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视域下葛亮的城市书写

2020-05-06 09:22张侯璐
青年文学家 2020年8期
关键词:葛亮存在主义

摘  要:葛亮在城市书写中所表现的个人与世界的对立、矛盾,存在的被抛性等是与存在主义的思想相通的。他刻画生存自由和生存手段之间的矛盾以凸显人在城市中“失落”的生存状态,同时,构建男女之間恶性的人际关系来表现“他人即地狱”这一具有存在主义意味的人情法则。葛亮的小说中撕破了城市书写传统中浪漫、明朗、清晰的道德价值观念,展示了城市生活中人阴郁、不明朗的一面,表现了世界的荒诞性和人生痛苦的本质。

关键词:存在主义;葛亮;城市书写;生存自由

作者简介:张侯璐(1996.6-),女,汉族,江苏靖江人,南通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现当代文学。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20)-08-0-02

存在主义作为哲学和社会思潮,关怀个人的生存问题、自由意识,存在主义对中国当代的一些作家也产生了的深刻的影响,葛亮虽然没有直接表现出与存在主义的关联,但他的城市书写中,深刻剖析了“人性”、“存在”、“他者”等问题,这与存在主义探讨的某些问题不谋而合。同时,葛亮的小说在展现日常生活的同时,折射出了人生的荒诞色彩和虚无意味。

一、矛盾的生存状态

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先于本质”,萨特曾直截了当说,“存在是一种‘主观性”,这就意味着人对于“存在”拥有着绝对的自由,问题是,人还身处于社会的关系网中,像存在主义所强调的“存在”是一种理想的自我意识。

“现实中的个人,乃是‘在世界中的存在(Being-in-the-world)。也就是说,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中具体的‘存在。海德格尔把这样的‘存在状况称之为‘沉落或‘失落。……因为任何人,尽管他自己是自己的主人,但他又永远不可能单独地存在,他既要鼓励自己,又没办法脱离别的存在,这个不可克服的矛盾正是存在主义者海德格尔所说的‘担忧、‘忧虑,或萨特所说的‘呕吐等感情的产生根源。”[1]葛亮的城市书写中表现了人的这样一种“呕吐”、“黏滞”的存在状态,最终常以人的死亡悲剧结尾,契合了“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这一结论。葛亮塑造城市“边缘人”的形象,妓女、偷渡客、黑中介……他们的身份特殊,被主流社会排斥、忽略,在城市中艰难地生存,但他们的内在本质和他们的身份有着极大的反差,这种道德与行动、生存自由与生存手段之间的矛盾冲突构成了城市“边缘人”的生存状态。《街童》一篇中,宁夏爱上了布德,爱情促使她主动摆脱妓女的职业,拒绝接客,她没有人生自由,被迫成了瘾君子,只能任人摆布,用身体当做赚钱的工具。布德原来是卡马牛仔店的专卖员,他单纯善良,为了挽救宁夏于水深火热的生活之中,卖肾攒钱,最终被丢弃在城市肮脏的下水泥管道里。在荒诞阴郁的爱情故事背后,葛亮为城市中底层的不堪的生活造像,“这城市造就了无数相似的人。走了一个,还有许多。” [2]悲剧的内核在于生存自由和生存手段达不到平衡,表现在人身上即是赤裸的、难堪的生活裂痕。在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中,个体的矛盾折射到群体身上,呈现出集体的灰暗、消沉特性。

《于叔叔传》以毛果的视角记叙了于叔叔跌宕的、波折的前半生,于叔叔老实本分,家庭和睦,但在机遇和钱财面前,和家人分歧越来越大,贪念和欲望占据了他,也间接造成了儿子的去世、夫妻关系的破裂。从少年毛果的视角来看,于叔叔本是有着光明的人生,他的个人选择直接导向了他的人生方向。“一个人不是生来就具有某种特定的特性或本质。相反,这个人通过选择和行动造就他或她自身的特性,因而,她或他对自己所成就的东西负完全的责任。”于叔叔这一形象直接反映了存在主义这一观点,个人在“存在”的选择上拥有绝对的自由,而且理所应当地对此负责。存在,即人生,多多少少是一种又黏、又软、又有一定内聚力、又有一定离散性的东西。人生的无限可能性创造了人的无限可能,如果人不能再生存自由和生存手段之间找到平衡,就会丧失自我,陷入奇异、混乱不堪的状态中,在葛亮的城市书写中即表现为荒诞的都市爱情、哑然收尾的死亡悲剧。正如《恶心》洛根丁所表达的:“我明白了,我已经找到了存在的答案,我恶心的答案,我整个生命的答案。其实,我所理解的一切事物都可以归结为荒诞这个根本的东西。”[3]

二、恶性的人际关系——“他人即地域”

萨特在哲理剧《禁闭》中描绘了三个死后投入地狱的罪人,当他们最初在地狱密室相遇时,相互隐瞒、伪装,在封闭自己的同时拷问他人,三人始终存在于他人目光的审视与考察下,最后本性暴露,相互追逐成了不堪其苦的煎熬。最后,萨特借加尔森之口揭示:“何必用烤架呢,他人就是地狱。”“他人即地狱”表现的是一种畸形的、病态的恶性关系建构,存在主义认为,要真正把握人的生活,就必须把人生放在它本身所固有的原始的和自然的状态中。当“我”作为独立的个体看世界时,“我”是世界的中心,我拥有绝对的自由,这是萨特说的“主体我”,但在他人目光的谛视下,“我就是没于一个流向别人的世界、相对别人而言的自我。”[4]从而呈现出一种虚伪的、不真实的“自我”,在都市生活的进程中,在与他人关系的构建中,人在“谛视”中被物化、异化。

葛亮在《浣熊》的自序中坦言:“我始终相信,我们的生活,在接受者某种谛视。来自于日常的一双眼睛。一只猫或者一只鹦鹉,甚至是甲虫或是螃蟹。……城市人更是如此,诚惶诚恐,想象着自己站在过于密集的行动链条的末端,时刻等待着有一只蝴蝶,在遥远的大洋彼岸扇动翅膀。这就是我们被决定的命运。”[5]葛亮在小说中营造了不止一处的“凝视-被谛视”的视觉关系,这种关系也不仅限于人与人之间。《谜鸦》是葛亮早期的小说,也是葛亮小说中阴郁诡谲的一篇,故事的主人公毛果和毛果的妻子简简在花鸟市场被小贩蒙骗,误购入一只乌鸦,然而,在与鸟共处的过程中,简简对这只乌鸦产生了一种异常的执着和偏爱,她漠视家人,把所有的耐心和爱都付诸于一只乌鸦身上,因乌鸦感染弓形虫病而失去肚子中的孩子后,她漠然淡视,却视一只乌鸦为命,最终在毛果杀死了这只乌鸦后,简简选择了自杀与鸟同亡。小说中存在着三层“凝视”与“被谛视”的关系,毛果和简简的生活被“谜鸦”所谛视,毛果被简简谛视,同时,简简被毛果谛视。简简表面上想拥有绝对的自由、自主权,所以她不顾阻拦地养了乌鸦,但乌鸦作为动物本能的求生的行为以及狡黠的天性迷惑了她,激起了她的母性保护,在乌鸦的谛视下,她把自己代入了“母亲”的角色,并极力演绎着母性的包容、慈爱。在产检的时候,看着胎儿的图像,甚至脱口而出:“毛果,你看,他多么像一只鸟啊。”[6]而毛果在双重谛视下,开始做出与自己内心相悖的行动,“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掩盖‘谜那些下作的行径,为了什么?是因为简简爱‘谜,还是因为我太爱简简。”[7]毛果本来是十分厌恶那只乌鸦,但在潜意识中已经将乌鸦看作简简的孩子,用谎言掩饰着乌鸦身上的劣性和低贱的本能。而从“谜鸦”的视角来看,它狡黠、凶恶、贪婪,它深谙生存之道,毛果和简简的生活完全被它左右了,简单来说,小说中,人成了“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这也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异化。

相似的,在《猴子》一篇中,动物园一只红颊黑猿的出逃竟引起了人类世界的几番波折、震荡,最终,女演員在精神崩溃边缘,说出心声:“只是在这里没观众,没人听,没人看。外面看不见我,我看得见外面。”[8]当“自我”凝视外面的世界时,世界向“我”靠拢,我拥有绝对的自主权,而都市中的人也才能卸下全部的包袱,展现最真实的自我,这种“真我”在小说中的表现即以女演员精神失常,其荒诞之处充满了讽刺的意味。

“他人即地狱”在都市中男女的情爱之中体现得尤为深刻。在小说中《私人岛屿》中,葛亮以限知视角勾勒了一对都市男女的生活。小说用“她”和“他”的第三人称叙事,而“岛屿”本就具有孤独、离群的意象,“他”和“她”在相互追逐的过程中逐渐脱离轨道,离群索居。从道德的层面上来说,“他”和“她”的结合是违背世俗伦理的,这也决定了这段男女关系的恶性倾向,在罗曼蒂克爱情的外壳下,“她”失去了工作,迷失了“自我”,“她”成了一开始自我想象中厌恶的形象,只在“他”的世界中扮演另一个“自我”的形象。同样恶性的男女关系也表现在《问米》中,阿让原是戏剧团一名出色的演员,他爱上同剧团中的最红的花旦,但她却和身为有妇之夫的团长有了私情,阿让揭发了他们的私情,团长因此被撤职,而花旦也被迫离开了戏剧团,颠沛流离终于死于异国他乡,阿让为了保存她完整的尸身,辞去剧团工作,来到越南做了通灵师,渐渐与原来的人生轨迹背离。在这段三角恋情中,阿让的人生选择被“他者”所左右,丧失了判断力和自主选择权。他的生活阴暗、困顿潦倒,与死者同住,被执念困顿,沦陷在一段畸形的、扭曲的单向恋爱中。“要让她有个完整的尸身”,对于死去的花旦而言,只是肤浅的、无意义的承诺,荒诞之处在于正是阿让间接破灭了她的理想爱情,对于阿让而言,也成了禁锢在身上的枷锁,只是为徒劳的空虚的目标苟活的借口。

“他人即地狱”在葛亮的小说中并不是一种恐吓式的信条,而是一种持续化的影响,都市中的男女在潜移默化中扮演了“他者”的角色,他们泛滥的私欲、自私的人格导致了爱情悲剧。“因此,爱情作为为他的存在的基本样式,其解体的根本在于其为他的存在之中。”[9]萨特定义了爱情的三重可毁灭性,首先,“它本质上就是一种骗局并且推置无限,因为爱就是希望人们爱我,因此就是希望别人也希望我爱他。”其次,“人们越爱我,我就越失去我的存在,我就越免除了我自己的责任,越免除了我自己的存在的能力。”第三,“爱情是永远被一些别人相对化的绝对。应该单独和被爱者在世界上以便爱情保持它绝对归属轴心的特性。”[10]葛亮描绘的都市男女的不满足感、不安全感,以及羞耻感正是由此而生。

葛亮的城市书写勾勒都市中红男绿女颓废、堕落的生活,意在表现人在城市生活中无助、绝望的生存状态,他以爱情为叙事脉络,构建恶性的情爱关系,将“主体我”和“他人”置于同个空间话语下,凸显了“他人即地狱”的存在主义法则,强调了理性的自我意识和自由的生存选择。

参考文献:

[1]高宣扬.存在主义[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81.

[2][6][7][8]葛亮.浣熊[M].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7:181,30,31,56.

[3]让-保罗·萨特.恶心[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9.

[4][9][10]让-保罗·萨特.存在与虚无[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329,426,427.

[5]葛亮.浣城记·浣熊自序[M].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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