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平台和作者各有焦虑

2020-05-11 04:18孙佳山
环球时报 2020-05-11
关键词:网文网络文学影视

孙佳山

从阅文集团作者合同事件,到围绕“B站”“后浪”演讲所引发的讨论,再到“55断更节”,新兴内容型平台上的中小微UP主、网文作者的现实生存状态及其所带来的情绪性张力引发舆论关注。

“B站”成立于2009年6月,阅文集团的前身盛大文学成立于2008年7月,二者都诞生在传统互联网的高峰年代。经过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翻倍式加速迭代,“B站”的直播、短视频,阅文的网络文学及影视IP改编,在各自赛道上都已成为“瞪羚”式的翘楚。也正是因为到了这样的大周期性节点,中小微UP主、网文作者的生存焦虑才会被进一步放大。相关作者围绕著作权的争议也尤其刺耳——自己到底是作家、创作者,还是内容型平台文化内容生产流水线上的工人,甚至是自己作品的打工仔?这也是“55断更节”背后的基本情绪。

刨除不同内容型平台企业之间的明争暗斗,这背后涉及到内容型平台的“效率与公平”问题。自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来,每一轮媒介迭代都会催生出垄断式的平台型企业。那么,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内容型平台企业,该如何维系自身和海量用户间长期、健康、稳定的关系,而不是巧取豪夺,把他们一律变成流水线上的工人,如何保证海量用户的主体性和创造性?这些都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内容型平台企业所必须考虑的问题。

尽管我国的网络文学读者量仍在持续增加,但对于行业内来说,一个尴尬的现实是:过去10年以来,网络文学的读者量在全体网民占比的增长幅度不足11个百分点;2019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较2018年仅仅提升1.6%。问题显而易见,在网民增量已经明显触顶的情况下,网络文学读者量显然不可能重现移动互联网普及阶段的狂暴式增长,单纯依靠读者数量拉动、吹大行业规模和估值的时代已经宣告终结。

众所周知,只有完成大面积的影视IP改编,全行业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可持续盈利。但眼下影视IP改编的产业路径充满泥泞,大量数字文化产业内容不能以视觉呈现,又迟迟无法在商业模式上突围。头部UP主、网文顶尖作者还具有一线明星式的天价报酬,创作者内部结构高度板结,中小微作者很难再有正常的上升路径和网络。

内容型平台的困境在走向时代纵深。在可预见的未来,包括网络文学、直播、短视频在内的整个数字文化产业,都将进入高速增长之后的平台性发展周期。这意味着所有类型的内容型平台,都必须完成自身商业模式的转型升级,进入充分消化内部存量、精耕细作的发展阶段,更主动地参与到以《著作权法》修改等为代表的相关领域的当代法律法规实践,充分保障中小微UP主、网文作者的合法权益,处理好这个时代的“效率与公平”问题。▲

(作者是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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