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1号令再攻坚

2020-04-16 12:50郑秀亮
环境 2020年4期
关键词:号令惠州市断面

郑秀亮

3月13日,惠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发出2020年第1號令——《关于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以下简称“1号令”),决定从当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咬定“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目标,消除劣Ⅴ类国省考地表水断面,确保6个国考入海河流断面达标率为100%,AQI达标率达到95%,PM2.5浓度控制在29微克/立方米或以下。

目标有差距,整治仍需努力

2019年2月底,惠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发出2019年第1号令——《关于开展全面攻坚地表水不达标国考省考断面行动的命令》,决定以淡水河紫溪、沙河河口2个国考和潼湖水赤岗村1个省考地表水断面为重点,开展全面攻坚水环境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一年来,围绕2019年1号令要求,惠州形成聚力攻坚治污的良好局面,治水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其中,地表水优良国考断面增加1个(沙河河口),劣Ⅴ类断面减少2个(吉隆河商贸城前、潼湖水赤岗村),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7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治,全市建成区27个黑臭水体治理初见成效。此外,一体化的系统治水格局基本形成,新建污水管网和处理厂正在逐步形成现实能力,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加快补齐,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

“通过一年的攻坚,成效明显,但短板仍然存在。”惠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特别是在治水工作上,2020年省下达惠州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指标考核目标中,要求惠州9个国省考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7.8%,消除劣Ⅴ类国省考地表水断面;6个国考入海河流断面达标率为100%。“惠州目前仍有淡水河紫溪和淡澳河虎爪断桥国考断面未消除劣Ⅴ类,沙河河口、吉隆河商贸城前、潼湖水赤岗村等国省考断面虽然基本实现了水质达标,但全面稳定达标还需努力巩固提升。”与省下达的指标相比,惠州治污攻坚仍有不小的压力。

正因如此,为确保完成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标,惠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再次发出1号令,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任务。业内人士表示,1号令由惠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总指挥长李贻伟,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第一副总指挥长刘吉共同签发,彰显惠州治污工作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

聚焦关键问题,

咬定目标全力以赴

惠州1号令强调,要突出精准治污,通过精准分析,以攻坚目标为导向,盯紧重点因子、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集中资源要素科学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务求必克,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考虑到惠州治水存在的短板,碧水攻坚战成为今年的重中之重。”惠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1号令明确惠州今年要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全力以赴推进淡水河紫溪、淡澳河虎爪断桥2个断面水质消除劣Ⅴ类,确保吉隆河商贸城前、潼湖水赤岗村2个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要加强优良水体达标攻坚,确保沙河河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或以上。

具体工作上,1号令要求做好重点攻坚断面区域问题管网排查工作,抓好有效管网收集利用,确保今年惠州市区建成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达到80毫克/升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6%,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治污减排能力。

与2019年1号令相比,今年的1号令增加了生态补水的内容,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1号令明确,要精准实施生态补水,优化闸坝联动调度,科学安排重污染河流干支流清淤。同时,精细化治理面源污染,抓好农村雨污分流和生活污水治理,做好重点流域内绿色农业、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工程。

管住臭氧污染,是继续擦亮“惠州蓝”品牌的一大挑战。对此,1号令在蓝天保卫战方面提出,惠州将以臭氧污染联合防控为核心,紧紧扭住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这个“牛鼻子”,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重点做好冬春季节的细颗粒物和夏秋季的臭氧污染防控,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此外,还要完成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全面实现公交车电动化等。

机动车尾气也是臭氧污染的重要源头。1号令要求加大柴油车整治,加强用车大户管理。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加大港口岸电推广使用,推进内河船舶LNG燃料动力改造,有效降低船舶排放污染。

在净土保卫战方面,1号令提出,到2020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达到90%,建立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全市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切实提高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和现有设施运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制度保障,确保目标完成

“全面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下沉督导”“实行最严格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察督导和科学的考核问责机制”“定期公布全市及各县(区)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排名”……为保障治污目标的完成,1号令提出了一系列攻坚制度体系。

“治污攻坚,主要领导必须扛起责任,真抓实干。”为此,1号令强调,惠州各县(区)党委和政府(管委会)是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指标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市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认真落实《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各项工作要求,把工作抓细抓实。

针对各单位污染防治的履职情况,惠州将实行最严格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察督导和科学的考核问责机制,突出实绩导向作用,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及时给予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而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为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今年惠州将针对重点流域、涉VOCs企业、固体废物等专项执法行动,定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区域交叉执法,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分类整治“散乱污”企业,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同时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环境管理格局,组织开展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登记和核发工作。

在强化宣传引导方面,惠州将做好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实施污染防治攻坚“两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全市及各县(区)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排名,发布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组织媒体实地采访,报道治污攻坚成效,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方积极主动参与治污攻坚,建立健全环境污染有奖投诉制度,推动构建全民共治大环保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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