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影响及建议

2020-04-20 10:44迟婧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0年8期
关键词:高校财务新政府会计制度高质量发展

迟婧

[提要] 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与融合,既为高校财务工作指明发展方向,也对高校财务管理提出全新挑战。本文通过分析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工作产生的影响,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便为提高高校会计信息质量、优化高校财务管理体系,实现新旧政府会计制度在高校财务工作中的顺利对接提供实践参考。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高校财务;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0年2月18日

2018年5月,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标志着所有直属高校应会同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贯彻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准确把握会计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应对制度改革在理论与执行对接方面不断涌现的新问题,将成为今后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一、新旧政府会计制度差异性与协调性

(一)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差异性。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核算基础不同,原有政府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现行政府会计制度融入企业核算模式,实行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双基础并行;二是会计要素不同,原有政府会计制度执行预算会计,下设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三大会计要素,现行政府会计制度为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双系统并行,实行“3+5”要素体系,增设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与费用五大会计要素;三是报表体系不同,原有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在年末编制决算报告,现行政府会计制度纳入财务报告,建立由决算报告与财务报告共同组成的财务报表体系,而且由于累计折旧与累计摊销等事项在双系统的入账时间不同,财务报告中本年盈余科目与决算报告中预算结余科目会存在差异。

(二)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协调性。从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差异性来看,新政府会计制度呈现出一种“双基础、双系统、双报告”的特点,看似变简为繁,相互分离,实则不然。原有政府会计制度以反映预算收支情况为重点,虽然对财政资金的运行管理和宏观经济决策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基础从本质上限制了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时效性,不利于客观及时地反映政府运行成本,不利于客观准确地评价政府运营绩效,可能会引致并且掩盖政府财务风险。而新政府会计制度恰巧弥补了这一本质性缺陷,在双基础之上实行平行记账,双记账系统既相互独立又互为对应,在财务核算上具有良好的衔接性与协调性,既明晰了收入流与支出流的来龙去脉,又保证了收支核算的即时性与全面性,提升了会计信息质量与财务工作效益在高校中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符合高校兼顾公益性与效益性双重责任的角色定位。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财务人员唯有把握好双系统的适度分离与协调,才能真正顺应我国会计制度改革,让财务工作为高校的可持续发展而服务。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的影响

(一)提高预算管理要求。过去我国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相对机械化,仅以预算收支平衡为目标,预算管理与预算执行相互脱节,高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年末预算资金集中支付的现象,预算执行速度不均衡成为了高校预算管理的常态,但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预算管理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权责发生制的引入使高校财务预算由过去的结果管理转变为过程管理,高校必须摒弃长久的收支平衡论调,严格秉承预算管理制度与要求,将预算过程管理作为指导目标,既要把财务支出控制在财政预算之内,又要保证预算执行的内容科学、结构合理、进度真实,这不单单是对高校财务人员的考验,更是对高校宏观管理提出的挑战,如何确保预算决策的正确可行,从源头上保障预算资金科学分配,成为高校优化预算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扩大财务核算内容。原有高校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只记录和报告在当期收到和支付的款项,核算范围较为局限,致使高校财务在资产和负债管理方面相对滞后,而新政府会计制度转变了财务理念,对财务风险更为重视。通过双基础并行,新会计制度对资产和负债进行了重新定义,扩大了资产与负债的确认基础和发生条件,增设了往来款项的核算内容,细化并完善了资产与负债的核算类别,高校财务人员只有以更高水平的专业能力和大局意识才能准确地把控和理解新制度在核算内容上的新变化,只有处理好坏账准备的计提和预计负债的确认,才能确保资产账面价值的真实性,保证或有负债和隐形负债披露的及时性,才能更加完整客观地反映高校所承担的现时负债规模,为高校财务风险评估及应对提供更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帮助高校决策者及时了解和掌握潜在的财务危机,增强高校资产负债管理的前瞻性。

(三)增加信息披露难度。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财务信息的公开性和财务工作的透明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双报告并行的会计报表体系中,会计信息共享承载了更多功能,会计信息不仅是反映高校资金用途的载体,也是评价高校运营效益、衡量科研成果转化、拓展办学资源渠道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它已成为了检验高校财务工作是否合规、合法、合理的依据。高校财务人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伴随新政府会计制度而来的是监督审计新常态,双报告下的双重信息披露,无疑使财务收支核算的方方面面无所藏匿,会计信息的公开程度和其对财务人员的约束作用成正比,在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过程中,高校财务人员必须从自身出发,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坚持实行会计信息的高标准严要求,这既是对高校决策负责,也是对财务人员自身负责。

三、高校财务应用新政府会计制度对策建议

(一)加强财务预算管理。高校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可以从三个层面入手:一是预算决策层面,高校应该依照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预算管理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运营需要及以前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编制科学合理的预算方案,指导高校预算资金的调配使用;二是预算分配层面,高校应该在各部门之间建立统一的预算分配标准,以预算方案为基础配额,以分配标准为流动配额,保持预算资金在各部门间实现最优分配;三是预算执行层面,高校应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定期检查和汇总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规范和协调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制定并落实预算执行奖惩措施,在激励各部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坚决杜绝资金滥用行为,对违规使用资金的相关责任人和涉事人严惩不贷。

(二)整合资产负债体系。为了避免高校在资产负债核算方面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成为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的障碍,高校有必要对资产负债体系进行重新整合。在资产核查方面,高校应全面清查核实各项资产价值,掌握现行使用状态,明确使用责任主体,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修订并明确资产账面价值的初始计量标准及后续核算方法,严格存货领用和资产盘点制度,建立与资产信息数据相匹配的动态管理模式;在负债清算方面,高校应专项核查清理各笔往来款项,理顺债权债务关系,对账龄较长的往来收支款项予以清算核销,重新规范定期清理制度,明确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减值迹象及计提方法,破除财务人员在会计制度改革上的被动性,充分发挥财务人员在提升高校资产负债管理效益方面的创造性价值。

(三)促進人员转型创新。高校财务人员是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者,促进财务人员转型创新是保持高校财务工作能动性和灵活性的关键。在现阶段,专业化培训是快速提升财务人员能力最常见也最可行的方式,而针对新政府会计制度而言,培训应该着重实现两方面效能:一是促进财务人员意识转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及普及,摒弃传统财务观念,树立法制化财务思维,通过定期培训系统学习会计制度改革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和配套措施,动态掌握国家最新财务法律法规,以规范化的财务核算不断提升财务工作及财务人员对高校发展的重要性;二是促进财务人员能力转型,将新政府会计制度理论学习与高校财务核算系统相结合,提升财务人员的实务水平,培养“信息化+财务”的创新型人才,为高校财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1]杜蓉,李美玲,吕亮,黎志涛.高校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中的“公转”与“自转”[J].中国集体经济,2019(29).

[2]奚晓雪.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高校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应对[J].中国经贸导刊(中),2019(8).

[3]张楠.政府会计改革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建议[J].中国市场,2019(27).

[4]陈春芹.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对策研究[J].商业会计,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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