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有远方

2020-05-28 09:36任永恒
北方文学 2020年4期
关键词:卖艺古龙江湖

任永恒

在中国的世间,就有这么个地方,谁都知道它存在,并把那地方说得有鼻子有眼,头头是道,可较起真来,没人知道那地方在哪儿?这就是江湖。

静下心来笨寻思,江湖应当在家门之外,或是故乡之外,要不咋说走江湖呢?人若是不走也就不“江湖”了。可是你的家又是别人的江湖,你的故乡是另一个故乡的江湖。

百度上说,江湖是有人的地方,啊,江湖是一种生活。

闯荡江湖,虽透着一身豪气,可也有不知天高地厚之意,鼻青脸肿地回家也都是常有的。而走江湖似乎比闯荡温和多了,小心,学习型的积累着经验,有风顶风,遇雨避雨,虽然有着讨生活的无奈,本分的是,只有活着才是第一位的。

走也好,闯也好,似乎总不如混迹江湖来得实惠,跟着人先做小弟,样子或许还光鲜,只是本事如段誉的六脉神剑,时灵时不灵,不上台面但台底下人头还熟,有便宜就占,总不想吃亏,到头来虽不成大器,可一辈子也有吃有喝。

我的江湖,最初是古龙的江湖。

在上世纪90年代初,识字的人群中被梁羽生、金庸、古龙、温瑞安们搅得天地更迭,日月无光,弄得人们的脑子里和对话中都是一把把带血的剑,若有气涌就想点对方的穴位……

我有些另类,那些年在写诗歌,正往文化的“牛角尖”里钻呢,若是有人见我也看武侠书,会感到丢了一点面子。金庸类毕竟属于闲书,若偶然得到几本是不会撂到书柜上的,怕萨特、博尔赫斯和鲁迅们翻脸的。

其实我喜欢古龙。他笔下的英雄大多使刀,去贵族气,更平民化一些,这与我的出身相配。老几位见面打起来,不像金庸笔下那么磨叽,把招式写得清清楚楚,而是上来就下死手,胜负就在三招两式之内,这样看着过瘾。当然,就是喜欢也不是在人前看的,这种虚荣我拿自己也没办法。

我与古龙是在火车上结识的。那时候当记者,一年中大部分时间是在火车的硬卧上度过的。每次做出门准备时,就到单位的资料室里抓两本古龙的书,我也不挑,因为我不知道哪本好坏,有时碰见用古龙名而不是古龙书(也许是古龙雇人代笔或就是假书),那我的火车生活就难过了,武侠书要是烂起来那是真烂。

我的江湖,后來是朋友们的江湖。

我并不算艺术圈的人,可在那圈中混饭吃。那就结交了一些搞说唱或打戏稿子的朋友,若去他们的酒局好玩极了。

“就咱老几位?没个果食?”

“有,路上呢。”

“不会是苍果吧?”

“尖果。”

“捏,行吗?”

“别,里头坐着的那位,是护国(果)寺的。”

“尖果”进来,也是老合:“腼了棚了,要摆金吧。”

有人告诉她,别挨着那人坐,“臭子点”。

我愣愣地听着,像个傻子。若是那天我正巧是主宾,身边就会有人说,他们在团春,外人面前犯忌的。其实我也知道他们是侃着玩,当玩笑的,谁要是遇到生人真这么结交朋友,那是不成的,总没有“加个微信吧”说得明白。

他们说的是调侃,几十年前的江湖人又管这儿叫“春典”,春典对上就是行中人,第一次见面也能成为朋友,缺钱拿钱,还管吃管喝。不同行当中有不同的春典,是土匪呢?那就是黑话,就是“天王盖地虎,宝塔震河妖” 。

现在怎么没有了?

“春典”发生在手工业发达的时代,学艺养家成为当时社会的生存主体,“艺”就是本事,是活着的基本因素。学艺就要卖艺,就要将本事转换成生活的必需,那就得找市场,走江湖,跑码头,与生人打交道。过于个体化就特别需要朋友,现在叫“抱团取暖”,到一陌生的地方,需要住下,需要了解市场,需要懂得当地的规矩,需要拜码头……现在不啦,现在虽然江湖还在,可同行是冤家了。

有天下班,在奋斗路和花园街交口见一家把书论斤卖的书店,店门口也有招牌,一是天下第一便宜,二是知识就是力量,不伦不类的,瞅着好玩。多年的习惯,遇到书店总是要进的,况且又是论斤卖书的书店。我一踏进屋就说,书还有论斤卖的?搭话的人底气很足,就是论斤卖,赶上就合适,我赔着呢。我回头,这老板怎么能是卖书的呢?明明是杀猪的嘛。室内书不少,主要分两类,一类是曾畅销过的盗版书,一类是绝对卖不动的压仓书。内容多以学生读物为主。我挑着往人家递给我的口袋里装,人要是想占便宜肯定显得没出息。

那个老板盯着大秤:“再扔一本,凑一百块钱吧。”我后搭上的书叫《江湖丛谈》,以前没见过这本书。

回家坐在方厅的地板上,翻这些“大帮哄”来的便宜货。《江湖丛谈》,连阔如。我开始坐着,后来倚着,再后来,我把其他的书弃在那儿,抱着这本“江湖”滚到床上。

一百元钱就买这一本也值,《江湖丛谈》我以前咋没听说呢?很高兴能得到这本书,晚饭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百度上说江湖是有人的地方,实出于无奈。因为没人站出来认定,谁的日子江湖,谁的生活不江湖?街头站大岗的就江湖,大学教书的就不江湖?这种看法肯定不结实,那么,《江湖丛谈》里的江湖呢?

这是一本写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以京津地区为主的,天桥、三不管等杂巴地卖艺人和卖艺生活的一本书,是一本揭江湖之秘,讲江湖之理的奇书,它奇在江湖人写江湖人。作者连阔如十二岁出门学徒,卖杂货,拉药匣,下天津、去大连做过小买卖,摆过卦摊……后来成名于说评书。人是江湖人,笔下是江湖事,他也靠江湖本事养家糊口,可他文章写得从容不迫,写得“冷眼看世界”,写得“虽在五行中却跳出三界外”,如干瓦匠活儿的大师,瓦刀挥洒,身上却不粘一点泥水……

书中记录京津一带“杂巴地”(城市中最底层卖艺讨生活的聚集地)里的江湖生活,写卖艺人的“春典”、规矩、骗术等。又细,又全,又真实。

老艺人连阔如给江湖人划了个清晰的范围,给江湖人一个基本的资格。也可以说这是中国上世纪30年代前后的江湖,或说是连阔如眼中和心中的江湖。江湖人要会讲“春典”,会讲春典的人群中有自己的规则,每到一处都有自己的组织,有指定的住处。摆摊卖艺,落脚开店,既有人帮衬又有人监督,站不住脚的大家给凑些路费去下一个地方,坏了规矩的有打有罚。

为啥喜欢这本书呢?读《江湖丛谈》像逛庙会,四月初八,寺庙门前几乎都成为“杂巴地儿”,各种生意都体现小而全,既民俗又热闹,我喜欢热闹。

书中人靠身上的“艺”谋生,会啥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要跟人学江湖规矩,江湖是走的,大多以外乡人为主,走的地方多了,就受人尊敬,是否发财显得不那么重要。

书中的江湖自成一个体系,不理朝廷,避之政府,在国家的法律框架之内形成自己的管理制度。他们互称“老合”,讲究义气。书中写史,裹满人味,书中揭秘却透着世情。

其中有一章是写江湖上坑蒙拐骗的,记录各行当中百十种骗术,其真,其巧,其人心叵测,我看得心惊肉跳。

新年一过,正是哈尔滨最冷的时候,昨天我遇到了书中人。

下午,在某百货公司门前,一男孩儿大约在十七八岁的样子,裸露上身,连个背心都没穿,跪在雪地上乞讨,当时的气温应该在零下三十度哇。以前看到给不给钱是另外一回事,内心中还是有些紧张,现在不了。连阔如老先生告诉我,这是一种古老的骗术,那人脱光上街前,一定要买一斤好烧酒,一块红矾,在屋中脱下衣服用棉花沾酒,往皮肤上擦红矾,擦完之后,用极少的红矾置于酒中,把酒喝下肚去。工夫不大,身上就如火炭般热,什么衣服都穿不住了。在冬天雪地里跪上三五个小时一般冻不坏。回去后要拼命洗澡,吃好吃的。这种乞讨法不能干长,要是连着干几个月,红矾的毒质留在皮肤上,一到春天发作,浑身像烂桃似的,久治不愈。

《江湖丛谈》是一本文化价值很高的书,值得放在触手可及的书柜里,我想,世上不会有第二个连阔如了,不会再有人能写出这样的书了。

责任编辑  韦健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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