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专用汽车行业十大新闻

2020-04-08 10:57张筱梅
专用汽车 2020年2期
关键词:专用汽车货车无人驾驶

本刊记者 张筱梅

2019年,专用汽车行业经历颇多,有人说它是极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里,有政策、标准、法规密集出台,有行业内企业再次出现重大变化,还有因为专用汽车而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发生……等等这些均对专用汽车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为此,《专用汽车》杂志社评选出对行业有影响力的十大新闻,以总结过去的一年,迎接2020年。

一 重型燃气车7月1日准时执行国Ⅵa排放

2019年3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重型燃气车辆产品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通知》。通知表明,按照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重型燃气车辆产品于2019年7月1日执行国Ⅵa阶段排放要求,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拟于6月开始清理审查工作。

点评:重型燃气车辆产品实施国Ⅵ排放时间的确定,意味着重型柴油车辆产品的国Ⅵ排放标准的实施也为时不远。对于我国排放标准的不断升级,大家已经习以为常,因为这是大趋势不可扭转,而对企业而言,则需要提早研发新产品,调整产品以及应对市场,这些都是对企业的考验。

二 车用尾板国标发布

2019年5月,GB/T 37706-2019《车用起重尾板安装与使用技术要求》正式发布。12月1日,该国标正式实施。2020年1月,四部委联合发布具体实施细则。

点评:我国尾板行业在国内发展10余年,从不合规不合法的尴尬地位,到如今拥有独立的国家标准和合理、合法的地位,这其实映射出来的是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进步和市场需求,高效化将一直是车辆产品发展的大方向。而尾板恰恰是这个需求之下的助力产品之一。

三 工信部启动轻型货车“大吨小标”专项治理工作

2019年5月21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空车超载 轻卡不轻”节目,曝光了多家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4.5吨以下轻型货车产品不符合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要求的问题。国家相关部委对此高度重视,随即展开了一系列的专项治理工作。

点评:“大吨小标”专项治理对行业的影响颇大,不仅涉及到轻卡的大吨小标,而且专用汽车的“大吨小标”问题也被曝光,在随后展开的系列专项治理工作中,自卸车、搅拌车等多种车型均被涉及,而且处置手段极严,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暂停企业及产品《公告》、暂停合格证电子信息上传、限期整改、罚款等处理处罚措施。随着这一波的治理整顿,大家越发意识到,车辆产品今后的发展方向是合规化、规范化。

四 无锡高架坍塌事故

2019年10月10日晚,江苏省无锡市一座高架桥突然倒塌,导致3辆轿车被压并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经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上跨桥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桥上的加长货车严重超载:限载约65吨,实载达187吨左右。

点评:由货车超载超限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同年5月18日杭州发生的低平板半挂车撞塌天桥还尚在人们的记忆之中,无锡事故又接踵而来。为何货车的超载超限屡禁不止?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就开始治理超限超载。从有关部委的单独治超到多部委联合行动,出台了多个规章。从无锡高架事故来看,货车治超工作中的多头执法、重复罚款、以罚代管等顽疾依旧存在。怎样才能治标又治本,值得管理部门深思。

五 货车通行计费方式由计重改为按轴收费

为了提高公路收费站通行效率,贯彻《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部调整了货车计费方式,统一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该项新规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点评:该规定出台实施的主要目的在于遏制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提高货车通行效率。随着按轴收费的正式实施,国内现有车型的市场和产品结构面临着巨大变化:尤其是新计费方式下通行费上涨不少的车型深受影响,比如8×4等车型,这类车型未来的市场可能走向下坡路;还有另一类特殊车型,这类车型是按照规定按轴数计算超重而不能走高速公路的,比如超大吨位汽车起重机等,因不能上高速从而影响到它的运营效率。记者想说的是,市场随着政策而变,在同样的环境之下,对有足够应变能力的企业来说是一种机遇。

六 中集车辆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2019年7月11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批准中集旗下控股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份在港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中集车辆在港交所正式挂牌上市,不仅是港股市场迎来半挂车制造商第一股,也是中集车辆正式成为中集建立的继中集集团(A+H股)、中集安瑞科(H股)、中集天达(H股)后第四个独立上市平台。

点评:我国专用汽车生产企业上市并不罕见,但此次中集车辆的上市不一般:首先,中集车辆本身就是国内最大的专用汽车集团企业;其次,它旗下的多个子公司在国内运行良好,有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中集车辆为什么还要上市?据分析,中集车辆的上市将利于中集及中集车辆未来的整体发展,如拓展融资空间、提升国际化管理水平、增加独立品牌溢价等。所谓强者更强就是这个道理。

七 中国挂车高质量发展联席会(G20)成立

2019年7月31日,第一届中国挂车高质量发展联席会(简称“联席会”、又称“挂车G20”)在深圳宣告成立。中集通华、中集华骏、山东锣响、安徽开乐、东莞永强、湖南晟通、梁山通亚、辽宁金天马等20家国内挂车主流制造商成为首批“挂车G20”成员。

点评:超载超限、非法改装、倒卖合格证是目前挂车行业的三大顽疾,传统挂车产能严重过剩、供大于求,而好产品营销转化极难。全铝合金挂车、厢式车、侧帘车、中置轴货车列车等一批新车型在国内推广受阻。这些都是我国挂车行业的乱象。如何消除这些乱象?“挂车G20”的成立恰似一湾清泉,以中集车辆为代表的企业自发形成抱团发展,它将对今后中国挂车健康高质量的发展,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为中国挂车高质量发展寻到出路。

八 GB7258-1第1号修改单公布,平板自卸成过去式

2019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等10项国家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其中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GB 7258-2017(第1号修改单)在列。其中增加11.3.13条:11.3.13 平板式载货车辆的平板不应有插桩结构、凹槽、集装箱锁具等装置,且平板式载货车辆、仓栅式载货车辆的载货部位不应具有举升功能或采用自卸结构。增加11.3.14条: 11.3.14 车厢可卸式汽车装载的货厢应为封闭式专用货厢,且车辆应装备有装卸或举升机构,能将专用货厢拖吊到车上,或能升降专用货厢/车架以实现专用货厢的交换。

点评:平板自卸半挂车一直以来是我国的市场需求较大的车型,而GB 7258-2017(第1号修订单)的出台则明文禁止了该类车型的生产和销售。事实上,此类车辆在注册登记后一般加装“固定”货箱作为高栏板挂车使用,是当前超限超载运输的主力车型之一。对于治超治限力度越来越大的当下,平板自卸车只会是明文禁止的一种车型,不合规的车辆将会在今后几年被逐一剔除。这也意味着规范化和合规化才是企业发展的唯一途径。

九 全球首个5G无人驾驶环卫机器人编队亮相

2019年8月,由中联环境、酷哇中联、中国移动联合推出的5G环卫机器人编队首次公开集体亮相。据了解,自2018年4月中联环境研发的全球首款环卫智慧作业机器人首次公开亮相至今,公司迅速衍生创新开发了更丰富的环卫机器人种类,分时段、分区域工作,如今更是进一步基于5G+全新一代环卫机器人AI系统,创新孵化出了全球首个5G无人驾驶环卫机器人编队,5G无人驾驶环卫清拾机器人、5G无人驾驶环卫保洁机器人、5G无人驾驶道路清扫机器人、5G无人驾驶路面清洗机器人、5G无人驾驶垃圾收运机器人、5G无人驾驶清扫冲洗一体式环卫机器人首次集体亮相。

点评:近两年已有多家公司相继开发出无人驾驶技术的新产品,但是无人驾驶+5G技术应用在车辆上还属首创。

十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发布

2019年11月,“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该管理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点评:近两年,有关危险品道路运输的标准法规及政策相继实施,对行业有较大影响力的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已于201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车专项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19年7月5日发布……对于危险品道路运输管理的规范,这些政策标准法规的出台举足轻重,是行业的一大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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