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承揽方能否自行把加工任务转给他人
某宾馆要求某服装加工厂为其制作一批工作服,双方签订了承揽合同,约定:宾馆提供原材料,由服装加工厂负责加工工作服300套。后来,服装加工厂因业务繁忙,便擅自将其中100套转交给另一家工厂制作。宾馆验货时发现这100套工作服质量存在问题,遂要求服装加工厂承担违约责任。服装加工厂可以将任务转给他人吗?
服装加工厂既然与宾馆签订了承揽合同,作为承揽人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有义务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能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服。但是服装加工厂擅自将任务转给他人,违背了双方的约定,宾馆不但可以与服装加工厂解除承揽合同,还可以要求其承担因此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B 明知是假币还持有,构成犯罪吗
王某买菜时,商贩找给王某一张50元的假币,回家后王某才发现钱是假的。王某不知道该怎么办,留着也没有用,又不能花出去,就一直存着。那么像王某这样持有假币的行为违法吗?
持有假币,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假币的制作与流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如果放任不管,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王某没有将假币重新放到市场上流通,只是持有,重要的是,假币的数额较小,几乎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 窝藏赃物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刘某是某大学的学生。周末,刘某趁同学们都不在寝室的机会,连撬十几个宿舍,偷走笔记本电脑2台,平板电脑3台,现金数千元。带着这些赃物,刘某直奔朋友赵某家,赵某出于哥们儿义气,将这些赃物先藏在自己家,等过了风声后再找机会销赃。赵某需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赵某已经构成窝藏赃物罪。窝藏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以窝藏的方式隐瞒的行为。赵某的行为在客观上已经具备构成窝藏赃物罪的犯罪要件,应认定为窝藏赃物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有了《密码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新法旨在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共计五章四十四条,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密碼法的“密码”并非日常生活中由数字、字母和符号组成的登录或支付密码等,而是指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对信息等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根据本法,密码分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
密码法明确,从事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科研、生产、服务、检测、装备、使用和销毁等工作的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核心密码、普通密码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确保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的安全。
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码产品,应当依法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由具备资格的机构检测认证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本期法律顾问: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 王欢
编辑/陈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