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中网络群体性事件分析

2020-03-23 05:57王璟环
鸭绿江·下半月 2020年1期
关键词:风险社会

王璟环

摘要:从中国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运用风险社会理论的视角,基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及特征对我国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主要有贫富差距过大、制度的缺失、风险个体化、沟通渠道的堵塞这四个方面。根据现代反思性,辩证地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功能两面性进行分析:既有社会失序、社会恐慌等消极的风险后果,也有缓解社会冲突、和安全阀的作用。

关键词:风险社会;网络群体性事件;正功能;负功能

一、风险社会概念及理论

卢曼曾说,我们生活在一个除了冒险别无选择的社会。在我们的社会中随处都可以发现风险的因子,风险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一旦爆发会造成灾害性的后果。社会风险是现代社会中的风险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社会性和制度性的特征,具有结构性的产生和动力机制。杨雪冬将风险社会分为现实主义、文化意义、制度主义[1]。

贝克指出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2],风险社会中人们可以采取的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措施控制风险。不同于工业社会,风险社会呈现出新的特征,主要体现在:风险的程度加深,全球化背景下跨越地域或團体的社会风险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风险趋于人为化,吉登斯认为基于全球化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造风险”更加令人不安[3]。

二、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识别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

社会学学者将群体性事件定义为基于社会矛盾,一群具有共同诉求的耦合群体规模性聚集表达利益诉求和政策主张,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4]。 群体性事件常见于现实生活中,在网络上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则成为网络群体性事件。互联网的发展,人们可以借助多种工具在网上发表言论,在人们享受着自由言论,表达想法的优越性的同时也潜伏着风险的因子。社会中不公平现象或者危及社会利益事件的出现时,拥有相似意识的网民利用网络发出他们的声音,通过网络媒体的宣传提高了对事件的关注。同时网络媒体又有放大社会风险的功能,人们对风险认知的偏差加剧了社会风险的传播。

(二)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传播迅速快。和传统的群体性事件是通过宣传煽动人群加速信息的传播相比,基于网络平台产生的网络群体性事件传播速度更快。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障碍,拥有相同的利益诉求的群体可以借助网络的力量,以指数爆炸似的速度传递信息。

网络群体性事件具有突发性。传统的自然风险通常伴有异常的先兆,群体性事件也是通过矛盾不断的加剧,人们做出有违常规的行为而逐渐爆发的。网络时代中信息传播方式使人们仅创建一个话题就足以引发一场网络群体性事件。

“无直接利益诉求”群体参与。传统群体性事件通常是“有直接利益诉求”群体性事件,而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参与者可能是无直接利益诉求的群体,因为曾经遭受过相似对待或感觉到自己是潜在的被权力迫害者而出现的冲突。无利益诉求的社会群体的参与一方面扩大了群体性事件的人群,加大了群体性事件的影响力;另一方面,无利益诉求的参与体现出群体性事件的心之所向,形成一种共同意识,增加群体的凝聚力。网络群体性事件虽然发生频率低,但容易形成广泛的社会动员,一旦发生则破坏力大、影响力强、治理困难[5]。

三、风险社会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原因分析

(一)贫富差距

在贝克看来,贫富差距大及财富分配不公是工业社会的重要问题。在风险社会中,贫富差距可能带来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平台,通过网络人们可以双向的获取信息,网络的虚拟性存在着人们借助微博、朋友圈等平台夸张的炫耀财富的案例,使得人们的相对剥夺感增强。人是社会化的动物,严重的贫富差距会使得人们社会心理失衡,贫富差距过大导致阶层矛盾的锐化,某些微不足道的事情都可能成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引火索。

(二)制度的缺失

吉登斯认为高度的现代化的世界充满种机遇和风险,制度的缺失将必然潜藏风险[5]。制度的缺失带来网络群体性事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网络法律的缺失。我国的网络环境是在21世纪初期快速发展的,而当代关于网络的法文条列却没有形成一个规范的体系。网络环境的匿名性使得人们可以在网上自由发表言论,给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打造一个相对自由开放的空间。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主体是因为共同的利益个体聚集在一起的,是非正式组织,因此没有规则规范他们的行为,容易衍生出社会行为。二是社会制度化过程中关于利益相关者的制度的缺失。中国转型期间的制度的断裂,体现在制度的缺位、错位和虚位以及制度之间不配套,从而导致民众对制度公信力的质疑。人们在对我国充满美好期待同时,忍受着制度缺失损害利益的无处诉说。因此民众希望借力于网络媒体,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三)利益表达、沟通渠道堵塞

社会分层的结构中底层民众想要主动向上级阶层表达自己的利益,建立沟通是很难的。为了更好的听取民意,我国建立多种沟通渠道,比如人们代表大会、信访制度、社会团体等。现实生活中人们会理性选择能够快速有效地表达自己利益需求的渠道,一旦政府建立的沟通渠道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将会被大众逐渐抛弃,转而寻求更好的渠道。网络的互动性强、传播速度快引起更多人的关注,通过网络发声使得自己的需求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当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诉求无法快速传达时,会利用网络平台来扩大自己信息传播的广度[6]。

(四)风险的个体化

风险的个人化是对风险的制度化的一种弥补,开放的网络平台让人们有能力及时高效地获取信息,加大了个体对风险的认识,做好应对准备。信息快速传播的网络时代,随时可搜索到的灾难信息加重人们对于高风险事件的担忧,且高风险频率低,可借鉴经验少,人们对风险的认知存在不足,在面对严重的风险时可能作出非理性的反应。而低风险事件的后果是了解的,具有一定的心理预期,因此对低风险的态度比较理性。

其次是个人在风险判断上越来越信任专家系统[7]。人们习惯于在网上搜索科学知识,信任专家言论,但是专家系统本身也在风险的认知和解决上存在着内部争议,因此专家的权威性受到了质疑。群众对专家群体以及权威群体的质疑导致当相关负面声音在网上传播时,会得到多数人的呼应,为群体性事件爆发创造了条件。

四、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两面性分析

根据现代性的反思性,我们应辩证地看待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固然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同时这些社会风险主要是人为造成的,我们应该产生危机意识,找到人为的原因很好的化解社会风险。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消极影响

造成社会失序。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本质是社会分化造成的低层社会阶级人们难以寻求到合适路径保障自己应有的权利从而形成冲突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初期表现为参与人群的扩大形成网络舆论,随着冲突的深化,网络舆论很快从网上映射到网下,形成一定的社会风险。如果相关部门没有快速的采取行动应对风险,任由社会舆论扩大、不满情绪加剧,触发社会冲突行动,带来社会制度的失序。

带来社会恐慌。人们在网上大量传播负面消息会带来人们心理的紧张感,引起社会恐慌。特别是人们经历过从网络群体性事件衍生出的现实中的暴力群体性事件,例如从网上宣扬保卫钓鱼岛事件的呼声转化为现实生活中打砸日系车等非理性行为。有着相似历史经验事件的发生更会增加社会恐慌。

(二)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积极意义

通过网络性群体性事件进行反思,可以及时发现问題,弥补不足。首先,通过网络发声,可以使公司或者政府部门注意到人们的需求与现实冲突,制定对应的解决机制,起到警示作用。其次,通过网络发泄积累的负面情绪,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则会起到“安全阀”的作用。当然,在人们发泄不满情绪时,相关部门应该积极采取预警措施,建立防范机制,从源头上削弱社会风险,弥补人们利益缺失带来的不满情绪,以免形成社会危机。

参考文献:

[1] 杨雪冬.风险社会与秩序重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 [德]乌尔里希·贝克.自由与资本主义[M].浙江:浙江人们出版社,2001

[3] 邬磊.浅析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J]. 公共管理,2012,24

[4] 郭超.我国群体性事件频发原因浅析[J].中国论文网,2016

[5] [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M].北京:三联书店,1998

[6] 李文姣.基于风险认知的网络群体性事件防范机制探讨[J]党政干部论坛,2012,0(10

[7] 张明楷.“风险社会”若干刑法理论问题反思[J].法商研究, 2011,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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