。我原谅了所有人,我妥协了,我喝多了。我开始向医生年轻的妻子谈论月光与玫瑰。我喝得那么多,以至于不得不每两分钟上一趟厕所,而要那么干,我又不得不跨过邦库尔先生的膝盖。一切都完蛋了,我在旧金山的生涯即将结束。雷米将和我一拍两散。糟糕的是,我真的非常爱雷米,我肯定是世上为数不多的、意识到他是如此真诚而伟大的人之一。他花了好些年才让这件事过去。比起当初我在帕特森给他写信,告诉他我即将横穿六号公路,这一切真是一次灾难。我已经到了美国的尽头——前路孤绝了——现在除了走回头路真是无处可去了。我决定至少我得去拐个弯,跑去好莱坞,然后回到得克萨斯去看看我住在河口的朋友们,其余的事情见鬼去吧。

梅杰被从艾尔弗雷德餐厅赶了出去。无论如何,晚餐已告终。我就跟着梅杰一道走了,也就是说,雷米提议我这么干的,于是我跟着梅杰继续去找酒喝。我们坐在铁壶酒吧的一张桌子前,梅杰说:“山姆,我不喜欢酒吧那哥们。”他的声音特别大。

“啊,杰克?”我说。

“山姆,”他说,“我想我得过去胖揍他一顿。”

“不,杰克,”我用海明威式的语气说,“待着别动,看看会发生些什么。”我们最终踉踉跄跄地走上街头。

大早上,雷米和李·安还在呼呼大睡,我悲哀地看着那一大堆该洗的衣服,那是我和雷米本来打算拿到棚屋后头的本迪克斯洗衣机那儿洗的(在那儿和一大帮黑女人,以及快要笑断脖子的斯诺先生待在一起,总是件开心的事情),我决定离开,我已经走到门廊那块儿了。“不,该死的,”我对自己说,“我给自己发过誓,没爬过那座山,绝不离开。”那座山的山谷一侧,通往神秘莫测的太平洋。

于是我又待了一天。那是星期天。热浪来袭,那是美妙的一天,午后三点,太阳转为红色。我开始爬山,四点钟就到山顶了。那些可爱的加利福尼亚三叶杨和桉树在另外一侧沉默不语。接近山顶的地方就没什么树了,仅有岩石和草。几头牛正在那里吃着草。那就是太平洋,除了一些小山丘。蔚蓝、广袤无际,从那些种土豆的地里升腾起白雾之墙,那就是旧金山雾气的源起。再过一个小时,雾气便会缓缓前行,穿过金门,将那座浪漫之都慢慢掩盖住,一个年轻人一手拉着女朋友,兜里装着一瓶托卡伊葡萄酒,沿着一条白色步行道慢慢往上爬。那就是旧金山,妙曼女郎在門洞那里站着,等待她们的男人;还有科伊特塔、内河码头、市场街以及举目皆是的十一座山头。

我晃悠到头脑发昏,我想我像是在梦中跌落,从悬崖峭壁边上。我亲爱的姑娘在哪里?我想,到处去找,正如我已经在下面那个迷你的世界里找寻过了一样。而我眼前是一望无际的美利坚大陆。更远的地方,在云尘和灰色烟雾当中的是阴暗疯狂的纽约。东岸给人感觉总是棕色而神圣的,而加州则像白色的洗涤线,头脑空洞无物——至少我当时那么认为。

◇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1922—1969)

美国作家,美国"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人物。他的主要作品有自传体小说《在路上》《达摩流浪者》《荒凉天使》《孤独旅者》等。

◇巫昂

1996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攻读现当代文学并获得硕士学位。曾为《三联生活周刊》记者,后辞职,成为自由作家。在《南方周末》《新周刊》《南方都市报》等媒体开设专栏,并持续创作诗歌与小说。旅行各地,时居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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