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转专业生学习适应性的调查与分析

2020-03-24 04:11陈胜国钟厚基
山东青年 2020年1期
关键词:法学

陈胜国 钟厚基

摘要:

随着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迫切需求,法学专业也成为高校本科生转专业中的热门选择,每年转入法学专业学习的学生越来越多。为了充分贯彻“以本为本,加强一流本科教育”的要求,推进高等教育体制的不断完善,全面提升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的能力,应当重视本科生转入法学专业后的学习适应性研究,以2017年教育部修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规定的转专业制度为基准,各高校应当重视转入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培养,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后备人才。因此,分析本科生转入法学专业以后面临的问题,结合新时代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标准,构建实效化的转入法学专业学生培养机制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转专业;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学习适应

一、引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界范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扑面而来,我国高等教育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和挑战[1]。面对日益增长的人才需求,中国高校纷纷开展转专业工作,以解决学生高考填报志愿、选择专业与日后专业学习、社会人才需求等不匹配而产生的问题。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提出的转专业制度基础上,各高校相继出台具有学校特点的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越来越多的本科生转入自己心仪的专业进行学习。随着学生学习选择权的扩大,转专业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对本科生转专业这一现实问题的研究也不断增多,但多集中于“转专业”这一问题本身,对转入不同专业而产生不同问题的研究很少。因此,本文对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4-2018级共计67名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调查访谈和跟踪分析,得到了本科生在转入法学专业后的学习生活等适应性情况,本文即通过把握转入法学专业过程中产生的突出問题,提出具体可借鉴的的解决对策,以期引起高等教育工作者、法治人才培养者对转入法学专业相关问题的研究,共同致力于培养能当大任、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的高素质卓越法律人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法学本科转专业生之调查情况

湖南师范大学每年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约12月份发布当年的转专业实施办法,以2018年发布的《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为例子,办法规定各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学院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20%。学院需结合各专业的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及学生需求等情况,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方案中需明确各专业可允许转出和转入名额、转入条件、考核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

据统计,法学院在2014-2018年间,共转入学生 67人,其中本科一年级转入所占比重95.52%、本科二年级转入所占比重4.48%,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不允许转专业。(见图1)

根据问卷结果显示,学生在转入法学专业前的原专业成绩排名均处在中等偏上的水平,其在选择转专业前均通过观看与法律内容相关的影视作品等方式对法学专业进行了一定的了解。(见图2、图3)

从67名转专业学生的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学生在本科一年级和二年级时选择转入法学专业的原因是多元化的,主要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1)原专业不符合自己的兴趣是学生选择转专业的最主要原因。兴趣是学习最好的助燃剂,缺乏学习兴趣会消磨学习热情,迷失学习方向。因此,因兴趣不符及时选择转专业是明智之举:对学生来说,更容易实现自身价值;对国家来说,更容易培养出好学奋进的栋梁之材。

(2)未能就读高考填报的志愿是学生转专业的第二大原因。高考作为步入大学的独木桥,多年来扮演着“一锤定终身”的角色,但现实中存在着大量因考场发挥失常、志愿填报有误、专业调剂等使学生无法进入理想专业的情况,转专业制度给了学生们二次选择的机会,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和坚定的理想信念,仍然有机会去到理想专业。

(3)因原专业就业前景不佳选择转专业的学生也不在少数。我国单一的本科教育模式使得大多数学生现在所学专业即为将来所从之业,学生尽早根据从业意愿选择转换专业可以更好的帮助个人发展。

(4)因环境原因等转专业的同学占比较小。适应环境、发展社交能力是大学生应当具备的能力之一,若只因环境原因选择转专业是非常不理智的选择,转专业不能一时兴起,应当有合适的考量。

三、法学本科转专业生面临的主要问题

自 2011 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推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以来,各高校法学院围绕“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这一总体目标,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不同特色的法科学生培养模式。对于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面对较之以往不同的培养标准、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实践平台等,在学习中产生了一些问题,总结归纳如下:

1、法学专业课程的补修问题

对于大部分转专业同学来说,转专业后的最大困难是课程补修问题。一方面,面对新学期与本专业同学一样的学习任务,还需超额完成转前遗漏的课程任务,这给转专业学生带来很大压力。另一方面,转入学院并没有对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做合理调整,加大了转专业学生补课的困难程度,严重时甚至耽误新课程学习进度。

2、集体生活的融入问题

通过对转专业学生对新集体融入情况的调查,我们发现49.25%的转专业学生可以较好的融入新环境,但仍有50.75%的学生并未完全融入,只和新班级的个别同学联系,参与新班级活动较少。(见图7)

从图8可以看出,学生转入法学专业后,25.37%的学生将宿舍调整到转入的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在实施转专业中规定,学生转专业后的宿舍调整是由学院上报情况,由学校统一调控安排,因而,在不同学院不同诉求的现实情况下,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无法将全部转专业生调整至转入学院宿舍,但是,学生宿舍调整是学生融入新集体生活的重要途径,不同专业的学生住在同一间宿舍,不仅日常上下课作息时间不同,学生们的语言交流、共同话题也不同,因而如何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下,调整转专业生的宿舍对促进学生融入新集体生活将有一定积极作用。

3、学习环境与学习方式转变的适应问题

根据图9可以看出,本科生在转入法学专业后,面临着法学专业习惯养成、学习规划等问题。不同的专业需要不同的学习方式,法学思维的形成、分析问题的逻辑等等都需要锻炼和积累,尤其是转入法学专业的理科生,需要通过一定的引导去加强专业学习的基础。在调研走访中发现,有个别学生在转入法学专业学习后,面对学习成绩达不到自己的期望值时,容易引发情绪波动,进而导致焦虑,压力随之增大,以至于产生心理问题。以2016级A学生為例,其在转入法学专业时抱有极大的热情和兴趣,却在一学期的期末考试后,对自己取得的成绩未达到期望值表现出焦虑,以至于在下一学期的学习中压力过大,出现心理问题。因而,加强对转专业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帮扶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尤为重要。

近年来,作为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着力打造“体系化的法律实务技能课程+实质化的深度实习制度+直接代理案件实战训练”三位一体法学实践教学体系,为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机制构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经验[2]。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是知识结构融专业知识与人文素养于一体、以职业能力为核心能力养成、以公正情怀为职业准则追求的法科人才[3],法科学子应当通过法律实践锻炼自己的知识运用能力、通过法律援助等法律公益活动培养自己的人文情怀,从问卷数据统计来看,接近40%的学生转入专业后,未参与到学院为之提供的专业实际活动,因而如何进一步完善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模式,促使转专业学生提高参与专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值得进一步思考。

四、转入法学专业适应性问题之解决对策

2018年10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意见提出了当下法学高等教育的最新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基础上对新时代高等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针对如何促进转入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快速适应法学专业的培养模式,树立对宪法法律的信仰,做一名明法笃行、知行合一的新时代卓越法律人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提前介入,对有意向转入法学专业学生进行引导

根据调查问卷数据显示,转入法学专业学习的学生在进行转专业之前均对法学专业进行了初步了解,然而对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人才培养等方面缺乏全面认知,转入法学专业后,面对不同的课业安排,往往遭受较重的学业压力。为此,可从三个方面进行改善:一是学校可以将转专业教育纳入大一新生入校后的职业生涯规划课中,通过老师讲授各专业的特点来给学生提供更准确的指导,减少学生转专业的盲目性;学院可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工作号在全校范围内收集有意向转入法学专业学生信息,召集该类学生参加专业讲座、学术沙龙,促使其真正了解法学专业的学习,避免出现专业选择的盲从;二是在学校发布当年的转专业实施细则时,及时统一的进行专业介绍,安排各学院的专家学者,开展“专家说专业”活动,提高学生对各学院各专业的了解,各学院也要针对学院实际做好转专业实施预案,安排学院专业素质高的教师参与到学校的“专家说专业”活动中;三是在拟转专业学生进入转专业考核阶段后,学院要对其进行专业方面的引导,介绍法学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安排、专业书籍等,让转专业学生有一定的准备,以至在转专业成功后有效的开展学习,促进身心健康;对于考核未通过的学生也要予以鼓励,告知其可以通过辅修的方式学习该专业。而针对目前部分高校推出的辅修专业,可鼓励有意向转专业的同学通过参加该专业推出的辅修学习来提前打好拟转专业的基础,以便在转入该专业之后快速适应新专业的课程学习。

2、加强转专业学生的专业认同感教育,提高学习动力与兴趣

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来面临着接受新的专业环境、调整学习方法以适应新专业的学习进度等挑战,因而学院应该及时对转进来的学习加强专业认同感教育,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益教育、中华传统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等,提高学生学习的动力和兴趣,培养学生树立以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为理想,以宪法法律为信仰,以捍卫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为实践的追求。

前文对本科生转入法学专业的动因分析中提及选择转入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大多对法学这一正义之学内含的公平正义存在热情与向往,因而,要及时抓住学生的心理特点,用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鲜活事例来激发学生的专业学习热情;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经典案例来树立学生对法律、对公平正义的坚守;用宪法和法律所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义务内容培养学生尊重他人权利、维护自我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公民意识;用奋战在法治建设一线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先进事迹感染学生,增强学生自觉抵制违反法律、破坏法律权威等现象的勇气与力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生培养的全过程各环节,尤其重视对转入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培养,通过班导师个别引导的方式加强对转入学生的价值引领,逐步提升其思想道德素养,加快适应高校对法科学生的培养模式。

3、优化课程安排,实行学业帮扶,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学生在顺利转入法学专业之后,辅导员、负责教务工作的老师应及时组织转专业的学生,就学籍异动、课程替代、学分认定、选课等重要内容进行统一的辅导,帮助学生们减轻新专业学习上带来的焦虑感和迷茫感。

以湖南师范大学推行的转专业实施办法来看,本科生在一年级和二年级时具备转专业的资格,其中95.52%的本科生选择在大一转入新专业,因而,对转专业学生课程安排应把握其特殊性,尤其是大二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要补修的课程和待修的课程或存在时间冲突,可采用集中该类学生进行小班教学、选聘教学质量高、教学方法新的专业老师,利用周末时间教学、跟随辅修班次教学等方式,避免与正常的教学安排冲突,为转入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提供方便,帮助其顺利进行课程补修。

针对转入法学专业的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薄弱问题,除了提前介入进行一定的专业指导,可由学生辅导员组建年级互助小组,组织年级中专业成绩较好的学生进行一对一辅导,班导师、高年级学生、转专业已成功的学生也参与到互助小组中,为转专业学生提供学习资料、学习方法,帮助该类学生顺利度过专业过渡期。

辅导员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以及心理状态变化,及时给予一定的疏通和引导,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生专业学习的信心,对于转专业学生出现的心理问题,辅导员和班导师要及时干预,为学生的成长保驾护航,做学生的知心人、引路人。

4、完善专业实践平台,鼓励转专业学生加入学生活动组织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4]。因而,学院层面要完善专业实践平台,鼓励转专业学生及时加入学生活动组织,通过实践活动的开放性和学生组织的协作性来加强转入学生与其他学生的沟通合作,既促进学生及时融入新群体,又能锻炼其法学专业的实践能力。

根据调查的数据可以看出,学生在转入法学专业后均参加了一定的专业实践活动,像模拟法庭、法律义工等,此类实践活动不仅能够锻炼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职业能力,还能帮助其培养公平正义的法律素养,当下,需进一步完善专业实践活动体系,为转专业学生提供更丰富更全面的选择。以专业实践活动模拟法庭为例,可组织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与高年级学生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参加模拟法庭的训练,进行对抗性训练,不仅可以传授专业知识,还可以学习专业技能;组织转专业学生参与到法律义工的公益普法活动中,通过在社区摆点进行法律问题咨询、表演普法节目等形式提高转专业学生的专业敏感性和社会责任意识。

完善学生活动组织的选拔机制,推荐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加入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通过团队建设增强学生之间的交流;选任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担任班级学生干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接纳新同学,给予转专业学生机会展示自己,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传授他们与人交流协调沟通之道;通过完善法律实践团队的选拔来扩大其影响力,营造法律实践操作的氛围,学会像法律职业者去思考问题,从而推动转入法学专业学生快速调整专业学生思维,养成法律思考能力和理解运用法律规范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五、结语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重视对法学本科转专业生的教育与培养,就是重视对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对法学转专业生的学习适应性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不仅能够发现转专业生面临的实际问题,还会帮助法学转专业生快速适应法学专业学习,融入集体生活。2019年10月,教育部发布《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意见提出支持高校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当下,正是我国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国家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教育,高等教育更是以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之时代新人为核心使命,因而,在转专业制度基础下,高校只有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法学实践教育,才能不断推陈出新,筑牢法学教育之本,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参考文献]

[1]建设一流本科教育:150所高校联合发出《成都宣言》[EB/OL].(2018-06-22)[2019-10-24]. http://edu.people.com.cn/n1/2018/0622/c367001-30076659.html

[2]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三位一体教学培养卓越法律人才[EB/OL].(2019-02-28)[2019-10-25]. http://hn.people.com.cn/n2/2019/0228/c356888-32692680.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3]肖北庚.课程体系优化: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之关键[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3-07(04):90

[4]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EB/OL].(2017-05-03)[2019-10-26].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7-05/03/c_1120913310.htm

基金项目 本文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课题《法学院转入法学专业本科生适应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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