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历史演进与经验启示

2020-03-03 12:07高云朵
吉林教育(党建与思政版) 2020年3期
关键词:组织生活中国共产党领导

高云朵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 吉林 长春 130024)

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内组织生活,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保障。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是否健全,党内组织生活过得好不好,关系到党内政治生活是否健康,中国共产党是否能够发展壮大,因此,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伊始,就十分重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回顾中国共产党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历史演进,用好党内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的形式,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应有之义。

列宁曾经指出:“无产阶级政党不是一个简单的组合体,而是一个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有组织的部队。”[1]党内组织生活,体现的就是有组织的先进部队的一种活动形式。党通过严格的党内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科学管理和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实现党组织战斗力的提高。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支部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是党的生活制度的重要内容”[2]。坚持和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监督和教育党员增强党性,端正党风,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党支部和党小组必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要求所有党员都要按时过党的组织生活,使党组织生活经常化、制度化。

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历史演进

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斗争,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之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在党的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组织生活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并逐渐实现制度化。

(一)新民主主义时期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初步探索

建党初期,中国正处于帝国主义侵略、军阀割据、国内一片混乱之际,党组织和党的组织生活基本上处于公开或半公开的状态。在当时,学习和传播马克思主义是党内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不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会按照党章和规定给予严厉的组织和纪律处分。一大代表周佛海,常以教授自居,组织观念淡薄,是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随心情决定,党组织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教育,指出是党员就必须要过组织生活,并没有因为其是一大代表就放松了要求。延安时期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得非常严格,从党的领袖到一般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没有“特殊化”,毛泽东因为工作原因不能参加党的小组会议,会亲自到开会的地方请假。党员们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研读经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提高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也提高了自身的思想认识。而刘少奇在七大上做了《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提出党员不仅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而且要“必须参加党的政治生活,从政治上来关心党的一切,在政治上对党负责”[3]。这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党内组织生活”和“党内政治生活”做了区分。

(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发展与曲折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组织由秘密走向公开,组织之间的联系也变得紧密,党内教育多以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党课的形式进行,“三会一课”制度逐渐建立起来。这个时期的组织生活,不但走向了正常化,而且形式多样,颇具特色。有的举办夜校、业余政治学习班,有的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既提高业务能力,又增强思想认识。1956年通过的八大党章,对于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求,做了重要的制度修改:“党员没有正当理由,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生活,或者不缴纳党费,就会被认为自行脱党。”[4]但从1957年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是党的建设遭受曲折和失误的时期,同时也是党内组织生活遭到破坏的时期。党的组织从中央到基层,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组织生活制度也遭到了践踏,九大和十大党章取消了八大党章关于组织生活制度化的规定,全国除了少数基层党组织以外,其他地区的党组织生活基本陷入了停滞。

(三)改革开放以来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恢复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迈向了新的台阶,党的组织生活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正式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概括了我们党历史上处理党内关系和整顿党风的经验,提出了符合当时时代特征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的任务和要求。1981年8月25日发布《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县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会制度的通知》,提出了要使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要求“进一步健全生活会制度。县级以上党委常委除了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外,同时要坚持每半年开一次党委常委(党组)生活会,并及时地向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报告生活会情况,开一次报一次”。1990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2005年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三会一课”。2006年6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文件,标志着我党对加强党员管理和制度建设达到了一个新的起点,特别是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有了一个新的突破,提出了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就有组织生活的新要求。

(四)十八大以来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新局面的开启

十八大以来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开启了新的局面。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十九大进一步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写入了党章。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首先要加强党内组织生活,这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的任务。习近平一再强调,中央怎么做,上层怎么做,领导干部怎么做,全党都在看。因此要十分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和表率作用,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在任何时期都不能搞特殊化,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新时代依托党的组织生活,在全党上下通过两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提高了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又体现了在新时代党内组织生活不再只关注党员领导干部,实现了层级下移,更加重视普通党员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随着时代的发展,党的组织生活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组织生活也更加符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任务要求,更加贴近实际和生活,富有实效性和时代精神。

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经验启示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5]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党组织始终发挥着战斗堡垒作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为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回顾中国共产党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产生、发展和不断完善,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经验启示。

(一)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发展,变得更加严谨和严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局面新发展,中国共产党能够以壮士断腕的自我革命的精神,积极推动制度改革,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领导责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首先严格要求自己,起到表率,这是中国共产党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内组织生活的基础和核心作用,严肃党的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前提。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持续实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把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转换为国家治理效能的体现。因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也是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过程。。

(二)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原则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虽未明确说明,就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原则,既能使中央的部署决策得到有效快速的执行,又能够充分调动全党上下的积极性。严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我们党始终坚持在民主集中制下进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改革、发展和完善,实现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科学化和程序化。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发展必须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而且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民主集中制指导下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具体制度,才能实现党的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大力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习近平强调,在党内生活方面,一个是坚持,一个是加强,一个是创新。实现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就是要把党内组织生活的要求上升为制度,制定一整套有约束力的制度,为党内组织生活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实现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就是要把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细化为规则。如果制度制定得比较模糊,就不能对党员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必须要求全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按照党内组织生活的规则和章程办事。必须要把党员过于严肃认真的党内组织生活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发挥党内组织生活的实效作用。实现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就要把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作为日常工作,进行长期抓,经常抓。党内组织生活开展得是否有效,关乎党支部的前途和命运,要把握时代脉搏,时刻警惕不良思想对党员的侵蚀,对党内组织生活没有落实到位的党组织进行批评和指正,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

(四)加强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监督

南昌工程学院何克祥教授在十九大召开之前对十八大以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真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实证考察,通过对回收问卷和访谈的分析和总结,得出党员、干部普遍认为十八大以来党内组织生活成效显著,组织生活明显严了起来的结论。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凡是‘三会一课’较正常、组织生活质量认可度较高的单位,都建立健全了督导检查和监督的相关制度,有的单位还规定得非常细致严格”[6]。反观党内组织生活开展得不好的单位和组织,往往缺乏对党内组织制度落实的监督,或者虽然有监督机制但没有“硬”起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了对中央巡视制度的完善,对地方各级单位派驻巡视组和督导组的频率也有所增多,还会不定期地回头看,党中央领导人也会亲自下到基层第一线,参加并指导地方的党内组织生活,就是为了加强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监督,使监督严起来,增强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效性。

邓小平曾经高瞻远瞩地指出:“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不好的制度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7]制度对一个国家、一个政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习近平反复强调:“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8]“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9]党内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础,实现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的基础一步。回望历史,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过了一条波澜壮阔的路,而且将继续披荆斩棘,走向新的伟大征程,在这个过程中,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建设从来没有达到尽善尽美,但始终伴其左右,不曾退出历史舞台,未来也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党始终重视制度建设,将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以明确的制度规定下来,告诫所有党员要守规矩、明纪律,将中国共产党这艘巨轮开好不能离开制度。而且光有完善的制度是不行的,更重要的是执行,要实现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写在纸上是不够的,关键是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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