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背景下提高纪检组履职成效的应然举措

2020-05-11 11:49陈善友
青年与社会 2020年8期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监督

摘 要: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做好纪检组工作应该遵循问题导向,从破解问题着手,优化履职举措,汇聚治党合力,提高工作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组;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正是基于对基层在党的建设中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这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对于地方纪委派驻组(以下简称纪检组)增强使命意识、明确监督方向、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具有极强的推动作用。

一、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始终是推动工作向前发展的重要动力。通过调研,总结出当前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监督制约不力,二是纪检组的监督权力落实不够,三是事后惩多,事前防弱,四是监督力量不够。这四个方面问题的存在无疑会让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

一是监督制约不力。造成监督制约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派驻单位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怕监督会影响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因而对监督不够支持。有些党员干部则怕监督束缚自己违法违纪的手脚,因而躲避监督。这些来自监督对象的阻碍因素制约了监督的开展和成效。另一方面,担当监督执纪问责的纪检组人員自身也有问题,或者有些人监督的能力不高、方法不多,或者监督的意识不强、担当不够,或者敢于监督的勇气不足,或者自身本就存在不纯思想和不正行为,这些来自监督主体的负面因素则削弱了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二是纪检组的监督权力落实不够。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1]以上党章赋予纪委的权力是制度性的刚性的权力,是有权威保障的。但现实面临的困境是:有些派驻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习惯于高高在上,官僚习气重,纪律意识差,爱党护党意识不强,容不下来自纪委尤其是纪检组的监督制约;一些派驻部门的政务党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够,导致纪检组不知情,不能及时充分掌握情况,也无由监督。还有,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制度成了“稻草人”,也是导致监督权力得不到落实的重要因素。

三是事后惩多、事前防弱。事前预防绝对比事后惩罚更有意义。出现事后惩多、事前防弱这个问题的原因,一定程度上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滞后、主动性不够有关。没能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做在前面,没能把纪律挺在前面,没能提前、主动介入派驻单位政务党务工作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做到未雨绸缪,消患于未萌。

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背景下纪检组履职的应然举措

基于以上对纪检组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笔者以为提高纪检组工作成效的举措应把握一下三个着力点:一是用好常规手段,开辟新的渠道,这是提高纪检组工作成效的路径维度;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履职修为,这是提高纪检组工作成效的人力维度;三是强化政治意识,构建支撑保障体系,这是提高纪检组工作成效的保障维度。上述三个维度紧密联系,相互贯通,是提高纪检组工作成效的三大法宝。

(一)督促派驻单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全体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2]。”当前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一些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现象依然存在。应该说以上问题暴露出不学习和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问题还很严重。纪检组要把尊崇党章同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贯通起来,加强对派驻单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学习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派驻单位学习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可以采取知识测验、查看学习笔记和会议记录、谈话等方式,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和党组织要深挖细问、刨根究底,绝不允许不学习不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或搞形式主义学习的行为存在。

(二)协同派驻单位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思想政治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任务,教育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派驻部门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全单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纪检组要积极督促和配合做好这一项工作。使党员干部明白监督是为了保护自己,是为了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不是和哪个党员干部过不去,努力消除各种不良情绪,增进高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夯实遵法守纪、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

(三)参加派驻部门党政组织的有关会议

知情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而参加会议是知情的主要途径之一。纪检组组长参加派驻部门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时发现问题。但现实的情况是,有的部门为规避监督采取用其他形式的会议代替党组会,讨论决定重大人、财、物等问题,甚至有的不召开会议,而是以个别几个领导或主要领导的意见代替班子的意见,导致纪检组基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不到落实,无法对权力行使的过程进行监督,导致纪检组监督缺位。针对这种情况,要督查派驻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情况,建立健全纪检组组长参加派驻部门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的保障机制。

(四)抓住重点对象,紧盯重要节点

作为基层党政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拥有比其他领导成员更多、更大的权力,对这些“一把手”的监督必须是监督的重点。抓住“关键少数”,能起到抓点带面的效果,促进整个部门乾坤朗朗、风清气正。比如,X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盯领导、盯班子、盯科长、盯拟提拔重用对象,开展警示谈话2人,诫勉谈话3人,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效果。要紧盯节假日、活动日、选举换届、招标等敏感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不给贪腐者留下丝毫作祟空间。

(五)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

检举举报是纪检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也是开展监督执纪的第一道程序和基础工作,其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监督执纪的成效。检举举报渠道越畅通,越有利于纪检机关掌握反腐败斗争态势的发展情况,掌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点和反腐败斗争的着力点。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为实现监督执纪精准化、信访分析准确化等提供重要支撑;同时有利于打通纪检组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沟通的“最后一公里”,鼓励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反腐败,让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及时得到回应和处理。在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方面,X市纪委积极作为。比如,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在派驻单位最醒目位置设立了“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廉政信箱”;在被监督单位的内部通讯录里,纪检组工作人员的通讯信息详细在列;打开单位网站,一键直达纪检组的电子举报邮箱等。这些便捷的举报渠道既方便了群众举报,也使纪检组的“探头”优势更加明显。

(六)加强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化建设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细微庞雜、责任重大,监督执纪问责人员能力高低不齐,通过加强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化建设,能有效地增强监督执纪问责人员在履职时的责任意识、标准意识、规范意识,防止出现监督执纪缺位、乱为。

参考文献

[1] 中国共产党章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56-57.

[2] 习近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1/12/c_1117753375.htm.

[3] 注重解决桥和船的问题 过好长期执政这条大河——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思考[EB/OL].http://leaders.people.com.cn/GB/n1/2017/0407/c70116-29195817.html

基金项目:文章为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度学科开放基金:村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发挥机制研究的成果,项目编号:XK2019043;文章为湖北文理学院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基金项目“当前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的弱化与矫治”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6SK015。

作者简介:陈善友(1975- ),男,安徽亳州人,讲师,湖北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政党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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