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施工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措施探讨

2020-05-07 01:51黄斌
现代商贸工业 2020年11期
关键词:路桥施工企业规避法律风险

摘 要:路桥企业施工的主要特点有量大、点多、线路长以及时空跨度大等,其工程作业内容复杂、涉及面广,需要联合众多系统来完成建设工作。因此,在建筑工作的初级阶段,企业部门需要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签署相关法律合同。也就是说,提高建筑企业法律意识,不仅有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还能在其面临诉讼和索赔等问题时,有效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关键词:路桥施工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措施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11.084

1 保证业务承接的合法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路桥建设等施工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也越来越激烈,纷纷为取得工程项目而展开了相互角逐。其中,众多的暗箱操作,更是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困境,具体现象包括:承接应招项目未按约定招标而导致合同无效、因企业缺乏对招标内容的深入研究而导致报价过低、协调费用过高造成严重亏损、因发包机构霸王条款致使企业后期被动等。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施工企业必须要从正规渠道获取招标信息,在投标前期对各种招标信息有深入的了解,并全面地调查发包机构,尽量与发包方的法律负责人直接联系。同時,施工企业还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深入调查当地人文、经济以及自然环境;必要时,企业负责人要聘请专家来审查投标文件,以更好地完成前期的预算、评估等工作。

2 完善重要岗位监督制度

当前,大部分路桥施工企业出现的众多法律问题,多由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处理不当而引起。企业员工缺乏对法律的常识性认知,是导致施工环节出现纠纷问题的重要原因。除此之外,企业对重要岗位的监督力度不够,也会造成企业内部违法乱纪现象横生。

不仅如此,路桥施工企业因扩展业务领域的需要,难免会采取在外地开设分公司,并将大部分业务项目设定为经理责任制的形式来开展。但由于企业缺乏对地区负责经理的有效监管,故此经理在未经上级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分包工程项目等情况会时有发生,致使企业在出现问题后更易于陷入经济困境。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企业需以规范授权的方式来加强对地区负责人的效监督,并确保对经理的职务及工作内容的详细划分。可采取的措施有:(1)不赋予分公司经理重大工程方案的变更以及重要设备采购等权利,在授权书上明确划分公司经理职责。(2)以资金权限作为依托,明确地区经理资金使用额度,并规定项目施工的众多资金问题需移交总公司财务部门处理,对于超额资金使用问题需经上级部门批审通过后方可进行。(3)注意加大对滥用职权的惩处力度,过失严重或品行不端者,要采取开除处理。

3 加强合同监管

(1)在签署合同前,要明确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资格,以保障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2)严格把控条款内容,明确双方约定内容;同时,还要注意合同格式的专业性,以及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双方签署合同后,要注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合同台账,以便于双方随时跟踪了解,而双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开展施工工作。

(4)工程结束后,双方还要及时签订终止协议,例如因施工需要签订的临时用地合同、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等。

(5)一般来说,因不明工程结束日期或租赁设备周转未能按期归还,导致租金一直再累计未能结清的情况时常发生,所以必须要注意完善合同的收尾事项,从而避免钱款纠纷问题的出现。

4 妥善处理纠纷

(1)慎选择处理方法。出现问题后,虽然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依法提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但也要尽量避免走诉讼或仲裁的渠道进行维权,因为无论是哪一方申请诉讼都需消耗巨大的人力和财力。换言之,能够通过双方沟通协商就能解决的问题,要尽量协商解决。

(2)要充分准备诉前材料。出现双方协商未能解决的问题时,起诉方要充分准备好诉诉材料;考虑到大部分证据材料在诉讼开始后便很难收集,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必须确保一切材料都要以事实证据为准。同时,要详细调查被告方的法律地位、财产状况等,以便为申请法院追加第三人做好准备。

(3)制定完整的应对方案。完整周密的应对方案不仅能提高纠纷解决效率,还能最大程度扶降低企业风险。例如,对于无法通过协议解决的纠纷,可采用“以达促和”的方式加快问题解决速度,即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沟通寻求和解。

(4)要注意在面对问题时思维的变换,如:将合同有效性的认定态度变换为否认合同有效性,以更有利于企业胜诉;在挂靠或转包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可选择认定合同的无效性,来更好地争取建筑企业利益。

5 注重用工规范

在外聘人员方面,路桥企业的项目部门如未能及时与外聘人员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在出现问题时,也会面临诸多法律问题;甚至在被视作无固定期限合同时,会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另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工亡事件,也多由企业承担指标以及相关的经济损失。同时,部分企业擅自在涉及用工的文书上盖章签字,也会导致原本应由分包单位承担的责任变为由总包企业承担。

为了更好地规范用工现象,路桥企业在雇用劳务工人时,除特殊作业人员外,都要以正规渠道选择劳务分包企业并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以条约形式对分包内容、工程价款、劳务人员数量以及双方权益等做出详细约定。并且,总包企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等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工人签订合同。一般劳动合同需涵盖以下几点内容:

(1)对合同期限做具体规定,以预计完工期限为合同有效期限。

(2)在施工期间要采用综合计算工时的形式计酬,还要在合同对解除合同的条件做出明示。

(3)企业用人、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务工人员的管理,要做好施工记录,对于工期较长的施工项目,尽量以分阶段的形式结算劳务费用。

6 增强企业证据意识

路桥工程开工需众多行业参与配合,且通常情况下其路桥建设工程的工期都会较长。故而,各方企业按规定办事,可有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在此前提下,企业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明确相关工程的法律信息,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进行企业与工人间的工作交往,提高证据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例如,当发包方要求施工人员提前进入施工场地时,企业会因施工条件不具备而被行政机关处罚,如不幸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这种情况,施工企業要在发包方办理好相关许可证以后再进入作业场地,若发包方未按约定办理相关许可证或现场施工设备不完善,企业要果断停工并收集好相关证据依法维权等。

另外,当发生类似于发包方未能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件或现场施工条件不具备等情况,而导致施工方无法按照合约时间开展施工工作,从而造成工程延期竣工时,发包方需向施工企业交工期延误的违约金。

为了因上述情况而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施工企业一定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信息。其中,全面的合同信息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在合同中对开工条件做出明确规定,工期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及时办理工期签证,按要求确认工期顺延以及损失赔偿;当施工现场条件不具备时,发包方要补充必要的通知文件,并从新确认开工信息;工期延误造成损失后,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并积极协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索赔等。

7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路桥企业要依法诚信经营,而企业管理者不仅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还要在企业管理方面注重科学经营、依法办事,及时做好合同规划和用人管理工作。概言之,路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多方合作,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兼顾他人合法权益,以规避法律风险,更好地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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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蒲富华.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J].中外建筑,2014,(07):156-157.

作者简介:黄斌(1985-),男,广东湛江人,经济师,从事企业法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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