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新官不理旧账”别限于营商领域

2020-04-01 15:03李秀荣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0年2期
关键词:旧账有恒政绩观

李秀荣

日前《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其中针对“新官不理旧账”等涉及政府誠信的热点问题,吉林省提出不得以政府换届、机构调整等理由不履行、不兑现承诺的合法优惠条件。若因无法履行承诺给企业造成损失,相关补偿、赔偿可“依法纳入预算”。

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条例中要求“新官必须理旧账”,该做法应得到广泛复制,因为“新官不理旧账”是普遍现象。2018年3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中外记者见面时,曾再次就“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发出警告:“有些地方政府的某些行为不好,新官不理旧账,换了一个官,过去的合同就不算了,政贵有恒,你不能把合同当废纸,对此我们是坚决制止的,而且要予以处罚。”

当然,“新官必须理旧账”不应限于打造营商环境方面,在各个行政领域都该如此。

在许多行政领域,新官上任总想立新功,认为新功才是自己的政绩;而旧账理好了则是前任的政绩,理不好反而耽误自己的时间,甚至可能损害自己的名声,或惹来麻烦,此其一。其二,大多数新官还认为,旧账可能是替前任“擦屁股”的“烂账”,或是利益关系盘根错节且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吃力不讨好,未必理得了、理得好。其三,一些新官“官本位”思想浓厚,不将规划重调,不让建设重搞,似乎就显示不出自己的领导才能与魄力,如果“一张蓝图绘到底”,如何突出自己与前任不同?

无论新官心里打着怎样的小九九,他们不理旧账都是不具备正确政绩观的典型体现,是为官一任不负责、无担当的典型表现。其后果则是,“规划赶不上领导变化”“一任领导一张蓝图”,影响地方政策的严肃性、公信力,影响群众、市场投资主体的利益,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性、连贯性、长期性,甚至可能以牺牲地方发展为代价换取每任官员的政绩。这些年,“人来政改、人走政息”导致的前功尽弃、劳民伤财,浪费了多少发展资源,贻误了多少发展机会,拖累了多少地方真正发展?

实际上,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才能凝聚发展合力。政贵有恒,既要“继往”——理旧账,又要“开来”——谋新篇,只有一任接着一任干,过了一山再登一峰,跨过一沟再越一壑,才有一个地方的科学、持续、长期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正确政绩观,接力好上一任,承接好下一任,大家都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这样才不会浪费发展资源,贻误发展机会,拖累地方发展。人事有代谢,对一个地方的发展贡献不能分你我。

因此,像吉林这样将“新官必须理旧账”写入相关条例大有必要,这是让旧账受到保护的举措,如果再有新官人为区分新账旧账,割裂职责、推卸责任,当事人就有依据提起“民告官”了。除了营商领域,其他行政领域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都应有“新官必须理旧账”的制度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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