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邮政局1月2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发布,将于2月15日起施行。《办法》明确,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其提供寄递服务的营业场所、处理场所,包括其开办的快递末端网点、设置的智能快件箱进行全天候视频监控。未实施的或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用户信息的保护,《办法》明确了用户信息提供的一般禁止,规定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用戶身份信息以及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快递服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来源: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