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里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

2020-06-08 10:24靳新媛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0年12期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振兴

靳新媛

[提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而创建的一种新型农村经济互助组织,在节约农产品生产成本、提升农产品质量、实现生产资料共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基于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农业农村局调研数据,以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研明晰合作社发展困境与难题,并提出因地制宜的分类指导意见,以期提高政策引导下合作社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当地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民专业合作社;梅里斯区

基金项目:哈尔滨师范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我校新时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XDJ-201916);哈尔滨师范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我校特色文化品牌活动的创建、培育、推广研究”(XDJ-201917)

中图分类号:F276.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0年3月27日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第一产业相比于第二、三产业较为落后,传统农业转型发展亟待实现。基于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解决乡村发展难题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提出了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方向的乡村振兴战略,其作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部署,对于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全方面振兴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当前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关系之重要补充,对促进生产力发展、解决农业发展困境、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新思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制度不断完善设计与实施,将更好地发挥其对农业节本增效的主体作用;合理规划不同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路径,将确保三农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制度的变革发展,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成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

二、梅里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梅里斯区作为齐齐哈尔市重要的农产品种植区,因其独特的地理优势、丰富的自然资源,农业发展前景广阔。2018年,梅里斯区落实农作物播种面积144.88万亩,农业总产值实现24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093元,丰富的农业生产资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数量不断增长。近年来,梅里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与引导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根据梅里斯区农业农村局统计数据了解到,从2007年10月成立第一家齐齐哈尔市达乡洋葱产业专业合作社开始,合作社经历了一段快速增长时期,截止到2019年2月,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局注册总数达到782个。(图1)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及注册成员数量上,根据2007~2018年梅里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部分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成立的3家合作社总注册资本为55万元,截止到2018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为332,831万元,拥有社员数量也随合作社队伍不断发展显著增长。(表1)

(二)产业分布广泛,主要以种植业为主。梅里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分布较广,涉及种植业、养殖业、苗木业、农产品加工与销售、农資农技培训服务等多个行业。由图2可知,种植业所占比重较大,且长期占据主导地位,这类合作社利用当地丰富的农业资源及政府的扶持引导,积极与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相契合,使得种植业一直遥遥领先;养殖业在各行业中占比也具有一定地位,各养殖户主要进行奶牛、生猪等牲畜的饲养与销售;此外,为农业运输、农田建设及农用机械技术改造提供信息服务的农机业在各行业中占比为10%,而加工业和其他行业由于缺乏先进技术支持及科学管理等,在各行业中占比很小。(图2)

(三)办社主体多元,多由生产大户牵头建立。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形式多样,包括种养殖大户——散户型、养殖大户联盟型及公司——农户型等模式。根据实地调研了解到,在现有保持正常经营、存在资金运转的合作社中,由生产大户牵头组建的种养殖大户——散户型合作社的数量居多,该类型合作社通过共享农业生产所需的资料与技术,吸纳各同行业散户入股合作社,以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在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同时,逐渐占领市场;养殖大户联盟型存在于梅里斯区奶牛养殖等市场份额较小、产品销售困难的养殖行业,由于单个养殖户相对分散,养殖大户采用联合壮大的策略,借助合作社的一体化组织形式,形成行业内的垄断优势,以获取市场利润。此外,尚宏中草药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企业牵头成立的合作社,以“公司+合作社+基地”为主要经营模式,通过吸纳村民承包地使用权入股,公司统一管理承包地的养护与种植、作物的收获与销售,使农户在享受经营利润分红的同时也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公司产业链的延伸。

(四)经营服务内容丰富,服务结构不断优化。随着合作社数量的不断增多,经营服务范围也逐渐扩大。最初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农产品的种植、饲养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探索,现如今已成为覆盖生产环节供种供苗、农资采购、技术培训,加工环节产品设计、包装,销售环节提供仓储、运输等在内的一系列一体化经营服务项目。在对经营服务内容的数量统计上看,梅里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多以产销一体化服务为主。近年来,合作社服务结构不断得到优化,单一的产销服务逐渐向售前售后的完整产业链延伸,使得从事相同行业的合作社开始走向联合,合作规模也逐步扩大。(图3)

三、梅里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

当前,梅里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与其他地区相比较为缓慢,思想守旧、执行力差等现象逐步显现,传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遇到了瓶颈期。如何打破瓶颈认清所面临的严峻问题,是当前致力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合作社经营规模较小,自我发展能力较弱。根据实地调研发现,横向扩张明显而纵向整合力度不足是制约当前梅里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原因。政府对建社资金及入社成员要求并没有硬性规定,实际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资金及发展规模过小,自身经济实力差;部分社员为套取国家支农扶持资金、完成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成立合作社目的不纯,存在大量空壳合作社;同时,部分合作社在农产品销售、资金融通、品质创新等方面自我发展能力不足,没有长期的规划与建设方案。合作社的产生不具备维持其生存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虽然合作社数量在增加,但规模较小,甚至出现短期内衰落的现象。

(二)市场供需矛盾凸显,产品销售困难。农产品生产受季节性影响,较短的产品供应周期与随时的市场需求存在差异,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在产品销售方面,各规模大小的合作社都在不同程度上遇到了销售难题,追溯其原因主要包括农产品品种结构及质量不适合市场需求、缺乏特色优势、营销手段落后等;同时,在进行产供销一体化市场运作中所提供对外服务仍局限于初级产品生产、销售等低附加值的领域,而以提供标准化生产、产品深加工及市场开拓等方面服务的合作社却很少,导致合作社整体的辐射带动作用较弱,运行质量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

(三)缺少完善的内部运作机制。合作社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内部章程制度不规范、管理机构不健全。主要表现为在建立和实施适于本社特色的章程制度上不作为、内部管理机构流于形式、组织结构松散、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此外,很多合作社未对财务管理给予高度重视,会计机构不健全,财务信息记载不规范,会计核算困难,从而无法真实披露合作社財务信息,导致各社员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利益分配等情况较为模糊,经常引发社员内部矛盾、利益纠纷等问题,影响合作社长期发展。

(四)人才供给滞后于合作社发展。持续不断的人才供给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长远发展的不竭动力。但客观来看,梅里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村民整体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对合作社发展模式及运营管理知识的通晓;此外,由于部分合作社是在村集体、涉农企业等外部主体帮助下发展的,导致合作社对这些外部主体具有一定的依赖性,产生了“等、靠、要”等忽视自身能力提升的思想惰性;同时,为应对人才短缺现象,当相关部门在开展专业人才培训时会与合作社实际需要脱节,导致合作社成员缺乏学习积极性,不利于自身能力提高。这些都使得合作社人力资源状况不能满足自身发展需要,限制了合作社对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五)合作社经营资金普遍缺乏,融资渠道狭窄。生产经营资金严重不足,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如本地区从事加工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品收购季节资金需求量大,但资金回流速度慢,除国家有限的资金扶持外,部分成员仅依靠少量个人贷款维持,但农民自筹资金能力较弱,难以满足合作社大量的资金需求;此外,由于一些农民入社只求私利而逃避筹资责任,也加重了合作社筹资难题。总而言之,除了少数政府重点扶持发展的示范型合作社外,大部分合作社通过金融机构筹集资金的机会较小。融资渠道狭窄、发展资金不足,从而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

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路径与对策

(一)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合作社应制定适合自身长期发展的战略性规划,在提供农产品产供销服务上努力实现业务纵向一体化,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仓储和销售等各环节有机衔接,构建完整的产业链。在处理“空壳社”的问题上,政府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发挥引导作用,对于未产生实质经营活动的休眠社,采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引导其注销或转变经营形式;对部分虽有生产经营活动但成员少、运行不规范的合作社,要不断对其进行规范化改造,使其达到示范性合作社要求;而对于一些经营规范、运行较好的示范性合作社应以提升壮大为目标,指导其树立现代经营理念,使合作社做大做强。总之,政府应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多方面支持力度,切实为其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构建流通网络,打造产供销一体化平台。政府应积极引导社员逐渐向销售型合作社转变,通过以销定产实现产业化经营,利用当地民族文化优势培育地方特色品牌,实施品牌战略,更要严把生产关、质量关、收购关,以实现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利用规范化、高质量的产品提高知名度。同时,要加快传统产销方式的升级转变,借助现有电商平台、自建平台等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并通过不断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功能、加大农产品信息转播力度、提升农产品形象等多种措施提高合作社的销售服务,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

(三)完善运行机制,提升发展水平。要因地制宜地加快建章立制工作,逐步建立起规范化运行机制。首先,要结合各合作社自身特点建立内部基本章程,并要时刻关注章程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其次,要不断完善合作社内部的人员管理,准确明晰各岗位职责,通过实施有效的奖惩、监督与评价提高社员的合作意识及工作效率;再次,要给予财务工作以高度重视,努力将财务管理工作细化于各规章制度中去,建立完善的财务公开、利益分配、资金筹集使用等管理机制;最后,要加强民主化管理,建立合理的民主决策制度,发挥社员监督作用,激发社员对内部工作的积极性,进而提高合作社发展水平。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针对本地区入社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对外依赖性强、人力资源短缺等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人才招聘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力度;此外,政府也要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可定期与合作社共同组织开展农技人才培训专题讲座,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知识宣传等手段,使先进的农业发展理念及技术进入合作社;同时,合作社还可同高校、农业企业及科研院所等单位建立人力资源联合培训机制,如在高校举办以农业合作社为主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社会实践活动等,在给大学生提供实践机会的同时,又积累了合作社的创办经验,也可以吸纳有从业意向的优秀大学生人才,促进了人才的引进。

(五)拓宽筹资渠道,消除资金瓶颈。为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难题,就必须要完善多元化筹资渠道。首先,要提高合作社自筹资金能力,通过社员以现金、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形式使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从而扩大农民增收渠道;其次,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合作社的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并积极探索符合合作社特点的抵押担保模式,如社员联保、订单抵押、土地流转合同抵押等来拓宽合作社融资渠道;最后,政府应落实好针对合作社的财税优惠政策,在有明确政策扶持的项目内对合作社的各环节给予税收减免,并对经营状况良好、社会效益明显的合作社给予财政支持,不断减轻合作社经济负担,促进合作社长远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杨腾.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研究[D].聊城大学,2018.

[2]朵冉冉,谢树青,吐尔逊·阿不都扎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作用分析——基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调查[J].湖南农业科学,2019(2).

[3]赵慧峰,穆迎春.河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调查[J].浙江农业科学,2018.59(11).

[4]赵声馗.昭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视角[J].昭通学院学报,2018.40(6).

[5]郭成.农民合作社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调查研究[J].甘肃农业,2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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