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司业务、数据融合探索
——南京市政法业务协同办案服务平台的设计与实现

2020-03-25 08:50郭林郭锐唐宇梅启源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
警察技术 2020年1期
关键词:政法专网服务平台

郭林 郭锐 唐宇 梅启源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

引言

长期以来,政法各部门之间的业务系统相互独立,数据仅局限于条线内部循环,公检法司之间案件业务衔接采用人工进行法律文书交换、案卷资料移送、来回换押提审、案件信息重复录入等传统方式,既繁复又耗时耗力,无法实现办案全环节流转,办案效率不高,“人来人往”不规范流转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现象不断加剧,同时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存在壁垒,导致案件信息割裂,难以全面掌握案件从侦查、起诉、审判到执行的信息,难以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以及对案件深入分析研判,政法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数据无法实现有效融合,不仅增加司法成本,还对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带来巨大影响。

南京市公安局按照“贯通专业网络、衔接业务流程、开放共享信息、规范监督管理、切实减负增效”的总体建设要求以及“搭建一张网络、统一一套标准、开发一个平台、形成一套机制”的建设思路,在不改变政法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和应用模式的前提下,参照公安网网络拓扑模式搭建了纵向贯通省、市、区三级政法机关、横向连通政法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政法专网的南京市政法业务协同办案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政法各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案件办理网上流转、电子卷宗网上推送、执法行为网上监督、法律服务全方位联动等协同应用,引领政法各部门之间信息“分层”管理向“结网”融合共享模式的转变。

本研究重点围绕设计平台总体架构、统一数据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建设信息安全互信互认体系、运行安全协议等内容,研发了南京市政法业务协同办案服务平台,并在实际推广使用过程中取得了巨大成效。

一、平台总体架构设计

(一)与省级平台的关系

“省级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平台”运行在政法网中,主要负责业务检查监督、考核管理、跨区域协同。通过省市之间的业务协同服务,接收“市级政法业务协同办案服务平台”实时推送的案件详细信息、业务协同过程信息等数据,汇聚形成江苏政法大数据;并向市级“市级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平台”开放大数据分析服务,其架构关系如图1所示。

(二)网络架构

南京市政法协同办案服务平台网络架构分为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各专网和政法网两个部分,政法单位各专网之间物理隔离不互通,它们通过安全边界交换平台与政法网连接。政法单位各专网中执法办案系统相互独立,改造升级协同办案系统,通过前置服务与市政法业务协同系统进行对接,完成业务协同和数据流转。政法网中的协同办案服务平台负责各政法单位间的业务流转控制与管理、数据标准规范管理、数据共享服务、执法监督等业务,是整个网络架构的协同、共享核心。网络架构如图2所示。

(三)平台架构

南京市政法业务协同办案服务平台总体架构充分结合南京市政法系统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数据安全、工作效率、运行维护等多种因素,按照“统一规划、两级部署、标准一致、部门对接、省市联动”的原则,依托政法专网和省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平台,搭建南京政法业务协同办案服务平台架构,完成案件业务的协同办理和数据流转。平台架构设计如图3所示。

1. 政法通信网络

政法通信网络指的是政法专网,主要承载“市协同办案平台”“省级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平台”的基础通信网络,公、检、法、司四家专网通过各自安全边界平台接入到政法专网完成数据通信、业务协同。

2. 数据层

数据层用来存储“市协同办案平台”所有的业务数据,包括公安移送案件信息、文书等信息,以及检察院和法院反馈、回执信息等,它包括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两部分,属性信息存储在数据库中,文书、图片等文件存储到分布式文件系统中。

3. 服务层

服务层是“市协同办案平台”的核心系统,通过前置服务,处理公、检、法、司四家案件办理的移送、受理、反馈等业务信息流转的协同工作,同时与“省级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平台”对接,完成省市数据流转、业务协同、跨区域业务协同。

4. 业务层

业务层由以公、检、法、司协同办案工作需求建设,主要包含“案件信息流转”“案卷推送流转”“执法监督”“统计分析”等功能。

5. 安全边界

安全边界是公、检、法、司四家与政法网进行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的唯一通道,通过“前置服务”与“市协同办案平台”进行通讯。

6. 前置服务

部署在公、检、法、司四家单位的专网中,主要负责四家协同单位的专业办案等系统与“市协同办案平台”进行业务协同通信,同时负责对流出数据进行加密,对流入数据进行解密,提升流转过程中数据的保密与安全性。例如市公安局的前置服务一方面负责将需要移送的刑事案件卷宗信息加密后发送到“市政法业务协同办案服务平台”,另一方面也将接收检察院反馈文书信息进行解密并流转到案件办理系统中,从而实现业务协调和数据流转。

7. 规范标准

通过对“市协同办案平台”中的数据定义、服务接口进行统一与规范,将公、检、法、司四家单位原有办案等系统数据对接到政法网中进行协同工作。

8. 安全互信互认

按照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建设政法电子签名认证中心,主要负责解决公文在传送过程中做到并保证对电子文档进行签章和安全验证,确保经过盖章的数据文件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

9. 统一权限

主要指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权限管理、统一鉴权。

二、平台的设计与实现

(一)统一数据标准

为方便政法部门各专网之间的数据流转,需要统一数据标准,在平台设计时要对协议包组成标准进行统一。将平台流转的协议包分为两类,一类是压缩包:zip类型,内部包含info.txt和附件;另一类是文本包:txt类型,包含JSON对象,如反馈协议包。

下面以平台协同办案时使用最为广泛的接收反馈协议为例,介绍各政法部门之间统一的数据标准。

协议包类型:txt;

其中backCode反馈码的数据标准如表1所示。

images/BZ_30_1324_1166_1368_1197.pngimages/BZ_30_1593_1166_1624_1197.png

各政法单位按照统一的接收反馈协议,将专网对协同数据包接收完成后返回给政法平台的数据包,通过政法平台解析,可由backCode来判断本次数据传输的实时状态。

(二)规范业务流程

按照公安部公法[2014]1080号《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卷规范(2014版)》确定的立卷规则和技术规范,形成政法部门之间业务协同的标准规范。各政法部门按照统一标准,改造各自办案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下面以审查逮捕流程图为例,详细介绍业务流程规范,具体流程如图4所示。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起逮捕申请,案卷材料不齐的退回补充材料,材料齐全的受理案件。审查结束后发决定书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后发送执行回执给检察院,检察院接收回执后结束。如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同意逮捕有异议则进入复议复核流程。其中交互节点说明如表2所示。

images/BZ_31_237_730_287_760.png

(三)建设信任体系

“南京市政法业务协同办案服务平台”对流转的案件卷宗、文书等文件数据的涉密要求较高,在文档从各专网转出时需要进行签名,文档转入时进行合法验证,以防止文件被篡改;因此在政法各部门专网和新建的政法专网内建设部署案件编号互认、电子签章互认、电子捺印、证据指引、系统授权访问、二维码互认、数据加密保存和访问日志审计等信息安全互信互认功能,在确保系统数据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实现政法各部门电子文书签名和电子数据互信互认,保障政法部门网上业务协同有序开展。

“平台”根据政法各单位专用网络涉密安全规范要求,公检法司各专网与政法网之间的交互通过数据交换平台以文件包“摆渡”的方式进行。各专网的协同办案系统提供一个Http Service的URL,用来实时接收流转文件名和回执消息。数据安全处理方式以MD5+AES对文件进行数字签名保证文件传输安全;采用AES算法对传输数据进行加密。

(四)运行安全协议

为了确保政法协同办案服务平台的安全运行,数据文件的传递链路以及各关键的通讯节点需考虑有一定的冗余性,并加入巡检机制对各链路节点进行检查以确保运行的可靠性。整个政法协同办案服务平台的网络设备及应用层部署构成如图5所示。

A为数据交换设备,负责在两个不同的网络之间传递文件,该设备在两个网络之间基于FTP服务进行文件的交换,每个市布署一套。B为FTP服务及前置服务,布署在一台服务器上,B所在服务器需每个市布署一套,每个市的B服务做为其他市的备用服务使用。FTP服务负责文件在网内的传递并与A协同完成不同网络之间文件的传递。FTP服务器上需设置两个帐号,分别负责收和发,并对应到两个不同文件目录。各单位专网内的FTP通常使用Send和Receive两个帐号负责发送和接收,在政法网内的FTP需要一个接收帐号负责接收来自专网FTP中Send帐号的文件,并设置多个发送帐号与各专网内FTP服务的接收帐号相对应。B中的前置服务负责对接收文件夹的监测,在发现新的文件到达时调用政法协同平台或支撑平台的Http Service接口通知接收文件。另外前置服务还负责对所在服务器的硬件和操作系统的监测。C为政法协同平台,负责对支撑平台传递的数据文件进行留存和仲裁等功能。C布署在政法网,每个市布署至少一台、省级布署至少一台,通常协同平台应采用负载均衡技术进行多节点工作,以避免单节点故障。D为支撑平台,负责接收发送数据包、解析、转换、写入收集数据等工作,从而与所在业务系统结合。通常支撑平台应当考虑多节点布署,以避免单节点故障。E为业务系统,是各成员单位的业务系统,负责各单位业务的办理和流程控制。业务系统由各单位根据内部的要求布署,但应尽可能考虑多节点布署。

三、平台应用成效

(一)平台推广情况

2018年3月,南京市政法业务协同办案服务平台V1.0版本完成功能研发,并在南京市玄武区、建邺区进行系统试点应用,2019年8月,V2.0版本完成所有功能研发工作,并在全市进行推广应用,系统首页如图6所示。

V2.0版本中公检法司相关业务功能节点共14大类、129个功能模块,主要业务流程节点如图7所示。

平台自2018年3月起上线运行以来至2019年11月21日,共流转案件7385件。流转信息共39313次,其中公安向检察院流转9297次,检察院向公安流转15434次,检察院向法院流转7726次,法院向检察院流转3170次,法院向司法流转1050次,司法向法院流转284次,公安向司法流转933次,司法向公安流转754次,检察院向司法流转301次,司法向检察院流转134次,公安向法院流转23次,法院向公安流转204次。其中流转提请逮捕1473件,提请起诉3980件,提请公诉4562件,开庭通知400次,判决文书送达397件,电子卷宗35851份,往来文书42932份,提请逮捕卷宗5825份,提请起诉卷宗数25071份,提请公诉卷宗数39494份。

(二)平台推广成效

南京市政法业务协同办案服务平台经过全市推广使用,取得较好的运行效果。

1. 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

通过政法业务协同办案服务平台流转操作,公安部门上传的电子卷宗,在检察院、法院办案系统中,可以直接“拿来”使用,由原来手动填录案卡,转变为平台系统自动导入,减少了政法各部门的工作量,缩短了受理案件时间。速裁类案件在检察院的办理时间从原来的3.2个工作日,缩短到2.8个工作日,缩短了0.4个工作日;一般刑事案件缩短近1个工作日,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2. 规范了执法司法行为

通过政法业务协同办案服务平台,缩减了政法部门协同办案中函件等往来的时间,提高了办案干警的案件进展跟踪能力,实现了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增强了办案信息透明度,有利于加强法律监督、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3. 实现了数据共享共用

政法业务协同办案服务平台不仅仅是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实现跨部门数据的共享、跨部门的业务协同,还实现公检法司业务系统与协同办案服务平台的数据交换,同时律师经过授权,也可以通过平台查看相关案件信息,真正实现“一次录入多次使用、一方录入多方共用”的效果。

四、结语

本文从南京市政法业务协同办案服务平台的总体架构入手,通过政法专网实现各政法部门专网之间的互联互通,各政法部门不改变在原有办案平台完成执法办案基础上,对各自系统进行相应功能改造,通过各自的前置服务对接政法业务协同办案服务平台,实现各政法单位间的业务流转控制与管理、数据标准规范管理、数据共享服务、执法监督等业务。实践证明该平台架构稳定、数据传输准确、实时性好,改变了传统办案模式,使政法业务协同系统具有完备的实战化、智能化、高度共享、安全可靠的政法大数据业务协同能力,将为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政法信息由分层管理向结网融合共享方向转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猜你喜欢
政法专网服务平台
打造一体化汽车服务平台
办实事解难题 努力提升政法工作质效
政法科技创新支撑社会治理 赋能平安中国建设——国家政法智能化技术创新中心在京揭牌
江苏省一体化在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构建
论基于云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构建
无线专网通信在武汉配电自动化中的应用
无线通信技术在电力通信专网中的应用
基于云计算的民航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드라마 ‘인민의 이름으로’
2015年预测:逐步普及化的私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