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央苏区粮食合作社运动

2020-05-13 14:27曾燕霞
西部学刊 2020年4期
关键词:中央苏区苏区粮食

摘要:中央苏区从1932—1934年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粮食合作社运动。这种以“出资入股”形式组建的粮食合作社,在应对长征前组织的几次粮食征集和借谷运动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不仅帮助红军渡过了难关,挽救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而且受到苏区农民的欢迎,丰富了我党早期乡村治理的探索和实践。

关键词:中央苏区;粮食合作社运动;乡村治理

中图分类号:D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20)04-0114-03

“食者民之本也”,保证粮食的供应至关重要。中央苏区粮食合作社运动的开展,不仅出色地完成了粮食问题这一经济建设的战斗任务,而且是中国共产党首次进行乡村社会治理的成功实践。研究这一乡村治理实践,可以为新时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历史借鉴。

一、中央苏区粮食合作社运动兴起的原因

(一)稳定粮食价格,减少“剪刀差”现象

敌人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导致了严重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像江西的赣县、永丰县等余米之地,“现时每担谷子跌到二吊钱以下,扣大洋还不够一块钱。”[1]为什么粮食在收获时会大幅度跌价,出现增产却不增收的现象呢?首先,土地革命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市场上米谷供应量大幅度增加带来米价下跌。实际上,最主要的原因是农民手里没有钱。农民依靠输出农产品换取现金,但敌人的经济封锁使得这种交换并不顺畅;由于苏区工业薄弱,苏区所需的日用品,如布、盐,只能从外部输入,导致资金外流。而拥有主要资本的地主、商人和富农等害怕革命形势不利便将资本藏匿不出或输出境外,具有保守经济观念的个体户也将现金掩藏,市场上流通的现金量缺乏引起了通货紧缩。同样的一块钱,购买力相比之前增加了即可以买到更多粮食,粮价便显得下跌了。一些奸商富农受利益驱使乘机进行投机活动,将秋收时廉价买入的粮食囤积居奇,在春夏荒之际哄抬谷价从中大获其利。通过贱买贵卖的方式,剥削农民谋取私利,使资本更加集中于自己手中。农民只有通过低价出粜粮谷,才能支付得起税款和工资。随着每个农民都压低价格,打价格战,粮食市场上粮谷数量增加,导致价格下跌。时任财政部部长邓子恢认为采取强制命令限制米价并不能解决问题,制约粮食市场的问题是资金的流通问题。他认为苏维埃区域不能局限于农村,要向工业中心城市拓展,实现工农产品之间的交换,使得现金可以流通。资金的顺畅流通,是防止粮食价格暴涨暴跌,改善农民生活和发展经济的关键。邓子恢提议由农民自愿集资入股创办粮食合作社,当资金富足便可控制粮食市场,稳定粮食价格。

(二)扩红运动的发展,粮食问题日益突出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革命战争环境下,粮食是一种极其重要的战略物资,关系到能否取得反“围剿”战争的胜利和苏区的生死存亡。粮食问题,涵盖的不单是经济问题,也牵涉着重大的政治问题,必须加强粮食工作的领导。随着扩红运动的发展、根据地的扩大,粮食需求量增加,军队粮食问题成为了头等重要的问题。粮食调剂局作为调剂苏区粮食,保障苏区红军及政府粮食供应的国家机关,面对中央苏区红军队伍的发展和壮大,调剂军粮的能力也是十分有限的。粮食合作社是群众性的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群众有着紧密联系,便于集中统一收购和贮存粮食。相对于粮食调剂局,粮食合作社依靠群众的力量,不必挨家挨户去收集粮食,可以减少收购粮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1933年3月4日发布的《为调节民食,接济军粮》的第39号命令指出,“各地政府应领导群众快快组织粮食合作社,在粮食调剂局的领导下,既要办米,还要办盐,以抵制富农奸商的积藏操纵,以防备国民党的严厉封锁,以调剂各地的民食,以接济前方军粮。”[2]“用兵制胜,以粮为先”,粮食合作社作为红军粮仓服务于革命战争,推动着中国革命顺利前进。因此,苏维埃政府将创办粮食合作社提上了议事日程。

(三)战争环境下乡村建设运动的必然要求

土地革命前,60%-80%的土地被地主掌控着。农民承受着高额地租和高利贷的剥削,其生活走向贫困化。土地革命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是党在农村进行的重大社会变革。乡村社会现有的制度体系和组织系统,伴随农民土地所有制的建立而改变。农民分得土地后,其农业生产活动却被敌人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所阻碍,致使乡村经济趋于崩溃。此时开展乡村建设运动挽救乡村经济,是大力发展小私有的个体农业经济,还是发展合作社经济,它们又要以怎样的姿态在恶劣的战争环境中生存和发展,是苏区乡村建设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梁漱溟认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就是合作社的建设,乡村运动正以合作社运动为其中心工作。”[3]在战争环境下,农民自顾自地发展并不能实现乡村自救,须打破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限制,破除小私有观念的束缚,发挥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共同发展农业生产。土地革命后,苏区乡村建设所需要的经济上的组织形式便是合作社,这更能解决当前他们面临的实际问题,是农民所迫切需要的。粮食合作社作为集体性的经济组织,是推动乡村建设运动获得实效性的重要载体,为农业集体化的实现奠定基础。农民自愿纳入粮食合作社,通过自己的力量建设合作社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无形中把他们变成乡村建设的战士而提纲挈领便于指挥,为乡村建设积聚坚实的群众力量。

二、中央苏区粮食合作社运动的发展历程

(一)粮食合作社运动的兴起

闽西苏区创办粮食合作社较早,是中央苏区粮食合作社的发源地,并且闽西贩米合作社是粮食合作社运动的开端。1932年8月,敌人采取的经济封锁政策导致剪刀差现象,阻碍了苏区经济发展。个别地区又遭遇夏荒,粮食问题日益凸显,开展粮食合作社运动迫在眉睫。时任中央财政部部长的邓子恢提议,为了调节粮食价格,抵制奸商富农的破坏,降低剪刀差现象给农民带来的损失,在中央苏区开展粮食合作社运动。8月21日颁布的《发展粮食合作社运动问题》的第7号训令指出,人民群众要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出资入股,完成每乡至少建立一个粮食合作社的任務。同时颁布了《粮食合作社简章》,详细说明了粮食合作社的宗旨、资本、红利分配等情况,为粮食合作社运动的开展奠定制度基础。30日,邓子恢发表了《发展粮食合作社运动来巩固苏区经济》一文,对开展粮食合作社运动的必要性、方法和作用等进行了深刻阐述。

(二)粮食合作社运动的推进

1933年,中央苏区恰逢青黄不接的季节,粮食产量下降。为了尽快摆脱粮食短缺困境,3月4日发布的《为调节民食,接济军粮》第39号紧急命令要求,各级政府大力号召农民群众以最快的速度创办粮食合作社,以调剂军用民食,保障军粮的供应。同年5月27日,《关于倡办粮食合作社与建造谷仓问题》第2号训令相继颁布,要求每个乡镇务必建立一个粮食合作社,并在乡镇中规划出一定区域建造谷仓,以方便粮谷的贮存。7月4日颁布的《关于倡办粮食合作社问题》第21号布告指出,广大农民群众共同集资组建和经营管理好粮食合作社,是解决粮食供给问题的有效途径。随着一系列命令、训令和布告发布后,粮食合作社运动的发展步伐大大加快。

(三)粮食合作社运动的高潮

1933年8月召开的中央苏区南北部经济建设大会,掀起了创办粮食合作社的高潮,粮食合作社运动进入到一个新阶级。南北部经济建设大会提出,每个县务必尽最大努力在各个乡镇建立起拥有300个社员和300元股金的粮食合作社,并规定八、九、十三个月中央苏区各县要发展社员五十万。为了贯彻落实南北部经济建设大会的会议精神,中央苏区各地开展了革命竞赛运动,粮食合作社运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据瑞金和兴国的统计数据显示,在8月以前,粮食合作社在瑞金是罕见的,在那后,粮食合作社屡见不鲜,并且社员发展为6800人,股金共有1890元;兴国在一个月内,社员飙升至15000人。粮食合作社在经济建设大会后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与消费合作社相比较,粮食合作社的发展步伐更快,发展规模更大,在12月一跃成为中央苏区第一大合作社。1934年1月,全苏“二大”通过了《关于苏维埃经济建设的决议案》,指出当前粮食短缺问题突出,必须大力发展粮食合作社。这一会议使粮食合作社运动在经济建设大会的基础上,向前踏进一大步,迎来了粮食合作社运动的鼎盛时期。在这一时期,粮食合作社运动得到了苏区民众的大力拥护,逐步发展成为一场广泛的群众运动。

三、中央苏区粮食合作社运动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

在苏维埃中央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苏区民众的支持和参与下,中央苏区粮食合作社运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一运动不仅产生了巨大的历史作用,其成功实践经验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壮大。

(一)推进了中央苏区合作社运动,发展了苏区经济

合作社运动是经济建设战线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促进苏区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中央苏区合作社主要包括消费、粮食、生产和信用合作社四种类型,这些合作社是工农群众自愿出资创办并合作经营的,是以股份集资为“轮带”的群众性经济组织,但每个合作社所涉及的领域有差别,职能和作用各不相同。粮食合作社作为合作社类型中最重要和最普遍的一种,其蓬勃发展推进了合作社运动进程。工农贫苦阶级通过土地革命打倒了地主富农,分得了田地,生产积极性大增,可充当粮食合作社运动的先锋和主力军。在革命战争环境下,苏区一切产业都处于百废待兴,要想振兴产业需要筹措大量资金。农业是基础,最先振兴的产业就是农业,而农业中最基础的环节是粮食生产。粮食合作社运动的蓬勃发展,为苏区军民摆脱了粮食紧缺的困境,也为其他合作社的组织、苏区产业的振兴积聚了资金,推动苏区合作社事业走向繁荣兴盛,推进了合作社运动进程。它将发展国民经济与发展合作社经济二者相结合,促进了苏区经济发展。这一运动给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实际利益,赢得了农民群众的广泛支持,纷纷高度赞扬“合作社第一好!”。

(二)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促进了中央苏区乡村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粮食合作社作为集体性的经济组织,是一种重要的组织资源,推动了苏区乡村建设。它也是中央苏区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它的创办与发展促进了中央苏区乡村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粮食合作社既通过社内贮存的米谷调剂粮食价格,防止“谷贱伤农”和农民吃贵米现象的发生;又严厉打击了奸商富农使农民生活得到改善,提高了农民开垦荒田的积极性,粮食产量增加。同时,粮食合作社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可以让社员分享红利,提高了他们的购买力水平。农民群众生活得到改善,激发了他们参加革命战争的热忱,使工农联盟得到进一步巩固。在严峻的战争形势下,粮食合作社既是革命动员的载体,更是“红军的粮仓”,保障了红军给养,为革命战争的胜利和将来革命的转变提供了物质力量。“粮食合作社,遇到粮食恐慌,拥护红军委员会无从采办军米或特别需要时,应将存储粮食尽先卖给红军。”[4]粮食合作社作为红军的粮仓,在紧急情况下首先保证了红军粮食的供应,契合了王健民对粮食合作社的评价:“所谓‘贮粮云者,不过变相‘军粮仓库而已。”[5]在应对1934年粮食困难局面和长征前组织的几次粮食征集运动和借谷运动中,粮食合作社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帮助红军渡过了难关,挽救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于危难之中。这对如今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義。

参考文献:

[1]邓子恢.发展粮食合作社运动来巩固苏区经济[N].红色中华,1932-08-30.

[2]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为调节民食,接济军粮[N].红色中华,1933-03-04.

[3]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4]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革命根据地经济史料选编(下)[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

[5]王健民.中国共产党史稿·江西时期(下)[M].香港:中文图书供应社,1974.

作者简介:曾燕霞(1994—),女,汉族,江西吉安市人,单位为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责任编辑:董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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