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改革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2020-04-20 11:49蒋栖梧
乡村科技 2020年1期
关键词: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改革

蒋栖梧

[摘 要] 国有林场是林业建设的主力军,地位与作用日益显著。本文首先介绍我国林场改革的基本情况,并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为例,分析基层国有林场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采取的解决办法,以期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关键词] 国有林场;改革;基础设施;科技兴林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0)01-75-2

1 改革基本情况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国有林场自2012年改革后,已由事业性质单位改制为国有性质企业,分别成立南京汤山林场有限公司、南京东善桥林场实业有限公司。2013年12月,将原东善桥林场牛首分场分立,成立南京牛首山林场实业有限公司,由此,江宁区形成了3个国有企业性质国有林场。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9号)和《市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19号)文件精神,江宁区启动国有林场新一轮改革工作。2016年8月,江宁区政府成立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改革动员,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江宁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以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为目标,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整体稳定、完善提升的改革原则,从定性设岗、职工安置、加强监管、处置遗留问题和基础设施建设5个方面实施改革。2016年9月,江苏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方案初审,经修改完善后,2017年4月正式批复,江宁区政府予以印发。

2 改革实施情况

2.1 精準定位,切实转变林场职责职能

东善桥林场山林面积3 035.80 hm2,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2 885.33 hm2,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比95.0%;汤山林场山林面积1 926.11 hm2,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1 455.87 hm2,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比75.6%;牛首山林场山林面积517.73 hm2,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277.40 hm2、市级生态公益林10.33 hm2,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比55.6%。根据本次改革的要求,已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保持原有属性不变。鉴于3个国有林场的公益林比重较大,在本次方案中明确其为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拥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财务自主权,根据实际设置内部科室,全员参与林场的日常管护工作。为切实加强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保护,江宁区林业局增设江宁区公益林管护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性质,同时明确3名同志分别牵头负责东善桥林场、汤山林场、牛首山林场公益林监管职责。

2.2 深化改革,积极完善公益林管护机制

江宁区现有市级以上生态公益林2.124万hm2,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13.33 hm2、省级公益林1.182万hm2、市级公益林0.921万hm2。江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保护,根据相关规定,在公益林区域树立了公益林指示牌,明确生态公益林的范围、面积、四至界限、经营管理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2016年12月,江宁区政府制定下发《江宁区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意见》,把公益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纳入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进行考核,区林业局每年与街道、林场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同时要求街道、林场将保护责任进行延伸,资源管护落实到人。2017年,江宁区共计下发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3 186.52万元,其中区级财政配比资金1 322.36万元。2018年,江宁区共下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 186.78万元,其中区级财政配比资金1 322.39万元。为了助力江宁区高质量发展,2019年以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从人员工资、购买设备向提升森林质量及林木覆盖率方向转变。

2.3 强化管理,大力推进资源保护培育

作为全区林业主管部门,江宁区林业局每年组织对全区林木覆盖率进行测算。2017年华东院二调数据显示,东善桥林场林木蓄积量达143 269 m3、汤山林场林木蓄积达98 643 m3、牛首山林场林木蓄积达20 146 m3。2015年,江宁区林木覆盖率28.51%;2016年,江宁区林木覆盖率28.76%;2017年,江宁区林木覆盖率28.85%,实现稳步增长。2018年,江宁区通过建设成片造林、三化示范、村庄绿化、森林抚育等“绿色南京”工程,有望全区林木覆盖率达31.8%。国有林场改革以来,江宁区未发生违规违法流转、占用、侵占、调拨国有林场林地以及破坏森林资源事件。3个国有林场均建立了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对资料档案进行科学归档和系统立卷。2017年2月,南京市绿化园林局下达《江宁区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批复》(宁园林〔2017〕22号),同意按《南京市江宁区东善桥、汤山、牛首山场林森林经营方案(2017—2026年)》实施。

2.4 走进群众,有效解决职工保障安置

通过改革,对国有林场全体人员进行了分流安置,明确改革退休人员保留事业退休人员待遇,对改制前参加工作的事业编制职工(不含提前退休及病退人员)进行劳动人事关系身份置换,并重新定岗定人。截至2016年,国有汤山林场在职职工60人,退休职工189人;国有东善桥林场在职职工90人,退休职工673人;国有牛首山林场在职职工57人,退休职工80人。截至目前,3个国有林场改制前退休人员全部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养老金待遇;现国有林场职工均按规定,及时缴纳“五险一金”,做到应保尽保,切实保障职工权益[1]。改革以来,未发生一起职工上坊事件。

2.5 加大投入,分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江宁区财政及开发园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国有林场森林防火、护林指挥中心及站点用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区道路和供电等基础设施落后问题。2018年,江宁区交通局对全区农村道路进行提档升级,将汤山林场道路纳入农路改造的规划范围内,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文件形式予以批复。

2.6 财政输血,多方助力国有林场良性发展

3个国有林场由区政府委托3个开发园区代管,其主要领导由委托机构派出。依托开发园区的资金支持,每年足额保障国有林场各项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国有林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2016年和2017年共下发了2 298万元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用于林场的职工保障安置。本次改革梳理出汤山林场前期改制遗留的500万元不良债务。2015年12月,江宁区政府专题召开区长办公会议,由江宁高新园一次性处置到位,全部化解,减轻林场发展包袱,为下一步发展夯实基础。

2.7 注重人才,坚持科技兴林

综合考虑国有林场区位、功能定位和生态建设需求等因素,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在改革实施方案上设置公益性质的岗位,明确指导国有林场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的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林场根据生产需要,在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上,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适用人员,大力引進林业、园艺、森林防火等专业技术人才[2]。

3 改革取得的成效

3.1 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事改企之后,林场职工年均收入由4万元提升至7万元以上。同时,为了化解改革矛盾,江区政府为林场职工修建住房895套,切实解决了林场职工的生活困难,让广大职工在改革中获得了幸福感。

3.2 办公环境明显改善

改革以来,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区等财政资金,切实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升办公条件、水电设施等,全面改善工作环境。

3.3 森林保护成效显著

通过改革,林场职工由砍树人变成了护林人。依托国家项目扶持,不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在数量和质量上实现有效提升。森林资源在建设生态文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民群众新期待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真正成为城市生活的“绿肺”。

3.4 森林旅游蓬勃发展

牛首山林场依托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通过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支持和区财政资金投入,大力打造牛首山森林公园。通过林相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的实施,提高牛首山的接待能力和水平,促进了森林旅游的发展。

4 改革存在的困难

目前,林场在职职工大多为老职工,文化程度低,人员素质不能满足现代林场发展需求。同时,目前林场的工资待遇和艰苦的工作环境很难吸引高层次专业人才就业。国有林场人才资源更新缓慢,严重制约林场科学发展、转型发展。

5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推进改革任务全面落实。深刻认识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与省市决策部署相统一,针对方案提出重新堪定界址并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以化解矛盾为主,统筹协调,全面落实改革的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改革任务。

二是多渠道开展技术培训。积极引导国有林场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真抓实干,提升职工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促进林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推动森林生态旅游发展。探索赏花、观林、科普、野营和登山等于一体的多元化森林旅游模式。将牛首山森林旅游模式在全区推广,建立保护区,培育生物多样性,将生态旅游和资源保护科学融合,保障林场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费大丽,王小毛,卫志勇.国有林场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探索研究[J].花卉,2018(2):173-174.

[2]张吉丽.浅谈国有林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J].经济视野,2016(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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