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领导干部为官境界解析与提升路径思考

2020-05-21 02:53陈晓利张玲
理论导刊 2020年5期
关键词:差序格局

陈晓利 张玲

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面临更加艰巨的执政考验,作为党员队伍中“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必须修养官德,从思想底色、理想信念以及从政能力上下功夫,在解决自身与物、与人、与事三个维度的关系中不断提升领导境界。对物,领导干部应该依次超越“人役于物”和“取物有道”的境界,达到“超于物外”的境界;对人,不以情感差序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依据,摈弃“情感优先”,崇尚“以民为先”,拒斥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对事,摈弃“为官不为”与“为官乱为”,追求充满创新精神的“合法为、积极为”境界。

关键词:为官境界;差序格局;以民为先

一、领导干部处理人与物关系的三重境界

“物”既可以从哲学意义上界定,也可以从实体意义上界定,此处所说的“外物”主要是指人吃、穿、住、行等物质生活条件以及钱、权、色等为官者所经常面临的外部物质诱惑。亚伯拉罕·林肯曾说“几乎所有的人都能忍受逆境,但如果想考验一个人的性格,那就赋予他权力”,权力的确是为官者道德品格的试金石。十八大以来,多数因腐败而被惩治的官员都存在着以权谋私或者钱权色交易问题。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君子与小人在面对贫穷时表现出的不同境界对区分为官者的境界具有一定的参鉴意义。根据面对外物诱惑时的态度与行为,可以将为官境界区分为“人役于物”的官鼠境界、“取物有道”的官君境界和“超于物外”的官圣境界。

(一)“人役于物”的境界

“人役于物”是为官者的最低境界,是享乐主义的为官境界。《诗经·硕鼠》中将搜刮百姓的贪官污吏称为“硕鼠”,因此“人役于物” 的境界可称为“官鼠”境界,也就是利用权力堕落腐化的享乐主义层次。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指出,有些党员干部追求物质享受,情趣低俗,玩物喪志,沉湎花天酒地,热衷灯红酒绿,纵情声色犬马,这是典型的享乐主义作风,必须从严治理[2]。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是新时代领导干部需要提防的风险,也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新时代面临的更加严峻的执政考验。一些领导干部奉行“权力在手,不用浪费”的为官理念,将权力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抛之脑后,却把权力当作谋取个人或集团利益的工具[3]。实际上,以权取利还属于初级阶段的人役于物,指有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之便收取一些好处。但当为官之人完全被外部的物质诱惑所左右,千方百计利用职权甚至超越职权谋取金钱、权力与美色,甚至将工作中的一切关系简单化为金钱关系、功利关系,这便是不折不扣的人役于物了,也就是身为物累,彻底堕落成物质享乐的奴仆。实际上,很多因贪腐被惩治的领导干部位高权重,无论从收入水平还是职位待遇,都非普通人所能及,但他们却欲壑难填,滥用职权,索取、收受巨额贿赂,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这些人把物质享受作为为官目的,把国家赋予的权力降格为单纯地获取外物的手段,名誉、良知、责任在这些外物的诱使下像商品一样被出卖和交换。此种为官境界与其说是低境界,不如说是无境界。

(二)“取物有道”的境界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贞妇爱色,纳之以礼。”[4]人人皆有财色之欲,但为官者必须如君子一般取财有道、爱色以礼,这便是官员处理自身与外物关系的第二重境界——取物有道。对于为官之道,习近平曾经以十八个字概括,即“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其中,“清清白白为官”指的就是为官者面对外物时的“取物有道”。生命的存在需要有形的物质条件,为官者合理获取这些物质条件的愿望与行为应该被予以道德认可。改革开放40多年,我国的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都有显著提高,这些成果应该惠及每一个公民,包括为官者。但富贵皆人之所欲,若不以其道得之,则是违背了“清白为官”之道。“取物有道”要求为官者恪尽职守、按劳取酬,通过在领导岗位上的辛勤工作获取合理、合法的收入,不贪婪、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做到付出与获取成正比,权力与责任相对应,既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君子人格,更有保持纯洁性、清清白白的为官境界。

(三)“超于物外”的境界

如果说“取物有道”是儒家倡导的君子之为,那么为官者面对外物的第三重境界就是道家提倡的“超于物外”的圣人境界。习近平强调指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如果在官位上去发财,就只能戴着假面具做伤天害理之事了。”[2]因此,选择为官就等于选择了清贫,清贫便是“超于物外”的“廉”“俭”境界。道家的“超于物外”并非完全摒弃物质需求,而是主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道家的终极目的是通过“天下之至柔”去实现“天下之至坚”,落实到官德层面则是要求“去甚、去奢、去泰”[5],也就是从根本上减少人的私欲,保留朴真本性,超然物外,将私心与欲望降到最低。因此,“超于物外”的为官境界,一方面要求为官者返璞归真,抱持素心,不被财富、名利等外物蒙蔽和驱使;另一方面要求为官者将视角放开到四海之内的大事,只以疆围多故为念而一语不及于私。一收一放,体现了道家的大智慧。以摆脱外物所累、安贫固穷的出世心态行天下国民之入世之事,尚俭戒奢,艰苦朴素,以自瘦肥天下,这是为官者对待自身与外物关系的最高境界。

二、领导干部处理与他人关系的差序格局及境界

为官者处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每天都要面对和处理各种关系,这不仅是他们日常工作事务的重心,也是直接影响他们工作效果的重要因素。费孝通先生曾用“差序格局”理论来分析中国传统社会的亲属关系,认为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更像把一块石头投入水面所产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6]。为官者的人际关系以自我为中心,按照血缘及情感纽带的亲疏远近也构成一种差序格局。距离中心最近的是与领导者情感关系最为紧密的家人与亲朋,其次是工作中的上、下级,最为疏远的是各类陌生的服务对象,即各级人民群众。实际上,家人、亲朋与领导干部并不具有必然的工作关系,但由于中国传统的宗族制伦理影响下的人情化倾向,它恰恰成为领导干部要经常面对、最难面对也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一种关系。为官者对这些关系的处理突出体现了他们的职业境界,而境界的高低与差序格局恰好成反方向排列。

(一)“情感优先”的境界

领导干部在处理与他人关系时如果是按照差序格局,优先考虑情感最密切的家人、亲朋,然后是工作中的上、下级,最后才是陌生的服务对象,这样表现出来的境界就是情感优先境界,是低境界。传统的中国社会以小农经济为基础,形成了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中的人情化现象比较普遍。低境界为官者被情感与私利裹挟,利用手中特权为情谋私,疏通上层、役使下层,为自己的家人与亲朋谋事、谋利,使工作中的上下级关系沦为以权谋私的工具,忽略、遗忘了自己人民公仆的角色责任,甚至当三种关系发生冲突时,也以情感差序进行取舍,违背了为官者“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这种为官境界可以从两个角度分析其原因:一方面,“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血缘与泛血缘群体是为官者获得权力后的最大受益者,他们会借助为官者开拓利益获取的便捷通道,而且,为保持此通道的顺畅和持久,他们会用诸多利益维系与为官者的关系,使为官者获利;另一方面,通过权与情的交换也使为官者构筑了庞大而坚固的私人利益场,为未来获利开辟了更多的途径和可能性,从而达到个体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为官者的此种境界从本质上说是基于社会成本利益计算的功利化取向的行为选择。

(二)“以民为先”的境界

最高境界与情感差序格局的分布方向恰好相反,是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的境界,即把服务对象(各级人民群众)放在优先于各种关系的位置,上、下级关系是为维系和服务此种关系存在的,而与家人、亲朋的私人情感关系则完全被排除于工作之外,因此,这种境界可称为“以民为先”境界。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方略。但在中国这个重视人情的社会,当“亲戚有远近,朋友有亲疏”的情感关照已经成为一些领导干部处理各种事务的思考原则时,想达到以民为先的境界则是有一定困难的,这不仅需要从认知上确立坚定的为民服务宗旨,更需要在实践上遵守“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与“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为官规范。中国古代就有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虽然此思想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但其为官者必须重民与爱民的主张仍然值得我们借鉴。我国当代的为官者是人民公仆,从认知上,他们必须牢固树立服务于民、造福于民的最高为官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公私观和公仆意识,在实践中以原则控制人情,避免私人情感关系对权力行使的掣肘。从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认知转化为“以民为先”的实践选择,并在实践的坚持中获取社会肯定和自我肯定,进而更加坚定服务于民的认知,并将其转化为更高层次的行为选择——为官者的境界正是通过这样的螺旋式发展,最后达到以民为先、胸廓天下的最高境界。

为官者在工作中对上、下级关系的处理,与上面论述的情感优先境界和以民为先境界是同质同构的。在长时间的工作接触中,上、下级关系也会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熟人间的情感关系,也有亲疏远近之分。举荐、提拔老部下和疏通、贿赂老上级,都属于任人唯亲的低境界,而用人以贤、任人唯德才是从服务于民的宗旨出发应有的高境界。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7]。实际上,无论是宗派主义,还是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其本质都是为个人私利结成小规模的利益共同体,构筑政治联盟,为仕途进阶和权力寻租开辟通道。如果任由这样的风气在为官群体中蔓延,就必然导致破坏政治民主、割裂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最终严重破坏良好政治生态的后果。因此,当为官者在工作中面对各层次人际关系时,必须正确处理公与私、情与理的关系,超越情感优先境界,杜绝小群体现象,树立以民为先的高境界,成为思想纯洁、组织纯洁、作风纯洁的清明为官者。

三、领导干部做事的三层境界

为官先为人,为人须为事,对为官者境界的判断除了听其言,更重要的是察其行。为官者做事的态度、方式与原则直接反映了他们的为官境界。合法性是社会人行为的首要原则,也是为官者必须遵守的最低行为准则,依据合法性原则,为官者的行为可分为合法为与违法为两种情况。同时,人的行为还有主观努力程度的差别,依此,为官者的行为又可分为积极为与消极为。客观原则与主观努力程度相结合,就构成为官者做事的三个层次。

(一)为官乱为

领导干部在工作岗位上必须有所作为,但不可胆大妄为、以权越法,否则便是与我国“依法治国”的治国理念背道而驰。“为官乱为”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为私乱为”,另一种是“为公乱为”。“为私乱为”者无论为名为利,都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者搞权力寻租,对这种为官者,必须以党纪国法严惩不怠。新时代,我们更应该谨慎提防的是“为公乱为”者。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以为自己有昭昭为公之心,便任性用权,比如有些地方发生的行政强拆伤亡事件,对造假、售假行为的地方保护,等等,这些行为表面上看都有着为发展地方经济、加快城市化建设的合目的性,但背后却是急于求成、不择手段、胆大妄为、以权压法等胡乱作为。本来为民谋利、为国谋强是为官者的责任,但前提是谋利与谋强的行为必须依法,否则就会走向反面,违背初心、遗忘使命,最终损害群众和国家的利益。“为公乱为”的为官者,大多有一定能力,办法多、手段强、霸气十足,但这种人也容易求快求成、超越原则,特别是当获得一些政绩后更容易头脑发热、丧失理性,最后逾越法律、酿成大错。为官者作为“关键少数”,必须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尤其是敢于作为的为官者,更要时刻把握法律尺度,只有为官者自己敬畏法律、信仰法治、严格守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才能示范于下级,示范于群众,才能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依法治国的良好氛围。因此,即使“为公”,也不可“乱为”。

(二)为官不为

与“为官乱为”不同,“为官不为”更容易被人们轻视或忽略。“为官不为”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违法不为,另一种是合法不为,区别在于是否触碰法律底线,究其实质都属于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前者主要指那些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或者公共财产损失的“不作为”,即玩忽职守。“不作为”不仅是严重的官德之失,而且其造成危害之大甚至超过一般为官者的有为之失。新时代,我们党面临着精神懈怠、能力不足等风险,这是造成庸政懒政怠政的主要原因。雍正曾说,“宁用操守平常的能吏,不用因循废事的清官”,因为“洁己而不奉公之清官巧宦,其害事较操守平常之人为更甚”[8]。相较于违法不为,合法不为是目前比较典型而且广泛存在的为官状态。如果说前者是无原则地“不作为”,那么后者则是“有原则”的“不作为”,他们的“原则”就是官位安全、明哲保身。十八大后,反腐倡廉、转变作风已经成为我党建设的常态,很多官员感叹“为官艰难”,于是选择“为官不为”,抱残守缺、作壁上观,只求不出事保全自己的乌纱帽。这种行为究其本质仍是一种利己思想作祟,是很多为官者选择的一种圆滑的为官策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合法不为与违法不为之间打太极,只要为官生涯最后能“安全着陆”,那便“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其实,“违法不为”的为官者多数是政务能力欠缺、毫无建树的庸政之人,而“合法不为”者则更多是熟谙官场的所谓聪明人,他们貌似“有为”,形式上忙忙碌碌,实际上是装装样子,为避错而懒政怠政。無论是庸政,还是懒政怠政,本质上都是食禄而不忠事,在位而不谋政,消极敷衍、推诿扯皮、欠缺担当,其根本原因皆在于理想信念缺失,将权力作为摆设,造成公共权力与责任的割裂。为官者被赋权是为了用权,用权就要做事,就要履行职责和使命,而不是将权力高高挂起、顶礼膜拜。习近平高度重视“为官不为”问题,多次剑指庸政懒政怠政的“为官不为”现象,把它们作为党建新形势下的新型腐败而强调要严加问责。

(三)合法为、积极为

为官者做事的应有境界是合法为、积极为。“合法为”是底线,是原则。什么是“合法为”?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对此进行了精准概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7]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这里所说的“法”应该是广义的法,既包括所有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还包括约束党员的党纪党规。因此,为官者的“合法为”首先指的是遵守党纪党规,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领导干部的“合法为”最重要的是遵守党的根本大法,即维护党章、贯彻党章,嚴守准则、条例,不踩“红线”。为官者的“合法为”还有一层含义,就是守住法律的“底线”,而且,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和服务于民的公仆,为官者更要以身示范,带头尊法、守法、用法,成为法治社会的真正引领者。

为官者做事的高境界体现在“积极为”上。“积极为”是一种态度、一种责任、一种担当。什么是“积极为”?习近平用“撸起袖子加油干,俯下身子抓落实”这样朴素的语言进行了准确解读。这两句话不仅是总书记向全国人民发出的实干号召,也是对为官者提出的“积极为”的要求。“积极为”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解读:一是认真投入、充满激情。认真投入意味着脚踏实地、一丝不苟,这既是一种科学求实的工作态度,也是一种钉钉子的工作精神。为官者作为不同群体的决策者,往往把握着集体的发展方向,只有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审时度势,并脚踏实地落实,才能保证我们的事业在正确道路上快速前进。为官者也必须“俯下身子”,身体力行,作好行动表率,只有为官者撸起袖子加油干,才能带动群众加油干,耍虚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都背离了“积极为”的境界。充满激情源于对我国建设事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以及对中国梦实现的迫切愿望与坚定信念,它是领导干部“积极为”的动力源。新时代的长征路任重道远、困难重重,为官者只有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脚踏实地、步步前行,才会走稳、走快、走好我们的长征路。“积极为”的第二个层面是为官者勇于创新、敢于变革。“改变世界”,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伟大历史使命,也是它的实践性的根本特征。在实践中坚持,在实践中创新,这既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也是时代发展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提出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进新时代,得益于我们党几代领导集体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以及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实践的伟大创新。特别是十八大以后,我们党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这充分证明了:创新才能引领发展,创新才能强国,创新才是为官者“积极为”的根本体现。

四、新时代领导干部为官境界的提升路径

从以上对领导干部为官境界的哲学解析中可以看出,要使为官者在对人、对物、对事上具备崇高的为官境界,关键是解决好公与私、义与利之间的关系。因此,作为关键少数的为官者既要不断提升从政能力,以能力促定力,又要擦亮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底色,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以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激励自己不断开辟为官新境界。

(一)为官者必须擦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底色

领导干部的为官境界是否高远,首要取决于思想底色。有什么样的精神底色就有什么样的为官品格,这决定了达到什么层次的为官境界。中国共产党从建立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强大生命力。它的科学性、革命性、实践性、开放性的理论特质使它在指导中国实践中不断被丰富和发展,并形成了一系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新时代的为官者必须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特别是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提升为官境界的必修内容。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强调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突出了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以人民为中心”,这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特质和根本立场,也是新时代领导干部解决公与私、义与利问题的钥匙。为官者若能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为官理念,那么在面对外物诱惑时,就不会有丝毫的动摇,不会“人役于物”。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方法论,还要求我们必须实事求是、按照客观规律做事,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则不能“为官乱为”。党纪国法,这是每一个为官者的行为底线,不挑战、不触碰,在实践中依法行政、遵规办事,做到“合法为”。同时,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又是辩证统一的,客观实际与时俱进,思想也必须与时俱进。新时代的为官者在科学把握新时代的时代特点基础上,必须勇于创新、勇于变革,这是实事求是的内在要求,是新时代对为官者提出的必然要求,更是达到“积极为”境界的必由之路。

(二)为官者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价值观和地位观

为官者的权力价值观,主要是指为官者作为权力运行主体对权力的性质、目的等问题的认知、理解、判断和抉择。权力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关系,它的性质是一种公共权力而不是少数人或个人独享的权力,是社会公共意志的体现,而非少数人意志或个人意志的表达。新时代的为官者必须从权力价值观上认清自己只是公共意志的执行者,而不是个体意志的实现者和维护者,这样才能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什么用权”的问题。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既是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公共意志,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更是新时代为官者掌权与用权的目标以及崇高的人生追求。人生追求彰显人生境界,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价值观,把代表社会公共意志行使权力并为公众谋福利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作为权力运行主体的为官者才能不断提升为官境界。为什么有些为官者在物质诱惑面前不能拒腐防变、在处理各种关系时不能以民为先、在做事时懒政怠政?其表层原因是私利障目,究其根源则是没有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没有认识到一切权力服务于公益的本质。

树立正确的权力价值观必然要求为官者拥有正确的地位观,从本质上认清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这一事实。为官者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被赋权的目的是为民服务,而不是凌驾于人民之上谋取个人私利。权力与义务永远是相伴而行,领导干部拥有一定的地位,掌握一定的权力,同时必然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担当一定的责任。因此,为官者作为“人民公仆”,必须把权力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自觉把公共利益与个人私利区分开,不能混淆二者,更不能将个人权利置于公共利益之上,以颠倒的地位观取代正确的地位观。

习近平曾经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拎着乌纱帽干事,不要捂着乌纱帽做官”,这就要求所有为官者志存高远、敢于担当、为民掌权、为民用权。新时代,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向纵深推进,这就更需要所有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敢于自我剖析、勇于自我革命,不断纠正自己在对人、对物、对事等方面的错误思想和做法,不断超越为官低境界,达到更高层次的为官新境界。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这也是我们党之所以能永葆先进性与纯洁性的重要原因。

(三)为官者必须进一步提升从政能力

新时代的领导干部若想在“德”与“行”上达到更高境界,除了精神铸造外,还要有从政能力支撑。在中国传统的政治哲学中,始终强调为官者要德才兼备,有德无才可能导致庸政,有才无德可能导致滥政,德、才二者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也曾提出过一个著名命题“德性即知识”,认为人之善恶关键取决于他的知识理性,无知就是罪恶。对于新时代为官者来说,在实践中践行善,以德从政,实现造福于民,很关键的一点是具有通晓所辖领域的知识以及观大局、谋大事、懂创新的政策设计能力。

为官者处于一个领域或者部门的顶层,他们的政策设计能力直接关系到一方百姓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感。只有具有宏观把控、胸怀大局的能力,他们才能在正确的方向上前行,才能使自己的工作更有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什么是好的政策?心系百姓,关注百姓最具现实利益的问题,就是好政策,这是为官之德的要求。怎样制定、推行好政策?这既需要立足大局的智慧,又需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的方法,这些都是新时代的为官者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除此之外,新时代的领导干部更需要具备高超的创新能力。创新不仅需要勇气与担当精神,更需要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否则就是蛮干。新时代,我们党强调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深刻了解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在此基础上把握新时代中国的基本矛盾与主要矛盾,认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与根本任务,科学总结以往经验与教训,审时度势,在实践中推进改革创新,从而开创政治经济发展新局面。

新时代,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向前进的坚强保证。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方面要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加强为官本领,更重要的是内在精神品质的构建和为官境界的提升。而只有思想上拥有马克思主义的底色,同时树立正确的权力价值观和地位观,不断以党的初心和使命激励自身,才能使党员领导干部外有钢铁之躯、过硬本领,内有钢铁意志、崇高境界,内外兼修,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展现新形象、拥有新作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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