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工作者履职新思路

2020-05-23 18:37李强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67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

李强

【摘 要】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使监督工作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要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着力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规划的基础性建设。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要健全党和监督体系,推进各类监督协调贯通,形成监督合力。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发挥专责监督职责,监督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找准职责定位、切实有效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强化政治理念、理论思维、精准分析研判、科学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对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和岗位的实施有效监督。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工作者;履职新思路

引言

监督与执纪问责,是纪检部门最基本、最首要、最核心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及中纪委国家监委高度重视国企反腐倡廉工作,致力构建符合中国国情并具有新时代特征的国企监管制度。基于这一认识,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纪委办公室在系统总结近几年来公司反腐倡廉和监督实践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嵌入式”监督,不断丰富懒政教育形式,督促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关键时点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督促基层单位到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利用微信和QQ推送相关案例、廉洁自律知识,组织廉洁道德讲堂等,时刻坚持反“四风”教育不放松,使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达到教育效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是针对党政组织建立的,以促进领导干部贯彻党政方针、路线及政策,充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在监督、检查的同时,了解企业领导的决策是否合理,继而有效组织实施企业生产经营体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一直处于相对稳定的环境中。贪腐问题的出现很容易激发职工情绪的波动,继而引发矛盾,导致企业管理模式失效。因此必须要加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及时清除企业内部的腐败问题,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有效保证企业经济管理秩序的稳定性,促进企业在良好的氛围中发展,为我国经济体系的构建奠定基础。

二、国有企业纪检工作者履职新思路

2.1认清腐败根源

一是社会历史根源。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使得“一朝有了权就千方百计捞取好处、贪污受贿,不给好处不办事”传统观念的影响一直存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资本主义价值观念、资产阶级利己思想、享乐主义人生观也逐步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与“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处世哲学一拍即合,对腐败和不正之风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二是社会政治根源。一些政策、法律、制度不完善不配套,对新事物缺乏应有的规范,与社会发展的步伐不协调,致使不正之风钻了空档。三是思想认识根源。有的人认为国有企业只有安全、质量、进度、效益才是硬指标,搞好了才有业绩,而廉政建设、纠风工作是一项软任务,廉不廉关系不大,纠不了并不可怕。

2.2充分整合监督管理资源,预防企业生存经营风险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将重心落到执纪问责上,将规则与纪律放在最前沿。为此,在进行企业监察管理工作時,一定要合理监督企业主业,不能过分关注“枝干”而失去了对“主干”的保护。目前,面对错综复杂的国有企业生产经济模式及环节,很多企业所配备的纪检监察部门很容易出现“捡芝麻、丢西瓜”的问题。为此,企业内部应合理整顿好纪检监察工作部署,强化巡察工作体系,利用职能监督与民主监督的方式,合理共享监察信息,共同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形成企业监督的有效工作部署,真正做到敲山震虎,杀鸡儆猴。在企业的发展中,很容易出现诸如“监督是纪委或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与我们普通员工无关”的声音,这些声音警示企业应合理建立全面监督环境,充分整合监督管理资源,强化预防企业生存经营风险,全方位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利用有限的监督资源,对企业进行健康检查,有效预防各种风险,使企业能够更快更好地发展下去,为我国国有经济体系的进步打下基础。

2.3明确监督责任

对监督而言,没有责任的支撑,就没有基础、就会形同虚设。所以,要使“嵌入式”监督执行到位、真正落地,就要做实做细监督责任。无论是自律还是他律,无论是下级监督还是上级监管,无论是内部监督还是外部监督,都要把定位向监督责任聚焦,都要压实监督责任,都要明晰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边界,都要对各个责任主体进行严格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该奖的一定奖,该责任追究的绝不手软。只有这样,才能坚守监督的再监督,才能做到多维度监督,才能形成监督合力。下一步中交四航局五公司将积极推动《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纪检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有效落地,不断增强公司监督力量,整合监督资源,构建大监督体系,充实末梢监督力量,实现监督全覆盖。

2.4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企业纪委要聚焦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的特点,督促相关单位部门明确职责,优化流程,构建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构建推进“三不”一体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坚持用制度规范企业各项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效实施,推动制度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

2.5约谈提醒牵住了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厚爱

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巡查时发现干部队伍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的现象;专项治理中发现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导致政治生态不健康,信访反映问题居高不下;有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压力层层传导递减,未及时梳理排查廉政风险隐患等问题。纪检组织应及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其反馈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谈话提醒笔录要求其签字背书,形成震慑倒逼责任落实。针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监督管理开展约谈提醒,要求其自觉远离不健康的朋友圈、生活圈,交友有原则、有底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自觉守住道德、纪律和法律“三条底线”,对纪律、法律要怀揣敬畏之心,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提升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纪检监察工作一直是国有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合理认识到纪检监察部门对于国有企业的督促与激发作用,进一步保障国有企业不断增加其责任感与发展使命。为了进一步使我国国有企业获得长远的发展,必须结合企业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并找出对应的解决措施,使纪检监察部门在促进企业发展、改善企业内部环境方面,不断推动国有企业迈向正规化,为建设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型国有企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滕兆晶.浅析新形势下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农场经济管理,2020(12):63-64.

[2]梁永明. 对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格局的探索与思考[N]. 科学导报,2020-12-11(B03).

[3]王晓璞. 石油石化类国有企业纪检专责监督研究[D].长江大学,2020.

[4]苏鲲,杨森.对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J].祖国,2020(04):93+90.

[5]牛凯博,柳自山.论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员派驻制[J].云南水力发电,2019,35(S1):167-169.

(作者单位: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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