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八问”

2020-02-11 13:06彭建国
国企管理 2020年1期
关键词:产权制度顶层产权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党委委员、中央企业智库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彭建国在2019国企管理年会上作主题报告时表示,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如何深化,往哪个方向走,最重要的是统一思想认识问题。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年,在这样一个关键节点上,召开2019国企管理年会很有意义。

在国企转型转轨的新时代,改革仍然是一个重要的主题。同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国企改革是难度最大、情况最复杂、任务最重的。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至今已经改了六七年,有进展,有成效,也还有很多问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后,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专门提出要抓紧制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如何深化,往哪个方向走,最重要的是统一思想认识问题。

对此我提出八个问题,大家一起来探讨。

一问改产权还是改机制?

国企改革的重点在哪里?比如大树,顶部是树枝树叶,中间是树干,最下面是树根。一般的企业管理制度是枝叶,运行机制是树干,产权制度则是树根。产权制度是基础,有什么样的产权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公司治理,就会有什么样的企业运行机制。为什么我们改革了很多年,始终不到位?说到底,产权制度是最重要的。所以,党的十九大就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有两大重点,第一个重点就是产权制度的改革,提出产权要多元化,通过多元化来实现产权的有效激励,在所有激励中产权激励效力最大。所以,中央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这就为改革指明了方向。产权改了,机制就改了;产权不改,机制就很难改。所以混改是重点。

二问是否要设时间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明确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设时间表。而2019年11月12日召开的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提出,未来三年是关键的历史阶段,要落实好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关于设置时间表的问题如何理解,哪些方面需要设置时间表,如何设定具体时间表,值得深入研讨明确。

三问试点先行与普遍推开如何权衡?

本轮国企深化改革实行的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对于看不准的、条件不完全具备的就先搞试点,让试点先行。从最早的四项试点、十项试点这些单项试点到现在的综合试点,比如双百行动、区域性综合试点、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改革专项行动等。原来我们目标设计的时间点是到2020年,要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而现在只剩最后一年了,我们很多方面还在搞试点,现在还不全面铺开,这样在步伐上会不会太慢,会不会影响原定目标的实现。所以我个人认为,在中央顶层设计早已基本完成的前提下,一般竞争领域的改革,特别是国企混改,条件具备的,现在可以不要搞试点,不要再等待观望,可以大胆改革探索,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当然,带有特殊国家功能的,诸如电力、石油、铁路、军工等7大领域可以先搞试点。一般的竞争性国企应该按照市场化方向可以大胆搞。

四问真改还是假改?

对待改革态度,也是政治态度问题。党中央反复号召坚持改革、加快改革,因为新时代背景下不改革死路一条。但是,各地方政府、各部门、各企业行动上是真改还是叶公好龙做表面文章,改革真正改到位没有,值得我们深入调研。比如国企混改,是真混改还是假混改?混改的根本目的是什么,主要是为了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如果混改后还是依照原有方式管理,就无法实现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的目标,甚至使混改成为欺骗和坑害民营企业的大骗局,这样的话,民营企业就没有积极性,甚至躲得远远的。

五问如何认识、把握放权与监管?

国有企业改革基本方向总体上是市场化改革,市场化改革有个前提,即三个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但在实际改革过程中,这三个分开难度和阻力较大。那么难度和阻力何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要冲破利益的藩篱”。这里关键是如何解决各个集团、各个部门间的利益问题。客观地说,国务院国资委在放权方面态度坚决、力度很大,在2017年取消和下放43项权力的基础上,2019年再列放权清单,又放权授权35项。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机构该放的权力基本都下放了,但是为什么不少企业还是感觉上面管的依然太多。我认为这是因为国务院国资委放权了,但是一些部门管的却又多起来了,而且有时没有明确边界,一些地方又出现了多头管理、多龙治水的局面。本轮国企深化改革,不是私有化、去国有化,而是市场化、去行政化,就是要把国有企业改革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的深度融合,但同时监管也要加强。放管结合是改革应把握的基本原则之一,关键是要把握好监管的边界,把握好度,通过改革使国有企业既有活力又有秩序,做到活而不乱。此外,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是公共权力部门的普遍监管还是国资监管,有关部门若进行国资监管是否符合三个分开的原则,三个分开的原则是否还要继续坚持?值得进一步探讨。

六问如何催生改革内生动力?

目前的国企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地方政府、国务院国资委要求改还是国有企业盼望改?如果企业想改,是企业高管、骨干员工还是普通员工也想改?如果是上面要求改下面不愿改,就容易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表面应付不动真格。如何催生改革的内生动力,值得进一步探讨。

七问守规行事和容错机制如何协调?

改革就是要破旧立新,打破旧秩序,建立新秩序。而纪检、巡视、审计是按照现有的规则规矩来对照检查衡量的,与改革创新之间如何协调,二者能否找到一个平衡点,比如容错机制中的三个分开如何具体化为可操作的制度规定,值得我们去探索。

八问如何正确处理中央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精神的关系?

这次改革总体上是分类改革,分类是前提。现在中央顶层设计是明分商业类、公益类两大类,实分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公益类三大类,而不少地方是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三大类,这两种不同分类能否完全对应?如果不能完全对应,那么,分类改革的政策在下面如何贯彻落实?又比如,地方国企混改集团层面是否鼓励混改,有些地方搞“靓女先嫁”是否符合中央顶层设计要求,这些问题也值得讨论,以深化认识和统一认识。

在2018国企管理年会上,我曾提出新时代国企深化改革的“三要三不要”,即要大改,不要修枝打叶,要动产权的根子;要真改,不要做表面文章,要动利益的饼子;要快改,不要等待观望,要动行动的步子。时间又过了一年,我感觉改革工作更加紧迫,“三要三不要”更有现实意义。

新的一年,我认为,国企改革要把握好“五个一”,大胆朝前走。即,一个前提:加强党的领导;一条底线: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一条红线: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个标准:有利于国有企业增强活力提高效率,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国有资本功能放大;一个目标:通过改革全面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創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编辑/徐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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