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防雷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0-02-14 05:48魏丽云相铭李霞
科技风 2020年2期

魏丽云 相铭 李霞

摘 要:经过气象部门多年的努力,防雷减灾工作体系日渐成熟。但随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深入进行,防雷检测市场化,运城市气象局着眼于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放、管、服”的要求,及时转变机构职能,建立运城市重点单位信息库,开展双随机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防雷技术服务支撑和监管职能,提高防雷减灾整体水平。

关键词:防雷减灾;双随机;防雷监管

自20世纪80年代起运城市气象部门开始从事防雷减灾服务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运城市防雷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使煤矿、电力、化工、医疗等各行各业雷灾发生的概率显著降低,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2000年以后,运城市雷电管理经验与能力大幅提升,同时雷电防灾减灾工作也实现了飞速发展。

2016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并在其中对全面清理与规范防雷形成审批中介服务提出了严格要求。在开展行政审批时,不得将已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作为受理条件,对改由气象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的受理后技术服务,不得向相对人违规收取相关费用。由气象局部门采取竞争方式选择委托具备能力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纳入行政审批程序,并逐步强化防雷安全监管工程建设。另外,全国还对防雷装置检测市场进行全面开放,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据此申请检测资质,并严格保证企事业单位只有具备检测资质才能开展防雷装置检测工作。而且,新形势下运城市气象局应当改变以往传统的观念,使其与防雷减灾工作的新常态相适应。

1 防雷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防雷监管工作存在诸多难点

近些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防雷服务工作能力与水平显著提升,然而长期以来气象部门防雷监管工作主要依托政府,联合安监等相关部门进行防雷安全大检查。在新形势下,运城市气象部门的工作重心也发生了明显变化,由之前的搞好服务逐渐转变为如何做好管理工作,因此,管理谁、如何进行管理及如何持续、有效地进行管理成为做好管理工作首先面临的重要问题。如何通过有效的管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甚至避免雷电灾害的发生,已经成为当地气象部门防雷减灾改革的重难点问题。

1.2 雷电监测设备不完善

我国科研经费多应用于雷电物理及防御应用两大方面,由于运城市在雷电监测设备上的投入较少,进而导致该地区仅有一处雷电定位系统,和日益发展的防雷服务市场和对雷电监测预警预报服务的需求不相符。

1.3 防雷监管体制不健全

通过调查气象部门机构现状能够得出,当前运城市不具备固定的防雷管理机制。特别是市县级气象部门机构与人员配置都与国家改革的需求不相符合,而且监管对象的覆蓋面增大,增加为检测与被检测单位,防雷监管的对象较多,且大都分布于各种不同的行业当中,无法与监管人员投入形成一定的比例,进而无法满足管理需求。

1.4 执法力量薄弱,监管不到位

运城市防雷执法工作人员大都来自于气象学相关专业,其法律知识相对匮乏。同时当地气象局还缺乏专业的气象执法人员队伍,现场开展执法检查与后续安监跟踪处理的能力不高,且与专业执法人员队伍之间存在着明显差距。另外,监管工作人员大都属于行政管理人员,无法清楚地了解与掌握防雷业务。在实际的监管工作当中既要准确辨别检测报告本身数据的真假,又要对被检测单位的制度与检测报告等进行检查。除此之外,运城市气象部门无法有力地对检测单位和企业进行监管,而且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也不具备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检测单位和企业进行约束。

1.5 双随机执法实践效果有待考证

为避免防雷执法过程中出现检查任性、执法不公、执法扰民等问题,国家大力推行随机抽查工作,气象部门明确要求“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等。但存在着诸多困惑需要解决,比如哪些检查适合双随机检查?怎么确定检查比例及频次?以及需要开展到什么程度,这些都是需要我们不断摸索和实践的。

2 新形势下运城防雷监管的思考

2.1 全面开放防雷减灾服务市场

根据中国气象局《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依法规范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公平、公开、透明的防雷减灾服务市场规则,积极构建防雷减灾服务市场主体,并鼓励与支持条件充分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到防雷工程、防雷装置检测等服务工作当中,提升防雷减灾服务供给能力。

2.2 完善防雷安全监管方式

明确防雷行政监管的管理职能和防雷检测等基本业务,对防雷业务布局进行优化,并理顺防雷运营机制,使防雷监管的行政职能与专业服务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完善防雷安全监管制度,按照“两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建立完善防雷监管对象信息库;每年由政府牵头(政府出文件)开展防雷安全大检查。在防雷安全检查中,一般不做具体检测,而以检查防雷检测技术报告和检测机构的检测资质等相关资料为主,对于不合格的企业,按程序完善相关执法手续。在针对防雷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首先要对防雷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与考核,以确保其能够获取最新的政策法规及防雷技术规范要求。另外,还要构建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创建优秀的防雷监管执法队伍,联合安监等部门随机抽查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进行监督与整改,情况严重的还要将其从检测队伍当中清除,并严格杜绝检测机构出现乱作为、只收钱不服务等现象,以此强化防雷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3 将防雷减灾纳入基本业务体系

将雷电监测业务纳入现有气象观测业务体系,将雷电预报预警业务纳入现有气象预报预警业务体系,将雷电灾害风险区划、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雷电灾害调查等业务纳入现有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业务体系,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技术能力。

2.4 加强培训和宣传

积极组织培训活动,以提高工作人员的防雷技术服务水平及防雷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防雷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普及,以培养专业的防雷技术工作人员,既能够提高防雷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还能使防雷减灾的效果得到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刘霖蔚,张东秋,刘明.论气象部门如何开展防雷监管双随机执法工作[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4):26-27.

[2]杨雷.浅谈怎样做好防雷减灾工作[J].贵州气象,2010,34(增刊):220-221.

作者简介:魏丽云(1982-),女,汉族,河北唐山人,本科,工程师,从事雷电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