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息化为支撑提升三项制度质效研究

2020-03-12 04:50盘锦辽东湾新区税务局
辽宁经济 2020年2期
关键词:依法行政信息化

〔内容提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决策部署,盘锦辽东湾新区税务局先行先试,研发了辽东湾新区税务局三项制度信息系统,运用“大数据、信息化、互联网”思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执法行为全程留痕,让执法决定合理合法。本文以现阶段三项制度信息系统开发成果为阐述重点,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全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并以此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 三项制度 信息化 依法行政

一、三项制度信息系统建设背景

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年5月,国家税务局总局发布《税务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方案》(税总发〔2017〕58号),以辽宁省为试点推动三项制度改革。

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结合深化税收征管体质改革,集成税收执法相关工作内容、制度规范开发了三项制度信息系统,统筹协调推进三项制度试点,持续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

二、突破难点,为平台建设奠定理论基础

盘锦辽东湾新区税务局自主研发了“三项制度”信息系统,实现了行政执法公示与金税三期系统的有效融合,通过全方位覆盖、全要素集成和全流程规范,推进了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化建设。盘锦辽东湾新区税务局把推进执法公示信息化建设作为优化税收环境厚植干事和深化依法治税的重要抓手,不断凝聚工作共识、汇聚工作力量。

1.强化制度保障。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集中办公,定期组织召开业务部门座谈会,听取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保证决策接地气、见实效。先后制定《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范本》等工作制度,统一指导试点工作。

2.推进学习交流。系统试运行期间,省局多次深入盘锦了解工作进程、系统运行和工作效果,听取基层单位试点情况汇报。同时,新区税务局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在全市系统内推行辽东湾新区税务局的经验做法,开展系列座谈会,互相学习,拓展工作思路。

3.坚持问题导向。在“三项制度”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将解决难题和防范风险同步落实。建立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微信群,动态反馈试点问题,对个性问题针对解决,共性问题普遍回应,有效促進工作落实。建立工作台账,推行问题销号制度。按时报送系统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改进不足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平台建设目标

1.多渠道开展执法公示,以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场所触摸屏、电子屏、终端查询系统等为主体,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为补充的公示平台,建立规范合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流程,并根据公示内容、公示范围实现不同渠道公示,提高税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税务。

2.与“金三系统”实现对接,自动抓取数据,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过程和结果的全过程电子文档、音频、视频资料的归档,着力打造规范税务。

3.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闭环式审核流程,通过“金三系统”自动推送待审核事项,在系统中直接进行审核流程,避免了人为干预,着力打造法治税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1.系统简介。三项制度信息系统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高度集成,执法过程实时对接。系统运用“大数据”思维以及“网络爬虫”技术,用户在本系统一次登录便可访问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纳税服务平台、税收政策平台等多个系统,实现相关数据自动抓取、自动推送,达到系统数据无缝连接,减少人工干预和额外的工作负担。该系统主要包括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税务决定法制审核和系统设置四个模块。

2.主要功能。一是自动采集数据,实现实时对接。系统采用单借口登录方式,登录一次即可访问三项制度信息管理系统、“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税收政策平台等相关系统。实现实时、自动从这些系统中抽取数据,与执法全过程记录、音像记录数据、公示信息和法制审核流程信息自动关联。二是自动预警监控,操作更加简便。系统定时检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中的执法事项,如有待公示、待记录、待法制审核的信息,立即推送到首页预警栏,当操作人员进入系统即能看到,点击进入到相应模块进行相关操作。三是涵盖三项制度,功能更加完备。系统涵盖了税务行政执法公示、税务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审核三项制度。公示模块涵盖了纳税人办税的全过程,提供了多个公示渠道接口。全过程记录模块涵盖了执法事项的启动、调查核实、审核、文书送达和归档整个过程。法制审核模块工作流程全面、严密。

五、三项制度意见建议

1.完善平台功能。平台已经实现了三项制度与税务执法的有机融合,也涵盖了行政执法各个环节。但是,总局、省局陆续新出台了新的实施办法、操作指引和相关配套文件。下一步,将新的政策融入到平台中,进一步细化操作模块,增强系统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2.增加融合度。平台实现了和金三系统对接并直接抓取数据,下一步将探索与绩效考评系统和其他外部系统对接,扩大原有的对接系统范围,进一步弥补系统执法过程的缺失,形成全面有机联系的执法新局面。

3.服务更优化。纳税人可通过触摸终端、区局网站、微信群等渠道查询所有公示数据及行政许可事务办理情况。同时,探索平台自动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推送至行政相关人,进一步提高纳税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4.提升智能化水平。进一步融合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及本地特色软件,实现数据实时推送,达到系统数据无缝连接,减少人工干预,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适当扩展现有模块,满足公示、全过程归档、法制审核模块扩展的全部需求。

5.简化操作流程。研究与风控系统、电子税务局实现核心业务对接,将核心业务流程与执法全记录采集工作相结合,最大程度减少操作人员工作量,提高使用效率。

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对税务干部而言,既是“紧箍咒”又是“护身符”,要求税务干部培养良好的工作素养和过硬的业务素质,也是税务干部自证清白的利器。既维护了每一起税务业务的公平正义,也维护的税务机关工作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项制度平台推广上线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纳税人对三项制度有了全新的认识,并予以了中肯的评价。我们用纳税人满意度的提升、征纳矛盾争议的降低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来检验最终的效果,努力营造纳税人满意、税务机关规范执法双赢局面。

(执笔人:李 晔)

责任编辑:梁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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