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助困·励志·强能”三位一体学生资助工作模式探讨

2020-04-06 03:52韦月俏
广西教育·C版 2020年10期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民办高校

【摘 要】本文针对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资助对象不够精准、学业困难和心理困难等资助欠缺、无偿资助形式弊端较多等问题,提出构建“助困·励志·强能”三位一体学生资助工作模式,论述该模式实施的保障措施:完善资助领导机构,配足专职资助工作队伍,提高资助工作效率;规范程序,科学认定,进一步增强资助工作的准确性;丰富资助形式,拓宽资助渠道,确保资金到位。

【关键词】民办高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困·励志·强能”资助工作模式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0)39-0009-03

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财政部、教育部等联合发布《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这些政策的出台,完善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中受益。各高校根据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逐步形成适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新模式。面对多样化学生资助工作模式,民办高校如何坚持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值得进一步探讨。本文以广西外国语学院为例,探讨民办高校“助困·励志·强能”三位一体资助工作模式的实施。

一、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征

(一)有较强的抗压心理,但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不够自信。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历了生活上的磨难,有了较强的抗压心理,但是面对民办高校高昂的学费,他们有着巨大的压力。每学年的学费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这已成为他们心理上沉重的负担,使他们难以集中精力学习,久而久之,出现厌学、退学等现象,失去大学生本该有的自信。

(二)有较强的自尊心理,但表达、人际交往能力不够强。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在基础教育阶段获得的锻炼机会较少,在表达、人际交往等方面有所欠缺,但出于一种内心的自我保护,他们会表现出较强的自尊心理,不愿意暴露自己“贫困生”的身份,而在行为表现上竭力掩盖自己的贫困状况,甚至有些学生平时节衣缩食去买高档奢侈品等,盲目攀比以融入周边“高消费”档次的同学圈。另外,有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接触大学环境后,看到自己跟别的同学存在一定的差距,出现交往障碍,自卑心理进一步加重。

(三)有较强的求学求知欲望,但学习毅力和刻苦精神不够持久。来自农村和小城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往往是班里的“佼佼者”,但随着大学里学习方式的变化,他们中的部分人因不太适应新的学习方式而渐渐失去学习上的优势,成绩不断下滑,不再是昔日“佼佼者”的角色,从而面临着在新的学习环境中自我的重新定位和适应大学生活的问题,严重者则对大学生活产生恐惧心理,甚至慢慢消退原有的勤俭、拼搏的品质,变得懒散起来。

二、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认定容易出现偏差,资助对象不够精准。高校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地域之间的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有所不同,往往以学生填写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生源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证明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为基础,判定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这在认定贫困资格过程中容易出现误差,影响资助工作的准确性。

(二)以经济困难资助为主,学业困难、心理困难等资助欠缺。目前,民办高校现有的资助措施重点是利用教育厅拨款下来的资助资金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问题,往往忽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的关注和帮助。

(三)奖助学金、困难补贴资助金额较大且无偿资助形式弊端多。民办高校学生多数家庭条件优越,在消费过程中极易产生虚荣攀比心理,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盲目消费、与他人攀比,没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目前高校的资助帮扶工作实施形式基本以无偿资助为主,如各类奖助学金、求职困难补贴等资助金额较大且直接发放到学生银行账号里,这样容易使学生养成懒惰、依赖等不良心理,使学生不愿意通过自身努力如参加勤工助学、实习兼职等减轻家庭负担,造成学生的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这不仅直接影响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而且将阻碍其人格发展,使之渐渐远离健康的成长之路。

三、“助困·励志·强能”三位一体学生资助工作模式的实施

面对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模式存在的问题,广西外国语学院探索构建“助困·励志·强能”三位一体学生资助工作新模式,提出以经济帮扶为基本,以精神励志为支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使贫困大学生既得到经济上的帮助,又得到精神上的扶持。

(一)助困:以经济帮扶为基本,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除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广西外国语学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有效推进经济帮扶。一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缓解其学费压力,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助其顺利注册,引导学生办理校内无息借款等。二是完善学校、系部两级勤工助学制度,尽可能多地在校内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锻炼的机会;成立大学生资助中心管辖下的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布勤工助学信息、岗位招聘、岗位培训等。近年来,广西外国语学院为学生提供了上千个勤工助学岗位,如在图书馆整理书籍,在行政办公室协助老师整理材料,在宿舍楼道打扫卫生等,学生既能获得薪酬,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又能自我锻炼,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此外,学校从学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助困经费,用于无息借款、临时困难补贴等,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除经济上的后顾之忧。

(二)励志:以精神励志为支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广西外国语学院积极开展“国情、自强、诚信、责任”励志教育活动,保障资助育人效果。一是加强国情、校情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学校、系部通过“两课”教学以及课程思政、党课等途径,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认识国情、校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开展励志教育,培养学生自尊、自强的意识。班主任、辅导员通过主题班会、走宿舍等形式主动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谈心,引导他们以乐观的态度面对眼前的困难和挫折。广西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处曾组织“榜样引领·励志笃行”资助主题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国家(区)级奖助学金获得者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先进个人的榜样引领作用,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其优秀品质。每年资助活动月期间,二级学院邀请熟悉政策的资助人员或优秀的经济困难毕业生演讲、作报告,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三是开展“诚信”主题活動,将诚信教育融入实践活动中,比如广西外国语学院开展“别让诚信亮起红灯”等班会主题,贯穿整个生源地助学贷款教育过程中,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增强资助育人成效,更加深入落实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四是引导贫困学生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将奖助学金用于对学习有利的方面,消除盲目攀比的心理。

(三)强能: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潜能。广西外国语学院注重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交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就业能力,提升他们的自我认同感,培养成就动机。一是社交能力培养。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家境原因而存在社会适应能力不强、人际关系不佳等问题。因此,辅导员老师要主动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对其进行社交方面的培训,提升其自信力、理解力、沟通力、协调力和说服力等通识能力。二是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实践创新能力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薄弱环节,也是大学生成功就业的必备条件。高校要通过强化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培养大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校教务处开设创新创业课程,鼓励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去选修,从理论上掌握实践创新能力知识;学校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多个专业社团,给他们提供与专业相关的研究课题,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创新活动。三是就业能力培养。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求职面试等课程,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各种就业能力提升大赛,增强求职信心。如广西外国语学院曾组织勤工助学学生到马来西亚、柬埔寨及泰国高校进行文化体验,跨出国门体验东盟国家文化,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和提高学生的外语交际能力,让经济困难学生突破自身的不自信,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潜能。

四、“助困·励志·强能”三位一体学生资助工作模式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资助领导机构,配足专职资助工作队伍,提高资助工作效率。民办学校董事会、学校领导、中层领导应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具体的任务到人。学校领导平时以“校长开放日”“校长信箱”形式以及科任教师走进课堂的形式,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鼓励他们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心;辅导员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广泛开展与贫困学生谈心活动;学校咨询心理中心开通热线,欢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拨打热线倾诉心中的烦恼和痛苦。

(二)规范程序,科学认定,进一步增强资助工作的准确性。随着全国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学生资助政策也会随之不断更新,各民办高校在困难学生的认定过程中,程序不断规范化,除要查看学生开具的贫困证明外,还要结合全国资助系统、省学生资助系统以及省扶贫办系统进行比对,统计出“真正贫困”的学生名单,同时可以通过校园一卡通的使用情况来关注学生日常消费,多一个方面来确保贫困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公平性。贫困认定结束后,在学校宣传栏上公布名单,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三)丰富资助形式,拓宽资助渠道,确保资金到位。高校要积极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资助体系和措施,不断开拓多元化的资助渠道。第一,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扩大奖助学金的覆盖面和奖励额度,并利用助困经费设立校级专项资助经费;第二,学校积极开辟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提高勤工助学工资标准,加大勤工助学的助困力度;第三,努力争取社会资助,获得相关基金支持并设立专项资助经费,确保资金充足到位;第四,充分利用民办高校提取学费中一定比例的助困经费,用于与学生资助相关的工作,确保学生资助活动的顺利开展。

总之,针对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点,应结合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把“助困、励志、强能”三位一体学生资助工作模式的有效途径、保障条件落到实处,这样才能把“育人”这条主线贯穿到资助工作的全过程,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随着国家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会更加健全和完善,绝不会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

【参考文献】

[1]姜永杰.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新模式——基于武汉纺织大学的探索与实践[D].武汉: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

[2]史凌芳.“扶困·励志·强能”三位一体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模式的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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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娜,范勇,郝军.关于构建“济困—扶志—强能”三位一体高校资助体系的探讨[D].济南:济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7.

[5]姜欣.民办高校增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育人功能的对策[D].长春: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13.

【基金项目】2019年度广西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民办应用型本科高校‘助困·励志·强能三位一体学生资助工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2019KY01)的成果之一

【作者簡介】韦月俏(1983— ),女,研究生学历,广西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责编 卢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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