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戴拉奖金”未必就是好法治

2020-05-11 11:47刘兴伟
当代工人 2020年2期
关键词:奖金维权共识

刘兴伟

1992年,美国的史黛拉·里贝克女士因为自己不小心打翻了麦当劳的咖啡,烫伤了大腿,以“咖啡不合理的烫”为由将麦当劳告上法庭,获得了64万美元的赔偿。后来,在美国的司法文化中,“史戴拉奖金”成了一个专有名词,特指那些从一些生活小纠纷的诉讼中获得巨额的赔偿,还有人干脆就将其叫作“司法彩票”。

在中国,向来有息讼的传统文化,但在这些抓人眼球的“史戴拉奖金案例”的冲击下,多少有些凌乱,加之现在有些人对法律的了解,更多是来自于中国香港、英、美等法律相关的电视剧,于是,便有人对“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失费”津津乐道,总觉得若是因为点儿什么小事,就能把商家告到倾家荡产,才能说明中国的法治到了火候。

维权这个词从诞生以来,其民意支持经久不衰。从某种层面上讲,公民维权意识的觉醒值得欣慰和称道,然而改革开放这么多年过去,人们的法治意识应该不断成熟,如果还只停留在“觉醒”层面,未免过于低标准,或许应该倡导更理性和成熟的维权。

自做律师以来,总会接到一些关于维权的法律咨询,有时客户心里是知道自己没有道理的,他们只是想让律师再确认一下,在自己没有道理的情况下,对方是不是也要负责任。每每接到这样的咨询,总是让人五味杂陈。

在一些人眼中,律师也好、法院也罢,似乎只有做出“史戴拉奖金”这样的案例,才显得很厉害。殊不知,很多美国民众对这种怂讼的风气也大为头疼。因为不理性的维权一旦泛滥,会有两个负面效果,一个是浪费司法资源,让那些真正应该被维护的权利维权效率变低。有时,一些律师会打趣那些因为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偏要做咨询的人:“这个问题本身都不够付律师费的。”其实,深层次的意思是我们的法院,现在是立案登记制,容易被一些没必要的诉讼影响到审判效率。

另一个负面影响,是即便真的出现了“史戴拉奖金”案例,也未必就是消费者的胜利。确实,惩罚性赔偿可以让商家增强服务的责任心,有利于保障更多消费者的权益。但是,当商家承担了超常规的义务时,他们会选择更多的程序环节、更多的保障措施并且购买保险来防止风险或者转移风险,最终这些都会计入成本,核算到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中,全部由消费者来埋单。某些国家高昂的医疗服务价格,大多来源于此。

政治学家罗尔斯曾提出过一个重要的概念,叫作“重叠共识”,后来人们将重叠共识视为一项重要的社會资本。每个社会的重叠共识都不相同,但显而易见的是,重叠共识多的社会运行起来将会更为高效,且低成本。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飞速发展,其中不乏重叠共识所发挥的作用。简单地讲,就是很多时候都要讲个理,这本身就是维护社会高效运转的一种社会财富,而司法的职责之一便是保护这个社会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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