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要理旧账

2020-02-26 15:42张玉胜
共产党员·上 2020年1期
关键词:旧账继任者最高人民法院

张玉胜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黄永维介绍:“着眼于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确保因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財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推动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落到实处。”

曾几何时,“新官不理旧账”成为人们诟病一些地方政府失信、毁约的关注焦点。这不仅极大损害了那些曾经与政府打交道的涉事企业、公民和社会团体的切身利益,更严重影响到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与信誉。最高法此次出台的这一规定,就是要致力于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确保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协议约定,严格兑现向社会作出的政策承诺,积极意义不可小觑。

剖析“新官不理旧账”的缘由,或有多方面的成因,比如继任者不愿兑现前任官员的承诺,想重打鼓另开张;鉴于前任“旧账”背后的利益关联,继任者不想染指;或是新任官员缺乏责任担当,担心为“旧账”所累,等等,于是能拖就拖、能赖就赖。但无论何种原因,接摊子、理旧账都是继任者的本分,人民政府不能搞“一朝天子一朝臣”那一套封建做派。

众所周知,诚信是人们立于社会和为人处世的根本原则,曾被喻为“第二身份证”。作为管理一方、执政为民的各级地方政府,更有责任和义务做诚实守信、有诺必践的示范者、引领者和推动者。尽管每届政府的组成人员都有法律规定的职务任期,换届交流不可避免,但正如“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上届领导走了,但行政机关还在,依法行政依然继续,曾经制定的政策、方案,过往签署的合同、协议,还应该得到继任者的尊重、守诺和延续。这是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应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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