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经营效益与管理效能提升途径探索
——以宁波工投集团为例

2020-02-28 05:33赵楠余斌辉
宁波经济(财经视点) 2020年6期
关键词:宁波机制企业

■赵楠 余斌辉

宁波工投集团是市属唯一的经营工业及相关领域国有资产的大型国企,是市国资委监管的重点骨干企业。近年来,宁波工投积极融入我市重大产业发展战略,以“六争攻坚”为契机,以有效投资为抓手,项目攻坚力度不断加大,重大项目落地明显加快,2017年-2019年三年累计完成有效投资超51 亿元,“工投系”产业基金总出资规模145 亿元,中策爱发科智能研发平台、海螺新材料、四明化工水煤浆、万华氯碱50 万吨技改等重大项目相继落地。2019年末,集团总资产、净资产分别达100.4 亿元、66.8 亿元,同比增长9%、12.4%;汇总营收、合并营收分别达295 亿元、60.54 亿元,同比增长12.4%、61%;汇总净利润、合并净利润分别为11.4 亿、3.22亿元,同比增长21%、76.5%。部分核心指标已提前达到或超过“十三五”规划目标。

宁波工投积极呼应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重大产业功能区建设、小微金融服务平台构建等方面努力进取,为宁波产业转型升级及“246”产业集群战略发挥应有作用。对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管控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宁波工投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作了积极有益探索。

加强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深度融合

工投集团积极构建规范、健全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党委、董事会、经营层、监事会协调运转,分级授权、分类决策边界清晰。

首先,坚持党对国企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党委会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前置审议程序。工投集团实施党建和国企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建与经营同步开展、党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与配备。把党组织职责、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写入公司章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严格落实党委会对重大事项前置审议,集团党委会除了研究决定党建、廉政、人事、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外,还对经营发展中涉及重大战略规划、投融资决策、重大资产处置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前置审议,在提出原则性指导意见后,再由集团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权限进行专业性审议,确保党组织在国企改革发展过程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2018-2019年,集团党委会共对102 项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事项实施了前置审议。

其次,充分发挥董事会改革先行先试优势,积极构建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2015年10月,市国资委把工投集团作为首家试点单位,推进以引入外部董事为核心的国企董事会改革。工投集团抓住契机,积极构建规范高效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分两批引入4 名外部董事进入集团董事会,形成外部董事多于内部董事的架构。外部董事由高校教授、高级律师、民营企业家组成,既有较高专业造诣,又能融入国企管理文化与决策机制。根据国资委授予集团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工投集团董事会和经营层之间建立了清晰高效的分级授权、分类决策程序,监事会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质询权也得到充分保障。2018年,工投集团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5 次,审议各类议题64 项;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25 次,累计审议各项议题182 项。议题内容涉及公司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投资、资产处置、融资担保、资产评估核准、捐赠等,能充分体现出资人意志,符合集团发展战略。

第三,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规可依。规章制度是企业战略目标、管理理念的实现载体。事业要取得成功,建章立制是前提,完善的制度体系、有效的制度执行是关键。近年来,工投集团相继对 《章程》、《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制度进行修订,理顺了出资人、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完善“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形成由78 项制度组成的《制度汇编》,业务过程全程监控,相关流程更趋完善,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企业市场活力

工投集团的成立,脱胎于宁波市属国企两项制度 (产权制度、用工制度)改革,发展过程中积极建立与完善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制,增强企业市场活力和竞争力,确保国资保值增值。

工投集团18年的发展经历,不断实施国资“有进有退”策略,优化投资组合,在加快新项目投资的同时,择机调整资产布局,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所属企业的混改步伐。据统计,累计退出企业股权共66 家,新设企业18 家 (不含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组建的创投基金),股权进退活跃,且均经市场化交易达成,充分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截止2019年底,工投集团拥有控股、参股企业46 家 (上市公司2 家),全部建立混合所有制经营模式。其中,集团控股企业9 家、参股企业35 家,国有平均股比38%。这些参控股企业中,既有与万华化学、海螺集团、上海医药等国内大型国企的强强合作,也有与宁波报业集团、宁海县国资等地方国资的合作,更有与东方集团等民营资本以及其他经营者自然人股东的良好合作,表现了国资开放心态和民资积极的合作态度。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混不是目的,关键是要通过混改统筹用好员工持股、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同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与优质股东合租组建新的混改企业。2018年,启动宁波四明化工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现已进入商务谈判阶段,促使转换经营机制、提高运行效率;根据集团发展战略调整,公开转让所持威孚天力公司、美恪乙炔瓶公司股权;和丰创投公司在项目投资过程中,试行项目团队个人跟投的策略,现已完成2个跟投项目投资,新增直投项目投资7000 万元;东海融资租赁公司、菲仕电机股份公司均已完成由员工持股的股份制改造。

在混改机制激励下,集团成员企业近年来应对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在技术研发、市场拓展、降本增效、机制创新等方面各具特色、亮点纷呈。2018年,集团多家企业进入宁波企业百强榜:中华纸业、医药股份、中策集团、东方集团名列综合百强,中华纸业、中策集团、东方电缆、海螺水泥名列制造业百强;医药股份、石化进出口公司上榜服务业百强;东方电缆、中华纸业上榜竞争力百强。万华氯碱、汇众车桥、威孚天力,创投引导基金参与投资的富佳实业、德业科技、振兴工贸、永成双海、海威汽配、神通模塑、天衡制药等上榜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榜。

实施与市场接轨的投资决策与绩效激励机制

首先,优化投资机制与运作架构。工投集团设立投资部(与产业发展部合署办公),负责非金融领域投资,与金融发展部负责的金融类投资形成差异化竞争;加快基金板块市场化改革,和丰创投、和丰投资管理公司与“工投产投”母基金平台实行三位一体管理、运营及决策。授权和丰创投行使基金投资决策权,报集团合规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或备案,形成规范高效、敢于突破、机制灵活的投资新格局。2018年至今,已引入国投集团、深创投集团、清科集团等顶尖创投资源,组建“国投宁波先进制造基金”、“宁波智能经济产业基金”、“宁波清科嘉豪”等工投系基金,助力智能制造、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其次,强化激励,完善企业分类考核机制。实施绩效考核和差异化薪酬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刚性,把“六争攻坚”任务细化到考核之中,根据竞争类、功能类企业定位,以及制造类、平台类、金融类的不同行业特征,制定完善“一企一策”的定性、定量考核方案,考核权重每年作调整优化;为进一步强化自主招商,制定模具园、和丰广场公司自主招商激励办法,分别设立总额30 万元的自主招商激励专项资金,按自主招商激励办法进行考核;实施集团控股企业工资联动方案,深化基金板块激励考核机制,在基金板块形成与市场接轨的薪酬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

第三,推行职业经理人与员工持股激励机制。在石化进出口公司等企业经营者已实行与市场接轨的聘任、考核机制基础上,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并成功招聘一名担保公司副总经理。以“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为特色的职业经理人机制逐步成型;以企业混改与股份制改造为契机,推行员工持股激励机制,支持东海融资租赁公司、菲仕电机股份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股份制改造。经市国资委批准,向东海融资租赁公司职工持股平台协议出让所持3.8%股权,支持菲仕电机公司高管及核心团队受让不超过10%国有股权,把经营层及骨干员工的利益与企业利益捆绑在一起。目前,两家公司已完成股份制改造,进入上市培育阶段,向资本市场迈进一步。

探索建立四位一体的国企大监督工作机制

强有力的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是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条件。工投集团高度重视国企大监督工作,强化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2017年在市属国企中首家出台 《集团控股企业巡察制度》,实施企业巡察全覆盖,受到市纪委、市监委领导充分肯定。集团巡察工作组对控股企业领导班子实施全面巡察,落实巡察和审计整改“回头看”,当年4 大类10 项47 个问题均得到落实整改;2018年8月起,全面实施大监督工作机制,印发 《大监督工作细则》,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政治部、监察审计部和委派监事“四位一体”监督模式;2019年上半年,在上级纪检部门支持下,实施集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专设集团纪委书记、副书记,组建纪检监察室,建立纪检监察专职队伍,形成廉政巡回讲座机制,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开展“三交底”廉政谈话,形成强有力的国企纪检工作新机制,确保清廉国企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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