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肖某销售侵犯“特步(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0-06-01 07:29
新西部 2020年5期
关键词:专用权新城区肖某

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锦绣国际商贸城A座1楼T1排25号商铺突击检查。经查,当事人肖某从河北购进标有“特步(图形)”标识的运动鞋800双,已销售90双,无法说明商品的提供者。经委托鉴定,当事人销售的运动鞋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構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新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710双并处以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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