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同性婚姻合法化在中国的可行性

2020-03-03 09:16张子薇
青年生活 2020年3期
关键词:同性恋合法化可行性

张子薇

摘要: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同性恋”这一非主流群体渐渐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但是同性恋在社会中可谓是举步维艰。周围人异样的眼光、医学角度的病症结论、国家法律的不予保障等问题使这个群体“不见天日”。人们倡导人权,倡导婚姻自由,同性恋者同样也拥有这些权利,那么同性恋的婚姻应该怎样看待呢?同性恋的婚姻成为了当今社会中一个关注的热点话题。在中国,同性恋的婚姻是否应该合法化呢?这无疑是立法者们不得不结合当今的国际和中国的发展考虑的问题。

关键词: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中国;可行性

同性恋这一群体历来就备受争议,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对这一群体都持有异样的眼光,在这个倡导人权的社会,他们也有享受婚姻自由的权利,但是因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根深蒂固,想要轻易打破并非易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正在编撰当中,立法者是否可以结合当今国际社会对同性恋的态度以及中国同性恋的情况,将同性恋的婚姻纳入立法模式,从而达到保护这一特殊群体的目的。在此,写这篇文章浅议同性恋婚姻在中国合法化是否可行。

一、从伦理道德角度分析同性恋的社会认可

虽然同性恋自古就有,但是并没有发展成为亚文化,在社会生活中也没有引起巨大反响。而在当今经济繁荣、人人倡导人权的社会中,中西文化交流碰撞中,同性恋已经在慢慢成为一种非主流文化。长久以来,婚姻都是以男女之间的结合为常态,人们的观念自然是认为男女婚姻才是正常的,两个同性的结合是匪夷所思的。在中国,人们的婚姻是为了繁衍子嗣、传宗接代,所以说中国人的婚姻不是个人化的,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婚姻具有持久稳定不变的特点,如果婚姻影响到了这一点,那么是具有相当大的危险的,显然,同性结合从生理上来说是不可能达成这一目的的,这不符合中国在历史长河中形成的婚姻家庭观念。

结合历史来看,婚姻家庭这个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无论是半坡文化还是大汶口文化,婚姻都与生产生活离不开关系。如今社会,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巨变,不再是小农经济,导致人们的观念也产生转变,人们的婚姻也不再以繁衍为主要目的,而同性恋之间的结合也引发人们的思考。从“谈同色变”逐渐到宽容,虽然在法律上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婚姻并未给予保障,但是在社会中人们对这一现象已经在慢慢地认可到接受甚至说支持,由此可见,同性恋的社会认可度在逐渐提升。

二、从法理角度分析同性恋婚姻合法

《世界人权宣言》认为,人人生来都是平等自由的,有权利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应受到法律的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根据宪法,我国的婚姻法也规定了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并且在婚姻法中禁止结婚的情形也没有明文规定同性不可以结婚。婚姻自由权是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人权,婚姻自由权是每个人都应享有的权利,无论是异性婚姻还是同性婚姻。自由是人生存的应然状态和永远追求。平等作为法不可或缺的价值目标,人权最基本的就是人的平等权利。而同性恋只是性取向不用,作为人,其应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享有平等权,但是在婚姻立法上却剥夺了同性恋作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这岂不是有违法的价值。所以从法理的角度来说,法律应保障每一个人平等地享有他们应有的权利,应然地,同性恋的婚姻也应与异性婚姻一样得到法律的保障,这体现了法的人权价值、自由价值、平等价值。

三、国外目前立法状况

(一)丹麦的同性婚姻进程

同性恋首次在法律上得到承认是在1989年的丹麦,以同性伴侣的方式来认同同性恋,但是那时的《民事结合法》不允许同性伴侣收养子女,丹麦是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同居法律地位的欧洲国家。然而,丹麦同性婚姻合法却是在2012通过的同性婚姻法案中得以实现,法案使同性伴侣与异性伴侣享受完全相等权利。

(二) 荷兰的同性婚姻进程

1998年,《家庭伴侣法》在荷蘭正式生效。但是这部法律在实际意义上是一部同居法,因为当中的“伴侣”既包括“同性伴侣”也包括“异性伴侣”。2001年,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其颁布了关于同性婚姻合法的法案,该法案中,同性恋者不仅可以登记结婚,还完全享有与异性婚姻相同的所有权益。因此说它是一部真正的同性婚姻法。

(三)其他国家的立法状况

在全球,同性婚姻合法化主要是以婚姻和民事结合两种方式得以实现,到2019年,世界上同性婚姻已合法化的国家高达到30个,占全部国家的13%左右,尽管这个比例很小,但是这是世界法律文明的进步,影响不可小觑。

四、国内目前研究情况

2016年,中国出现了首例同性婚姻维权案,在这个案件中,这两名男同性恋者以民政局不给他们进行婚姻登记为由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二人称道《婚姻法》中的“一夫一妻”并没有明确地规定说必须是一男一女,但是此案以同性恋者败诉而告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判决认为二人均为男性,申请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国婚姻法的法律规定,驳回了该二人的起诉。早在2000年,婚姻法修订的时候,我国同性恋研究学家李银河就提出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设想,但是遭到了许多专家学者的反对,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大文认为,可以在法律上给同性恋宽容,但是婚姻是不必要的。几千年来,婚姻是为一男一女结合而设的。如果同性也可以结为夫妇,婚姻不符合其本意。同性恋者希望婚姻得到承认是为了维护人格,当然也有经济因素。他觉得在我们国家可以对同性恋宽容一些,但是目前不同意法律上承认同性婚姻。2019年,在中国同性恋的婚姻仍然是不被允许的。据相关平台统计,北京、广东、江苏、山东的同性恋者人数居多。同性恋者中“男同志”有将近一半分布在18-25岁之间,在26-35岁及以上的年龄段,比例各占35%和9%。并且大部分同性恋者有想要跟自己的同性伴侣到海外注册结婚的想法。我国对同性恋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但是如果同性行为涉及到未成年人,一经告发,就会收到法律的制裁。

2019年5月17日下午,中国台湾地区做出创举,通过了同性婚姻专门法。该法案的目的是为了使相同性别的两个人可以合法的方式共同生活。该法规定,年满十八岁方可进行登记,登记过的同性婚姻者与异性婚姻者有相同法律待遇。据统计,同性婚姻专门法施行的第一天,共有 526 对“同志”在当天进行结婚登记,其中女同性恋 341 对、男同性恋 185 对。早在2017年,台湾的“司法院”大法官就指出不允许同性婚姻是违反当地宪法的,根据台湾现行宪法第七条的规定,不分男女、宗教等在法律上一切平等。时隔十九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启动修订。全国人大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记者会上回答了同性婚姻是否可能合法化的提问,在发言中他表示我国现行的一夫一妻制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因此,按照此推测我国目前仍然实行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

五、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前景

上古时代经济第一,子女第二,爱情第三;中古时期子女第一,经济第二,爱情第三;现代则爱情第一,子女第二,经济第三。同性恋作为另外一种“爱情”,其婚姻是否应该合法化越来越成为热门话题。在伦理方面不被人们接受,法律规范方面选择无视。在王伟、高玉兰所撰写的《性伦理学》一书中,作者就明确地提出了反对同性恋的立场,认为要恰当地运用法律制裁、进行伦理教育、加入心理治疗等的措施来组织同性恋在我国泛滥。正如前文所言,同性恋婚姻不仅冲击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同时也是对法律规范提出挑战。

但是在当今时代,随着同性恋群体的日益壮大,随着“丁克家庭”的出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已不再是束缚人们的枷锁,中国现代婚姻也不再以繁衍子嗣为目的。尽管同性恋的社会认可度还不高,但是中国的同性恋经历了非罪化(《刑法》1997年取消了流氓罪)、非病化,对于同性恋,社会大众也在慢慢地了解这个群体、宽容这个群体,这对于同性恋来说是一个福音。道德是法的基础,法的道德的体现不同时期的伦理道德有不同的时代内涵,认为同性恋违反了传统道德观念并不代表同性恋违反了现代道德观念。综上所述,对于同性婚姻在中国是否应该合法化,我个人观点是应该的,因为同性婚姻合法化不仅体现了法对人权的保护也体现了法的进步。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同性婚姻合法化在中国的进程是缓慢而艰难的。

参考文献

[1]李桂梅.《中西家庭伦理比较研究》[M].湖南大学出版,2009.

[2]卓澤渊.《法理学》[M].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114页.

[3]360百科.同性婚姻[K].https://baike.so.com/doc/4927622-5147250.html,2019/11/14

[4]《修改婚姻法热门话题再聚焦》[N].中国青年报,2000年09期

[5]李银河.《同性恋亚文化》[M].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9.

[6]台湾同性婚姻专法草案出炉,预计5月实施|同性婚姻_新浪财经_新浪网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9-02-21/doc-ihqfskcp7382066.shtml,2019/11/14

[7]潘允康.《在亚社会中沉思》[M].中国妇女出版社,1989.

[8] 胡啟岚.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理研究[D]. 广州大学, 2011.

[9]何东平.《中国对同性婚恋未来的立法:关注还是忽略》[D].宜宾学院学报,2005(11)

[10]王伟、高玉兰:《性伦理学》[M],人民出版社,1999.

猜你喜欢
同性恋合法化可行性
IPTV 8K超高清建设可行性分析与建议
五家渠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可行性改造研究
新西兰公投支持安乐死合法化
加拿大正式提出大麻合法化法案
高职高专学生对同性恋的态度调查
台湾同性恋题材电影现状初探
从《道熙呀》看韩国电影的女性主义色彩
浅析《蝴蝶君》中的同性恋因素
可行性指南丝绸衬衫款
可行性指南长袍正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