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资金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新模式研究

2020-05-18 08:34闫晓燕李云洲
经济视野 2020年5期
关键词:高精尖财政资金领域

文| 刘 灿 闫晓燕 李云洲

北京市财政资金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的现状与不足

北京市财政于2016年开始设立了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旨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在使用上,高精尖资金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52号)、《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的通知》(京发〔2017〕27号)等政策文件确定的产业方向,重点在产业创新集群、创新成果转化落地、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择优支持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点项目。

高精尖产业资金由市经信局负责管理实施,截至2019年每年3.92亿元,在引导重大项目落地、补齐产业链短板、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动社会投资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分布偏散、覆盖面偏窄、对重大项目支撑作用有限等问题。

随着北京市制造业进入产业结构深度调整、转型升级稳步推进的新阶段,财政资金需要发挥更好的引导作用,以适应新形势、新特点的要求,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推动首都产业转型升级发挥更大作用。

财政资金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新模式具体建议

整合现有涉及高精尖产业的基本建设、研发、产业化的财政资金和基金,由市财政局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将统筹资金提前预留、统一管理,推动财政政策由“碎片化”管理向科学整合迈进,形成链条式、系统性管理机制。

在对高精尖资金进行统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高精尖发展资金顶层设计,明确高精尖资金的管理思路。

1.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体系。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完善专项资金决策机制。建立由市领导牵头的统筹资金联席制度,确定高精尖资金的支持方向,打破分部门各自安排资金的现状,对年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统一分配,根据各产业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年度支出预算。

3.建立专项资金监督评估机制。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年对产业发展资金执行情况、组织管理等进行独立绩效评估,提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评估报告。

4.探索建立高精尖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统一项目管理的入口和出口,逐步将各部门管理的各类产业资金全部纳入统一的平台进行统筹管理。

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支持方向

克服高精尖资金涉及领域宽、项目多而散的弊端,突出支持产业基础好、关联程度深、科技含量高、价值链条长、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少的产业,重点投向鼓励科技创新、支持转型升级、发展节能环保等关键环节,为产业高端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支持方向上,重点聚焦“五大领域”:

陶瓷艺术设计思想,可通过作品主题展现。确定主题后,将与主题相符的传统居民元素,通过指定手法引入,确保主题能够充分突显设计思想。传统居民元素类型丰富,实现了设计主题的多元性,如农村生活文化、乡愁等主题。在陶瓷艺术设计中,应用传统民居元素营造的意境,是其内涵表现手法的重要体现 [ 3 。]

1.聚焦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突出对重大项目的支持,支持符合各区主导产业方向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引入一批国家亟需、能填补国内空白,对产业上下游、生态构建,或形成特色集聚等有较大拉动的高精尖项目。

2.聚焦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着力解决高精尖产业发展中的“卡脖子”问题。

3.聚焦存量优质企业转型升级。重点聚焦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质量提升、服务型制造、品牌建设和企业迁建及转型等方向,择优支持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深层次调整和转型升级、稳定本市经济增长和促进投资有重要支撑的重点项目。

4.聚焦产业生态环境提升。重点支持培育产业集群创新促进机构能力提升、创新载体能力提升、工业园区产业基础能力提升、产业共性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领域总集成总承包等。

5.聚焦高精尖产品和技术应用示范。重点支持高精尖产品和底层技术在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首批次应用等。

丰富分配方式,完善组织模式

高精尖资金的分配上,在解决市场失灵和战略引导,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性、基础性等领域,继续保留原有公开征集加评审的遴选方式。围绕市场化程度较高或竞争性较强的领域,应考虑增加和规范分配方式,进一步完善项目组织模式。

1.探索公开招标制,提高资金分配竞争性力度。政府部门应细化和科学论证领域指南和筛选、考核指标,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方式,将资金分配从“一对一”单向安排,转为“一对多”选拔性安排,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

2.实施揭榜制,发挥财政资金作为供需两侧的桥梁作用。在创新成果转化、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等领域,通过公开征集需求,组织社会力量揭榜攻关或成果转化,资金投入以企业和社会为主,高精尖资金给予适当资助。

3.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推进民主决策。采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专业机构评价等手段确定项目,对于财政资金支持额度超过年度资金预算超过一定比例的项目,建议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评估,进一步提高项目遴选与决策的透明度,推进民主决策。

细分支持手段,提升支持精度

在高精尖资金使用上,建议综合运用股权投资、拨款补助、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贴、以奖代补等手段,细化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性质的资金支持方式,力求做到精准支持。

1.按照项目性质进行分档支持。对具有战略性、前沿性和较强公益性,尚不具备市场化条件、短期经济回报少的领域,要重点培育,采取拨款补助、搭建平台、直接委托、债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支持;对有技术基础,产业化目标明确但市场基础薄弱,风险大,产业链仍不完善的领域,要以资金引导为主,通过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拨款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对产业化目标明确,市场基础好,可以通过市场化实现的领域,要尝试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通过以奖代补、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支持,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

2.按照项目类型分类支持。对有显著产出效益的重大项目,仍采用原高精尖资金的拨款补助、贷款贴息等传统支持方式,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相应补助。对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等具有显著公共服务属性项目,以及创新体系项目,可采用建设项目补助与绩效奖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支持。对首台套、首次应用以及推广应用等项目逐步由支持产品商转向支持用户,通过财政资金直接为高精尖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拓展市场,加速落地。

激发区县活力,发挥协同效应

1.逐步探索实行因素法分配方式。将资金以切块打捆等凡是下达各区、开发区,用于自主支持本区域产业布局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实现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联动使用,激发区域发展活力。

2.探索高精尖资金支持园区开发建设。在全市高精尖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园区二次开发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园区平台公司回购企业土地、建设标准厂房、改造基础设施等,帮助各开发区拓展高精尖产业发展空间,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空间载体。

3.兼顾处理好“腾笼换鸟”关系,支持区县发展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探索设立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区县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造成的财力损失予以适度弥补;此外,结合本市不宜发展产业情况和区县差异化发展指标体系,对产业布局优化工作落实有力的区域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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