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代表委员们纷纷对两轮车行业发展建言献策

2020-03-04 11:37
中国自行车 2020年4期
关键词:电动事故

在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两会)期间,两轮车行业发展的规划成为热门话题,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纷纷建言献策。以下汇总了一些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合理分配路权,让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

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

2020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提交了一份关于“鼓励电动两轮车绿色出行,推进城市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言献策。

张天任认为,在疫情期间,广大百姓和外卖“小哥”都将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作为首选的交通工具,这再次有力佐证了电动自行车的独特优势,以及其在城市交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

张天任发现,无论是电动自行车的路权,还是对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管制,都不同程度地暴露出城市交通治理能力的薄弱环节。目前,绝大部分城市的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同设置,还有的城市道路甚至连非机动车道都没有,这使得电动自行车、其他自行车和行人共用道路,碰撞现象时有发生;此外,全国有1000万外卖、快递“小哥”,按平均3km/次,每天出行40次计算,每天需要行驶120km。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无论搭载铅蓄电池还是锂电池,其续航里程远远不能满足“小哥”们的日常需求。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续航里程虽然可以满足需求,但不少城市依然“禁摩…限摩”,不利于物流快递业的发展。

张天任建议,加强对生产和销售违规电动自行车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新国标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安全出行意识;同时,也要加强城市道路规划,合理进行路权分配,适当增设电动自行车道,让合规的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

他还建议,在大中城市逐步开放对电动轻便摩托车的交通管制;要严格管理,强制驾驶人佩戴头盔、购买保险、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等;建议有关部门适当降低年检费用,简化上牌手续、上牌费用等。

允许带自行车上高铁

全国人大代表葛菲

如今,“自行車+旅游”已经成为新型体育旅游模式。不过很多自行车爱好者们在去异地骑行和参赛的时候却遇到了困难,自行车无法随身带上高铁,托运的话增加了出行成本。那么高铁上该有单车的一席之地吗?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体育局副局长葛菲提交了—份关于“解决自行车上高铁、动车,推动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的不完全统计,2018年全国自行车爱好者1600万人,2019年全国自行车爱好者增加到1850万人,呈逐年增长趋势。每年全国自行车比赛场次(专业、业余、各省市地区等大小赛事)大约在1000多场。以自行车骑行的方式参加休闲赛事或观光旅行成为体育旅游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延伸的产业链甚为可观。

不过葛菲认为,在自行车项目参与体育旅游时,还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广大自行车爱好者的出行和项目发展。“相较于很多国家允许自行车随身带上地铁、火车,允许汽车车顶架携带自行车,设置专门的自行车车厢,国内尚处于未开放状态。”

目前,怎么样才能把自行车带上高铁呢?相关媒体记者拨打了中国铁路12306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自行车可以整体托运。如果要想随身带上火车,则需要拆卸掉脚踏板并打包好,且物品和个人行李不超过20kg。

一名资深骑友介绍,托运除了增加出行成本外,还十分不方便,比如很多骑手向往的川藏线,他们向往的是下了火车就能骑上单车。

葛菲发现,与国外自行车赛举办地相比,如法国、意大利,国内自行车赛道线路的风景优美度、旅游资源使用率仍有差距。很多国家在适宜发展自行车运动的景区内,设置了专门的自行车道或运输缆车。如德国城镇设有专门的自行车道,路面色彩鲜艳,有红色、青绿色、墨黑色等。

而国内绝大多数景区明确立牌“不允许自行车入内”。低碳出行已经不仅仅是时代潮流,更是体育爱好者首选的出行方式。针对目前自行车运动的一些局限性,葛菲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推动自行车、运动船艇、滑雪板等体育器材装备的公路、铁路、水运、民航便利化运输。建议铁路部门设置专属的运输停放自行车的车厢。在车站或一些无自行车道路条件的景区门口,设置有专人看管或专有设施的收费运动自行车停车场;在车站设置运动自行车租赁点,减轻铁路压力的同时,满足人们体育旅游的需求。

二是在一些有道路条件的旅游景区,设置路面幅度不窄于4m,满足自行车赛事举办条件的自行车专用道,将步行与骑行游客分开;设置必要的线路图指示牌、安全提醒指示牌,以及自行车安全须知牌等。

这样一来,通过体育用具道路运输、景区体育运动条件的提升,将体育旅游资源串联起来,吸引游览人流,提升地域文化的影响力。

引入保险机制助力电动自行车治理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

近年来,由于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不尽规范,超标准车辆占比非常高,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数量逐年增加,成为交管部门的治理难点。与此同时,盗窃案件也呈高发态势。为此,2020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教授提出了“引入保险机制助力电动自行车治理”的提案。

孙洁认为,引入保险机制助力电动自行车治理存在一定的必要性。近年来,保险业积极推广电动自行车责任保险,保障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交管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商业保险参与社会治理和道路安全建设的有益实践。

“比如在浙江湖州市长兴县,保险公司积极配合交警部门,探索形成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地事故理赔速度提升近20%,60个事故多发路口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58%,且未发生一起伤人以上事故。”孙洁表示,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对提升当地交通行业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孙洁指出,这些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是维护交通事故的公平正义。

引入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在发生事故后电动自行车车主也有了一定的赔偿能力,因此交警部门定责时、法院审判时不用担心电动自行车车主的赔偿能力,能更加客观公正地执法和审判,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二是降低事故发生率。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没有经过驾校正规培训,加之部分驾乘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往往存在不认真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违章驾驶现象时有发生。而通过警保合作,保险公司除了提供保单外,还可以协助交警进行车辆备案登记、发放安全保护物资、制作宣传片、配置协管员等,共同改善交通安全问题。

三是助力绿色文明出行。

在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后,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快速理赔机制,快速将事故双方移至主干道之外,对改善路面交通,缓解道路拥堵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此外,通过为电动自行车安装防盗定位芯片,可以协助解决偷盗车辆侦破难题。即使不能找回被偷盗电动自行车,保险公司也能依据公安部门的证明给予车主赔偿,弥补客户的损失。

在孙洁看来,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参与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有利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降低各类事故发生概率,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难度,是一件多方共赢的好事情。

在以上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孙洁建议,公安部可在《公安部推出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的基础上,明确鼓励全国发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警保联动,学习“长兴模式”。即通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警保联动,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者购买责任保险,提高电动自行车所有者的交通事故责任意识,提高损害赔偿能力,切实保障受害方合法权益;通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警保联动,鼓励各级交管部门与保险行业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提供损害补偿和增值服务的功能作用,实现道路安全建设的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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