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成效和举措

2020-06-04 09:13阮继花曾小春
现代农业科技 2020年10期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举措成效

阮继花 曾小春

摘要    截至2018年,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达340万hm2,覆盖全省100个县(市、区),森林旅游年直接价值达124亿元,生态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达到5 188.18亿元。本文总结了江西省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成效和举措,以期为其他地区公益林建设提供借鉴。

关键词    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成效;举措;江西省

江西省自2001年正式开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截至2018年,全省纳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的生态公益林达340万hm2,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16.1万hm2、省级公益林达123.9万hm2,占全省森林面积的34%,覆盖全省100个县(市、区)[1]。通过加强公益林建设保护,公益林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公益林区生态环境和景观效果得到优化,森林旅游直接价值达124亿元/年,为江西省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发展生态旅游奠定了基础。截至 2018年底,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达到5 188.18亿元[2]。

1    江西省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成效

1.1    林业分类经营体制初步建立

对公益林实行商业性禁伐的管理政策,最大限度保护公益林资源,保障了公益林生态效益的持续发挥,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对商品林通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实行灵活的采伐管理政策,保障了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的建立,让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充分发挥,为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林农增收致富奠定了基础[3]。

1.2    补偿资金投入逐年递增

江西省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从2007年开始逐步提高,由每年75元/hm2提高到2018年的322.5元/hm2,补偿标准在全国位居前列。2001 年至今,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安排江西省公益林补偿资金达101.1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44.5亿元,省级财政安排56.6亿元。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广大林农从生态效益中得到了补偿,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1.3    生态社会效益显著发挥

实施公益林监测是评价公益林建设成效的重要手段,对于掌握公益林资源及生态状况变化、正确评估公益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体现林业在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为研究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实施公益林差别化补偿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2017年度监测数据评估表明,全省生态公益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达5 001.51亿元;公益林乔木林蓄积比商品林多14.0 m3/hm2,比 2014年增长了5.9 m3/hm2,增长量是商品林的1.5倍;公益林蓄积年均净增长率为4.68%,较商品林的3.08%增加1.60个百分点。

2    主要举措

2.1    制定公益林管理办法

随着生态公益林建设的不断加强,公益林面临着管护情况复杂、管护责任落实难等新情况,亟须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同时,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也需要上升为制度予以巩固[4]。通过多次基层调研和广泛征求多方意见,2009年江西省政府令(第172号)正式发布《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并于同年8月1日起实行。《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制定实行,为江西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2    实施财政统保政策

2009年起,对全省纳入中央和省财政补偿的340万hm2生态公益林实行统保。2010年开始,保险责任由单一的火灾保险扩展至林木综合保险,即:因火灾、暴雨、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台风、暴雪、森林病虫害造成的林木损失,均可以得到保险赔偿。2009—2016年,全省共理赔945起公益林保险,赔付保险资金1.49亿元,完成受灾迹地植被恢复达2.4万hm2。2016年11月开始,为适应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要求,江西省对公益林参保方式进行调整,由省级统保调整为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纳入当地农业(林业)保险一并参保,做到保险面积不变、赔偿标准不变,中央和省级财政仍然对保费实行全额补贴。

2.3    实行年度检查验收机制

为了全面提升公益林保护管理水平,及时、准确和全面了解全省公益林动态变化、档案建设、管护成效和补偿资金使用等情况,2012 年至今,江西省每年都对省级以上补偿的生态公益林开展年度检查验收。按照《江西省生态公益林检查验收办法》,从每年10月开始,实行县级自查、市级抽查和省级核查相结合的3级检查验收机制,主要采取“内查、外看、座谈、访林农”的方式,要求县级全面自查、市级抽查面积≥10%,省级核查面积≥5%。自2017 年开始,公益林年度检查验收被纳入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的范畴。截至2018年底,市级抽查实现了辖区公益林范围全覆盖,省级核查面积接近60%。检查验收成果得到了有效利用,验收不合格区域及时进行了整改,各项管理制度逐步予以规范,管理人员水平显著提升,公益林管理法规、政策得到广泛宣传,破坏公益林的行为得到严厉查处,公益林区秩序明显好转。

2.4    开展生态效益监测

从2015年开始,江西省林业工作总站会同江西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制定了《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监测工作方案》和《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监测实施细则》,部署开展公益林资源连续监测试点工作。同年10月,召开全省公益林监测启动暨技术培训工作会议,组织湾里、浮梁、修水、贵溪、铜鼓、信丰、崇义、婺源、遂川、资溪10个试点县(市、区)的公益林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并在湾里区选择1个公益林监测样地进行现场教学。2016年,增加彭泽、分宜、靖安、石城、于都、芦溪、上饶、德兴、吉安、南城10个县(市、区)设立固定樣地,连续开展公益林资源动态监测工作。2017年,新增龙南、临川、乐平、安远、上高、南丰、新干、鄱阳、德安、新建10个县(区)设立固定样地监测点。截至2018年,监测范围覆盖全省100个县(市、区),包括250个固定样地调查、340万hm2公益林小班数据库更新,并对公益林区森林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进行监测。

3    参考文献

[1] 江西省2018年国土绿化状况公报[EB/OL].(2019-03-12)[2019-11-30].http://jiangxijxnews.com.cn/system/2019/03/12/017412147.shtml.

[2] 杨碧玉.从每亩5元提高到21.5元 江西累计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金101亿元[N].江西日报,2019-09-19.

[3] 赵卫平,余剑辉,易小龙.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江西林业科技,2005(6):46-48.

[4] 袁传武,徐红,张黎,等.湖北生态公益林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及改进建议[J].湖北林业科技,2019,48(6):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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