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当面顶撞康熙的河道总督

2020-02-28 07:14
文史博览 2020年12期
关键词:治河康熙河道

靳辅画像

清康熙十五年(1676),黄河下游泛滥,苏北黄河、淮河、运河等决口百余处,海口淤塞,运河断航,南北漕运受阻;康熙帝下决心治河,于康熙十六年(1677)谕旨靳辅(1633—1692)任河道总督,“辨其水势,疏其故道”,拿出“一劳永逸”的方案。

靳辅,辽宁辽阳人,隶属汉军镶黄旗。顺治九年(1652)由“官学生”考为国史馆编修,康熙初年为内阁学士,因其能卓著,升任安徽巡抚。在“皖抚”任上,于治河、垦荒等皆有佳绩。

靳辅接旨后,并未赴新总河行署(清江辅,今江苏淮安市)任职,而是带着一干人马到河工现场马不停蹄地视察了两个多月。白天与工匠民夫一同泡在泥水里,夜晚即住在沿河工棚里。经数月实地考察和认真研究,靳辅借鉴前人“束水攻沙”的经验,总结历代治黄的利弊得失,上奏了著名的治河方略 《经理河工八疏》。“八疏”将黄、淮、运三河一气贯通,提出了五项治理工程、六项保证措施。这些工程与措施包罗了全面治理河道、协调三河水系关系,保证运河水位,连治河大小官员的选派、钱粮来源、如何免除贪污浪费等都安排妥当。

康熙对“八疏”甚为满意,但因自己对河工并不了解,便交诸大臣议奏。经过半年的议论及靳辅对有关内容的反复修改,到康熙十七年(1678)正月,靳辅修改后的方案获得御准,并拨库银250 万两,限定三年完成计划。

接下来的三年,靳辅不分白天黑夜实地治理黄河。当时,黄河、淮河、运河、洪泽湖各项工程一齐动工,人夫的征调、材料的选运、工匠的配置、管理人员的安排,无处不是难题。而且,要经过三期大潮汛以及三个冬季泥水结冰也不许停工。靳辅虽值壮年 (40多岁)精力旺盛,也因日夜操劳而心力交瘁,得了失眠、胃痛的毛病。好在三年过去,终于完成了自明代万历初年“河臣”潘季驯(1521—1595)之后从未有过的六项带有历史意义的工程。其中包括清口改移工程、清水潭东西二堤工程等,又在宿迁清河(江苏淮阴)创开中河,确保漕运畅通。

以上诸工程深为康熙及后来的乾隆等重视,许多工程都被他们下旨赐名,如归仁堤、永安堤、永安河、安仁闸、利仁闸、大通口、安澜堤、永庆堤等。

交工之时,靳辅曾言:河工虽按方案做完,但仍须严加防范,筹措永久性的治理大计。

交工后的第四年 (1682),杨家庄、肖家渡相继决口,靳辅仍按“八疏”中的“保证”措施,及时抢堵,弥补了损失,并据实奏报了康熙皇帝。

康熙派户部尚书伊桑阿、左副都御史宋文运等到河工视察。这两位钦差本来就与靳辅有过节,他们在验看了部分工程后,故意搬出候补布政使崔维雅所著的《河防刍议》《河防治略》二书严厉指责靳辅治河不利。靳辅同他们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康熙看到全面痛驳“八疏”的《河防治略》《河防刍议》,又看到钦差及靳辅双方针锋相对的奏疏,心中开始怀疑靳辅的治黄方略。朝廷之上,大多数人建议将靳辅以下治河之官“尽行罢免”,并勒令他们在半年之内自费补修各项工程。康熙最后决定:罢免靳辅河臣之职,但仍令其戴罪监修黄河。

靳辅遭此打击,感到心寒意冷。但他仍心系黄河,感谢康熙让他继续治河,经过半年努力,康熙二十二年(1683)七月,修补工程次第告竣。康熙这次选派内阁学士席柱前往验收。席柱回奏,称“堤坝坚固”“遭运畅通”,并称靳辅“病颜可悯”“人才难得”。康熙同时从多渠道证明席柱所告情况属实,遂恢复了靳辅河臣的官职,并下旨褒奖他。

谁料,这场风波刚过,另一场更大的风暴又向靳辅扑来。

“三藩”平靖后,康熙二十三年(1684),康熙把精力移向治河。从这年开始,他亲理河工,抓住不放。夏历九月二十八日亲自南巡,直奔苏北河工。十月十八日一天之内,他在靳辅陪同下视察黄河众兴集、九里岗、肖家渡、七里沟、徐家坝等十余处险要工程。以后每日车马奔忙,由北向南。有时一日甚至坚持步行几十里,考察十分详细。

一路考察,康熙对靳辅所修的各项工程皆表示满意,在山东郯城沙沟还写了一首《阅河堤诗》,充分肯定了靳辅几年的治河事业。万万想不到,考察结束,康熙于十一月二十九日回到京师后,却又私下里接受了于成龙(康熙朝著名清官——笔者注)等主张疏浚黄河下游河口的建议,提出了自己新的治河方略。主要内容有:认为靳辅的眼光不远,重犯了大禹父亲“堵而不疏”之错,仅仅治标,而未治本。他认为黄河之所以决口,主要矛盾是下游入海地区河道偏高,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在于将入海下河道“掉底”。

十二月九日,康熙抛出自己的方案,让大学士、九卿廷臣讨论。面对皇上得意的“杰作”,靳辅奋起反驳,朝堂之上当面与康熙据理力争。力陈于成龙是好官清官不假,但治黄建议听上去美妙,实际上行不通;黄河入海口万万不可“掉底”,因为已进行过多次实际测量,下河地区地势已很低洼,不“掉底”比海平面尚低许多,一旦“掉底”,海水必然倒灌,反酿大害。主张下河沿海地区必须修筑高一丈五尺的长堤,以防止海潮侵袭。

皇上、臣子,两种方案,水火不容。康熙龙颜大怒,斥责靳辅迂执,满朝惊惶。有趣的是随着争论的深入,过去反对靳辅的官员们,这一次要么沉默不语,要么发言也只批评靳辅对皇上态度不恭而拒不对康熙黄河河口“掉底”之说表示支持。康熙反复下旨再令廷议,结果仍然是没有结果。

康熙二十七年(1688)正月,大学士明珠、余国杭等“结党营私”案发,其中一条罪状即是阻挠康熙的“开浚下河工程”。案结,明珠等一大批官员被罢黜,靳辅又一次被免去河道总督职务。康熙再次召集廷臣讨论下河工程。廷臣们在明珠案后,不敢对康熙的黄河口“掉底”再说一个“不”字。眼看康熙的黄河口“掉底”大计即将获得朝议通过,不料被康熙免职后恩赐列于朝班的靳辅竟再一次站了出来,痛陈黄河口“掉底”会造成的危害,涕流声嘶,跪地不起。

所幸康熙在自己驳不倒靳辅的情况下倒也没有独断专行,为把问题搞清楚,康熙决定第二次南巡。经过认真考察,核查论证,康熙终于再发谕旨,全面肯定靳辅的治河方案及其功绩,褒奖他“克著勤劳”,让他继续治理河道,并命他编纂《治河方略》。

康熙三十年(1691),因河臣王新命贪污渎职被查究,康熙命靳辅再次复任河道总督。靳辅接旨立即前往苏北就任,然而就职未几,便病倒在督运灾粮的黄河船中,并于第二年十一月不幸病逝。康熙闻之,甚为痛惜,降旨悼念,诏赐祭葬。而后,康熙又连续四次南巡,在靳辅治河的基础上,完成了黄淮下游及洪泽湖等系列治河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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