臆解“道”与“无为”的逻辑

2020-03-23 05:57王晓亮
鸭绿江·下半月 2020年1期
关键词:善人不争圣人

摘要:本文尝试以“道路”来解《老子》之“道”:认为《老子》知“有无相生”“物极必反”之规律不可违反,故而“甘于不争”而“甘于利人”,并由“甘于利人”而著意于“善人”“善物”“善下”,由“善人”“善物”“善下”而以敢于“不敢为”以“利万物而不害”作为《老子》道心之发端,因“敢于不敢”而“为无为”,是《老子》“无为”之逻辑要旨。其利万物、无心无意、无执无求而与“道法自然”一脉相通。

关键字:道;无为;有无相生;物极必反;道法自然

一、引言

《老子》选择“道”而非其他的文字来彰示其思想有其独特而深刻的主观思考,选择“道”来表述这个中国哲学上极为重要的概念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将《老子》的哲学思想回归到语言的层面,从文字的渊源上考察“道”,或可称之为“寄存于语言的哲学”,希望可以揭示一些超越文本的哲学价值。

后人解《老子》之“道”者,莫不赋予形而上的超脱涵义,以为《老子》之“道”是超越“天地”而“独立自存”的恒常之道 ,“在太极之上”而令人高山仰之而不可极,从而将《老子》之“道”纳入到西方先验主义的范畴,似乎成为“形而上”方可以更加体面和高妙,此说实乃由西学东渐之后,以“中”注“西”的概念引领而重新书写中国哲学史所致,虽有其合理之处,然于此文非所辨析重点,本文试图将《老子》之道拉回到俗世之中,于“六极之下而不为深”观之,以通其所达。

二、《老子》之“道”

如果将《老子》之“道”暂时盘亘于形而下的含义中,先照字面含义来论“道”的话,“道”者,犹若“道路”1,以有行者而能存之,然而却不为任何一个行路者独存,是故凡遵道而行者,不论其贵贱,皆可以之而达;但凡行路者必循道路而行之,然则行路者不为道路而为达,是故行者遵道,非以命之爵之而尚之,乃以能达己而用之;行路虽为达而不可须臾离于道也,虽不可须臾离,却非必高之:道不即物,则虽存而无以显之,虽达物,仍隐而无可名。

故以此论之,“道”者,实为万物之所由(犹若道路而能达),万物之所然(万物经道路而达),即于万物而非万物本身(道虽成万物,而终非万物,万物无不有道,而无一物可称为道)。即于万物,是故万物无不得“道”,不得须臾离“道”。

然则万物之于“道”,“道”之于万物,皆非其所互相属意;故而“道”之于万物,万物之于“道”,不过假而成之(“善贷且成”)2,故虽互依存而成,却无欲无求于对方,皆不欲执之。

是故“道”生万物而不主,不须臾有之,“衣养万物而不为主”,“万物归焉而不为辞” 3是故称为“大”,“大”“道”者,无心求达而万物赖之,辅成万物而万物善之,本然无意,悠然自得而“无为”。犹若海德格尔无心“此在”,曾若无一物挂累于心,而一旦着意觉心,就忽然“有为”而有负累之感了,于是就变成了“工具”4。

如此而论《老子》之“道”,则《老子》之“道”非必以遁世而游于高妙,反以入俗而偕物通玄,以大俗而大雅与物互成之5。

三、若《老子》“有为”6

观《老子》,若“有为”者,则己欲有所为也,己有所欲为,是知善恶而裁物,故其为必有所据,其据必有所因,其因必有所自,其自必出于“是己”7,“是己”则必有所谓正见,有正见而复立正则,立正则然后方可以“为善”。

“是己”者,以为独见事实而他人未曾睹,故以己意度之于事物,而自以为得物之已来将往而以为真;犹有知“往故”而发“前识”,逞其智谋,以为独见并自以为高明,--“前识者,道之华,愚之始”8。

“为善”9者,己以为善也。知其有善,则以知不善之所在,故“为善”是欲达善与去不善。是以“有为”者,忤物之行而就己,则与物争10;顺势成物而称功居名则“见贤”11,是“持而盈之,捶而锐之”12,不遵物“盈则敝”13之理,乃非天道,—“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14,故必将继之以“不善”而终。

是以“有为”者,善行非周遍,所措非中,囿于所知而自以为是,非人之非而以为真确。故以己为是,以成为功,以善为名,而不知其所为有偏,所行有局,所得有限而不能长久。若如此而煌煌然以为所行乃恒常天道而不可以颠破者,乃不知己必有所不知而强以为知15,乃复不识今日之善明日将为妖16,不意“道”者周行,将逝将反17,“大道”非可以独得于己,故《老子》不用。

四、《老子》“无为”之通贯

反之,《老子》之“无为”者,因知“有无相生”18、善恶相待19,“为善”则“不善”隨之之故,故宁“为无为”20,“为而不恃”21,“为而不争”22,以“不欲盈”而隐功于无名23,功成身退而听任万物自得之。

《老子》说:“为者败之,执者失之”24,“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25,“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26,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27,不“自见”“自是”“自伐”“自矜”28,是皆去控制欲,“不欲以静”29,从万物之中剥离自身而达于不执不求,故见道奉公秉天,顺势而成,与物同行,习其常而归于清静:“知常容,容乃公,公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30。人应当法天地之道31,唯因天道清静无为,故人道虽欲为之亦法于若无为,并因为“无为”故无咎害。

是以《老子》之“无为”,乃去欲而知止,知止而后定,有定而见足: “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32,观物而归本,故不妄为,去欲而静;“重为轻根,静为噪君”33静观而知轻重所在,故守本知止;“祸莫大于不知足 “知足之足,常足矣”34,“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35,故《老子》之“无为”,反物之本而原始,知己“无为”而物尚可自得者,故以谦卑、柔弱而态度坚决诚恳主动选择“为无为”:

甘于“无为”而令万物自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36,“治大国,若烹小鲜”37。

甘于不争而法天道,“水利万物而不争”38,“唯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39,“夫唯不争,故无尤”40。不争之德,得人之力,故可以“配天”,为“古之极也”41。

甘于利人而不敢恃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42,“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43,“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44。

其甘于利人者,“善下”也,是知“大者宜为下”45,“强大处下,柔弱处上”46之理,尊道之行而为下47,以“善下”成其大,犹若“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48,“受国之垢,是为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49,“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50。

如将“善下”之行分而析之,则《老子》必先有“善心”,常“善己”而后方可以“善物”“善人”也51。

《老子》之“善心”者,乃“致虛极,守静笃”52,涵养若渊53,故“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54者,皆以“善之”而不骄不恃,故“守其谷”“守其黑”“守其辱”,“守其雌”55而不离;施行“天之道”,是以“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56,此“天之道”,恒居平衡于中,不偏不倚唯其“不欲盈”,故无敝时57,“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58,虽若将成而不器,冲而用之,绵绵乃与天地同行而长久59。

《老子》之“善人”者,不择于人,故“无弃人”60,故人恒善之,“天下乐推而不厌”61。故以善人为师,不善人为资62,乃得“天道”,-“天道无亲,常与善人”63。

《老子》之“善物”者,不责于物,故其善物,“无弃物”64,故“万物归焉”65;

故《老子》之“善下”也,乃有强大的自信和“自知之明”66,见“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67,故“吾不敢为主而为客”68,知“善用人者为之下”69,故以“慈”“俭”“不敢为天下先”“三宝”70而治下,所以“自爱而不自贵”71,敢于不为而贵物,“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72,“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73。

故《老子》之“无为”,乃是悟得“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用其光,复归其明”74后的主动选择,“是以大丈夫处其厚而不居其薄”,“居其实而不居其华”75,故知守其本而不处其末,此处含有王弼“崇本息末”之意76。

五、《老子》“无为”逻辑解析

从上面的论证中,可见《老子》认为物有双面,事有两端,物极必反,故无善无恶则无是无非,不极不反,则不盈不亡。故“无为”的选择逻辑大约可以由“有无相生,物极必反”,“道反而动,柔弱为用”的规律排除“有为”而得之。

“有无相生,物极必反”约略来自于第二章:“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道反而动,柔弱为用”来自于四十章“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在这两章中,《老子》将事物看成由阴阳两极共同作用且阳消阴长的变化过程,在这个变化过程中,《老子》观“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故“知常”而明之,故“不妄为”,故见全而无偏,“知常曰容,容乃公”,于是守柔弱之道以辅成万物,复不敢主之。

“知常容”者,归静复命,不辨黑白,不意雌雄,故恒守为常式,反于“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一”,故“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朴”77,“是以圣人抱一以为天下式”78,以“清静为天下正”79。

“容乃公”者,不别于亲疏,故无亲无疏,无利无害,无贵无贱,故为天下正80,故清静无为,不与物迁,自然无欲,无欲而刚正,是以能照见事物本来81。

是以知《老子》之“无为”,去私而见全,见全而大容,容大而能公。则复以“公”的视角往视万物,我者一也,彼者万也,我“无为”而彼自为之,则“无不为”。是故不以“一为”而废“万为”。

故因任自然之势而成之者,不过因其功大而不可离弃也。故以万物“无不为”而“为”之者,己“无为”也,事成非己之力,本无己功,己若无为也。

反之,因随时势而罢毁之,亦自然之道,非以己能力任救之,故其亦不可为,复归于“无为”。故“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82。

是故因自然之势而中者,天也;—“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83。因自然之时而败之者,天命也,亦非人所能干之;是故“将予翕之,必固张之”84,实不过乃顺物而高累,致于极而反而已,-“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85。

是以知己“不可为”而守于“无为”,去己而能见,去我而无私,去人而无人。无我者无私,无人者则天,奉天之则而因之自然,故“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86,“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87,“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88,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89。

复观自然之行,“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孰知其极,其无正也” 90,实非区区之一己之见为正则而命天,“故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皆不可以自以为知而得正,“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91者,乃复归于“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92,“不敢以取强”复归于“敢于不敢”而“知止”。

故《老子》观道之所在,或在人为善,或在己为恶,然则是人终无可以恒正之,故复取“无为”而善之,故“无为而无不为”93。

是故“爱国治民”以“无为”,“明白四达”而“无智”94,“贵天下”以“无身”95,皆是君王“为无为,则无不治”96的逻辑根源,亦含蕴“有为”则败之而“不可为”之意。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97,此虽明言“为”,然则“利而不害”与“不争”之“为”,隐于无名之善,皆可视作“无为”,道法自然而任之,故其“为”若“无为”也。

六、“无为之道”的逻辑落点

(一)“无为无不为”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老子》之“无为”乃不横加己意,则万物或自为而无不成,或成之而复自毁。然则成毁之间,殆无利害之心存之,一身得失皆无患害之意。故“无为”者,不为己而为人,不自贵身而贵人,不妄为而因之自然。其逻辑法于“为而不恃”,“为而不争”,“为无为”而为,“无为”也。

在此逻辑中,《老子》非必否定“为”,取“为”之实而不“争功”,故不“恃功”而已98;非必肯定“无为”,以“无为”不过是指向“无不为”的道路,曾不着己意。是故《老子》行走于“为”和“无为”之间,曾不着意停驻于偏一之名,而以“不过”为实,“果之”而校,故能通贯于“道常”、“有无”而与天“逝而复反”。

(二)去名归实

《老子》说“道”之“正言若反”99者,以言有意,意有所指,而所指与物实者,已隔多层,或以为同,或以为异,其名与实交变,不可定于一端而以为“常在”,故“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100,“始制有名,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101。而“下士闻道,大笑之”者,乃是不知言以喻道而非道体,故以名而校实,见其不类而大笑之。

而《老子》之言以喻“道”者,犹如佛家所论佛法不过是渡人的筏子,绘画描摹声色,实欲穷神;音乐演奏宫商,实欲宣情一样,言语也不过是明理的工具,故语言之“道”,曾不以本身为达,以闻者得意为主,所言者无不皆欲去言而明意,复皆以去意而就实。犹若“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102,而欲以此“为无为,故无不治”。

(三)是彼之道

去名而就实者,犹若庄子的“彼是”,“以彼为是”而不“是己”,行而为之,不求巧名,非“是己”方能通达于“彼是”,或称为“道枢”。是犹若随物而俱就其道,与物宛转,变而久通,乃“是物”而与道两成。“彼是”之道,乃可为《老子》“善人”“善物”“善下”的思想根源,唯其以物为则,故能善之而不弃,故物虽不同而犹若齐于善,皆有所是而是之,顺物而观,则无不顺103。唯能达于此,则“无为”可以贵物而全身。

(四)玄妙之境

人类探索事物时,感官的经验限制以及思维的开放度决定了审视事物的角度和方向,所用语言工具不能超越所描绘的客观世界,不能穷尽其所描绘的主观感受,甚至不能确定无疑地表达所描述的对象的内容。故大道不可言,所言皆非。

然则若无言语,则不能说明其万一,知识也不能获得传承,则于人闻道,虽言有局限而终不能废言。是以以有限的语言工具来探索无限的事物之时,犹庄子所言,常常“殆矣”104。

具言之,通常对事物的探索拟找到此事物的“有”和其他事物不具有的“無”,然后将此 “独有”之名立以别之,然而此名既立之后,或忽于万千世界见类名万千,其原本以为的“独有”不过是一种虚幻的自以为是而已,--此因人所用工具,或感官,或语言,其思维皆欲以“有”而往推之,难真能从“无”而生之,或可生之而无人可以理解,势必归于已有之类方可以安。而道的“玄妙”是将所谓“独有”之名去掉,而还原于事物本身之实然。

如何通过有限的语言而达于事物之实然呢?物之实然,若可知,若不可知,若有名若无名,所有赋予的语言不过是假借其意而描摹,绝非事物本身。而事物之本然,若一物之“道”,可以意会而为通之,不必尽其状以为得。

知晓此者,古贤立论,多用诗赋而寓之者,用起兴、比喻之辞,“言在此而意在彼”,以达到融汇情感,与人会通的情状。此种模式,非若西方层层递推更有说服力,然则直寻观照于物,还原于己心,可望超越语言的限制而通达于当时的“玄妙”“玄德”“玄同”“玄通”境界之中,“和光同尘”,与众同行,不泥于言之指意而应物之自然而然。

在这一点上,《老子》是一个典范。

创新点:老子之道以语言学之“道路”推之

以为老子之“道”,非以形而上之先验主义,而以语言中“道路”之情状推之,则可以知老子之所以使用“道”而没有使用其他的字来表述自己的哲学,实际上蕴含了多重含义,

1,“道路”以有行者而能存之,然而却不为任何一个行路者独存;

2,凡遵道而行者,不论其贵贱,行路者必循道路而行之,皆可以之而达到目的地;

3,行路者不为道路而为达到目的地,是故行者遵道,非以命之爵之而尚之,乃以能达己而用之;

4,道路虽为达到目的地,但人不可须臾离于道也。

5,人不可须臾离道路,却非必高之:

6,道不即物,则虽存而无以显之,虽达物,仍隐而无可名。

以上多重含义,是以“道路”来解释,获得一个理论的基点,然后从这个基点出发,得出老子的“无为”的逻辑出发点及落脚点均为“利万物而不害”。

注释:

1陈徽 《老子新校释译》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7年7月第1版 第3页【校释】或曰“犹路也”(吴澄语);

2《老子.41章》:“夫唯道,善贷且成”;

3《老子.34章》 “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辞),可名为大”;

4 海德格尔曾与中国学者萧师毅合作翻译《老子》凡八章,由于观点不同而未成全篇,因此揣测海德格尔的一些概念领悟于《老子》;

5《老子.01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有,名天地之始;无,名万物之母;故常有,以观其妙;常无,以观其皦”,若通章皆以言“道”,则“道”之“有名”“无名”“常有”“常无”皆以为指道的话,则“常有道以生万物,常无道,以明道用”;

6 作者尝试将“有为”代入《老子》的文本中,从而发现“有为”与《老子》文本相背,故“有为”不可为,而将“无为”付之于可能;

7《老子.22章》 “不自是,故彰”;

8《老子.38章》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9《老子.02章》 “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79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两句合立,则“和大怨而为善,必有余怨,则不善已”,则己以为“和大怨”之善,必有“不善”之“余怨”;

10《老子》中“不争”为词,不独见“争”;

11《老子.77章》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12《老子.09章》 “持而盈之,不如其(早)已;揣捶而锐之,不可常保”;

13《老子.15章》 “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不)蔽而新成”,《04章》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22章》 “洼则盈,蔽则新”,《45章》 “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合而论之,则“道大盈若冲,冲而用之,不欲盈,唯其不欲盈,故不蔽”;

14《老子.09章》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也”,言及于上者,不能长久,非善终;

15 《老子.71章》 “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矣”,解此句“知其有所不知”、“知若不知,以不知为智”乃是贵有“自知之明”;

16 《老子.58章》 “人之迷也固日久,正復为奇,善复为妖,岂无正也”;

17 《老子. 25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18《老子.02章》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40章》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19《老子.02章》 “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20《老子.03章》 “为无为,则无不治”,《63章》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

21《老子.02章》 “万物作焉而不为始(弗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10章》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77章》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22《老子.81章》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23《老子.41章》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

24《老子.64章》 “为者败之,执者使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25《老子.74章》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26《老子.64章》 “为者败之,执者使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27《老子.02章》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28《老子.22章》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能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24章》 “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29《老子.37章》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30《老子.16章》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参考文献:

[1]汤漳平 王朝华译注《老子》北京:中华书局 2014年7月第1版;

[2]王弼注 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北京:中华书局 2011年1月第1版;

[3]黄克剑《老子疏解》北京:中华书局 2017年6月第1版;

[4]陈徽《老子新校释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7年7月第1版;

[5]冯振《老子通证》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年6月第1版 ;

[6]陈高傭《老子今解》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6年6月第1版;

[7]方勇译注《庄子》北京:中华书局 2010年6月北京第1版;

作者简介:

王晓亮,1981年生,本科就读于河北科技大学,目前为拉森(北京)溢油应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于2018年10月开始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进修学习,属意于老庄和先秦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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